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单身证明 篇1
兹证明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本辖区________(常住或暂住)居民,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现婚姻状况:________(未婚、离异未再婚、丧偶未再婚)。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单身证明 篇2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______,男,汉族,生于19___年___月___号,20___年参加工作,在_________工作以来,至今仍属于单身,未曾婚育。
特此证明!
签发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单身证明 篇3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编号:
家庭详细住址:
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询我处婚姻登记机关从 年 月 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或离婚、丧偶后的婚姻登记记录。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我婚姻登记处管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出证机关:
年 月 日
最新单身证明 篇4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9月15日,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截至20xx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