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项目合作意向书文案 篇1
出租方:(简称甲方)武汉亿金锦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走新路601号(13)
授权代表人 :金健
承租方:张翠萍
地 址:湖北省云梦县义堂镇张套村5組
授权代表人 :
商铺地址: 武昌区中山大道万金国际广场2F
铺位号:S2-58
商铺建筑面积:所租商铺套内建筑面积约6.35平方米(实际租赁面积在正式租赁合同内体现)
合作区域图纸;
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签定本租赁协议书。
一、租赁期:自20__年10月1日始至20__年9月30日终止,为期3年。(以商铺正式交房时间为准顺延)
二、租赁商铺用途(经营品类) : 娃娃机
三、租赁期间租金标准及递增幅度
四、物管费:
租赁期物业管理费、空调费为合计人民币55元/平米/月,(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物管费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上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合同约定租赁期第一季度的物管费须于乙方签定正式《商铺租赁合同》的同时缴付与甲方。
五、定金:
本意向书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作为定金,甲方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款凭证。双方正式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后,本定金即自动转为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押金(即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甲方应在《商铺租赁合同》签定后15日内办理定金转为押金手续,并向乙方重新出具收取押金收款凭证。此前乙方需补齐全额押金(即履约保证金) 。
六、租金:
乙方应于正式签署《商铺租赁合同》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房屋的租金, 租金按季度支付。
七、生效:
1. 本意向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并且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定金后生效。
2. 本意向协议书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失效:
1. 自正式《商铺租赁合同》签约生效后,本意向协议书项下的双方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2. 自甲方通知乙方签定正式《商铺租赁合同》之日起满15日,乙方未完成相应
签约事项时终止,该事项终止时乙方支付的定金按本意见书第九条执行,乙方放弃要求返还定金。
3. 本意见书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甲方缴纳双方约定额度定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作为定金的,该协议自动失效。
九、申明:
本意向书为签署《商铺租赁合同》之前期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鉴于本意向书签定后, 甲方将为乙方保留拟租赁商铺不再向其他第三方出租,若非甲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签定正式《商铺租赁合同》,则甲方有权全额没收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放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的权利;
十、其它
甲方:(出租方)
(签章)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承租方)
(签章)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4项目合作意向书文案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满足国内外市场需要,发展外向型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资经营“环保纸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意向,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事项:
1、合作公司名称;
2、合作地点:
3、项目投资数额为,其中甲方投入占70%,乙方占30%,成立合资公司。公司成立后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股东大会及组织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为法律依据。
二、前期甲乙双方各自责任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
2、负责资金的安全注入,并承担资金移动的相关费用;
3、负责聘请或委托独立的权威机构及专家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包括相关文件材料)进行论证和审查,向乙方提出相关意见。
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提供实物(厂房、用地、设备等)明细表、三年财务报表及全部客户资料等经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
2、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甲方项目考察人员、专家在北京的交通及食宿;
4、负责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有形资产准备工作并办好相关手续,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手续;
5、本意向正式签定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寻求第三方进行合作。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220xx年月之前签订正式合同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
3、保密期限自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正本签署之日止或本意向书终止之日后六十工作日止;
4、保密条款适用于双方所有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及双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
5、如第三方确因项目进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协议的保密内容,则该方应在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征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同意,且有责任确保第三方遵守本保密条款;
6、若双方在此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对该项目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2、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甲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二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甲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3、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二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4、任何一方如违反本意向书第四条(保密条款)的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相关影响及损失的,则违反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六、其他:
1、除双方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与本意向书有关的沟通,电传、快递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项目运作过程中相关人力、物力及财力的耗费,对双方有争议的而无法确定数额的资产,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若合资公司成立,则由成立的合资公司支付;
3、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合作的具体方式、内客与执行等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骚乱、瘟疫及政府行为)致使本意向书无法履行,本意向书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双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本意向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项目合作意向书文案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就产品供销事宜正在协商谈判,为进一步谈判,现就已经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本意向书。
一、 甲方每月需供应乙方符合约定要求的 ,常年供应。
二、 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价格依据即时市场价格。。
三、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无论价格如何涨跌,甲方均不得中断供货。
四、 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由 方以运输方式运到乙方指定场所,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运抵乙方指定场所后,由乙方指定人员进行检验,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乙方为甲方出具收货单,甲方凭收货单结算货款;不符合约定质量的标准,退回甲方,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的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收货单结算,并为乙方开具发票。
七、 违约责任
1. 正式供销合同签订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供货或者停止供货的,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每月供应乙方的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数量不足的,甲方应在下一月的前天内补足。甲方连续个3月供应乙方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数量均不足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结算货款的,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当期未结算货款8‰(或万分之几)的利息。
八、 本意向书为双方达成正式供销合同之基础,双方在本意向书基础上协商签订正式供销合同。正是供销合同签订后,本意向书效力即行终止。
九、 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签订于:
2024项目合作意向书文案 篇4
甲方:中房集团明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龙元堂奥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洽谈,就乙方“牛血SOD综合开发”项目合作达成共识,为加快双方的合作进程,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投资相关事宜签署本合作意向。
一、合作方式
股权质押投资:乙方项目符合甲方合作条件,经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由甲方采用100%股权质押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
二、合作资金
1、项目需甲方投入资金1.1亿元人民币。乙方以该项目所有固定资产(房产及其他设备)作为合作条件。
2、合作期限 :5年,自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之日起计算。
3、到款期限: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将项目资金根据使用计划一次或分期划拨到乙方项目帐户(甲方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分配方式
甲方资金到位后,乙方每年在年度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按其实际投入资金的 15-- 18%(待定) 年的投资回报,直到合作期满。
四、投资回收
1、甲方在合作期满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收回对乙方项目的全部投融资款。甲方在收到所有约定收益和全部投融资款后,无条件退出,项目全部资产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按照投资正式合同规定,按期归还甲方投融资款,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合作手续,如乙方未按照投资正式合同约定时间按时足额支付投融资回报,甲方将不予办理延期合作手续。
五、合作程序
1、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交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和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以供甲方用于投融资评审的决策依据。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项目相关报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评审意见函件。
3、如果乙方项目符合合作条件,甲乙双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划拨项目款项,甲方派员监督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但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到乙方所在的工商管理局办理100%的股权质押手续。在乙方出现未能按期足额支付甲方红利或其他足以造成甲方资金风险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及资金安全。
5、双方合作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结清甲方应得的全部回报和投融资的本金。
6、上述程序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只有在某阶段的程序完成后,才能开始进行下一个程序工作。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及时签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并向乙方通报合作进展意见,如超过约 定期限十五个工作日没有答复,乙方有权终止合作进程。
2、负责提供合作所需的证照等文件,并保证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在项目正式签订合同后履约投融资。
4、在合作项目无法正式签订合同时,在乙方自愿的前提下,负责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并积极辅导乙方,直到符合融资条件。
(二)乙方责任义务
1、及时向甲方提交项目合作所需有关报告等文件资料,如超过约定期限十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2、保证提供的材料和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落实合作项目基础工作,具备合作基本条件和要素。
4、负责落实合作项目的申报批文及项目法定资料等其它前期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七、特别约定
1、双方均只认可政府部门、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以公文形式出具的各种项目报告、证件文件等资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投资或投资担保方的运作程序进行,以保障资金安全运作。
2、如果乙方的条件符合甲方的投融资要求而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到款的,甲方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正当费用;如果因乙方企业及项目条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收益保障造成甲方出现经济损失时,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项目合作运作过程中,除负责考察人员在考察期间实际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外,有权拒绝该项目甲方人员提出的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要求发生,乙方可直接向甲方组织反映,甲方将及时调换安排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对项目继续运作,同时对上述违规人员依规处罚。否则,甲方将视其为乙方不作为,亦不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如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终止合作。
4、双方只认可已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文件,任何人员(无论职务高低)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所做的任何承诺都是无效行为,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双方相关人员对所知悉的合作内容均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不得对外披露任何数据及信息。
八、其它约定
1、双方建立文件登记签收制度,凡属重要的文件和报告,以双方各自的登记签收为准,其它文件数据可使用传真,电邮,邮递方式收发。
2、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以书面确认的一致意见作为补充,与本意向书共同作为正式合同的基础。
3、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4、本意向书有效时间为三个月。
5、本意向书签约地为中国北京。
甲方(签章)中房集团明鑫实业 乙方(签章)吉林龙元堂奥能生物 投资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章:
电话:
传真:
手机:
签订日期:20__年 月日
代表签章: 电话:
传真: 手机:
签订日期: 20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