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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劳动合同

2023-09-20劳动合同

店铺劳动合同(精选11篇)

店铺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试用期为。试用期内不合格和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为上午到晚上。每月休息2天。

  五、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基础工资1600+销售提成(店铺营业额完成一万提成为营业额的3%,完成两万提成为4%,完成3万提成为5%,依此类推。)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6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6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员工无法完成本店的工作或对本店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填写离职申请,且不可在与本店产生竞争的区域从事相同工作。

  3、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八、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店铺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1 、根据服装销售行业有关规定和劳动用工办法, 经协商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共同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执行。

  2 、本合同期限为至____年____月,或无合同约定期限____________,可根据企业经营和用工需求,商议解决。

  3 、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门市店铺内营业员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 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服务要求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4.1甲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态度,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

  4.2 按个人工作能力和营销经验合理确定工资待遇,1个月为双方共同适应期,期内薪金为_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薪金为____________元/月,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劳动付出,调整浮动奖金为___________元/月。

  4.3 为增强员工爱岗敬业,增强责任心意识,工作时间为每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因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确定每月全勤奖为____________元/月。

  4.4 为公司正常运作和约束乙方按规办事,按月收取岗位抵押金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元(按月扣除)

  5、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5.3 乙方因个人原因请假休息,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应提前告知甲方妥善安排,同意后方可休假。

  6 、合同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合同有关内容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6.2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乙方工作适应能力解除本合同,按约定结清劳动报酬。

  6.3 下列情况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法律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和经济收益的。

  6.4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 应提前45 日内通知甲方或经甲方工作安排合适接替人选同意。未按此项规定办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岗位抵押金不予返还。合同正常终止后,甲方应保证全额退还甲方所缴纳的岗位抵押金。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出现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均可向锦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和复议,公平裁决。

  9、 请甲乙双方认真阅读,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店铺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  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形式:

  全日制用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20__年07月08日起至20__年07月08日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甲乙双方自愿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甲乙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确定相关事项。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形式选择实行以下   工时制度:

  全日制用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时,(中午12点——下午8点)每周一日休息,具体时间由劳动者自由选择。企业经营高峰期(包括法定节假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与全体员工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之后,甲方将采用每日工作九小时,每周休息日顺延累计的工作时间规定,乙方须遵守。乙方为此付出多于劳动时间的加班,甲方将支付额外劳动报酬,具体金额依照《劳动法》和本合同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四小时(下午8点——凌晨12点)每周日休息。延长工作时间适用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四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险三个部分组成。

  第九条 订立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形式,确定乙方实行以下 工资形式:

  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1200元/月;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10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奖金数额由乙方表现确定最高500元最低100元人民币。

  非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12元/小时;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发放周期为10日。甲方每月1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工资周期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医疗、工伤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乙方若出现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据企业规则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数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自动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双方商定。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八条 企业由于规模所限,暂不设置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涉及全体职工利益问题,由企业组织全体职工开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店铺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形式:

  全日制用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20xx年07月08日起至20xx年07月08日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甲乙双方自愿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甲乙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确定相关事项。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乙双方依照合同形式选择实行以下工时制度:

  全日制用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时,(中午12点——下午8点)每周一日休息,具体时间由劳动者自由选择。企业经营高峰期(包括法定节假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与全体员工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之后,甲方将采用每日工作九小时,每周休息日顺延累计的工作时间规定,乙方须遵守。乙方为此付出多于劳动时间的加班,甲方将支付额外劳动报酬,具体金额依照《劳动法》和本合同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四小时(下午8点——凌晨12点)每周日休息。延长工作时间适用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四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险三个部分组成。

  第九条订立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形式,确定乙方实行以下工资形式:

  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1200元/月;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10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奖金数额由乙方表现确定最高500元最低100元人民币。

  非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12元/小时;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发放周期为10日。甲方每月1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工资周期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条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医疗、工伤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乙方若出现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据企业规则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数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自动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双方商定。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八条企业由于规模所限,暂不设置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涉及全体职工利益问题,由企业组织全体职工开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店铺劳动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请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1. 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任务的起始标准为:

  任务的完成标准为: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营业员 (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1. 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

  2.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只是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存在;

  3. 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或认为有更适合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工作内容。

  1. 严格遵守商店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确保营业工作有序开展;

  2. 着装得体,仪容仪表整洁,保持标准的站姿、坐姿和步态。提前上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离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做好库房管理,定期盘点,保证所销售产品干净,摆放有序。加强票据的摆放及管理,确保各类票据齐全,做好每日的结帐核算工作,确保现金与账目相符;

  4. 主动上前迎接顾客,帮助顾客提供最佳的选择方案,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综合 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工时制度方式工作,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为 早9:00到晚18:00 ,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乙方享有每年 天的带薪年假,应安排在 进行调休。

  第八条 因甲方工作性质决定店铺长年不休,因此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节假日调班,乙方以实际调班天数作为工资核算标准,可进行调休,不在追加假日工资补贴,节日期间工作的按国家标准计算工资。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或工资卡转账发放。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 元人民币。

  乙方转正的工资为:月基本工资为¥ 人民币+补助¥ 人民币+保险+销售提成+年终奖:由商店制定每月的销售指标,每月完成指标,按商店不同商品的销售规定提成。甲方不提供食宿。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1. 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

  2.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的;

  3. 甲方整体薪资结构调整;

  4. 乙方不胜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

  5.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 按照甲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调整乙方工资的其它情形出现;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节日工资按国家规定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销售提成每月审核后发放,违反商店制度或不能完成业绩指标的不予发放。具体实施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需要休息的:

  1. 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资的6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2. 甲方按乙方病假天数扣除岗位工资和补贴。

  3. 乙方因病连续休病假满一整月,甲方将扣除其整月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乙方当月工资内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辞职应提前15日向甲方递交辞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可提前批准乙方辞职。甲方辞退乙方应提前15日告知乙方。甲乙双方违反者补偿对方1个月工资。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的工作制度,如无法按照甲方规定的制度执行,将随时终止该合同。

  2. 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一切和甲方商店运营管理相关联的产品信息,网络及系统资料和信息,供货渠道等,竞业限制的区域为 上海 ,竞业限制期限为 6个 月。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店铺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月,本合同到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

  第四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详见工作安排表)。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

  三、劳动报酬

  第五条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元/月。甲方每月日如期支付(当月/上月)货币工资。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按元/小时发放加班费用。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不得推诿,无故不参加加班者,视旷工处理。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甲乙双方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38条、39条、40条、41条、44条的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五、违反合同责任

  第八条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乙方辞职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放弃,乙方同意视为已给甲方带来损失,赔偿以1500元起计。

  第九条乙方未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年提出辞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培训费用。

  六、调解与仲裁

  第十条双方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可另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知悉并完全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

  (3)乙方自愿不购买社会保险,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出资为乙方购买雇主责任险及人身意外险,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同意该保险赔款冲抵甲方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的赔偿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店铺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 本劳动合同自 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元/月。

  (七)甲方实行计时或者岗位工资的,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____元/月。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____元,计件单价为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额的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计入乙方工资。

  (八)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的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的`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的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社会保险

  (十二)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三)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之前告知乙方,并有乙方签字为证。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七)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 ,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八)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九)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481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根据《劳动法》第 32 条第 (二)、(三)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劳部发481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其他约定

  (二十四)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5、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店铺劳动合同 篇8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形式:

  全日制用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20xx年07月08日起至20xx年07月08日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甲乙双方自愿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甲乙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确定相关事项。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乙双方依照合同形式选择实行以下工时制度:

  全日制用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时,(中午12点——下午8点)每周一日休息,具体时间由劳动者自由选择。企业经营高峰期(包括法定节假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与全体员工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之后,甲方将采用每日工作九小时,每周休息日顺延累计的工作时间规定,乙方须遵守。乙方为此付出多于劳动时间的加班,甲方将支付额外劳动报酬,具体金额依照《劳动法》和本合同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四小时(下午8点——凌晨12点)每周日休息。延长工作时间适用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四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险三个部分组成。

  第九条订立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形式,确定乙方实行以下工资形式:

  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1200元/月;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10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奖金数额由乙方表现确定最高500元最低100元人民币。

  非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12元/小时;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发放周期为10日。甲方每月1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工资周期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条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医疗、工伤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乙方若出现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据企业规则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数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自动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双方商定。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八条企业由于规模所限,暂不设置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涉及全体职工利益问题,由企业组织全体职工开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店铺劳动合同 篇9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____________美发店根据劳动法规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____________美发店(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本店合同员工,职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美发店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补偿相应的假期。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____元/月

  2、按多劳多得的报酬方式

  3、甲方每月 日如期发放货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四、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

  (3)乙方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六、本合约期满,如果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八、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15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

  九、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5、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供应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美发店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一、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美发店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美发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店铺劳动合同 篇10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店铺劳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

  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钦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钦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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