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意向书2023借鉴(精选3篇)
房屋认购意向书2023借鉴 篇1
商品房团购意向书
(龙域·香醍半岛住宅小区)
出卖人: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购买人: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商品房团购意向书
出卖人: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人: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和乙方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意向购买甲方龙域·香醍半岛项目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事宜。
第二条 甲方承诺
1、甲方已依法取得“龙域·香醍半岛”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占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要求,并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
2、甲方保证所建设的“龙域·香醍半岛”项目开发手续齐全,并且已为所开发的土地支付了所有应付款项,该块土地不存在任何债务、瑕疵;
3、甲方保证所委托的“住宅小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第三条 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已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代表,有权协调处理购买“龙域·香醍半岛”商品房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建设规模:该住宅小区位于邕宁区龙岗大道东面,总建筑面积271648.06㎡,分二期建设。
2.乙方所团购房为第一期住宅,意向认购建筑面积约17194平方米。
3.第一期“住宅6~10楼大约5种户型(不含赠送面积,最后以政府部门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1):6楼E、F型,二房二厅一卫 ,建筑面积:64.88平方米
(2):7楼、9楼A型,一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43.51平方米
(3):7楼、9楼B型 ,二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57.98平方米
(4):8楼、10楼H型,三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76.75平方米
(5):8楼、10楼J型,二房二厅一卫 ,建筑面积:65.74平方米
户型面积最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为准。
第五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一期“住宅小区”购房者按选定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付款,每平方米均价为4980元,总价款约8562.6120万元,分三次付款:
(1)甲方取得第一期“住宅小区”(6~10楼)的《预售房屋许可证》后5日内,由甲方和购房者个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意向书》一致,并由乙方个人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30%(由乙方统筹安排),计2568.7836万元。
(2)第一期“住宅小区”住宅楼(6~10楼)主体全部封顶后五日内乙方个人再付至总房款的70%(由乙方统筹安排),计5993.8284万元;
(3)第一期“住宅小区” 住宅楼(6~10楼)住宅落架后5日内乙方再付至总房款的95%,计8134.4814万元。
(4)乙方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结清剩余房款,计428.1306万元(以最终产权证实际面积结算)。 #############
(5)乙方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的税费按各税缴付。
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房款由乙方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统一安排由甲方派人现场收取。
第六条:工期及工程进度
1、收到首付款之日后24个月完工(包括室外工程)。
2、第一期工程进度
20__年8月底前开工
20__年9月底,基础部分完工;
20__年元月底,楼房主体封顶;
20__年3月底,楼房落架
20__年12月30日,住宅(6~10楼)验收交付使用。
第七条:交房约定
1、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开工后24个月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商品房整体向乙方交付:
(1)所意向认购的第一期“住宅小区”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同时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商品房和小区景观配套设施符合《合同书》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标准。
2、交接手续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视为交房。[物业管理机构的收费,按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第八条:购买人的知情权
因乙方购买“住宅小区”商品房的目的为本单位职工居住使用,故甲方应保证乙方获得如下内容的知情权: #
1、有权获知项目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并明确知悉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等机构及相关资质;
2、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影印件;
3、有权了解所认购住宅商品房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商家及品牌。
4、甲方要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一套经乙方确认的完整的施工图,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互相遵守,如乙方在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须在20__年8月30日获得南宁市规划、建委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本《意向书》项下商品住宅的《施工许可证》,乙方则须在甲方获取上述《施工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上述《意向书》内容的正式团购《协议》,否则甲方有权对本《意向书》项下的商品房另行销售。
第十条: 本《意向书》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在本《意向书》签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第十二条:本《意向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购买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__年四月八日
房屋认购意向书2023借鉴 篇2
房屋购买意向书
一、立书人 (以下简称买方)愿意委托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恒远房屋中介(以下简称受托方)购买座落于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户的房产,并且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购买该房屋。
其他约定事项:
二、买方为了表示购买该房屋的诚意,同意于签订房屋购买意向书当日支付受托方意向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本意向金仅系受托方受买方的委托,前往出售方处洽谈上述购买条件确认的凭据。
三、本意向书自签署后天内为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购买方不得随意取消委托,不得随意取消购买意愿,否则收取的意向金不予退还。如果上述购房条件不被出售方所接受,则本意向书无效,买方支付的意向金由受托方立即全额无息返还。
四、在本意向书有效期间,如出售方同意买方上述购房条件,则受托方收取的本意向书约定的意向金,将于《房屋购买订金收付书》签订之日,作为部分订金交付于出售人。
五、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当日,买方应支付购房款总额的1%予受托方作为中介服务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与受托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立书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房屋认购意向书2023借鉴 篇3
购 房 意 向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 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意向购买中山·翠亨兰溪谷 栋 层商业1100平方米, 栋 层公寓 平方米,上述面积均为为建筑面积,实际面积以交房实测为准。
第二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该商业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公寓部分每平方米单价14800元(大写: )总房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
第三条 乙方选择以下第 1 种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支付剩余的10%房款;
2、分期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60%,主体完工时付至总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付至100%;
3、按揭贷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四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房款。
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房屋销售给他人。
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第六条乙方对认购房屋的位置、房号、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预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房屋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七条 甲方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均为有效通知。
第八条 本意向书未注明的商品房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九条 本意向书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条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