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评论家伊恩·沃特有言:“近一百年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汀经久不衰。”莎士比亚妇孺皆知,那奥斯汀又是何许人也?想必,只有用心去品味、咀嚼一下她的作品才能得出结论罢!
终于有了时间,拿起《傲慢与偏见》,很快,我便沉浸在英国乡村古典的美丽和故事中人物的幽默话语中了。在故事的开始,我便厌恶那位傲慢自大的达西先生,他是多么自以为是:竟认为漂亮智慧的伊丽莎白不配与他跳舞;他还狠毒地剥夺了父亲养子的幸福生活,将他逼到山穷水尽的境地。然而,在后半本书中,情节反转,达西成为了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原来对他的误解解除了,而前面那位“风度极好、谈吐优雅”的威克姆成为一个大反派,他诬陷达西的美德,并将达西的不善言辞曲解为傲慢无礼。如此转变,令我惊讶不已,那文章最后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也在情理之中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最大感受是惊奇:故事的结局是如此出乎意料之外!再折回去从头读起,我却发现了很多有关威克姆语言矛盾的蛛丝马迹,可是,在第一遍阅读时,我并没有发现这一点,只是一味地相信威克姆,并对达西产生偏见,想必,使人随着文中主人公的思想看问题是简·奥斯汀文字最奇妙的地方吧。
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可被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曾反省自己,说自己之所以会讨厌达西,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著名学者H·沃尔波尔有句名言: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将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将是个悲剧。奥斯汀以理智领会世界,这才创作出了这脍炙人口的小说作品。是的,若是让我用奥斯汀在《诺桑觉寺》中的话来形容《傲慢与偏见》真是再合适不过,因为它的确“用了精湛的语言”表现了作者“对人性最透彻的理解”,处处“洋溢着机智幽默”,使人感到“光彩夺目、情趣盎然”。
有人说,奥斯汀用幽默的文笔表现了那个时代某些人的愚蠢茫目与自负,我想这是对的。但对我来说,现在的我只能看出它那环环相扣的精彩,相信在我继续用心细细地品味咀嚼下,我定能发现其中埋藏更深的东西,体会除了惊讶外更多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