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关于讲道德有品行发言稿(精选3篇)
基层干部关于讲道德有品行发言稿 篇1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以此为契机,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打牢干部立身做人的思想根基。但也要看到,与上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相比,与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相比,与干部队伍肩负的重大责任相比,干部队伍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着重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坚定信念、心存目标,解决不思进取、不求上进的问题。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信念是力量,信念是脊梁。有了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的目标,就会在面对考验时胜不骄败不馁,就会在面对困难时勇往直前,就会在诱惑出现时保持应有的政治定力。如果一个人没有信念、没有目标,就会混时度日,甚至及时行乐,迟早会在思想道德上打开缺口。因此,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目标。坚定信念、心存目标,不能搞空对空,更不能好高骛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 二要务本干事、恪尽职守,解决不负责任、不务正业的问题。现阶段,在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因受编制限制,一些同志认为能力再强也是白搭,干得再好也是白干;有的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踏实,出了问题找各种借口;有的能力素质不过关,却没有一点紧迫感危机感,还自我感觉良好等。总之,当前干部队伍出现的动力不足、标准不高、能力弱化等问题,说到底就是缺乏务本干事的职业精神和应有的职业道德。在选人用人上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的陈规陋习,真正树立起多劳多得、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生动局面。
三要淡泊名利、感恩知足,解决私心过重、个人至上的问题。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是一个牺牲小我、约束自我的过程,没有淡泊名利、感恩知足的心态,是很难守住道德底线的。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少数同志心态不正,把自己看得太高,把个人利益看得过重。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做到“三个正确对待”:一要正确对待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这是人生的智慧,也是成功之道。老子《道德经》有一句话:“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讲得就是这个道理。我们要多想自己的不足,看到别人的长处。只
有这样,才能不断进步、不断向前发展;二要正确对待进步。人人都想进步,人人都想发展。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必须的。但关键的问题是,怎么看待进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实现进步。现在有的同志过于看重职务的进步,甚至把提职当作衡量进步的唯一标准;有的同志很少在提高素质、干好工作上用心思,却在拉关系、找门子上挖空心思等,这些都是极端错误的。我们一定要强化靠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的观念,真正把主要精力放在干正事、强素质上;三要正确对待组织。党员干部一定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始终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听从组织安排;个人服从集体,处处为集体作贡献。 四要头脑清醒、大局在胸,解决利令智昏、目光短浅的问题。大多数党员干部在恪守思想道德准则上是比较自觉的,但有时会被眼前的一点利益迷住了视线,在蝇头小利面前坏了规矩,结果是贪了小便宜吃了大亏,损害了自己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恪守道德准则,切实把握好自己,主要是算好“三笔账”:一是算好得与失的账。得与失是相对的,没有永远的“得”、绝对的“得”,也没有永远的“失”、绝对的“失”。有些事一时看似吃了亏,但从长远看是真正的收获,有些事看似是得到了,但心理负担却更重了,背的包袱更沉了,甚至埋下祸患;二是算好公与私的账。人人都有私心,关键是不能私心过重,不能处处只想自己。我们应该有“无私”的境界,也要有“无私”的智慧,真正把公与私的账算明白;三是算好名与利的账。名和利都是“得”,有时还要看你要什么。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好名声都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坏名声的由来有时只因一件小事就被毁掉,不要被蝇头小利搞坏了名声、搞没了威信。
五要坚持原则、严格自律,解决党性淡化、要求不严的问题。讲原则、重自律,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守住道德底线的重要保证。一些同志道德失范,甚至出问题、栽跟头,都是党性淡化、自律不严的结果。解决这个问题,重点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要解决交往过滥的问题。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多交积极上进、有真才实学、真诚厚道的朋友,多与基层群众交朋友;二要解决滥用权力的问题。权力是公器,本质在公正公平。我们应该对权力怀揣敬畏之心,做到慎用权、用好权,真正把权力用在单位建设上,用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上,用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三要解决贪图享乐的问题。艰苦奋斗是强国兴家之道,贪图享乐是败家毁业之途。很多人出问题往往是从淡忘艰苦奋斗、追求享乐生活开始的。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永葆政治本色。,帮助企业招到更适合的人才。
基层干部关于讲道德有品行发言稿 篇2
曾指出,党员干部必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时刻注意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在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民众的表率。这更加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做到慎独慎微,自省自律,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水平。
一是要慎独。一般来说,在别人看得见的地方,大家的言行都差不多。因此,提高道德修养的关键在于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也要言行一致,始终如一的做好。当有人监督时,我们必然不会违规,但如果没人监管时呢?如何能够做到坚持原则遵规守纪?杨震暮夜却金是慎独的典范,即便四下无人,仍不降低自身的道德操守,我市国土整治项目管理虽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但参与人员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施工单位为获得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拉拢关系,以便在项目管理中给予关照。他们的殷勤不是因为我们有过人的人格魅力,更多的是看中我们手中的权力,希望我们放弃自己的原则,帮他们取得丰厚的利益回报,但古人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旦东窗事发,将后悔莫急,所以我们必须在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时,严守规矩,做到坚守原则,不行错、不逾矩。
二是要慎微。同志强调,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见品德。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大多数腐败分子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前丢掉了原则,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国土整治项目涉及资金量大、范围广、监管任务重,很多人想用小恩小惠来换取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时,我们若不保持清醒的头脑,工作上不谨小慎微,抑或我们生活上的小事小节不注意,被居心叵测之人利用,最后不但无法建成群众满意工程,更无法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届时悔之晚矣。所以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小事当慎,小节当拘,是必须时刻谨记的金玉良言。
三是要自省。要经常反躬自省。一旦发现自己在细微处有松懈,就要及时提醒自己、砥砺自己,拉紧精神上的警戒线。要做到防微杜渐,更要做到闻过则喜, “吾日三省吾身”,每天上班途中思考一天的工作安排,下班途中思考当天任务是否完成、说话做事是否得当、在小事小节上是否严格要求、哪些方面需要改进或提高,这不仅总结了工作经验,提升了自身工作能力,同时也能自省自警、洁身自好,存正祛邪,修身养德,增强防腐拒变的 “免疫力”。
四是要自律。就是要管住自己的欲望,欲望只要一膨胀,就会在所有方面都膨胀,很容易犯错误。曾讲:“一名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如果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那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很难对社会风气起到正面引导和促进作用。整治局接触的施工单位多、服务对象多,面对各种诱惑也多,我们时刻提醒自己要有自律意识,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腿,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塑造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抵制各种诱惑,才能按照土地整治相关制度及规定来管理项目的变更、工程质量和计量验收,才能确实打造土地整治项目成为质量过硬的优质工程、惠民工程,维护群众利益。
基层干部关于讲道德有品行发言稿 篇3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原《条例》最突出问题就是纪法不分,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离开了历史责任,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
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联系自己的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严明纪律是推进伟大事业的重要保证。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领导一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委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纪委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各级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是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又一次深化。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监督只有进行时。解决中国的问题,要靠中国共产党;解决党自身的问题,要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明确了对照的标准、提供了衡量的尺子,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有规可依、有据可循。要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依靠制度创新、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