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精选8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1
早就听说有一本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小说,一直想看看,几年以前在书店里没有找到,时间久了,也就忘了。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到书店里看到了这部小说,也由此对本书的作者——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有了一些认识和了解。但当我看完之后,对这部小说的名字并没有真正的理解,不知道它为什么要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呢?再次看完之后,有了一点感觉,但也还是很模糊,觉得此书真的不好弄懂,深奥的如同一本哲学。也许是我才疏学浅、太笨的缘故吧,总之,难以看得透彻。所以,我的读后感也不一定说的正确,希望能得到了解这本书的朋友给予提示和谅解。
首先我觉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轻”字,在这本书里其实份量是最重的,是反其意而用之。如果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所强调的是“不能承受”,那么可不可以这样理解,那就是反过来说,能承受的只有“生命之重”了。如果能抛去本书中那些令我反感的晦涩情节和细节描写,我不得不承认,它不愧为一本非常好的充满哲理性的小说。那么又怎样来看待人生中的轻与重呢?我的理解是:轻是逃避,而重是责任,是为自己,也为他人负责的一种崇高境界。而书中的几个主人公,都是不想对别人负责,甚至也不想对自己负责的生命之轻者,比如说托马斯的逃避家庭,逃避亲情,甚至不想认自己从未尽过义务的儿子。在他的整个生命过程中,他总是在不断的更新着情人,只和她们保持着短暂的友谊。但就是这么一个放荡之人却又有着维护自己尊严的个性,他认可丢掉医生这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也绝不在能换回工作的一张协议书上签名,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又是个矛盾的综合体,有着分裂的人格。
而萨比娜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也只能在“卡列宁”一条狗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是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了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了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令人承受之时,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了。因为生命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从新来过。所以,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曾经的生命之轻,都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2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 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3
最近,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作者对人生命运与价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启发,像解开了一个困扰在心中多年的迷团,顿开茅塞。我长嘘了一口气,不由地感叹:人生原来如此完美又是如此无奈!
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痛苦的,这种痛苦源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把握。世界上许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发奋追求,而生命正是正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无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都在无休止地重复着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一向在固执地拒绝着“媚俗”,对感情的追求也是如此。他不可遏制地爱上了特丽莎,但不愿做家庭职责的附庸,更不愿像别人一样甘于平淡地生活,去爱。他用很不负职责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证明:我爱你,但我不属于你!他不断地与别的女生偷情,迫使所爱的人不固守自己,能给自己自由。但是,当他感到了自由,感到了失去职责的“轻”的时候,很快变得空虚难忍,他发现,承担一份家庭职责的“重”对生活本身何等重要!
追求感情如此,对物质对事业的追求也同样如此。萨宾娜是一位画师,她坚决反对“媚俗”,认为坚持人的个性是最主要的,反对用不择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钱和名誉。但是,当国家动乱,她被迫逃亡到异国他乡生活没有着落时,也只好理解他人的同情,用高价卖出她的那些画得并不出色的画,赚取较高的利润。她亲眼看到,人们聚会、游行,反对战争,声援弱者,这是极端消除了个性的行为,这是“媚俗”,但这又是爱国、正义之举,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人要是天生就具备了“轻”的一切条件,又会怎样呢?弗兰茨就是这样一位年轻人。他出身良好,才华出众,有稳定的事业与家庭,颇有名望。该有的都有,而且来得很容易。但是,他觉得生活太“轻”,他同样不能忍受,他强烈地向往反抗,向往在苦难中挣扎奋斗呐喊的那份激情。于是,他糊里胡涂地参与游行、示威、呼喊,令人难堪的是,一切发奋像堂吉阿德愚蠢地与风车搏斗一样,结局徒劳无益,令人啼笑皆非。
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感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米兰昆德拉感到,也许这种“追求”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我想起了《红楼梦》中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金银忘不了。终身只痕聚无多,待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这首《好了歌》,寓意是“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它暗含了西方悲观哲学家们持久的坚持:存在即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
而世界上有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意识不不到生活的荒谬性,“反认他乡是故乡”,
没有悟透“好”和“了”之间的真谛,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我们身边的人生,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为了“金钱”,为了“娇妻”,为了“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一切是一场“空”!
恰如《圣经》中所描述的:“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中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
这种被动的“了”,不是好,是叹息,也是讽刺,是对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的致命讽刺。人在欲望中挣扎,永远不得解脱,差不多是“把石磨套在脖子上,丢到海里”,在欲海中持一块磨盘而活,可悲,可叹的人生啊!
但是,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奋斗的脚步。正如明朝诗人杨慎在《三岔驿》中写的:
三岔驿,十字路,北去南来几朝暮。
朝见扬扬拥盖来,暮看寂寂回车去。
今古销沉名利中,短亭流水长亭树。
大街小巷,长亭短亭,碌碌红尘,人来人往。得意之徒,失意之人羁绊于名缰利锁,永远在奔波劳碌,没有谁能真正停下来。
也许,这正是人生的杯具所在。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好处”和“满足”,正如在“三岔驿,十字路”上“扬扬拥盖来”的得意之人。但实际上,盲目的动力最终只能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起来似乎幸福,却是本质上的空洞。个性是,当“追求”本身都值得怀疑时,人生便会陷入彻底的空虚中,失去任何“重”压的人生之“轻”,使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自我便无法再支撑了。人生的命运都是如此无奈,如此令人愤怒。
人生是如此无奈,一心想羡慕神仙,想摆脱功名、金钱、娇妻、儿孙之“重”的困扰,但生命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生生世世在这个永恒的杯具中重复,再重复。
既然如此,人到底就应怎样应对这似乎无法摆脱也似乎无法选取的生存处境呢?
中国作家林语堂在《中国人》中认为:既然人的“追求”和追求后的“满足”都是一种空虚,那么,“回归自然”是一切美和幸福的永远源泉。人的一辈子就应思考如何怎样真正的活着,而不是谋划如何发展;就应珍惜此刻的时光尽情享受,而不是去奋发劳动;应养精蓄锐以备他日之不测,而不是发挥自己的精力。
同样的困惑在法国散文家蒙田心中也同样存在,但他反对虚无主义,提倡人总是就应有点精神的。他在《蒙田笔记》中认为:“糊涂的人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期望寄托于来世,这本身违背了生存的好处。生活乐趣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不是任何外物的影响。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我们的生命是自然的恩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人如果没有必须的目标和追求占据、约束心灵,心灵就会到处漂流,入于幻想的空泛境域里。灵魂没有目标,就会丧失自己。即使在闲逸时,也不能让灵魂丧失目标,要不然,最终会导致无数妖魔、怪物,无次序、无目的,一个个接踵而来。”
生命的价值和好处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好处上的得与失呢?
看来,还是要勇敢应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4
这本书太深刻了,太多的哲学思考,有我能理解的和不能理解的。我觉得它是部伟大作品,形式严谨、故事动人、思想深刻,下面写下我的一些想法。
书以尼采的永劫回归论点开始的。尼采是正确的,永远循环下去绝对称得上是一场噩梦。没有死,何为生?但是有限回归却绝对是十分有益的,我想这是昆德拉的观点。昆德拉以捷克勇气和谨慎的两次选择阐明:只有一次经历等于没发生过,多次重复后发现当初选择不一定真的是错误的。这使我想到了囚徒困境,单次囚徒博弈必然会选择互相背叛,但多次重复博弈,双方都会采取互相信任。我始终觉得,因为人人都知道生命的时间有限,所以都会去让人生朝好的方向发展。但在道路上面临的一个又一个选择,谁能确定哪一种对未来是正确的?有限回归就给出了这样一种测试,去帮助你掌握正确选择。我越来越觉得年轻时候,试错是可以被原谅的,以包容心态而非苛刻去对待自己和他人,所有人都能活的更好。
轻与重是全书的的主题。对待生活上,托马斯的轻与特丽莎的重形成鲜明的对比。从两件事上可以明显看出。
在对待对待性与爱情上。托马斯认为性和情感分开的,或者说他认同灵与肉是分离的,他可以一心一意只爱特丽莎,与其他女人做爱只是在消遣,是像打篮球一样的一种娱乐。特丽莎不理解,一个人怎么去和自己不爱的人做爱呢?她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嫉妒,她尝试效仿托马斯和一个工程师有了外遇;做爱到一半她后悔了要把工程师推开(她认为,没有爱,怎么能有性?),事后她觉得自己差点爱上工程师(她认为,有了性,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爱),这让她更加不解了,她把这次外遇看成不可饶恕的背叛,她再也不敢再去这么尝试了。
在对待苏联入侵捷克这个他们生活的时代背景上。托马斯厌恶苏联人,对他们入侵捷克深恶痛绝。但他还是觉得这与自己的关系并不大,所以没有多么强烈去反抗。相反,特丽莎将到街头拍照作为自己捍卫祖国权利的努力,她甚至因此像获得了新生一样。
其实这在两人成长中已经决定,托马斯离开妻子和儿子,过着单身汉的生活,他的生活就开始轻飘飘了,作为布拉格一个十分出名的脑外科医生,他可以说应有尽有,他惬意的享受着这种轻飘飘的生活。而特丽莎从小就想摆脱母亲,想却做不成,这就是一种沉重。她喜欢看书、游泳,这些似乎都是沉重人生的表现(我有种感觉,有些人在生活中就能很轻松得获得知识,而像我就需要到书中苦苦求索,轻与重从基因里就决定了,我喜欢看书和游泳也说明我承受不了那种轻飘飘的生活)。但是他们两个遇到了一起,轻不再轻,重不再重。托马斯常常为这个顺水飘过来的孩子望着院外的墙,也痛苦的一点点改变、一步步追随着特丽莎。另一方面,特丽莎勇敢的离家去找托马斯,开始了轻盈的尝试。但是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轻之不能承受是必然的,托马斯和特丽莎从苏黎世到布拉格再到农村,这本身就像书中说的那样,越来越贴近大地,越来越重。强大的托马斯遇到了特丽莎,不管出于同情还是爱情,最后都他都变得软弱;而软弱的特丽莎一步一步牵着托马斯走,她最终让托马斯只属于她一个人。什么是轻和重?什么是强大和软弱?到头来不过决定于人生中遇到什么人而已,往往因为那个对的人,我们才变得沉重和软弱。
还有关于媚俗的讨论,这也让我收益匪浅。小说没有给一个简单的定义,而是一个概念群。我个人觉得偏见就是媚俗,认为上帝神圣的不拉屎就是媚俗,认为所有人都要遵从同一个价值观就是媚俗。反过来,以包容的心态看问题,允许异己,最重要是自己不盲从,这就不媚俗。
再就是关于俄狄浦斯悲剧的寓意。我曾经深信王阳明心学,只要自己内心是为了做正确的事,即便结果不正确也可以被原谅,甚至可以被推崇。俄狄浦斯王所做的一切罪孽,他都毫不知情,他戳瞎自己、流放自己,这演变成无法抗拒的悲剧。从常情上评判俄狄浦斯王没有任何问题,这也与心学切合;但从现实后果上看,这就是俄狄浦斯的原罪。心学能治心,用来治世我觉得还不够。
其实还有很多可以谈的话题,比如:由于认识的差异导致人与人之间误解的问题,过分关注陌生大众、熟悉小众和父母情人等的目光的问题,灵魂与肉体到底是否同一的问题等等。但是真觉得头脑中东西太多了,反而失去了单点深入切入的能力。如此哲学思考密度的小说,我想是适合多读几遍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5
之所以看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是因为很多年前那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太过有名,引用程度堪比“罗生门”那样高频。
这段话便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话的出处了——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们背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当然他不是仅仅局限于讨论“生命”这一命题的,紧接着,他又抛出了——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不能承受地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
这就让他的作品有了深度和厚度。耐人寻味,反复品咂。当然,《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很多,找来一些读读,从多种角度来审视,自然是乐不可支,但也犯不着过度解读吧。
多年前,有几次拿起来又放下,这次终于读它有了善终。当然,吸引我读下去的,自然有他独到之处。小说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记述的,而是分为了七个部分,按照某一主题来写的,“轻与重”,“灵与肉”,“不解之词”等等。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相互交错,让你不时地在作者和小说人物之间切换。这就多了一种空间任你转换,在诸多人物之间进行游刃有余地玩味,阅读体验便有趣了不少。感觉是作者常常是忍不住跳将出来,恨不得跟小说人物进行适时互动,同时又从多方面反复解构。
多线程的记叙,多维度的交错,让你顾暇不及。
小说表面是写的托马斯和特蕾莎以及围绕两人和周围其他人展开的感情纠葛,性爱故事,背叛与反背叛。
暗地里,又是一直在以苏联入侵捷克的政治背景为线索展开的,所以,从某种方面来说,它讲述的其实是专制制度下知识分子的生活与思考,呈现的是高压政策下人性的扭曲。诸如以托马斯为代表的这类人对信仰的反思和心灵的挣扎。
第三条线索,就是对哲学问题的探究。语言充满哲理性,人们也常常称其为哲理小说。当然,这是吸引我的一个原因,但是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读后感.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笔触,他对人性刻画的深、真、狠。比如下边的这段——她对他说:“我被活埋了,埋了很长时间了。你每个星期来看我一次。你敲一敲墓穴,我就出来。我满眼都是土。
“你说:‘你什么也看不见’,然后你就帮我擦掉眼里的土。
“我回答你说:‘不管怎么样,我都看不见了。我的眼睛变成了两个洞。’
“然后你就离开了,很久,我知道你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很多个星期过去了,你一直都没有回来。我一点都睡不着,因为我害怕错过你回来的时候。一天,你终于回来了,你敲了敲墓穴,可是我等了整整一个月,都没有睡觉,筋疲力尽,连爬出来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当我终于爬出地面。你一副很失望的样子。你说我的验色很不好。我知道我让你扫兴,我的两颊凹陷,动作又生硬又不连贯。
“为了请求你的原谅,我对你说:“原谅我吧,我这段时间一直都没睡觉。
“你用一种让人宽心的声音说:‘瞧,你应该休息。你应该休一个月的假。但听起来却不那么真实。
“我知道你说到假期意味着什么!我知道你想要整整一个月不见我,因为你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你走了,我又掉进放的层,我知道为了不要错过你,我还是会一个月不睡,一个月后你回来的时候,我会变得更丑,你会更加地失望。”
这是我见到的最为恶毒的刻画了——关于痴心女子VS负心汉。犀利,冷酷,又不着痕迹,你除了心疼,还能有什么?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6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去年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明白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感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明白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职责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感情诗中,女生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户外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好处。
那么,到底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取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人物小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著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感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感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齐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感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职责,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爱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齐,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热衷于一切政治户外,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感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十分富有反讽意味――正因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必须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最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感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取什么?是理解特蕾莎来和她一齐生活,背负起感情之沉重职责,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正因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因此,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著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生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职责,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好处。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下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感情之间,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齐,构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就应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著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必须会是另一番完全不一样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下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取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感情之职责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状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职责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就应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危险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感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因此,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运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户外”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正因他最后卸掉了多年来一向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简单,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一样女性的“事业”中,“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一样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一样”,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礼貌,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能够称之为“完美”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能够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正因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正因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正因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杯具,不仅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杯具,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杯具。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简单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正因对于我们所选取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务必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杯具,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杯具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7
去年一年看的小说不少,有长篇巨著《巨人的陨落》,有东野圭吾的侦探小说,看起来都很精彩引人入胜,但是似乎看完就没了,仅仅是用于消磨时间的好读物,并没有给我的内心留下太多的东西。但最近看的两本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哲学意味更浓,也更能启发我的一些思考吧。米兰昆德拉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可以说看得我云里雾里,似懂非懂,而像我这么好奇心极重,越是不懂就越想要抽丝剥茧去分析一下,揭开这本书的神秘面纱。
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为何产生爱情?
托马斯是医生,而医生就是那些无论发生什么,都愿意终身照料人类身体的人。特蕾莎的出场形象就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他们两人对比而言,托马斯太强,特蕾莎太弱,他一定对她产生了强烈的保护欲。托马斯的其他情人可以没有他,但是特蕾莎离不开他,似乎离开了他就活不下去。
特蕾莎非常美,其母亲美得像拉斐尔画中的圣母,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有九个男人向他求婚,最终因意外怀孕选择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第九个。姑且不谈论特蕾莎父母的婚姻,一个美如画中人的女人和一个富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结合的产物,特蕾莎当然是极美的。
偶然的命运之鸟
在书中恰是六次偶然把托马斯推到了特蕾莎身边,好像是自然而然,没有任何东西引导着他。当托马斯看到特蕾莎和别人跳舞,看起来他们就像是一对恋人的时候,他意识到特蕾莎的爱情也可能与其他任何人产生,并非如此不可。近来,我也深刻感受到爱情并非唯一,我们可能在偶然的时间偶然遇到一个人,然后和这个人恋爱,但是我们偶然遇到的也可能是别的人,和别的人恋爱。真的并没有所谓的命中注定,一切都只是偶然的机缘,两个人相遇,然后命运就交织在了一起,我们能做的也许就是努力让偶然遇到的那个人变成“对的人”。
托马斯——灵与肉
追逐众多女性的男人被归为两类:一类是浪漫型的迷恋,他们在女人身上寻找的是自己的理想,然而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因为理想是从来不可能找到的。个人觉得《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男主弗洛伦蒂诺就有一些浪漫型的迷恋成分,但又不完全是,因为他一开始就找到了自己理想,那就是女主费尔米娜,在对女主求之不得后有过各种各样的爱情,也曾放浪形骸,最终在几十年过后又与女主再次相遇,为这跨越几十年的爱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类是放荡型的迷恋,而托马斯毫无疑问应归于此类,尽管他爱特蕾莎,尽管他的放荡给特蕾莎带去极大的痛苦,他还是不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那种征服不同女人的欲望。灵肉能否分离还是看个人,托马斯可以,特蕾莎却不行。
特蕾莎——爱情之重
特蕾莎的世界只有托马斯和卡列宁(他们共同养的狗),当托马斯一次又一次背叛她,她跟托马斯说“我被活埋了,埋了很长时间了。你每个星期来看我一次。你敲一敲墓穴,我就出来。我满眼都是土。”看到特蕾莎说出这样的话,我觉得她很可怜,为她感到悲哀,因为托马斯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她的喜怒哀乐几乎都被托马斯牵制。其实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将自己的人生过得多姿多彩,她们的人生有很多个支柱,而爱情只是其中一个柱子,当爱情这棵柱子倒塌,还有很多其他柱子支撑着她的生活。所以爱情对于她们重要但又没那么重要,只不过是让生活锦上添花的东西。
萨比娜——轻与重
萨比娜天性叛逆害怕责任,她可以轻松地以情人身份与弗兰茨交往,但是当弗兰茨为了萨比娜离婚,想要与她真正在一起的时候,她又抛弃了弗兰茨,因为她害怕责任害怕禁锢。听起来萨比娜确实活得潇洒轻松,拥有众多情人,而又不与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捆绑在一起,她是自由的鸟。然而呢?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人有时候不就是因为一些与他人的羁绊,才彰显出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当负担完全消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弗兰茨——真实与虚幻
弗兰茨是梦想家,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萨比娜是弗兰茨的梦想,弗兰茨去到柬埔寨边境,仅仅是因为萨比娜,感到萨比娜久久地凝望着他。然后柬埔寨之行又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唯一真正的生活就是那个戴着眼镜的女大学生,而不是萨比娜。现实大于梦想,远甚于梦想。梦想无疑是美好的,我们极具想象力的大脑可以把梦想勾勒得完美无瑕,然而当梦想成为现实,等待我们的也许就是幻灭。所以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活在真实中吧,那才是唯一属于我们的实实在在的生活。
书中人都是极理想主义,现实中大部分人还是负重前行的吧,这也是为什么我对这本书似懂非懂,而主要是不懂,因为我是平凡人。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8
人们时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相信生命可以永恒轮回吗?人们总是认为今日的选择或者是现在所做的事会对以后抑或是将来甚至来世都会有着深刻的影响和必然的联系,所以,当我们面对眼前的事情并且作出选择的时候,才会患得患失,忧虑重重,使每一次的选择变得沉重,以至于使生命也变得沉重。那么,事实上又真的是这个缘故吗?其实世间并不存在永恒轮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去。只有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活。
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难以承受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医生托马斯和他的情人萨宾娜,在他们身上,灵魂与肉体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赏读这一段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的文风类似于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特雷莎的妈妈——萨比娜年轻时很漂亮,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继而去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离过两次婚的男人。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这段的印象是最深刻的。米兰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却只能从中选择一个。她谁都想要,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原本拥有的一切,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获得自己最基本的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这才意识到一切正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所拥有的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着女儿留下。可一切都是徒劳,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即便是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丢掉了灵魂。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最终也只能在“卡列宁”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将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承受的时候,一切都晚了。生命,始终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重新来过。因此,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于曾经的生命之轻,都将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另一方面,米兰所要传达的爱情观又是什么?“爱情”总是玄而又玄。曾经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我们用太多的理性思维去思考它,那么爱情将不再纯正。然而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我们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以此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米兰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随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才恍然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地愚蠢,爱情亦或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许多难以抉择的问题,选择据理力争还是忍气吞声?选择打抱不平还是熟视无睹?在这种情况下,这本书的确帮了我们不少忙,远离轻松选择刻苦,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给自己力量,就像托马斯念着这句话离开医院去波西米亚找特雷莎并与之共度一生一样。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一种选择是正确的,因为任何比较都不存在。”这是托马斯最初对是否开始这段爱情的挣扎。其实,我本人是不太赞同这句话的。诚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选择却太多太多,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在过去失败的决定中,吸取经验从而对下一次抉择展现出十足的信心,而对与错完全取决于我们自身以及身边的人是否快乐。
小说主人公双双意外身亡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六年级作文。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一类人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米兰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一笔。也许生命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所谓正确、错误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或许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这“生命之轻”,都好像是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领悟。当我们渐渐长大,经历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之后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将是云淡风轻,尘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