首页报告自查报告 内容页

企业自查报告

2019-07-25自查报告

  【推荐】企业自查报告范文集合九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范文之整改报告: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整改报告《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三、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本公司于20xx年3月13日注册成立,于20xx年3月26日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豫)新出印证字4115001010号,公司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根据《印刷业治理条例》、《印刷品承印治理规定》,以及河南省新闻出版局“豫新出联(20xx)16号”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xx年度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印刷业治理规定,建立了印刷品接单,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规章制度。所有客户一律签定印刷委托合同,印件原稿、印样、菲林、委印证实文件,统一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印刷治理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显眼墙上,牢固树立依法印刷观念。

  二、建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新进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从消防、环保、印刷开机后到装订、印刷品识别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不答应印刷的物品不接单、不设计、不印刷。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由生产厂长做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在实施绿色印刷方面做到了三废排放达标;危险废物按规定处置;在设备上安装了粉尘、纸毛、墨雾、废气收集装置,杜绝了废气排放。

  四、20xx年度实现工业总产值2350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进2280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55万元,年末资产总计6122万元,工业增加值1050万元,利润总额54万元。全年印刷用纸量大概为8万令。

  五、本公司目前拥有双面单色印刷机2台、2+1轮转印刷机1 台、四色平板印刷机4台、八色轮转印刷机1台、圆盘包本机2台、胶订联动线1台、骑马联动线1台、骑马订书机2台、混合式折页机4台、自动配页机1台、三面切书机2台全部为非国家淘汰印刷设备。20xx年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机械故障,所有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本公司20xx年度未获得任何奖项,亦未受到任何违规处罚。

  特此报告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市交通局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xx运输有限公司自查自纠情况如下:

  1、我公司现有专用车辆8辆,均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gps系统安装使用常,停车场消防设备正常,每车已投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责任险,每车的安全卡和车辆标志安装齐全有效,车辆性能及技术等级和罐体均按时检测评定。

  2、我公司的停车场坐落在铜山县柳泉镇大冯村,面积20xx㎡,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配备齐全。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货的,其停车场地已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3、我公司的危货运输驾驶员驾驶证及驾驶车辆相适应,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按1:1:1配备;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人员的信息台账齐全(包括从业资格及年龄等),行车日志按时填写。

  4、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员均有安监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企业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5、我公司已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符合“四统一”管理制度;已建立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及预案。

  6、我公司各种台帐登录及时、准确、真实,并有专人登记,管理。管理规范,档案台账。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古运(20xx)30号关于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司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体系、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设有安全员负责公司运输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的安全运输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下:

  1、能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并有记录。

  2、公司有健全的各项安全制度,管理人员能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考核。

  3、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交通安全情况

  1、制订有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每月对本单位交通安全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2、能严格做好驾驶员工作、培训、违章等记录,档案的内容真实、完整。能认真履行安全信息统计报表报告制度,按规定填报有关报表资料并及时报送报表。

  3、能认真贯彻执行《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和处置检查工作规 范》,做好行车档案工作。

  4、能按要求定期做好对安全管理人员、在岗驾驶员、新招驾驶员 的安全培训,有合格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对驾驶员进行道路客运防御性应急处置培训,每季度有培训总结、统计、分析。

  5、每月都进行安全基础工作检查,每月有不少于一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并有详细检查记录。对上级部门的整改通知能按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整改情况记录和资料存档。

  6、落实了GPS监控平台的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对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同时对违规超速驾驶员进行警示。

  总之,此次自查我们做到了认真细致,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牢记安全。把安全工作视日常工作的首位,警钟常鸣,永不放松。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一、节能自查报告内容

  企业节能自查报告正文必须涵盖以下内容,未能涵盖的,应视为报告不完整,建议进行修改。

  (一)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能源管理概况

  3、企业用能管理概况

  4、企业“xxx”节能目标

  (二)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年度节能量完成情况

  2、节能量计算说明

  3、本项自评得分

  (三)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1、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组成情况

  2、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节能工作情况

  3、本项自评得分

  (四)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1、企业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基本情况

  2、企业开展节能目标考评情况

  3、企业开展节能奖惩情况

  4、本项自评得分

  (五)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改实施情况

  1、企业主要产品单耗变动及排名情况

  2、企业开展节能技术研发情况

  3、企业开展节能技改情况

  4、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情况

  5、本项自评得分

  (六)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企业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情况

  2、企业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3、企业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4、新、改、扩建项目执行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情况

  5、本项自评得分

  (七)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1、企业实行能源审计和监测情况

  2、企业开展能源统计情况

  3、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4、节能宣传培训情况

  5、本项自评得分

  (八)企业自查情况小结

  包括自评总分及自评等级。

  (九)整改措施

  对自查和计分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未完成节能量目标的企业,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保障措施。

  (十)XX年至XX年前企业在建或拟建的节能技改项目情况

  详细说明每个项目名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预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预计节能量。

  二、节能自查报告格式

  国家及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自查报告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自查报告可根据情况参照执行。一些证明材料涉及商业秘密或者页数过多的,可附上文头、目录及文尾落款,原件备专家现场核查用。

  (一)封面

  1、题目:年企业节能自查报告

  2、落款:企业(并盖章)

  3、时间:年月日

  (二)封二

  1、企业名称(盖章):

  2、报告编写人员(名单):

  3、企业分管节能负责人(签字):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目录

  1、年企业企业节能自查报告

  2、省千家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计分表

  3、XX年企业节能量补充说明

  4、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

  5、XX年度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及p201-1表

  6、企业节能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及开会部署工作的记录

  7、企业设立或指定节能机构的文件

  8、年度节能目标分解方案或责任书

  9、节能目标落实的考评方案及考评结果

  10、企业节能奖惩制度文件及实施节能奖惩的具体文件

  11、企业单耗排名证明材料

  12、设立节能研发专项资金及逐年增加证明材料

  13、实施并完成节能技改计划的证明材料

  14、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明材料

  15、企业建立定额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16、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符合用能标准的证明材料

  17、企业已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加以改进的证明材料

  18、企业能源统计岗位制度、能源统计台账制度等能源统计证明文件

  19、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清单(包括型号、规格、精度、检定校准状态、生产日期和厂家)及定期检定、校准记录;

  20、企业节能宣传制度文件及宣传活动记录

  21、企业节能技术培训制度文件及培训计划和实施记录。

  2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自查报告 篇6

  按照****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关于开展xxx年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司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与部署。

  在安全生产方面:

  1、我司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场地建立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好安全工作。各种技术人员和各种工人都在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制定安全管理细则,配有专职安全员,并在每个班组设有一个兼职安全员,所有的工程开工前必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要有书面技术交底制度。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或卡,定期检查安全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定到人、定时间、定措施,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通知。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对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有记录,对施工现场要有安全标志及平面图。

  4、在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做到“三宝”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每个职工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对场地、道路、排水口、危险处要设安全标志,现场宿舍要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要建立门卫保卫制度, 现场要有安全标语。对于生活设施:食堂人员要有上岗证、卫生证等。保证供应职工的饮水卫生。

  5、对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才能操作,严禁无证上岗,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规程组织施工方案。现场用电必须有防护措施,一定要采用三相五线制,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对于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拉乱接,对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同时我司在使用农民工的管理上,严格按照《劳动法》《工 、 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月按时发放,绝不拖欠或克扣。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我司将继续严格按章作业,安全文明施工,力争建设优质工程,品牌工程。

  企业自查报告 篇7

  根据《xx稽查局关于对xx年重点税源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税收自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财务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按要求于xx年xx月xx日对20xx年至20xx年xx个年度各项税费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我公司于xxx年x月xx日成立,经营范围:xxxxxxxxxx。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xxx人,其中总经理x人,常务副总经理x人,总会计师x人,财务部长x人。管理体制健全规范,财务核算规范。使用公司统一的财务软件—用友NC(版本Vx.xx),会计政策的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二、20xx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营业税及附加xxxx万元,其中:(1)营业税xxx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xxxx万元、装卸搬运营业税xxxx万元);(2)城建税xxxx万元;(3)教育费附加xxxx万元;(4)地方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x万元,其中:(1)印花税xxxx万元;(2)房产税xxxx万元;(3)土地使用税xxxx万元;(4)车船使用税xxxx万元;(5)企业所得税xxx万元;(6)个人所得税xxxx万元。全年实现税费xxx万元。

  三、20xx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xxx万元,其中:(1)增值税xxx万元(装卸搬运增值税);(2)营业税xx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装卸搬运营业税);(3)城建税xxx万元;(4)教育费附加xxx万元;(5)地方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万元,其中:(1)印花税xxx万元;(2)房产税xxx万元;(3)土地使用税xxx万元;(4)车船使用税xxx万元;(5)企业所得税xxx万元;(6)个人所得税x.xx万元。

  3、20xx年x月xxxx市地方税务局对本单位20xx年度进行了稽查和纳税评估,补交了税款x.xx万元,明细如下:(1)印花税x.xx万元;(2)营业税x.xx万元;(3)城建税x.xx万元;(4)教育费附加x.xx万元;(5)地方教育费附加x.x万元;(6)价调金x.xx万元。(7)个人所得税x.xx万元。全年实现税费xxx.xx万元。

  四、营改增情况

  公司为“营改增”户,于20xx年x月xx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20xx年x月x日起,将装卸搬运收入由“营业税”核算改为“增值税”核算。改为增值税的经营项目是:《装卸搬运》,该行业明细代码为xxxx,征收品目代码为xxxx、增值税适应税率为x%。

  其中: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核算增值税的应税收入:装卸搬运收入xxx.xx万元,销项税xx.xx万元,进项税xx.xx万元,进项税转出x.xx万元,应(已)交增值税x.xx万元,期末留底税x.xx万元。(见附表一)

  五、自查出的问题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了解的不够透彻,20xx年多缴企业所得税xxx.xx万元。

  由于我们严格执行税法规定,当地税务经常检查,我们本身业务水平有限,对税务等方面的政策理解不透彻,有些问题还没有自查出来。

  企业自查报告 篇8

  根据XX消防处《XX》的精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营建两会安全平和的社会环境。我单位加强了消防安全自查,现将工作展开情况报告以下: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针对XXX的要求,我XX领导班子非常重视专门召集相干部分研究部属,落实制度、责任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展开各科室安全自查工作。同时在周会上通报了近期XX起火灾情况,要求各个XXX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进步警惕,果断杜尽类似事件发生。

  2、认真自查、消除隐患。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我XXX消防安全整体情况良好,各个消防通道畅通无梗塞现象。各项防火标志及疏散标志明显,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录相监控装备运行良好。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进步全员警惕性。

  ⑴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进步全XXX职工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海报、信息电子屏等情势的宣传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人人皆知,切实营建一个全院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⑵加大消防培训工作的力度,促使全XXX职工把握火灾通报流程及灭火装备的操纵。一是会扑救早期火灾,能够及时正确报告火灾发生的地点、场所和联系方式,晓得使用灭火器,晓得处置初起火灾;二是会自救逃生,能够随时把握所处环境的疏散线路和安全出口,晓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顺畅的危险性,维护自己的消防安全权益,在火灾发生时晓得如何自救和协助XXXXX疏散。

  ⑶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确保一畅题目得到有效解决。即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唆使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齐备有效。

  通过宣传、培训、检查使全体员工进步了消防安全意识,进步了一旦出现火情的处置能力,确保两会期间万无一失,夯实消防基础。

  企业自查报告 篇9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上一篇:公司经营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下一篇:幼儿园2021年开学自查报告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