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采购合同(通用3篇)
制服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方,向乙方订购甲方员工工作服。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服制作,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现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约定:
一、服装数量和价格
二、结算方式
甲方采取转帐结算方式支付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单位指定的真实帐号,该指定帐号乙方应以函件形式向甲方提供,该函件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定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该函件作为合同附
峻。甲方首付30%定金,在货到验收试穿合格后一个月内凭税务发票支付乙方货款的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经全部试穿后无质量问题三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服装质量、规格、用料及款式
(一) 服装质量及规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并符合国标GB/T2664、2665、2666—20xx和GB18401—20xx技术要求。乙方交付服装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供经质检部门检验为优等的质量证明及完整的总厂出厂文件,包括总厂出厂试验检测记录。
服装的款式:(1)男式西服套装款:货号:B986DO3款号:08N3
三粒扣.不开祺,弯挂面珠边.半麻衬
(2)男式夏裤见样衣
(3)女式西服套装:货号:上衣款号: 裤子款号:LK005CQ
(4)女式夏裤:款号LK005CQ货号:
(5)女式夏裙:款号YQ09029货号: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乙方交货时间从量体结束样衣确认之后起90天内向甲方交货。
(二) 乙方交货后,甲方自行抽验或委托质量监督机构抽验的所有服装都要符合合同约定的品质。
(三) 甲方所有员工试穿服装合格并签字认可后视为合格。
五、服装包装
乙方提供的衣服全部按零售式样包装,每件西裤裙均有防尘套袋,每个包装均有详细的单位、姓名,以方便发放。
六、售后服务
(一) 乙方交货后7-10天内进行质量回访,对由于制作不慎出现问题的服装要求按照“三包”进行返修或调换。
(二) 从交货两个月起一年为服装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出现的一切制作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免费进行以下“三包”服务。
1、包退。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乙方负责包退:
(一) 单个产品表面部位的色差低于3.5级的;
(二) 产品面料有4CM以上明显折痕而无法修理的。
2、包换。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乙方负责包换:
(1)针板及送布带对织物造成破坏性痕迹的;
(2)某个产品内表色差低于4级的;
(3)产品出现表面渗胶或严重脱胶的;
(4)在由乙方负责的产品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磨损、破损等破坏性问题的;
(5)产品(非人力)出现起泡、裉色的;
(6)产品一次性通过率未达到95%的。
(三) 一年内,如因甲方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服装问题的,需要返修或重做的,乙方需要收取最低成本费。
七、违约责任
(一) 如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服装不符合国本合同所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中标的服装必须由总部制作完成。任何分厂制作或贴牌制作的行为都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
(一) 发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乙方无权请求甲方支付质押金。
1、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或被解除的;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3、甲方向乙方提出履行“三包”要求之日起7日内,乙方未履行的,视为乙方拒绝履行。
(二) 乙方发放服装时,甲方提供场地,派人配合乙方发放服装。
(三) 乙方应保留适当库存,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追加提供与本合同约定完全一致的服装。
(四) 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五)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应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日
制服采购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以交通部JTCF40—20__《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沥青材料技术要求为标准或业主提供的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需货生产情况进行供货,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备好货物,汽运到需方工地。如供方不能按时供货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需方地磅为准,如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为准。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标准。
1、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传真件可视与原件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服采购合同 篇3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员秆槭占觳椤?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品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____日内结清货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已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附件二)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七)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三)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