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守法演讲稿(精选3篇)
清廉守法演讲稿 篇1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朋友们:
大家好!
在演讲前我不禁想起“幸福”一词,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幸福。那么,我们所追求的幸福生活到底是什么呢?是平安,是快乐,是父慈子孝,是合家团圆。而对一名国家公务员来讲,幸福,更是群众一个敬意的眼光,一声真心的赞叹!而勤政廉洁、执法为民正是这一切一切的前提与保障。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廉洁奉公已铸成我们民族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始终在不同的时代中熠熠生辉。即便是在封建社会那混浊的官场中,依然有许多严于律己、奉公守法的清官廉吏,他们恪守“不贪为宝”的人生信条,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官。他们的浩然正气,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人。是的,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如今,市场经济浪潮风起云涌,各种利益和诱惑不断交织,人们的思想意识更趋多元化,各种挑战和考验让人目不暇接。于是一个个腐败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在“糖衣炮弹”面前纷纷倒下,难道这些还不足以警示我们每一个人吗?难道真要等到失去人身自由的时候,才会想起什么才是人生最宝贵的吗?
在我们安监工作中,每天都要同各类生产、经营者打交道,我们的手中也拥有一定的权力,但这权力更象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面可以为民造福,为国家造福;一面也可以为私谋利,为己掘墓。在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当我们面对各种矛盾时;当我们面对各种利益冲突时;当我们面对种种诱惑时,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一身正气、纤尘不染的工作作风,正确的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如果我们偏离公正执法的职业规范,不讲原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轻则会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重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到那个时候,不仅个人名誉和尊严无存,还会失去人身的自由和家庭幸福,这样的人还有幸福吗?在我们身边有着许许多多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安监人,我们秉承着“以人为本、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争创一流”的安监精神,以昂扬的斗志、无私奉献的精神,履行着一个安监人“为民服务,为民奉献”的职责,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多少次因履行职责而不分昼夜,多少次受到群众甚至亲人的埋怨与误解,我们无怨无悔。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豪言壮语,没有孤胆英雄的舍生取义。有的,只是作为一个安监执法者的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有的,只是我们所肩负的重要使命和执法为民这个永恒的主题。我们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千万个家庭的幸福,换来生产的平稳运行,换来企业的经济效益;用勤政廉洁的实际行动,诠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诤诤誓言!
莲花,出污泥而不染,重洁身以自好。公正、效能、服务这三大廉政文化的理念就如三朵清纯的“廉花”,“润物无声”地滋养着我们安监人的幸福。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公正廉洁、勤政务实、安监为民的具体实践中,让这三朵“廉花”香飘安监,铸就我们安监人真正的幸福与快乐吧!最后,让我们用另一种行动和语言向领导向人民宣誓:我的工作无差错,我的岗位请放心!
谢谢大家!
清廉守法演讲稿 篇2
各位领导: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清廉守法演讲稿 篇3
尊敬的:
大家好!
讲文明、懂礼仪、从我做起。德国文学家歌德曾经说过:“一个人的礼貌就是一面照出他肖像的镜子。”的确,人们总是根据一个人的这个人。因为,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金钥匙,只有拥有它才会使我们的校园更美好。
我国是文明古国,文明的长河在我国源远流长。孔子曾说:“不学礼,无以立。”就是说一个人要有所成就,就必须从学礼开始。可见,孔子对文明礼仪的重视程度。曾子是孔子的弟子,有一次,他在孔子身边侍坐,孔子要指点他最深刻的道理,于是,他立刻站起来,走到席子外面,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我不够聪明,哪里能知道,还请老师把这些道理交给我。”在这里,“避席”是一种非常礼貌的行为,他的被后人称为“曾子避席”,他懂礼貌的也被后人传诵。在这个故事中,体现出了孔子与曾子的师生礼仪,也让我们懂得了文明礼仪的重要和力量。
阳光明媚的三月,是我校文明习惯养成月,同学们要讲文明、懂礼貌,养成“讲文明话、办文明事”的好习惯。在校园里,与老师、同学时,要注意自己的礼貌用语,遇见老师,要主动地说一声“老师您好”,下课后,应积极主动地将老师的教学用具送进办公室。在楼梯道理,同学们要轻声慢步靠右行,不追逐打闹。课间,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从高处扔垃圾,不说脏话。在我校“文明监督岗”的监督、帮助下,改掉陋习,养成“讲文明话、办文明事”的好习惯。
同学们:好习惯成就大未来。
作为21世纪的少年,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继承中华民族文明礼仪的传统美德,让文明礼仪成为我们心中永恒的光芒。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