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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资金自查报告

2023-06-14自查报告

2023资金自查报告(精选19篇)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19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7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19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19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19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9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3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2019]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19-2019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19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19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19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9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2019]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XX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__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XX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__年出台《XX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__]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XX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__]110号)和《XX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__]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__]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XX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XX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__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__]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__〕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XX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XX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5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9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6

  一、项目目的及意义简述

  云南具有发展天然橡胶产业的独特优势,橡胶树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是促进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措施。系统地收集、保存、鉴定及利用新种质,是培育橡胶优良品种的基础。收集、保护和鉴定引入品种的主要农艺性状,可以直接筛选出一些适应当地生态条件的橡胶树新品种,对研究橡胶树遗传多样性、性状遗传规律及选育新品种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在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指导下进行胶木兼优品种的胶乳生理测定,鉴定12个品种的胶乳代谢类型,制定相应的割胶制度。

  2、保护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农场,12个胶木兼优品种的适应性系比区,面积为204亩,4907株。鉴定各品种的产量、生长量和抗逆性。通过对各品种的产量、生长量、抗寒性等主要农艺性状的比较分析,筛选可以大面积推广的橡胶树新品种。

  三、资金使用情况

  “胶木兼优适应性试验试种保护”项目20xx年度资金到位5。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见明细表)。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挪用资金行为。

  四、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于20xx年1月13日召集所有试验区的相关技术人员,在德宏瑞丽市进行了项目协调,布置了相关工作任务。

  2、保护了景洪农场12个胶木兼优品种的适应性系比区,对热垦525、热垦523两个生长较快的品种进行了预割。进行了扶弱、内壁挖水肥沟、施肥、除草、砍岜压青、修枝等幼林抚育管理。12月测定了离地150厘米处径围,生长最快的四个品种是热垦525(56.3cm,),云研77—2(54.4cm),热垦523(51.6cm)和gt1(52.0cm)。20xx年热垦525开割253株,开割率为79.8%,亩产18.5kg;热垦523开割196株,开割率为58.2%,亩产15.9kg。

  五、存在的问题

  1、试验地种植的胶木兼优新品种,现已有部分达到开割标准,准备在20xx年开始试割,需要项目组制定一套统一的试割规程,方便本项目组执行,有利于试验内容及数据的统计分析。

  2、项目的保密工作需要进一步说明。胶木兼优品由于培育单位不愿意提供给我国,是通过爱国华侨引进的,为了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应作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3、品种扩散问题。橡胶树品种的推广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进行,没有适应性试验正式割胶6年以上的鉴定资料就大面积种植,会给种植者造成损失。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7

  按照永财绩(20xx)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对20xx年市财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xx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19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A: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

  B: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

  C: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为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训练营养补充的需要,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争光,为永州争光。根据规定,我校现有在训运动员280人,带训教练员20人,按每人每天10元伙食标准,全年按300个实训日计算,年需经费90万元,财政实际安排经费8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143万元,有力的保障了运动员训练营养的补充,为提高训练成绩打下了基础。

  2、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根据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1:1配备的政策,为我市培养更多合格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财政实际安排经费3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37万元。

  3、义务教育保障经费9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所需的书籍、水电等支出,学校实际支出20万元。

  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校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学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校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保障运动员的书籍课本和水电支付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8

  市农委:

  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xx〕109号)精神和市农委([20xx]180号)文件要求,农委对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结果看,强农惠农资金在使用管理中能够按资金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较好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对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农委认真组织学习180号文件精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及时安排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分类疏理,查清资金来源情况。

  经过认真疏理,我委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分为以下方面: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xx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共436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制度:农民实行全价购机,待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公示、审核等手续完成后,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直补卡帐户上。

  (二)农民培训资金

  20xx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共329.9万元。为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同时制订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并按照《xx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中标后,拨付30%资金到培训机构,培训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70%资金到培训机构。截止16年1月18日,拨付资金100%。

  (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xx市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四)种养业良种工程

  20xx年,良种补贴285万元。

  (五)渔政设施

  20xx年农业部下达渔政工程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渔政执法快艇建造。资金一到位立即着手招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经过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后确定由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造。20xx年3月底接收渔政执法快艇一艘,该项目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了项目验收。

  三、按规定使用资金,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以上资金都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实行的公开招标,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正确,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提高资金监管水平,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9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

  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0

  在省、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为搞好水利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今年以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农村小水电等专项资金为重点,并以此为契机,对各项水利专项资金从项目的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自查。

  一、20xx年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部分下达资金较晚的项目在20xx年实施,截止目前邯郸市20xx年水利专项资金1046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413万元,省配套24184万元,市县配套20xx6万元。今年下达给市水利局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邯郸市漳滏河灌区续建配套:中央投资3500万元,市县配套2333万元,正做开工前准备。

  邯郸市跃峰灌区续建配套:中央投资2321万元,市县配套1548万元,正做开工前准备

  邯郸市抗旱设备购置中央投资3200万元,项目已完工。引黄工程:省配套35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计划年底完工。20xx年至20xx年我市涉及水利专项资金的水电项目有:涉县赤岸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已完工验收,涉县漳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已完成小会、漳北二级、原曲二级三座水电站的技改工程。

  二、今年8月份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省督导组的要求,涉县、成安县已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成安县20xx年小农水项目整改情况

  一是合同书上甲方法定代表人只有盖章,没有签字问题。由于有关人员对合同法条文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限造成,当时为了省事,在合同书上盖了局长的手章。检查结束后,局长常胜民在所有合同书上进行了一一补签。

  二是县级及群众自筹资金未完全到位和无文字依据问题。检查时项目还未全部完工,资料没有全部显示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现项目已完工,县级配和群众自筹已全部到位,手续齐全。

  三是项目监理未招标及其合同服务期问题。现已与监理公司协商,对合同服务期有关条款进行了补充。今后,水利工程监理项目一定按要求进行招标。

  四是有关合同印花税正在补交中。

  (二)小水电专项资金使用及整改情况

  一是在原签字的合同书后补充了法人代表签字的付款委托书。

  二是对会计计账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重新规范调整。

  三是对建设中应交纳的印花税都进行了申报补交。

  四是抓紧了赤岸、小会两座水电站的竣工验收准备,力争近期验收。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1

  根据县扶贫办《转发〈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枞扶办字〔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项铺镇实际,对本镇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项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针对这项工作,我镇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纪委、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组,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纠。

  工作组对2019-2019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对贪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滞留闲置、随意调项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自查。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项铺镇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扶贫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xx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xx-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xx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xx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xx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xx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3

  为充分发挥民政专项资金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蔡村乡对全乡2019年7月份以来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自查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根据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乡长王红新为组长,乡纪检书记卫光远、乡民政分管领导薛高斌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所有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对各村进行自查。

  二、2019年7月份以来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1、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全乡共有城市低保户280户,低保人数达517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7730元;全乡共有农村低保户588户,低保人数达1712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37420元。城乡低保做到严格政策,申报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进出渠道畅通,资金兑现及时,切实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完成了目标任务。

  2、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全乡五保供养对象122户,122人,其中分散供养45人(孤儿25人),集中供养30人,食用油122桶,麻花122箱,棉衣122套,棉被122套,冬装122套,五保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3、生产救灾效果明显。为切实做好生产救灾工作,保证灾民生活安排,上级累计下拨救灾款12万元,面粉600袋,共救助3220余人。对救灾资金严格按照救灾款的使用和上级拨款文件要求安排使用,能够及时准时、足额下拨到困难灾民手中,使他们生产生活得到较好安排。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过节问题,共发放资金1万元;二是由于上李大棚受灾情况严重,县局拨付2万元,由乡民政办负责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县局拨付600袋面粉,乡民政办及时发放;四是认真做好春荒期间受灾情况,有效实施救助,春荒期间,上级拨付4万元,我们在第一时间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五是县局9月份下拨暴风灾害救灾款5万元,在严格程序后认真上报并及时发放。

  (二)双拥优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乡共有优抚对象96户96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259488元,并在八一期间为17户对象发放光荣牌及17套夏凉被。全乡共有农村义务兵20人,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都已发放到位。

  三、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蔡村乡敬老院现共有院民30人,目前院内各项活动开展有序,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每月阴历十六全乡五保对象在敬老院集中,统一组织、谈心、理发、检查、洗衣、就餐,做到了“六个统一”。

  四、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在救灾款发放时,有时存在平均发放现象;二是民政工作仅靠民政部门的努力还远远不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三是建立专柜档案,做到使用档案的收集、整理及装订。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4

  莆田市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收入、落实到位情况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精心组织党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党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精神,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网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精神,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5

  正蓝旗属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全旗共有贫困人口3042户9362人,其中:农业贫困人口947户2436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4.09%;牧业贫困人口1832户6198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10.41%;国营农牧场贫困人口265户728人,占农牧业贫困人口的1.22%。几年来,我旗扶贫开发工作在党的xx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全面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全盟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重点贫困嘎查村为单位,以“整村推进项目”为重点,结合移民扩镇工程、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实施,着力于加强贫困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进行项目建设,为稳定解决温饱创造了条件,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贫困人口变动情况

  20xx年以来,在经历了19xx、19xx、20xx年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后,原本在“八七”扶贫攻坚阶段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在连续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下荡然无存,大量的农牧业人口因灾致贫返贫。20xx年贫困人口由20xx年末的836人突增到4522户17833人,贫困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的重点贫困嘎查村增加到50个,占全旗嘎查村的48.5%。农牧业基础建设薄弱的现状逐步显露,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步履维艰,新阶段新形式下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的选择。

  面对这样严峻的扶贫形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正蓝旗20__---20__年扶贫开发规划》和《正蓝旗5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村级扶贫规划》。确立了“以品种改良为中心,提高农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目的”科技兴农兴牧战略,加大科技措施推广和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走出一条高产、优质、高效的发展路子,确保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通过全方位的扶贫攻坚,到20__年底,全旗贫困人口减少到9362人,六年间贫困人口减少了8471人,年平均减少1411人,贫困人口收入由20__年的农区826元、牧区975元上升到20__年末的农区1890元和牧区的2340元,农牧民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收入得到了稳步提高。

  共计有贫困3024户9362人,占全旗农牧业总人口的15.7%。按照国家标准统计共1707户572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56.31%。其中:638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493户1544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6.49%;684至944元低收入贫困人口1214户3727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2.97%。944至农区1500元贫困人口429户1042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0.94%;944至牧区1800元贫困人口906户3049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3.01%。

  按照致贫原因分:因自然灾害致贫1034户320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4.23%;因病致贫745户224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3.98%;因子女分户孩子上学致贫902户2796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9.86%;因经营能力差智力低下致贫140户43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1.92%。贫困原因有:1、子女分户致贫和孩子上学;2、自然灾害致贫;3、因病、残致贫;4、无经营能力和其他致贫。

  二、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一)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建设

  扶贫开发办是正蓝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管全旗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为8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为1名,副科级职数为2名。科员副主任科员3人,后勤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内设综合股、项目资金股和社扶培训股。做为旗直涉农涉牧重要部门,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中承担着贯彻、执行、宣传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对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广大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达小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旗扶贫开发办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紧紧围绕为“三农三牧”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多渠道的增加农牧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我旗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

  (二)项目资金投入管理情况

  我旗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后采取了以嘎查村为单位集中攻坚的重大战略举措。几年来,我旗结合自治区开展的水利和种草养畜年、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千村扶贫开发项目和移民开发项目,在20xx年启动两个千村扶贫开发嘎查,投入每个嘎查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配套其他资金建设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20xx年启动的千村扶贫开发工程18个,每个嘎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配套其他资金开展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建设和养畜建设。20xx、20xx、20xx、20xx分别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及其他资金启动四期移民扩镇建设项目。20xx、20xx、20xx年启动的整村推进项目19个,以每个嘎查3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和9万元牧民自筹的投入,以养殖优质肉羊、西门达尔牛为主导产业进行扶持。20xx—20xx年又投入专项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对全旗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转移,同时每年还投入20---40万元不等的产业化扶贫资金,扶持开展产业化扶贫,到20__年我旗共有41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扶持。4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盟直帮扶单位的集中帮扶,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几年来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93.7万元,共有2517户9314人得到了项目扶持。扶持率占整个贫困户的55.66%。项目到村到户率达到100%,项目变更低于20%。项目扶持基本是以整嘎查村的形式开展的,几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和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项目建设对全旗的扶贫开发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路作用,有效地增加了牧民收入,合理的调整了牧业生产的畜种结构,对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项目实施采取的主要措施

  自治区启动以整村推进为主的扶贫开发项目以来,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扶贫开发,我旗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以来,我旗针对当地实际,认真分析了当地的贫困状况及扶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确定了做好全旗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布置安排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为了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做的更加扎实,在总结以往扶贫攻坚经验的基础上,旗扶贫办协调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旗5万余人农牧业人口,包括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了家底。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自下而上,编制旗、苏木镇、嘎查村村三级扶贫开发规划。共计编制了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嘎查村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在编制扶贫开发方案的过程中,按照项目覆盖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到户、效益兑现到户、科技服务到户和参与式扶贫的要求,让贫困群众自己在嘎查村民大会上分析贫困原因,研究解决贫困问题的办法,确定扶贫开发的项目,制定扶贫措施,使“五到户”的要求在嘎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坚持将100%的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入户,同时和其他项目建设资金捆 绑使用集中投入,整村推进,为完成解决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整村推进项目是一项能够较快的使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手段,可在短期内可以积聚资金对重点贫困村进行集中扶持,有利于大型项目实施。我旗已经启动的40个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样的效果:投资最少的也达到了36万元,最多的上到百余万元(除3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外,其余皆为地方财政配套的农牧口资金和农牧民自筹资金),大部分农牧户得到了项目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增强,主导产业建设得到了大力扶持,贫困户脱贫率达到了82%。

  2、以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为中心,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向,形成特色产业链条

  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项目,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中心,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我旗整村推进的一个特点。根据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几年来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上,我们重点支持效益高、增收效果较好的畜牧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适当用于帮助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打井高产饲料基地建设示范点,特色项目的形成对贫困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3、加大了扶贫资金对农牧业技术的支持力度

  我旗始终不断的加大对农牧业技术扶持力度,创建科技含量高的奶牛养殖专业村、引进推广了黑白花奶牛、西门塔尔牛、小尾寒羊和肉羊等一大批较为先进的农牧业实用技术,扶持一些短、平、快的小项目,努力的推动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潜力。可见加大对农牧业技术的扶持是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资金科技份量的主要手段。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6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发出,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7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三、项目及资金完成情况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19-2019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2019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2019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19户,2019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19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 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19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19亩,其中,连片种植2019亩。2019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19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19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19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四、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1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8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彻底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

  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__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2023资金自查报告 篇19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9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9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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