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盘灯买卖合同(精选3篇)
底盘灯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二手设备转让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二手设备为,型号,机械序列号,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不含税)
二、甲方承诺其对该二手设备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会对该二手设备标的物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到期债权等)。
三、该二手设备的交付方式为:以此设备抵购__________挖掘机部分首付款。
四、该二手设备的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____。
五、自该二手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天/月)。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维修、排除,如不能解决,乙方有权退货。
六、乙方付款的方式和期限为:______________,甲方以该二手设备抵付向乙方购买的台(型号)的首付款。
七、甲方转让该设备用于以旧换新又与乙方订立设备销售合同的,乙方有权将已付的二手设备转让款追加为甲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应付货款,冲抵甲方已付货款后的余额部分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由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八、甲方为满足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条件,须向乙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二手设备的原销售合同、发票;(如有)
2、二手设备的产权登记文件或行车手续;(如有)
3、保证该二手设备所有权无争议、债务已了结、来源合法的声明和承诺书。
九、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底盘灯买卖合同 篇2
签订地点:
买方(甲):
地址:
电传:0574—
电话:057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卖方(乙):中国台湾丽得商贸公司
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光路211号
电传: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
银行账号: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起制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1.货物名称:木瓜
2.货物数量:10,000公斤
3.货物单价:200元/公斤
4.规格:一级 300—350克每个
5.总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
第二条:包装标准:货物用防潮、防震、防霉的纸板箱包装,每箱10公斤。
第三条:货物装运标识:每个纸箱外都要写明毛重、净重、长、宽、高,并要用不易褪色的材料标上“小心轻放”、“此处向上”等字样。
第四条:卸货港口:宁波北仑港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
第六条:单据:由乙方提供海运提单(全套),并标明“运费付现”
第七条:装运日期: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
第八条:索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5天内如发现货物品质、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任外,买方有权利凭中国商检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有关文件向卖方索赔。
第九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缘由发生在包装、装卸货运输的过程中导致卖方延误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免除责任。但卖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买方并在5天内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时情况下,卖方仍有义务负责采取措施尽快发货。
第十条:合同延期和罚款:除不可抗力的缘由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行在议付付款时扣除,罚款率为5天1%,不足20天时以20天计算。若卖方延期交货超过20天,买方有权撤销此合同。此时,卖方仍应向买方以上述为规定支付罚款。并且买方有权对此次交易造成的其他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第十一条:仲裁:凡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议商解决,如若不能,则将此分歧提交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按有关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所得仲裁将是最后结果,双方都受其约束,仲裁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二条: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分,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底盘灯买卖合同 篇3
卖方: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年月日
买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商标、数量、价格、金额:
详见附件一
二、质量和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卖方应保证产品交付后质量与样品质量相符合,满足买方装配和使用的要求。
买方图纸有明确规定的,按图纸规定的标准验收;签订了技术协议的,按双方达成的技术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卖方同时须提交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报告等。
买方只负责产品的外观质量与数量检验,因卖方原因导致产品在装配及使用过程中的不良,买方严格按照《产品买卖合同》、《质量服务协议》、《技术协议》等相关条款执行索赔。
卖方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且卖方须确保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质量要求,否则应按买方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承担该批次产品价款一倍的违约金。
产品质保期一年,自买方主机产品销售之日起计算,同时产品零部件使用时间不得少于20__小时,以上时间以先到为准,国家、行业标准等对产品质保期的规定长于合同约定的,遵照国家、行业标准等执行。
产品在质保期发生质量问题的,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更换、修复和赔偿损失,逾期更换、修复或赔偿的,按产品价款的2‰/日承担违约金;买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更换、修复故障产品,并由卖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交货时间和数量:
卖方按物流工程师订单交货。
卖方交货延期的则
四、交货地点和方式:
卖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
卖方负责运输,承担运输费用(含保险费)。
六、包装标准:
卖方按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及买方的要求包装产品,采取防锈、防腐、防碰措施,卖方承担包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
如因包装破损等问题导致货物受损、灭失的,由卖方承担退换货等补偿责任。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和资料:
产品具有出厂日期、编号等铭牌标识,并附有装箱单、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检验书等质量证明原件。
八、检验和异议:
1、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对产品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将结果通知卖方;卖方批量交货的,买方可抽样检验。
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质量标准等要求的,卖方应承担检验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的技术、质量协议以及卖方的承诺对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按省内1周,省外25天内取回不合格产品;逾期未取回的,买方可元/天的标准向卖方收取保管费用,也可以自行将产品处理。
双方签订的质量/技术协议对此另有约定,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九、产品回购:
卖方所供产品超出买方订单数量的,卖方根据买方的通知予以回购。
卖方负责回购产品的运输,货款由卖方直接支付给买方或者在买方应付卖方货款中扣抵。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一)结算期限
1、货到付款
(二)结算方式:
2、电汇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__年月日。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与卖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卖方的服务承诺以及买方的订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厂家授权销售资格证明并按照诚信原则承诺给予买方市场同期最低价,若经买方查实卖方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期最低价且不合理的,卖方应给予买方差价补偿并赔偿买方当批次货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可重新评估卖方信用资质,直至解除合同。
甲方: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