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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作品自我评价百科

2023-10-05自我评价

律师作品自我评价百科(精选3篇)

律师作品自我评价百科 篇1

  1、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章程和司法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承担法律赋予律师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社会责任,严于律己,始终忠于和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此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推进依法治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廉洁自律,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维护良好的律师形象。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等。在实践中知道的,尊重同行,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通过高层次的实践推动法律的实施和完善。

  2、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

  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办案方式有了很大的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及时解决了纠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谐,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无论代理诉讼案件还是办理非诉案件,我都能尽职尽责。

  回顾我接的各类案件,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我兢兢业业,脚踏实地,每一个案件都做到最好,让当事人满意,心里踏实。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财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我在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将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探索新的案源,努力运用我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服务。

  3、认真遵守执业纪律。

  因为刚开始执业,办理的案件不多,办理了4个民事案件,都已经结案了。在职业活动中,从未有过下列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行为:在同一案件中,为委托人和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进行代理和辩护;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和辩护;为了争夺业务,向客户作出虚假承诺;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作虚假或者不适当的宣传;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抹黑其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的关系从事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或者对方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威胁、恐吓委托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的;违反律师服务管理收费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以外的费用或者财物;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在办案过程中,在非工作时间和场合会见正在办理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会见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本人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和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从未因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受到处罚。

  总结办案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积累一些实践经验,将理论与具体案例相结合,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其次,我学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以及与法官和其他代理人打交道的技巧。律师是从事社会工作的执业人员。每个律师都应该把至少三分之一的精力放在社交上。如果相应的人际沟通不足,我们律师的工作肯定会停滞不前。我认真学习法学专业,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与时俱进,跟上法律的不断更新和发展,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同时,我在办案方式上有了很大的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当事人和解和社会和谐发展。

  4。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由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玉林东路社区开展。活动中,对社区居民提出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认真、全面、详细的解答,解决了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本人积极参加普法工作,并根据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在热心公益、服务人民的活动中,认真履行职责,热情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公众与律师行业可以在这个相互交流的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接地气使律师工作得到了深化和沉淀,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结律师从业20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专业学习,按照《律师法》赋予的职责和律师职业道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展新的案源,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做一名优秀的律师。

律师作品自我评价百科 篇2

  在通过实习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也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了解了很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环境的细节,尤其是律所的管理、律师业务和律师收入。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和承办业务。必须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收取代理费,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律师告诉我,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取合伙制,即几个律师共同出资组建一个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担者,一般负责诉讼之类的大型法律服务。一般而言,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职由合伙人中最大的出资人或源承包商(通常为同一人)担任。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助理律师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和证据,起草一般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行政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适应日益扩大的业务量,实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的部门。他们的工作是为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件和档案,翻译材料,管理成本会计,财务,甚至接待客户和打扫卫生。

  可见,要想在律师事务所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就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和业务经验,并且独立自主,这样才能在律师行业激烈的竞争和淘汰机制中生存和成长。

  就业务类型而言,律师事务所可分为普通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前者业务可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其中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构成和市场发展方向。就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类型来说,从制定员工聘用合同、审核房产买卖合同条款,到国企改制、国有大型水利工程审核、民营企业上市等,不一而足。,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销售、股票和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和金融、海上保险、建筑工程等。,而大项目的费用大多是总额的3%。

  近年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专业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航运和海事等行业的法律服务。很多都是有外资注入的合资律所,特别是北京上海的。熟悉国内外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在这里汇聚,以满足中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我们熟悉的以美元为单位按小时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一般律所规模小,地域特色强;在北京、上海、广东、香港、澳门和厦门等沿海开放城市,有数百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尤其是像我这样的经济法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慎重选择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更要提前明确:经济法虽然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留学大概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素质能力、外语能力和深厚的国际商务、金融业务知识的矫正工作者,才能享受优越的收入和地位;相反,如果达不到那种程度,经济法的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不仅无用武之地,还会因缺乏过硬的民商法和经济法知识而在国内普通律所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律师的收入是我实习时了解到的另一个重要信息。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合伙人将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代理费。在缴纳税款、向律所上交部分费用、向相关司法行政部门缴纳管理费后,合伙人会按照一定的利润比例(50%—28%不等)与案源提供方进行分成,通常案源提供方得到的更多。比如律师承办刑事诉讼代理案件,合同约定代理费8000元,业务费20xx元,共计10000元。扣除所有应付费用,还有7000元。但如果案件提供者(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律师)三七分成,律师最终获得20xx多元,而主任获得近5000元。可见,律所的主要利润都集中在掌握律所业务来源的主任手中。

  律师私自承揽案件,向委托人收取钱物,在没有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下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等,都是非常严重的。,违反了律师法。轻者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者被吊销律师终身执业证书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所在律师事务所也会被罚款、通报批评。

  对于我这样的年轻法学毕业生来说,摆脱对律师高收入、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对国内律师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的执业进行有益的比较,充分了解律师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无疑是最好的职业指南。

律师作品自我评价百科 篇3

  岁月流转,不知不觉间,进入这个团队已经是第4个年头了。4年前,当我第一天坐在办公室里的时候,我的内心是一片忐忑,对未来是比较迷茫的。相信很多律师同仁跟我一样,都曾有过彷徨。今天,尽管我仍然是一个不断需要律师前辈提携与指点的青年律师,但应所里领导的要求,我就自己在这一年里的得与失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事做个汇报。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

  之所以说工作成绩,倒不是因为我取得了什么了不起的成绩,而是一般的工作总结的惯例结构。在我拿到执业证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我所有的业务创收是9.5万元左右,这当中主要包括领导所划拨的创收,剩余小部分是自己单独承办的案子。今年是拿到执业证的第三年,也是第三个完整年度,经初步统计我今年的创收应该是14万多一点。可以说,在创收上自己有了较大程度的进步,也使得我刚出生的儿子不至于落得没有奶粉钱的地步。

  首先,这一年里我所办理案件的数量上明显增多了,案件类型上也有所丰富,在闻律师的指导下,我经手办理几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我的实践经验也渐渐丰富起来;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方面,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打交道的技巧。张武队长一直教导我们,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每个律师至少需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足不前的。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所里四位合伙人律师对我这样年轻律师的无私帮助,没有他们的无私帮助,像我这样直接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学生,在社会上无疑要经历更多的挫折,走更多的弯路。记得在南京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面试的时候,面试的老师问了我三个问题,你有关系吗?我回答没有。他问我你有背景吗?我还是回答没有。然后他又问,那你有什么?我回答他我有的是热忱,对律师事业的执着。是的,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像我们这些出身农村家庭身上还背着数万元助学贷款没有还清的学子,我们所拥有的似乎只有一片热忱。人们都说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用在我们身上同样如此,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这个平台等于成功的一半。正是因为在震宇震这个平台上,我正一步步实现自己的理想与价值。

  二、我觉得工作就是一个镜子,他会给我们一个反射。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如果你今天不认真工作,那么明天你将会努力找工作。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认真对待,它给了我们尊严,给了我们脸面,更何况我们所从事的每一件事都会关乎到当事人经济利益、人身权益甚至是生命的得与失、增与减。我常会自问,我是否做到了。所以我会经常反思自己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发现过去一年中,我的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1、工作细致程度有待提高

  尽管案件办理相对多了,但是有时候也会发现在证据审查及文书书写方面还是存在不够细致的地方,没有做到精益求精。另外,在接待当事人方面,有时候不能很好地拿捏到位。

  2、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

  对于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熟悉程度还是不够,不能做到有问必答,烂熟于心的程度。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要求我们律师也必须及时更新我们的知识,这样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需要。

  3、业务结构不合理

  虽然今年我的业务创收达到了十几万元,但是仔细分析下来,我自己独立承接办理的案件部分并不多,尚没有占到创收总额的.一半。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我所有创收均来自诉讼案件,没有一个非诉方面的。因为业务结构不合理,我们会随时面临断炊的可能,而银行不会可怜你,每月会定期到你的工资卡上搜括一遍。这一点我的感触特别深,当到每个月十日左右的时候,看到账上还没有一个案子的时候,我就会心里特别发慌,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特别想钱。另外,我也不希望放假,特别假期较长,我似乎没有资格享受特别长假期的权利。前一阵子,我感觉头脑特别疼,我以为自己是想钱想的,后来发现不是,原来是感冒了。

  三、律师工作的感悟

  提到律师,人们的第一印象除了律师特别能说之外,另外一个就是律师有钱。但我想律师职业所赐予我们的不仅是物质上丰厚的回报,更多的恐怕是律师职业给予了我们独立思考问题的方式、自尊、自强以及社会责任感。每一个律师走出来的时候都是光彩照人的,男律师通常都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女律师通常都是闪亮动人、靓丽睿智。为什么会是这样子,我想大概是我们自信,心中有爱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的周喻律师就曾经自己私下向河南贫困地区的孩子捐献过多元钱的书籍,帮助贫困地区的孩子增长见识,开阔眼界。说实话,像周喻律师那么忙,如果仅想着赚钱的话,他哪里还有时间顾及远在千里之外的无书可读的孩子。但因为我们心中有爱,我们知道感恩,我们知道自己应该为社会做点什么。还记得有一个当事人,他的官司拖了两、三年,在办案的过程中,他经济困难到了连路费、饭钱都拿不出来,后来我就请他在我们所门口的鸭血粉丝吃了饭,给了他50块钱的路费。他感动得不得了,非要给我送个锦旗什么的。这点事情对于我们而言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却特别温暖。我相信这样的事情,在我们每个律师的生涯中都出现过,都会对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施以援手。

  律师工作虽然艰辛,但也正是因为这一行充满挑战,才有了它独特的魅力。在这里我们感知了人间冷暖,见证了爱恨情仇,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我们既见到了当事人的愁眉苦脸,也看到了他们的喜笑颜开。所有这些历练了我们的人生,也使得我们格外珍惜生活的美好。

  四、工作展望

  张武张队长曾语重心长地说过一句话,像高经理这样如果不寻求突破,将来只能算一个老律师,无法成为大律师。循着张队长的这句话,我想说的是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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