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结算公开制度建设自查报告(精选3篇)
预结算公开制度建设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预决算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预决算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公开工作。同时,要求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公开条例,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通过对本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自查,我局完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了规定动作,按时进行了网上公开。
(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1.完整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向社会公开了如下内容: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和部门支出总表等。
2.细化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我局对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将“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进行公示等。
3.及时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局于20xx年3月22日对本年预算进行了公开,确保了部门预算在预算批准后的20日内及时公开。
4.规范公开形式。由于我局没有门户网站,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我局按时在达川区政务网公开了20xx年部门预算信息。
(二)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1.做到公开内容完整。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决算、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
2.做到公开内容细化。针对决算内容,进行了如下细化:按经济分类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中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以及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等。
3.做到公开及时。我局于20xx年9月13日对20xx年部门决算进行了公开,保证了部门决算在决算批准后的20日内公开到位。
4.做到按规定形式公开。按照区财政要求,我局及时在达川区政务网公开了20xx年部门决算信息。
5.做到决算公开内容真实。在网上公开之前,我局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等财务制度编制决算报表,并通过财务主管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等程序,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无差错。
我局虽按规定做好了预决算公开工作,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在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坚决做好预决算阳光透明。
预结算公开制度建设自查报告 篇2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和财政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把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财政信息编报、考核等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二)着力加大领导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20xx年以来,以党组会议、局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召开会议多次,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重点。
(三)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每年我局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和财政厅举办的培训班。对各科室及所属单位人员进行以会代训,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业务指导,提高了科室、单位编报信息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组织人员对财政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并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1-11月份,共主动公开信息1644条,主要涉及内容为:财政机构有关情况,如财政局部门领导及分工、财政局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财政局行政执法主要依据、会计从业资格审批;财政工作计划、规划、预决算报告;财政具体业务,如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标准等;为群众办的实事进展情况等。
此外,及时了发布财政重点工作及动态。今年年初,将20xx年全市财政工作总结及打算、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xx年财政执行情况及20xx年预算安排等放于门户网站首页,10月份又将调整预算情况内容上传,同时将这些文件印发相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目的是全市财政干部参照执行、便于我市群众及有关部门对照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化再造财政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强化过程监督。全局共优化再造工作流程42个,并全部印发相关单位业务人员。二是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我局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主要有两项,其一是会计从业资格认证,其二是会计师职称认证,这两项考试相关信息我局均及时在会计之星网站向全社会发布,每年与全省其他地市同步举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四次(一个季度一次);会计职称考试一次(当年11月份),今年所有考试均按计划圆满完成,考生成绩均可在网上查询。三是推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处理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公开。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112个,其中:党政机关69个,事业单位38个,社会团体5个,重点检查率达到11.69%。检查违纪单位户数62个,党政机关41个,事业单位18个,社会团体3个,违规金额3844.9万元。
(三)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及相关表格于6月份公开,汇总“三公”经费预算于7月份公开,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汇总“三公”经费决算于9月份公开。市本级财政预算公开到类级科目,财政决算公开到款级科目。随同财政决算公开,将20xx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也进行了公开。二是强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截止10月底,市本级75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其中:政府部门53个、党群部门22个,占全部一级预算单位的70.8%;19个部门公开了上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因今年部门决算批复较晚,近日,还有一些部门将陆续公开上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三是强化制度约束。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此,市财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公开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朔财预【20xx】35号),明确了公开格式、公开时限和方式,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切实做好社会关切回应工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发布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在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1、公开内容细化程度不够。市本级及部分县区的政府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未单独公开。
2、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面偏窄。怀仁县、应县、右玉县三个县基本上按要求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市本级和山阴县公开面为70%,朔城区、平鲁区仅个别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
3、公开格式、内容不够统一。从公开情况看,各县区之间公开的格式、内容不够统一。结合上述问题我们作出初步打算了:一是要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按财政部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单独予以公开。二是要扩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按财政部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公开所有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其他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法逐步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和反馈制度、备案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及“预公开”制度。按照“谁拟稿、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原则,明确各科室、各所属单位的责任,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等流程,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的质量和更新速度。加大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力度。
四、财政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为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一)充分发挥机关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一是坚持办事公开。局机关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及办事指示栏。办公楼二楼大厅设有电子显示屏,既相当于宣传栏,宣传财政法规、行政审批、行风建设等内容;也相当于告示牌,及时公示、告知机关干部职工周知事项。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将机关工作和服务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公示制度。对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和机关财务管理、干部廉洁自律及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通过召开职工大会、财政内外网站、印发文件、大屏幕滚动等形式予以公开和公示。三是坚持内部情况通报制度。局机关定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由局主要领导通报上级党委、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财政阶段性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安排等情况,切实做到上情下达。充分利用《财政信息》等载体,迅速传达上级精神,及时反映工作进度,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坚持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把办文程序关,对各科对外行文严格审查,尤其是上报文件,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起草。
(二)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我市财政业务具有专用的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收缴、惠农一卡通、办公自动化、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等主要财政业务已经在网上陆续运行,有效地支撑和促进了全市财政业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朔州市财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以此作为财政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主渠道。今年,我们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朔州财政局信息公开”频道,开设了多个专栏,及时发布机关工作动态和财政部门最新政策法规等信息,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同时,加大管护力度,每天专人维护和发布信息,做到了每日更新,节假日从不间断。此外,指定专人通过电子邮件、留言板、在线解答等方式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做出及时的答复。
五、财政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我局按照《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由局纪检组负责财政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务公开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配合新闻单位宣传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为便于群众办事及强化监督,局政务公开办设立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预结算公开制度建设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算透明度,提升决算管理水平,按照财政部、财政厅、地区财政局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共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接到上级文件以后,立即开展部署工作,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皮山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为相关股室负责人。要求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本股室所管辖的单位,指导监督此次公开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公开的总体情况
本次公开为全县所有负责编制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部门。公开20xx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财政负责公开全县“三公”经费汇总数。截至目前,我县负责编制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145个部门已全部在皮山县政府wang站上公开,公开率达100%。其中报空表未发生三公经费的71个单位。组织部、团委、工会等二级预算单位也进行了公开。
三、具体做法
(一)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为扎实做好今年决算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统一了决算信息公开的表格、口径和内容。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时督促落实。根据工作部署,印发了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及20xx年开展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对各部门预算单位完成情况实行情况通报,及时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推动了决算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引导媒体配合,加大推进力度。决算公开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比较敏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决算公开工作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
四、工作措施
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决算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助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完善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为推进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对决算公开工作涉及的职责分工、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内容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形成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集中公开时间,保持长期公开。下年度将决算批准(批复)后的1-15个工作日作为准备阶段,由各部门决算单位准备决算公开资料,并报财政局审核、备案。在决算批准(批复)后的16-20个工作日,统一在皮山县政府网wang站、财政局网站及各单位门户网站上长期集中公开决算。
(三)规范文字说明,保持口径一致。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公开信息时,各预算单位文字说明必须统一口径,确保公开文字和表格一致,并增加人员编制、资产存量等信息。
(四)加强审核环节,确保准确公开。在政府和财政局网站上设立决算公开专栏,汇总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