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同租赁合同 内容页

2024年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实用33篇)

2024-05-04租赁合同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___________租给乙方,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租金为_____元,押金_____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

  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_____用。承租方对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承租方预先向出租方支付押金____元,在租用期结束后,退还承租方。

  六、承租方自行负担租赁车辆的燃油、过桥费、保管费等消耗费用。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承租方对租赁的车辆不得转让、转租、销售、抵押及投资等任何侵犯出租方所有权行为。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任何违法乱纪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不得改装或加装车内结构。

  九、属承租方的责任人引致发生事故、损伤、死亡、遗失及被盗等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如实报告并支持营业补偿费和损害赔偿金,规定如下:

  1、车辆的证件及资料如有损缺、丢失,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和费用,同时还须承担自丢失证件之时起至补证完毕之日的全部租金。

  2、属承租方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交通违章等事故,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和费用。

  3、承租方对发生事故的赔偿,承租方承担保险公司规定不予赔付的而实际需支出的费用,并承担因事故引起的刑事责任。

  4、车辆被盗、被抢时,承租方要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金额赔偿给出租方;承租人还须承担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50%的租赁费用;办理索赔时承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出险报告单等证。发生事故后,承租方必须马上通知有关部门和出租方并保护好现场。承租方在租车期间,租赁汽车发生事故时,无论事故大小,都要马上向出租方报告事故的情况,并提供有关所需的资料证据。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2~3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租车期内,发现车辆异常或故障时应马上停止驾驶,并通知出租方。同时,还应遵从出租方的指示。由于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造成租赁车辆的损失,承租方则应马上通知出租方并将汽车送到指定修理厂修理,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需费用。

  十、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协议期限为1年:从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三、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年检。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六、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七、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签订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租赁物:华晨宝马520Li型(或豪华型)颜色_________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租赁费用: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不含汽油费,车辆保养费,驾驶员工资)租车押金一辆:陆万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

  一、甲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且保证无第三方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没有障碍。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

  二、甲方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

  (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

  (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华晨宝马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华晨宝马4S。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提车时里程:________________油箱: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还车时里程:________________油箱: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粤,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起到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天/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租费用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元。此车辆只能由乙方司机驾驶。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

  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___________元/天计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___________元。还车时甲方退还___________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

  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1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

  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意外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______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

  间。交车______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保险单汽车养路费及

  桥费______年票、购置税等)。

  2.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3.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即更换相当档次和新旧的

  车辆为乙方服务。

  4.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

  的正常维修,负责该车全年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

  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乙方任职司机须有C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章责任。

  5.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6.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车辆换机油费用(以5000公里400___________元计算),含半______年租以上车辆还

  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______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

  天_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失。

  12.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广东省范围,必须报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范围行

  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3.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的里程为公里,超里程___________元/公里。

  第六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

  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赔偿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甲方有权

  没收定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九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

  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1.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

  2.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租车授权书或乙方的司机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西安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汽车

  乙方租赁甲方的车辆及车辆状况详见合同附件。(与正本同一编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有关费用结算

  乙方租赁期限,押金,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详见合同附件,每天24小时,限行驶200公里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2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各种油料(燃油乙方自理),冷却液等充足,各种证,照及税费缴讫证(单)齐全,有效,合法,随车工具及备件安全可靠。

  3租赁给乙方的车辆必须是足额办理过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开办的险种(车险,车上责任险,第三者保险,盗抢险);代办乙方特别约定的与本合同相关的险种,乙方承担费用。

  4负责车辆的二级保养,年检,审验等例行手续。例检时应向乙方提供不低于同档车型的替租车辆或减免相应租费。

  5租赁车辆如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并出具相关索赔证明材料等。

  6租赁期间对乙方使用车辆情况有监督权。

  7在乙方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可随时收回车辆,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四条 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向甲方租赁的车辆在租赁期间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使用权,但没有处置权和汽车租赁经营权。

  2对车辆在租赁期前已有的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户籍本,营业执照等证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4承担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小修费用等行驶费用。

  5租赁期间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治安事件,违章行为(含电子记录)等违章,违法行为,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负相应责任,承担所受到的处罚和费用,不受合同期限限制,承担因此而造成停驶等非正常费用和租金。

  6变更地址,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甲方;租赁期满未交回车辆并未办理续租手续;未及时交足租金;担保人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时,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追回车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和费用乙方承担。

  7车辆已出现故障或指示灯已告警后未采取必要措施致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维修费用;车辆例行保养,年检,审验等例行手续,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将车辆交回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包括押金)长租车辆每月前往甲方例检一次。

  8出具甲方认为必要的担保人的合法,有效的担保书和证件。

  9妥善保管随车证件,牌照及备件,出现丢失,甲方协助补办,乙方应付相关费用。由此造成停驶和处罚的应承担相关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所丢失的证件、牌照及备件被非法使用后,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车辆使用

  1乙方在租期内使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行车,合法使用。不得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未经运管部门批准,乙方不得用所租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转借,典当,抵押,不得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和污秽物品,不得运输国家规定专用车辆才能运输的特种物品。

  3乙方不得典当、抵押所租赁车辆,否则,视为故意骗租行为,甲方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乙方不得用所租车辆从事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等;未经许可不得转租。

  5乙方变更驾驶人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驾驶人员所持有的驾照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准驾车型能够驾驶所租车辆,不得将车辆交于无合法,有效驾照的人员驾驶。因所持驾照与所租车辆不符而产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6乙方每次出车前必须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燃油等项目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隐患问题及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并与甲方联系。填加油,液必须使用车辆生产厂家所允许的油液产品,否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或设备;不得故意拆除、损坏、反转里程表。由此造成车辆设备损坏的,应负责赔偿责任,并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赁费。更换零部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使用正厂备件。

  8乙方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中系好安全带,不得酒后驾车,带病驾车,长时间疲劳驾车。不得进行破坏性驾驶。

第六条 事故及保险

  1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抢事件或其他车辆损失,灭失事件(以下统称“事故”)乙方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立案。8小时内应向甲方通告。承担公安,*部门裁定的责任。

  2车辆出现事故后或事故车辆修理后恢复使用但造成贬值的,乙方在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后,还要承担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最高不超过总修理费用的20%,承担保险公司赔付期间或车辆修理期间租赁费用的60%。修理期间为甲方确认事故后送入修理厂之日至将车辆修复到相当于发车时车况后从修理厂取出止,保险赔付期间为向保险公司报案之日至保险公司赔付之日止。

  3乙方在出现事故后妥善收集并保管相应证件和材料,并保护事故现场。否则造成保险免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费用。

  4出现事故后,处理时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保险公司赔付后按相关部门裁定结果结算。乙方事故造成保险险种赔偿之外的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

  5事故后修理车辆应到保险公司或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更换零配件须用原厂或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否则按规定赔偿。

第七条 救援条款

  1 由于机器本质故障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行驶,乙方无法修复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前往车辆所在地免费排除故障,确应客观原因(如道路无法通行,路途遥远等)无法前往救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决办法,并由甲方承担故障期间租费的40%和排除故障直接费用。

  2下列情况由乙方承担救援费用:

  (1) 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

  (2) 行车前准备不足(如燃油不足,水液不足等)

  (3) 车辆警示灯报警后继续行驶造成机器故障的(如机油缺少,水箱少水,气压不足);

  (4) 驾驶员应知应会,能自行排除而不排除的(如加水,换轮胎等);

  (5) 交通事故后,乙方需要救援的;

  (6) 被盗抢或其他情况车辆和人员处险时。

  3救援收费标准:30公里以内的救援每次(天)收取救援费用50元及相关过路过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30公里以外的每次(天)收取救援费80元及相关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 变更条款

  1租期界满后,乙方需续租时,应提前3小时(租期超过10天的提前3天)想甲方申明并办理续租合同。

  2乙方或担保人变更地址,联系方法应提前通知甲方。

  3变更担保人或担保人停止担保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应提前写出书面通知,甲,乙双方许可,担保人认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4其他合同条款需变更时应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写出协议。

  5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影响,需解除合同时,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

第九条 担保责任

  1担保人就本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负连带担保责任,在担保期内在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担保放履行。

  2担保人担保期限为叁年,自担保人签字之日算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时,由违约方除承担自己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未及时交清相关费用的,每日加计3%的滞纳金。

  3租车期满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按日租基价的12小时平均价按小时加收违约金,行驶超里程的,按公里均价加收租费,同时超时,超公里时,按价高者计。

  4乙方故意拆除,损坏,反转里程表时,除按约定交付正常的租金外,租期内实际行驶超历程的,超出部分按日里程价的150%计费;租期内实际行驶未超里程的,按日均价的50%加收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方法:

  产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

  1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2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本合同在甲方单位签定。

  4本合同以经双方签署,交接完车辆后,及视为对车辆状况与合同附件所描述一致,无异议。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结算费用签字(章)后终止,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条款所约定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合同解释权归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租车情况及期限

  甲方将车牌号小轿车一辆提供给乙方使用,期限从_________年7月1日起到_________年7月1日,租期1年,共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支付按半年付。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交车日为_________年7月1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外表、性能良好,各种证照齐全。

  2、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单位资质、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如在承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保养费、维修费。

  6、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违约赔偿

  合同签定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七条: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费用支付

  1、月租车费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五、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 7:00至PM 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修理。

  3、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出让人:(简称甲方)

  受让人:(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x的全新x版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x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x00.00(人民币x万)元整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x年x月x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驶证;2、附加费证3、相关所有保险(交通全保),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给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x)后,由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在甲乙双方及担保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迟x天(x)过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x元整)。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该车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x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六、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两名担保人各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租车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准确的行车路线、接送地点和接送学生名单。

  2.按接送次数付款,一学期一结算。接送学生至准确地点(一个来回)甲方付乙方车费__________元。

  3.乙方行车必须确保学生安全。做到手续齐全,定时检修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如有违章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每次接送学生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如果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甲方扣除这趟租车费的______%,如果超过规定的一小时,甲方另行租车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行车路线停靠,定时停靠,不得随意改变线路。在接送学生时,车上禁止乘载其他乘客。

  6.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履行接送手续。每次接送时,须将线路牌放到醒目位置。填写《线路学生接送情况表》,与线路车长办理交接手续,服从车长指挥。

  7.乙方须按甲方规定,与家长良好沟通,充分体现甲方学生第一、服务育人的办学宗旨。如由乙方失误,出现漏接学生现象,乙方将承担相应后果。

  8.租车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如有一方违反协议,按《合同法》规定,要承担经济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同意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将_____辆载重量_____吨的车辆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以下条款经双方协商达成。

  二.承租人租用的车辆只能携带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仅有权派遣车辆。

  出租方驾驶员负责驾驶安全和技术操作。

  第三,承租人主要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

  如因租赁被撤销而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况或进行赔偿,并在修复期间收取租赁费。

  如果损坏是由于出租人派遣的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出租人应对此负责。

  如果承租方不能按照协议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仅在出租方不能使用租赁车辆期间不支付租金,而且出租方还必须每天向承租方支付_____元违约金。

  四、租赁期限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日,承租人如继续使用或停止使用汽车,应在5天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应按协议支付租赁费或按协议期限归还汽车。

  五、租金为每月_____元,从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结算,月租金,不足一个月按月计算。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7.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汽车转让回来,否则将以承租人的租金为基础双倍赔偿。

  承租人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将处以一天租金的罚款。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附附件。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原件。

  出租人:(签名)_

  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租人:(签名)_

  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_________汽车租赁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 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 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手挡/自档)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 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24小时为一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_________元(含税/不含税)。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 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 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 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 车辆交接

  第九条 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

  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四章 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于承租方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负担车辆实际损失1500元(含)以内(购买不计免赔险后除外)、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及由此产生的第二年保费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费的10%);

  2 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20%作为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仅适用于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的总数大于五千元时)。

  3 由于承租方(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方式驾驶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

  2 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A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B 乙方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C 乙方擅自赠予,转让,转租,质押租赁车辆以及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D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7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_座的_辆,允许载人数为_元

  费用(__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x月x日起生效,至x年x月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8

  出租方:___汽车租赁公司

  承租方: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19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

  车俩大架号: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2、借款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4、第三者责任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0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租赁协议。

  一、承租人租用_________型号护理床 个。

  二、租用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到期前 7 日向出租人提出,否则出租人按合同规定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护理床调回。

  三、护理床押金

  9000元/床。护理床退还当日退还押金。

  四、护理床租金

  每月150元/床。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租金从押金中扣出。

  五、运输费用

  协议生效后,承租人负责将护理床运输到家,发生损坏负责赔钱。或者承租人岀运输费用,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负责将护理床运输到承租人家,发生损坏出租人负责。协议终止后,出租人负责将护理床从承租人处运回,发生损坏出租人负责。

  七、承租人权利与责任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护理床的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护理床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合理使用护理床。

  八、出租人责任

  护理床安全操作方法由出租人负责现场培训。承租人使用该床即表示承租人已经完全学会安全使用该床的方法。护理床的故障维修,保障护理床使用功能。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不合理使用护理床引发的连带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___________经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辆车,时间__天,费用共为___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___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5、双方约定上、下车地点:华蓥市铜堡初级中学,车辆到达时间:20__年3月10日上午8:00时,出发时间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到达,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______租车乙双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______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______天(______小时,即______点至越日______点)。

  二、该车只限于______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______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______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______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______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______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______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______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3

  甲方: 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合作的各项权利和业务,保证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就甲方租用乙方旅游汽车之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因旅游业务开展之需要,根据团队情形向乙方不定期租赁各类型旅游汽车,乙方在第一时间要优先确保甲方的用车要求。

  2、甲方根据本公司团队需要,优先租赁乙方的车辆、并提前1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将用车计划(时间、车型、人数、接送地点)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及时给予确认,并确保计划内容的执行。

  3、甲方负责支付用车过程中的停车费、路桥费(另有约定除外。)并负责组织客人的乘车安排,用车过程中,甲方不能有兜客、超载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拒载。

  4、甲方须提前1天以上通知乙方须接团的地点、时间及导游的联系方式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须保证接团车辆具备旅游用车的所有合法营运手续,同时保证所提供车辆的每个座位均购有10万以上车乘保险。若在行程中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乘客伤亡,由乙方依法承担其全部责任,同时要负责甲方乘客的相关保险理赔事宜,确保保险公司根据有关保险条例给予及时赔偿。

  2、乙方根据甲方的租车计划负责安排车辆,同时派出的司机必须具国家合法资质,严格按租车计划要求进行派车,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租车要求,征得甲方同意者除外。

  3、乙方应在甲方团队出发前1天以上将所提供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司机姓名、手机号码等通知甲方。出团时,司机须按指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抵达现场,保持车辆的清洁。同时乙方司机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行车,团队运作过程中的油费、车辆发生故障时的维修费用、坏车时的换车费用、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和因车辆证照问题被处罚的费用及司机的工资、补助费等由乙方负责,另司机不得强行索取小费。

  4、乙方须保证所派车司机着装整洁,驾驶技术过硬、服务态度良好,并督促司机上团时不喝酒、不抽烟、不超速行驶、不熬夜、不随意用手机聊天,更不许与客人发生争吵,严守租车费用秘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如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须保证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车辆符合本合同规定。

  即:乙方出租给甲方使用的车辆新,车辆的音响、麦克风、充足的'冷气等设备须正常使用,单团行程超过一定天数的长线汽车团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司机人数,否则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应根据旅游季节变化及时做出价格调整。为甲方提供优惠的价格。如遇大型节假日或交易会已方有权看情况调价。

三、车费结算方式: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辆,其结算方式采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在约定期限内乙方凭有效的票据向甲方收取租车费。

  1、一团一结;

  2、月结,乙方下月初与甲方财务对帐,在每月的15日前将上月的车费支付给乙方;

  3、在每次的租车计划上注明结算方式。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取消整个用车计划(特殊情况除外),按双方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旅游汽车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及质量问题,引起游客投诉,经甲方调解后所造成的损害、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进行赔付解决。

五、合同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出团前需租用车辆的内容确认并出租车辆给甲方使用。

  2、甲方按协议支付乙方租车费用,双方有共同的义务和权利,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关系。

六、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无终止要求,可自动延期到新合同签订时止。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友好协商,再达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谊、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所订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不按合同协定执行,造成一方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将_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从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年___个月____天____时。

  1.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___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___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总额的___%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行驶不得超过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___区域内___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的违约金,逾期___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____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____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附表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观:

  发动机:

  内饰:

  操控:

  其它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_____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__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_______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7

  甲方(经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8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车俩大架号: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2.借款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2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合同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______人民币,车辆租赁抵押金人民币______ 元,每月______ 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合同期限为______年:甲方从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将车型为______ ,车牌号为______ 号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合同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合同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合同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______ 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______ %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______ ‰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______ 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______ ‰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日期: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3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承租双方依据《民法典》、《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承租方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租方租赁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______色,座位数为______________座,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备案证号为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至_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出租多车,列表附合同后)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一)租赁时间单位为:□年□季□月□日□小时。

  (二)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三)租金单价为____元/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四)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包括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双方也可约定采取______________方式担保。

  (五)租金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己在______________公司办理了保险。其保险理赔的范围及时间为:______________。(保险卡复印件附合同后)

  第四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依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二)义务

  1.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3.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协助办理理赔事务。

  4.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

  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6.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7.公示车辆租金、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方获得救济的权利。

  (二)义务

  1.个人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书等证明文件。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备案证及相关标识。

  4.爱护车辆以及随车附件、附属设备,不得处分、转租、抵押、损坏租赁车辆,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汽车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车辆进行修理、改装、拆卸、更换零部件、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保险等机构报案,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相应责任。

  8.遵守交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前述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9.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承租方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

  第六条 意外风险

  (一)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二)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还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二)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三)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按逾期时间由出租方按日租金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交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二)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租金总额的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________日的;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备案证及相关标志、标识的。

  (四)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六)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

  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约定承担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机关调解,或者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二)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________日内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三)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一、租赁车辆交接表(略)

  二、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的安全技术性能、等级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且有齐全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车辆行驶证、备案证、保险标识、环保标识、车船税迄、年检标识和租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

  7.设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3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32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辆_____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 篇33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车俩大架号: 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2.借款期限: 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上一篇:市中心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优秀35篇) 下一篇:2024年个人郊区房屋租赁合同(实用33篇)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