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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房屋意向书(通用6篇)

2024-09-21意向书

房屋意向书 篇1

  房产开发商将此幼儿园楼梯以每年元的租金租给承购方一年,一年后即__.1.1日,由承购方一次性交齐购买该房产的首付款,办理相应的房产所有权手续。

  承购意向方案三:开发商以每年元的租金将房屋租赁给承购方两年,与__.1.1日,承购方全款购买该房。考虑到幼儿园的装修和__年的春季招生工作,恳请房产开发商于 年 月 日时之前确定意向,一旦房产开发商接受承购方的上述购买意向和购买条件并在意向书上签字,则购房合作生效。在相应的承购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如承购方不能按期交付房款,开发商将有权收回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的款项一律不退反给承购方。如果开发商在本意向金书上签字后,房产开发商反悔不出售或变更出售条件等其他行为致使交易不成功的,开发商双倍返还承购方支付的意向金或其它租赁费用。

  三.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份,承购方房产开发商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承购方: 日 期:

房屋意向书 篇2

  房屋购买意向书

  一. 立书人 (以下简称购买方)愿意委托 宁阳县大地房产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托方)购买 (以下简称出售方)座落于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并且愿意以下列条件购买以上房屋:

  1. 以人民币(大写元整愿意购买该房屋. 其他约定事项:

  二. 购买方为表示购买该房屋之诚意,同意于签订房屋购买意向书,当日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本意向金仅系受托人受购买方之委托,前往出售方处洽谈上述购买条件确认之凭据.

  三.在有效期内购买方不得随意取消委托,不得随意取消购买意愿,如随意取消则收取的意向金不予退还.但如所列条件不为出售方所承诺接受,则本意向书自始无效,购买方所支付之出价意向金即由受托方无息返回购买方.

  四.在意向书有效期间,如出售方同意购买方上述所约定购买条件.购买方应于出售方签字同意受托人,与出售方签定房屋买卖协议,如购买方与出售方签字同意按上述条件出售后,有反悔不购买或不按约定时间内前来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受托方收取的本意向书约定的意向金额不予退还.

  五. 购买方签定房屋买卖协议当日,应支付购房款总额的 %予受托方作为中介服务费用.

  六.本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作废。

  立 书 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时

房屋意向书 篇3

  房屋购买意向书

  一、立书人 (以下简称买方)愿意委托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恒远房屋中介(以下简称受托方)购买座落于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户的房产,并且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购买该房屋。

  其他约定事项:

  二、买方为了表示购买该房屋的诚意,同意于签订房屋购买意向书当日支付受托方意向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本意向金仅系受托方受买方的委托,前往出售方处洽谈上述购买条件确认的凭据。

  三、本意向书自签署后天内为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购买方不得随意取消委托,不得随意取消购买意愿,否则收取的意向金不予退还。如果上述购房条件不被出售方所接受,则本意向书无效,买方支付的意向金由受托方立即全额无息返还。

  四、在本意向书有效期间,如出售方同意买方上述购房条件,则受托方收取的本意向书约定的意向金,将于《房屋购买订金收付书》签订之日,作为部分订金交付于出售人。

  五、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当日,买方应支付购房款总额的1%予受托方作为中介服务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与受托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立书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房屋意向书 篇4

  购房人:(以下简称承购房)

  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开发商)

  承购方拟有意购买房产开发商位于__西cc社区幼儿园楼房的购房意向,并认可以下条款:

  一. 承购方愿意接受的购房条件为:

  1. 购房总价确认:

  2. 包含设施确认:

  3. 签约时间:

  4. 付款时间:

  5. 其他条件:

  二.承购方为表示购房诚意及具体意向,购房合作方式如下:

  承购意向方案一:

  由承购方向房产开发商支付 元的意向金(作为定金),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承购方与__年4月30日前向开发商续交 购房款额,__年10月30日前第二次续交购房款。__年12月30日前交齐购房的60%的房产购买首付款款额,房产开发商协调关系,帮助承购方办理相应的房产所有权手续。

房屋意向书 篇5

  房屋租赁意向书

  出租人(甲方):海南凯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凯丰城市广场商业广场一楼事宜,签订本意向。

  一、租赁房屋 乙方向甲方承租的房屋位于凯丰城市广场商业广场一楼,建筑面积600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续租

  1.双方约定本意向书项下的房屋租赁期为6年,自 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2.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甲方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意续租,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二个月内办理有关续租手续。

  三、用途

  租赁房屋用于开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营业网点。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租金按每月8.3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计付。年租金总额99.6万元,租金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租金每三年环比递增6%。

  租赁期内,如遇实际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情形,则乙方在该年份应付的租金按“年租金÷365天×乙方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

  租赁期内,租金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2.电费:按单独安装的电表读数计算,每度电的单价按当地行政机关的用电价格标准收取(含公告用电和线路损耗的电费)。如电力部门调高,则单价相应调高。但须附相关部门的通知。

  3.水费:按单独安装的水表读数计算,每吨水的单价按当地行政机关的用水价格标准收取(含公告用水和损耗的水费)。如水力部门调高,则单价相应调高。但须附相关部门的通知。

  4.租金及水电费支付的方式:

  租金按季支付,在每季度的首月份支付当季度的租金。乙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前,甲方先向乙方开具应纳款项真实税务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6个工作日内,凭票转账支付至甲方账户。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租金支付给第三人。

  3.水电费按月结算,于每月的20日前由甲方代收代缴。(支付方式与租金相同) 五、装修期

  开始正式营业之日前均属装修期,装修期原则上不超过个月,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乙方须支付影城装修期间发生的水、电、建筑物垃圾处理等有关费用。

  六、其他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因房屋租赁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租赁期间,因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标识和空调

  1.广告标识

  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房屋所处建筑物西面外墙的第5层楼面专属乙方免费使用,乙方用于设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广告标识。(形式和尺寸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除以上约定外,甲方还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正上方的外墙设立广告标识,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高度不得超过3米,长度不得超过乙方门面总长)

  但设立该标识的审批手续、制作费、以及因乙方使用、维护该标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空调 :租赁房屋的空调由乙方自行安装、维护和管理。

  八、房屋的修缮

  1.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房屋及相关设施发生损毁、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情形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予以修缮,否则,乙方有权自行修缮,因此所花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

  1)甲方出租房屋系合法建筑,对出租房屋享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在权利归属争议,房屋消防验收已合格。

  2)租赁期间,若该房屋与他人发生的一切产权或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此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次日向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

  3.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产的正常供水、供电并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4.甲方有权对房屋及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承租期间有关的一切设备(包括门窗、水电表等)损坏,其维修所需材料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有偿维修。

  6.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占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维护街面通畅整洁。

  7.房屋正门街面(西面)停车场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间可以无偿使用上述停车位(约10个)。

  8、为了方便乙方财务转账,乙方在支付租金、管理费前,甲方应先向乙方开具应纳款项的真实税务发票,如甲方不能及时在乙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前向乙方提供税务发票,乙方可拒绝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甲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按乙方的要求办理。

  十、乙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进行赔偿。

  乙方享有正常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电网停电时,乙方可自行发电。

  2.乙方为了适合经营需要有权在不影响房产的主体结构和整体形象前提下对承租房屋进行改造、装修,但需事先通知甲方。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租金及各项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让或转租,但农行系统内的营业网点除外。

  5.甲方如果在租赁期间变更或更换产权人,在维持原合约不变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十一、其他

  本意向书正本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前,本本意向书是证明乙方已经预租该房屋的唯一有效文件,《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署前签署,本意向书即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房屋意向书 篇6

  购 房 意 向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 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意向购买中山·翠亨兰溪谷 栋 层商业1100平方米, 栋 层公寓 平方米,上述面积均为为建筑面积,实际面积以交房实测为准。

  第二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该商业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公寓部分每平方米单价14800元(大写: )总房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

  第三条 乙方选择以下第 1 种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支付剩余的10%房款;

  2、分期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60%,主体完工时付至总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付至100%;

  3、按揭贷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四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房款。

  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房屋销售给他人。

  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第六条乙方对认购房屋的位置、房号、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预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房屋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七条 甲方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均为有效通知。

  第八条 本意向书未注明的商品房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九条 本意向书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条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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