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师报名工作证明(精选3篇)
护师报名工作证明 篇1
初级护师现场审核需要以下材料,需要开在职证明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护师报名工作证明 篇2
初级护师考试报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xx年度护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xx年12月31日。
初级护师考试报名学历和年限要求如下: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护师报名工作证明 篇3
护师报名针对不同的报考学历所规定要求的工作年限时长不同,具体有: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
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以后,及时进行相关的注册工作,为日后护师考试打好基础才行。护师考试所涉及的科目有四个,连续两年以内,四个科目顺利通过,才能视为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