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自律自查报告 篇1
这三年来,做组织工作的明显感觉到一个变化,那就是党中央对于从严治党的决心,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到“两学一做”,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从思想领域到以知促行,涵盖面之广、发力之精准,都是前所未有的。上级对“两学一做”已经做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作为最基层的街道党委,如何将这项工作落实到位、让每位党员都参与进来,应该紧紧围绕“严、紧、分”三方面开展工作。下面就学习情况作如下自查报告:
一要严肃关键环节。根据“两学一做”相关要求,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将以细化,确保学到位、做到位,街道层面必须制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至少安排一次全体党员的党课,结合“七一”前后、入党积极分子班、红色电影展播等活动,通过党员轮训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两学”,同时,要求每个基层党组织结合每月的“三会一课”、“固定组织生活日”,在会前会后固定时段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在“做合格党员”上创新方式,让党员现身说法、提高自主意识,将合格的标准提一提,让每位党员在争做合格党员的同时争优创先、比奉献,重新刷新党员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二要抓紧时间节点。虽然学习教育永无止境,但是仍需在集中时段提振精神,让所有支部、全部党员思想上紧一紧、行动上赶一赶,基层党委必须制定严格的时间安排表,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确定完成时限、上报完成情况,务必确保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一定让每位党员入脑入心,对于那些认为组织工作太过务虚可以等一等、拖一拖的,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批评通报,思想政治教育不是立竿见影的工作,但确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基础。
三要注重分类指导。分层分类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比如按照党组织属性不同、根据党员不同情况,机关事业党支部、村社区党组织、两新企业党组织等等,在学习教育形式上灵活安排,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要求和标准,特别是在立足岗位比奉献上,必须将学用结合,防止学和用“两张皮”,推出具有本土特色的党员示范岗位,尤其在创新载体上下猛药,让党员立足岗位发光发热。
党员自律自查报告 篇2
按照校党总支和行政支部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总结评比工作安排,现将自己一年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以达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目的。
一、做好本职工作,注重财务理论和业务学习。
今年以来,认真学习完成了《会计法》继续再教育学习,将《会计法》和新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使本人对财务业务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从而达到了加强财务业务建设的目的。
二、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内控制度,降低成本、费用,强化财务管理与监督作用。
落实“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使内部控制制度落到实处,为加强财务核算、财务管理提供可靠前提,是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重要方面。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为强化财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作用打好了基础。在实施“收支两条线”的过程中,及时将各种收费上交县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月初及时上报用款计划,保证了学校各项支出需要,保障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固定资产管理不放松,加快对老旧问题的清理。
除继续对学校原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外,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核对入账,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做到了定期对固定资产核对、检查。按照要求对资产进行分类,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了固定资产的“帐、卡、物”三相符。
四、加强应收帐款管理
加强各种借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及时汇报领导督催清收欠款、对预付账款及时督促完工结算,通过积极工作对“应收帐款”的及时收回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年来自己严格按照党员的要求做了应做的本职工作,离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这些问题主要是:
1.业务知识老化,不能适应现行国库集中支付新知识、新技能的需要,要不断学习,适应发展变化。
2.年龄偏大、工作量大,工作效率不高。
3.计算机基本知识技能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
党员自律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关于加强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特别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要坚决按照文件重申的十条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真正做到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抓好当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单位稳定,促进水利事业发展。针对文件要求,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我处领导在节日期间未进行各领导干部之间的相互走访及拜年活动。
2.节日期间未用公款搞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3.未接受高标准接待,未参加各种名目的应酬性庆贺、剪彩等活动。
4.未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赠送、发放和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未放纵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各种名义谋取非法利益。
5.未接受其它单位和私营企业主赞助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6.未到企业和其它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7.未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办婚事及外出旅游。
8.未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活动和借机收钱敛财。
9.未巧立名目向其它单位搞摊派、乱收费。
10.未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观看传播淫秽录像光盘。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