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学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篇1
我校在接《关于开展开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基函[20xx]x号)后,学校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部门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学年学生返校及新生入学情况
我校现有初中三个年级,每年级12个班,现有学生总人数xx余人,没有学生辍学,个别异动学生的学籍正在办理当中;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正常。
(二)校园安全建设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xx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x教办函〔20xx〕x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同时,“三防”建设、校车安全、消防安全、宿舍安全、食堂安全管理及疾病防控等工作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校园设施存在的隐患、不符合规定的食堂设施和老化的运动场塑胶跑道进行了修整。
(三)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情况
我校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收费,使用规定票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咨询投诉电话的情况:本学期初中三个年级收取住宿费xx元/人(统一到银行交纳,按规定开具票据),向初一新生收取社会实践费x元/人,校服费x元(冬夏装各2套,短裤2条);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学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也不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等情况。
(四)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我校严格贯彻执行《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基()号)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执行上级课程计划指令,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按有关规定规范学籍管理。(附:课程表、作息时间表)
2、我校严格贯彻执行《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基〔20xx〕号)的要求,未组织入学考试,未编重点班,未组织补课,未违规收费,未下达升学指标等;
3、我校贯彻执行《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年级均衡编班,不存在大班额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xx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基〔20xx〕号)的情况。
我校按镇宣教文体局的安排和要求,与相关民办学结对帮扶,并正常开展工作。
(六)学校教代会工作情况。
我校按照市教育工会的要求,定期召开学校教代会,参与学校工作的决策和监督情况。
学校开学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篇2
学校接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学校财经纪律大检查的通知后,认真组织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重要人事任命
学校根据市委教工委《泰州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学校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程序。根据人事变动和岗位需求,党政联席会提出拟提拔职位及职数,由职能部门(党办)起草“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通过确认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经过民主测评、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领导集体研究、公示、任命等一系列程序,完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公开透明、科学严谨,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有效提高了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一支精干实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
(一)我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分管校长、后勤处、校财务共同参与领导、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食堂财务监督管理、校东南劳服中心具体负责经营的食堂管理模式。
(二)食堂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我校食堂的实际情况分拆、合并了个别会计科目,特别是明细科目的设置,力求准确、合理。采用借贷记账法,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系统、完整、连续记录食堂的各项经济活动。
(三)食堂会计岗位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了总账(兼明细分类账)、出纳、保管、售卡等不相容岗位,做到钱、卡、账、物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1)建立健全食堂物资采购,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
(2)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稽核制度,规范食堂审批人员的审批、稽核权限、程序和责任。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申报单”,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自制采购、验收(入库)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调料和燃料等。我校食堂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四)、食堂收入管理
(1)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师生就餐消费一律刷卡,杜绝现金,预收的伙食费即金龙卡充值款,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食堂伙食收入。
(2)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合作经营的项目收入,统一纳入食堂损益核算。
(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泔水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纳入食堂收入,不得另行存储。
(4)学生伙食费的标准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支出管理
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学校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学校要求按月对食堂的收支进行结算,食堂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食堂运营状况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各项专项资金使用、代办费收缴及三公经费收缴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会计核算规范,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有真实、合法、完整的内部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舞弊或错误。财政资金能做到专款专用并纳入专项资金核算,财务处理规范。各项代办费用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及时收缴入账,并及时结算、清退。购置大额办公用品及耗材都附有采购明细清单,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的列支符合国家文件的规定。
20xx年4月以来,办公室修订了学校公务用车《派车单》和《租车单》,办理了公车加油卡,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以来,共执行公务用车海陵区外138次,海陵区内300余次,为技能抽测、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项目共租车18次,对学校公务用车和租车均实现了电子台帐管理,定期登记车辆出车公里数,油料实行预算定额管理,达到学校预期的节约效果。
20xx年4月以来,办公室修订了学校《公务接待安排通知单》,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以来共接待教育部,广西、江苏省市领导,重庆力帆,中德诺浩项目官员等近1500人次,圆满、高效、节俭、优质地完成了各项接待工作任务。
四、工会财务情况说明
上届工会具体做账人是袁利杰同志(已故)。本届工会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工会单独建账。财务委员谢颖同志非财务出身,对记账要求和规范处理账务正在学习之中,工会主席多次与分管校长及其他领导反映,要求给工会配备一个具有会计职称、熟悉业务的同志帮助工会建账,学校领导正在研究之中。20xx年1月至今,工会使用的经费都是在有预算、项目公示的前提下再请示相关领导后使用的,而且每笔费用、支出均已入账。
五、其他情况说明
近两年,学校党员干部无一人收受礼金礼品。20xx年我校共5名教师按省教育厅安排出国培训,20xx年至今我校无教师因公出国。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
学校开学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篇3
xx学校根据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的精神,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校长、行政、教师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检查的八大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分析,逐一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
20xx年3月29日召开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及资金到位的情况。
4、5月义务教育经费资金逐步到位,我校开始下发通知,召开家长会说明情况,6月全部退还给学生,并且学生家长在确认后签字、按手印认可。上半年的义务教育经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二、学校执行《广东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情况。我们学校收费是按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证内容进行收费的。学校无收择校费、无各种类型培训班、更没有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三、学校执行省教育厅等4部门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
学校按照程序从《广东省20xx年中小学教辅教材推荐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坚决落实“一教一辅”要求,并没有存在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四、学校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中小学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我校能够依法依规办学,从来没有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和资源,举办面向小学生和各种收费的培训、补课行为;学校、老师都没有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我校坚持自己的办学宗旨,严格执行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课程开设上坚决按照省颁布的标准,做到“开全”、“上足”,向培养学生各种能力的方向迈进,学校以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五、学校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行为。
根据上级物价部门的要求,我校在校园的显眼位置公示各项收费,在收费政策调整后,我校会及时更改公示内容,并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六、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行为;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的行为。
七、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我校一直都是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绝对没有任何的违规收费行为;更没有强制性或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收取服务费、接受有尝服务等到行为。
八、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义务教育经费已全部退还家长,不存在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来发放教师工资、各种津贴、福利及奖教的活动。通过自查,我校完全能够按照物价局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收费,并未存在乱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