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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玛蒂尔达》读后感(汇总30篇)

2024-08-22心得体会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触颇深,其中主要有两点最深刻的感触。

  因为从我自身看来,我本身害怕抉择或者说爱逃避抉择,有点优柔寡断,而且有太多生活中应该及时清除的琐碎……所以书中有一句话让我终日不得遗忘——“谁先放弃旧奶酪,谁就能得到新奶酪。”

  放弃,是指在面临矛盾时,敢于面对现实、分析利弊、冷静思考,然后舍弃不利因素,选择自己认定的目标,并且努力坚持下去。

  因此,放弃首先应该是一种自信的体现,没有自信的人是不可能坦然放弃的。他们总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在自怨自艾中一次次错失良机,使自己陷入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而充满自信的人,则坚信失败为成功之母,哪怕成功并不能立刻到来,他们依然感到阳光就在不远的前方。只要朝前看,努力不懈,最终会有回报的。哼哼从开始的犹豫不决到最后毅然迈出寻求新奶酪的第一步,就是一种不自信到自信的转变。

  是啊!一个人不能拥有世界上的所有东西,你选择了一面,同时也就要忽视一方面。人的注意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选择无处不在,既然无法躲避就去勇敢面对。学会取舍,学会放弃也是一门学问。

  然后,放弃是来源于心智的指引,当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矛盾压向我们时,几乎没有人不感受到恐慌,那么是被压的错乱复杂,惶惶不可终日,还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呢?拥有智慧的人,就该明白是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哪些该放弃,哪些该保留,权衡利弊,用心思考,透彻地比较每种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最终得出自己要坚持的结论。这个过程完全是靠心智,而非一时的头脑发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巨大的潜力,当这个潜力通过智慧表现出来时,就请抓住它!哼哼自己的思考以及他和唧唧的对话,其实就是心智的探索。

  接下去,放弃还意味着不断的创新、不断弥补、不断完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在生活、学习、工作中总是充满着许许多多的缺憾,当我们做出选择的同时往往失去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享乐、金钱、地位、亲情、友情、爱情、名望......这也就是我们放弃的东西。但是放弃并不是目的,放弃只是暂时的,放弃以后,要想方设法把它们寻找回来,而且要找回来更好的,当然可能会更加辛苦,就像哼哼,在迷宫里,经过好多辛苦之后,终于又重新找回了奶酪。

  敢于放弃,坚持你自己的选择,并为之努力不懈,重新寻找生命的激情和亮点。

  以上是我感触的第一点,下面谈谈第二点:

  因文章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小老鼠的故事。文章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态度,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及时调节自己去适应变化。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需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从另一方面说“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作为一种换位思考,我们常常向往着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的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嗅嗅一般的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卡耐基在“人性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伺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意愿,改变会随时降临,但积极的面对改变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总是存在于某个地方。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

  《一夜的工作》描写总理审阅大件的情形,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周总理的敬爱之情。

  这篇文章,真实生动的告诉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工作室多么辛苦,他的生活又是多么简朴。这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从而更加从心里怀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

  当我读到“他指着桌上一叠一尺来厚的文件说‘我今晚要批改这些文件。’”时,我不由得心中为总理暗暗叫苦,一尺来厚的文件,该有多少页啊!少说也有几百份吧?不,或许有上千份呢!看一遍也够累的了,何况还要动脑筋做批示呢!周总理啊,您真是日理万机,为国家操碎了心啊!

  读着读着,在我的脑海中又出现了很多影片中记录周总理生活和工作的情形。总理的卧室里,只有一张普通的床,一个不大的写字台和几把椅子,而床头,写字台上,堆满了书和待批的文件。总理的那几件睡衣,打了好几块补丁。服务员多次热饭,总理都一次次忘了吃。老师还常常给我们讲:周总理在病中,还念念不忘国事,晚上只睡一点点觉,抱病批阅文件……每当我看到和想到这一幕幕动人的情景,都禁不住流下热泪。

  但是,同时我心中又充满了自豪,为我们有这样一位人民的好总理,这是我们中国人民的骄傲!我一定要以周总理为榜样,做一个对祖国对人民有用的人。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罗尔德·达尔的《玛蒂尔达》。

  书中的的主人翁是一个两岁的小姑娘,她在两岁时就会看报纸,四岁时看完了狄更斯所有的作品。可是她有一个”蠢特父母“。他们认为书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东西,天天就知道去打麻将。一看见玛蒂尔达拿着书就把书撕的稀巴烂。玛蒂尔达便决定报复一下他。

  这一天,玛蒂尔达起得早早的,她拿了一瓶洗发水,谁知里面的东西根本不是洗发水,而是被玛蒂尔达的妈妈装进了洁厕净,玛蒂尔达根本不知道,便把这个”洗发水“倒进了爸爸的洗发水里,并把所有的洗发水每一种倒进去一点。她爸爸用了这瓶洗发水之后,头发变得臭臭的,粘呼呼的,而且是彩色的。

  幸好,她有一个和她”同病相怜“老师帮着她。她的舅妈就是”暴力校长“,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要打学生,或者把学生一下子扔出去好远(校长以前练过扔铅球)。而且这个校长她抢了自己外甥女(外甥女就是玛蒂尔达的老师)的房子。在珍妮(玛蒂尔达的老师)告诉玛蒂尔达一切之后,玛蒂尔达练就了一种神奇的功夫:用眼睛不动声色地拿起一样东西并控制那样东西。干完这一切之后,玛蒂尔达借校长来他们班上课,用她神奇的的功夫把粉笔拿起来,写了珍妮老师经历的一切。这招果然管用,当场把校长给吓死了。第二天,副校长在会议室对全体老师说校长失踪了。

  放学后,玛蒂尔达的爸爸对他说他们全家要到别的地方度假一个月。但玛蒂尔达的学校要举行一次关于看书的活动,所以玛蒂尔达选择跟珍妮老师留下来。而玛蒂尔达的父母却一直也没回来过。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好人终究会有好报。但有一个条件,在你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前,你会面临许多考验。在重重考验前,有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放弃。只有像玛蒂尔达那样的少数人才会得到好报。因为我们都没有”坚持“这个信念,所以,我们也就没有成功。而且,在玛蒂尔达的心中还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要勇敢。因为爸爸妈妈是我们的家长,所以很多人便不敢做与爸爸妈妈相反的事。所以他们失败了。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4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魔法师的帽子》。主人公有姆咪爸爸、姆咪妈妈、姆咪特罗尔。 姆咪一家是是个大家庭。从他们冬眠醒来,奇怪的事情就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小吸吸和姆咪特罗尔一早醒来,就在一其玩耍,当他们来到山顶,小吸吸无意中发现了一顶圆筒帽子,他们就这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可他们没想到这顶帽子会使整个姆咪谷出乱子、

  魔法师的帽子在姆咪家当了个纸篓子,一天早上,姆咪特罗尔把自己吃没了的蛋壳扔到了纸篓子里,奇怪的事发生了,蛋壳竟然变行了。蛋壳变成了五朵小云彩,停在了台阶上,姆咪一家看到了这一切,非常惊讶。在夏天姆咪一家在玩捉迷藏,姆咪特罗尔为了不让小吸吸捉到自己戴上了魔法师的帽子,往下拉,别人就看不到自己了。可是当他把帽子拿下来时,竟变成了一只耳朵很大、眼睛很圆、尾巴长长的怪物。他的伙伴、爸爸、妈妈都认不出来了,最后姆咪特罗尔还是变回了原形。姆咪一家都觉得这个帽子有古怪,便拿可恶地蚁狮做实验。结果蚁狮变成了一只“癞蛤蟆”。

  最后一章讲了小嗅嗅离家去南方远行。某甲、某乙把手提包还给了姆咪妈妈,为某甲、某乙开了庆祝大会。在大会上某甲和某乙打开了神秘的手提箱,里面放着姆咪一家用魔法帽换来的红色的宝石王。但这颗宝石正是魔法师苦苦寻找的宝石王,魔法师立即来到晚会。但是某甲、某乙不同意。魔法师只好向在座的小动物每人实现一个愿望但最后魔法师还是得到了一颗宝石。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有着珍贵、特殊的友情。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某甲和某乙也不会把手提包还给姆咪妈妈。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斯诺尔克也不会痛打,骂姆咪特罗尔的人。友情,金钱也买不回!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5

  《双城记》被誉为描述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一样。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一样,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读完后的震撼、愤怒、感动、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感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感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此刻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当有的对于感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梦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期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我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完美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理解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杯具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期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我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向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感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我就能够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能够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能够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终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明白露西在他身边必须能够得到幸福,必须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欢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我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当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先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样样,而是一个人应当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所以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欢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我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完美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梦想化的美。它能够默默的悄无声息,也能够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我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我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本事。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感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我,哪怕这种爱会让自我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应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未来。他明白自我的离去能够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欢乐,也能够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我的本事完成自我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我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感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完美,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一天悲痛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感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感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景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当感到惭愧,是否应当正视自我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当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当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杯具的性格。他太小看自我,能够说是有些自卑,所以放任了自我,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

  到期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再次感动于狄老的良苦用心,感动于卡顿至死方休的梦、沁人肺腑的情,更感动于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完美,也必将永存!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6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7

  炎炎夏日,坐在沙发上的我静静翻开书页,读《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在杨红樱的笔下,我和主人公一起欢笑,一起伤心。书中的故事好像都发生在我的眼前,同时也告诉我一些道理。

  本书讲述了了一个五年级的女生孟小乔,在充满神秘感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她家当保姆的神秘女人,名字叫蜜儿。意想不到的是,蜜儿却是仙女。在蜜儿的帮助下,孟小乔找回了自信和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段落是:班里要举行一声场晚会,同学们各自分组,只有孟小乔没有人要,她流下了悲伤的泪水。就在这个时候,班上的几位同学接受了孟小乔的邀请,在她们的共同努力和蜜儿的鼓励下,她们自编自导自演的节目获得了成功。

  此外,看到被功课所累的孟小乔,就像看到了我自己。这边公公在喊:“快来把数学做完!”那边是小姨在喊:“快点把外语背了。”不一会儿,婆婆又喊:“作文还没写呢!”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最后还是对付一个是一个。

  其实,跳、笑、玩、闹都是孩子的天性,但大多数孩子都因为学习上的压力而丢失了本来的天性。而许多家长却认为孩子们应该每天好好学习,不应该整天想着玩,忽略了孩子的成长是与天生的“贪玩”分不开的。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之成功处,在于写出了我们孩子渴望快乐、渴望自由的梦想。其实,我们孩子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支持,有了它们,我们就可以在梦想的天地中翱翔。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8

  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的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

  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9

  《活法》一书,是日本经营之圣稻盛和夫先生对他的生命哲学的讲述。书中的文字虽平实无华,但却足以撼动人心。

  可以感受到,稻盛和夫先生内心深处,有着最简单的人生观。

  稻和盛夫很善于总结,他用自身经历的事情向我们阐述,人生最简单有价值的活法,并希望其毕生总结出的人生哲学,能够引领我们走向最正确的人生。

  当阅读书本时,你会发现,《活法》一书中很多道理,其实和我们的实际生活很贴近,甚至有些道理我们都能倒背如流,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道理,需要我们去融汇,去理解,才能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起到巨大的作用。也正是这些道理,影响着稻盛和夫的人生道路。

  而我对书名的理解是:所谓“活法”,就是做人。做什么样的人,以什么样的心态去做人。

  书中提到,“有一个感恩的心,乐观的接受,充满善意,有理想........”,其实就是做人的心态。

  积极的心态是非凡人生成功的七点,一个人的心态乐观,生活也会跟着阳光;

  而消极的心态则是失败的源头,更是生命的慢性杀手,人会在悲观中,越来越受制于自我的阴霾里,畏缩在狭隘的角落。

  这一点让很多时候处于工作、人生迷茫时,可以豁然开朗。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为工作和生活感到彷徨,或找不准人生的导航方向,这时候其实我们是很容易处在一个悲观的自我圈禁中,这时候我们只有走出自我的阴霾,胸襟才会开阔,心态变得阳光,凡事往好的方面想,用积极的心态去迎接每日的朝阳,你会发现在工作中,你已经在慢慢的进步。

  稻盛和夫还认为,做人最基本的规范,就是坚持行善。学会感恩,是我们毕生该学的。当我们觉得周围的一切对自己不公平不优待的时候,请想想我们为身边的家人、朋友、同事、社会做过了什么,是否这一且都是理所当然的。每个人都应该对生活心存感恩,学会拥有一个善待他人、懂得感恩的心。

  总而言之,书中围绕的几点,其实就是

  1)真心:做人认真、做事认真;

  2)诚心:诚信、诚恳,做人诚实;

  3)虚心:谦虚为人,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

  4)恒心: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5)爱心:善良的心,懂得感恩。

  希望这些做人的简单道理,我们都能懂得。

  与君共勉。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0

  小时候就经常听父母讲起香港富商李嘉诚的事迹,而且每次都是在父母的连声赞叹中结束这个话题,所以从小我就对李嘉诚先生有着发自内心的崇拜。可是一直以来都没有看过他的传记,最近趁着学院举办“我读我悦”的读书活动,从图书馆借来了《李嘉诚传》,连夜拜读,获益非浅。

  一贯低调的李嘉诚很少出现在媒体,在外界眼中他有着浓厚神秘的色彩。说其神秘亦很平常,高高的额头,宽大的黑边眼镜,和蔼可亲的笑容还有专注时的那种精明,无疑平常之中有一种脱熟的气质。这种气质源于生活的谨慎,名利的淡泊,还有那大风大浪所历练出的那种成熟。

  原则,何谓原则,原则就是无论事情发展到任何境地都不能违背的规矩。在大售楼花蔚然成风的浪潮下,李嘉诚坚持自己的原则“稳健中求发展,发展中不忘稳健”资金再紧,李嘉诚宁可少建或不建,也不卖楼花或贷款加速建房进度;当时地产界的许多人士,认为李嘉诚的作风过于保守,但李嘉诚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买空卖空是做生意的大忌,投机地产犹如投机股市,“一夜暴富”的后面,往往就是“一朝破产”。大家都知道做生意不能够“跟风”,可是在暴利的引诱下,大多数的生意人还是“忘本”了。当时,有一金融系统,叫“明德银号”他也参与房地产投机,大量淘空储户存款,使自己没有流动资金,丧失偿债能力,于是,明德银号发生挤提宣告破产。明德银号的破产,加剧了存户恐慌心理,挤提风潮由此爆发,迅速蔓延到一系列银行,不少银行虽未倒闭,却只能“苟延残喘”兴旺炽盛的房地产业一落千丈,楼价暴跌,炒家全部断臂折翼,血本无归。靠银行贷款支撑的地产商纷纷破产。此时,坚持原则的李嘉诚却仍在地产低潮中稳步拓展。在大李嘉诚传读后感1000字售楼花买空卖空暴利引诱下,李嘉诚能够坚持自己的原则实为不易,佩服,真的很佩服!

  原则无处不在,生活中,工作中,交朋友,处亲人……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为什么我要把原则放在第一位,只因他重要,而且相当重要。有了原则就有了生活的坐标,做人,做事都会有根,一步一脚印。有人会说,“人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要坚持原则太难了”知道很难,这谁都知道。但要有所成就,就要承受这份压力。人的性格是不可以改变的,但人的行为是可以改变的,行为的改变建立在原则的基础上。比如,凌晨时刻当行至十字路口时,红灯亮了,你会怎样?虽然此时已经没有车辆过往,但还要停下,这就是原则。这就是生活中任何情况下不能够违背的定律。

  诚信,是做生意过程中最受关注的词汇,商人统常把诚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诚者不伪,信者不欺,言必行,行必果”诚信的震慑力已远远超出了商业的范畴,已经渗入生活的各各角落,一个不讲诚信的人是会被人们所唾弃。也有许多商家以诚信做伪装进行商业欺诈,这注定不会长久的。在香港,认钱不认人“拜金主义”盛行的年代,李嘉诚在缺乏资金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获得了欧洲批发商提前付清的货款,从而解决了资金问题,如果李嘉诚不能履行合同,那无疑全部的风险会落在这位批发商的头上,也就是说这位欧洲批发商承担了全部风险。为什么这位批发商对李嘉诚这样信任?追其源由,就是诚信,李嘉诚从此对诚信更是笃信不移。诚信为李嘉诚赢得了欧洲市场。塑胶花为李嘉诚赢得平生的第一桶金,也赢得了“塑胶花大王”的称号,从而使其进军房地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思维,一个企业做的再大也是在“创业”,是投资再投资的一个过程,经营者是没有多少流动资金的,一只有商界准备收山的些老前辈才拥有丰厚的资金。经营者本没有“守业”二字,创业换个角度就是创新,企业要不断的创新才不会被行业淘汰。“守业”如果企业做到了守业二字的话也就面临破产的边缘,很简单,要不自己革命,要不被人革命。创新是有风险的,将军无能累坏千军,创新的成败除了团队的协作之外,更需要的是领导者的智慧和胆识,想在商业鼎沸的年代里做一名真正的弄潮儿,就必需具有这种品质。正所谓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李嘉诚是一名时代的弄潮儿也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者,做出的每一次决定都是在运筹帷幄之中。当时做塑胶玩具,日常用品的业务已使李嘉诚忙的不亦乐乎,但他并不满足,众多的塑胶厂中他只不过是一平庸之辈,他渴望有个新突破。正是创新思维使他完成了这次突破,并且拥有“塑胶花大王”的称号。塑胶花弥补了植物花浇水,施肥等环节,很快被快节奏的港人所接受,几乎是在数周之间,香港大街小巷的花卉店,摆满了李嘉诚的塑胶花。寻常百姓家、大小公司的写字楼,甚至汽车驾驶室,都能看到塑胶花的倩影,塑胶花开遍香江。李嘉诚成为了塑胶业的泰斗。这次的创新,是一次极其成功的创新,改变他一生的创新。敢为天下先的李嘉诚不仅有胆识还有智慧。

  读《李嘉诚传》,收获远比你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美丽的乔》的国际大奖儿童小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美丽的乔”是一条狗的名字,它是一条真实的狗,它虽名叫“美丽的乔”,但它其实并不美丽,只是一条杂种犬。它的前主人生性凶残,常拿动物当出气筒。前主人残忍的杀害了乔的母亲和兄弟。他甚至还用斧子砍掉了乔的耳朵和尾巴。在乔奄奄一息的时候,仁慈的哈里先生和劳拉小姐拯救了它。整个故事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记录了“美丽的乔”一生中的重要事情。劳拉一家天性仁慈,对动物充满同情和爱,从此,乔过上了幸福安逸的生活。在女主人家里,美丽的乔认识了许多动物朋友,如狐梗比利,家猫马尔特,猎鸟吉姆,鹦鹉贝拉等等。美丽的乔和它们和睦相处,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一天夜里,乔发现有贼入室偷盗,随即勇猛的冲上去奋勇博斗,却发现这贼竟是残害过它的前主人。乔对他穷追不舍,虽然使它遍体鳞伤,但让窃贼得到了报应。美丽的乔舍身抓贼的高尚品格,得到了人们的赞美。

  养宠物可以使我们快乐,也可以使我们不自私。文中一位艺术家的儿子创立了“善行团”,为动物做好事。我觉得我们应该也创立一个“善行团”,成员主要是学生,这样可以使我们不自私,更善良,懂得为他人做好事。

  残忍和邪恶的动物主人应该受到惩罚,但对那些粗心大意不够体贴的人,你只要说:“仁慈一些。考虑一下你的动物的需求,确保能满足这些需求。你应该比任何人更清楚该如何对待你的动物,因为你一直跟它在一起。你了解它的性情,知道它能忍受多重的工作,它需要多少休息和多少食物,以及它跟其他动物有什么不同。如果它病了或不开心,你就是那个应该照顾它的人;因为几乎每个动物爱主人都胜过爱陌生人,在他的照顾下,它会很快恢复。”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2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有幸福的幻影。

  爱情里最需要的,是想象力,每个人必须用尽全力和全部的想象力来塑造对方,并丝毫不向现实低头,那么当双方的幻想相遇......就再也没有比这更美的景象了。

  人要学会克服恐惧,面对现实;才会成长。预知深爱的人的未来,其实并不一定快乐。

  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的时光

  一部分的自我遗落在离开的人身上,就像爱情忧愁,这是友谊的愁绪,千万不要跟别人产生牵绊,风险太大了。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生命中某些珍贵的片刻,其实都来自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成长中的子女出于一种近乎纯然的私心,对父母总是不太热络。

  大城市让人抓狂,它榨干i的灵魂,又像吐口香糖般把它吐出来

  人们常常把一些小事抛在脑后,一些生命的片刻烙印在时光的尘埃里,我们可以试着忽略,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一点一滴形成一条链子,将你牢牢与过去连在一起。

  好好享受青春吧,你不知道它流逝的多快速。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3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潮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悲剧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但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写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写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写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这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但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写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而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而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有老婆,而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写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助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起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4

  我爱散文,比小说更爱。因为散文的文笔深刻且优美,每个字都像是跳跃的音符或压抑的落槌,惊喜或沉重,让人欲罢不能。我更爱读散文,这些印在白色的透着自然气息的纸面上的黑色线条,经喉咙的颤动萦绕在寂静空气里的回响,爱到无法自拔。

  我爱散文,还有一个原由----我看不懂。曾看过一幅图,讲的是鲁迅先生的文章。语文书中将鲁迅文章所想表达的全部都举例出来,精细到也许连鲁迅自己都不曾想到的。我一直很奇怪。看见图上鲁迅先生一脸的无奈,我顿时觉得,我们也许想的太复杂,刨根问底的去研究,好好的一篇文章也许就满目疮痍。

  然而为何我要在该读后感之前长篇大论的写这么多我自己对散文的理解和感想呢?因为这篇文章值得我这么做。我爱这篇散文,无论是他的名字、内容或是其他。他凭借着他那我无法想象的笔触来描写一种离我很遥远生活经历,一种我从未经历过的感慨和悲伤。

  作者刘亮程,我并不是很熟悉他。他生活在村子里,不知名的村子,靠近沙漠,冬天很冷。通过介绍,我了解的仅此而已。

  温州的冬天是不下雪的,只是阴雨天,潮湿的空气带着天际的寒冷。我们没有火炉,没有炕。我们难以想象的是那漫天的大雪,怒吼的狂风,甚至是能冻死人的冬天!----我们从没有想过怎样去熬过冬天。

  ≡比着作者的冬日,我想到的是朱自清的冬日。儿时与兄弟围坐,父亲分着白水豆腐;成年后有妻子和儿女一起生活;与朋友一起游船谈天。对于作者,这或许是难以想象的,因为同样的是时间,不同的是地点,天气,人际。朱自清有着自我的等待,妻儿的等待,朋友的等待。而对于刘亮程,或许这是一种可悲的虚无缥缈,一种无奈与冷清,一种迫切的渴望。

  老师曾说过的:一篇文章,作者不可能是专为某物而写某物。正如刘亮程,他不可能是专为冬天而写冬天,专为寒风而写寒风。此处的冬天,象征的大概为人生的一个阶段,暮年的一个阶段,是无法再用等待来度过的一个阶段。

  我是没有作者这般令人动容的经历的。我没有经历过一崇雪的冬天,我也没有见证过一个人死亡的哀叹。我想,我唯一能理解的,只有作者那一休的孤独,我只是像其姑妈一样,只顾着去等待,急切的等待春天,不安和寒冷充盈全身。

  人的一生总是会经历很多个冬天的。你或许讨厌它,讨厌风,讨厌寒冷,自然的急切得去等待度过。而人总是会有最后一个冬天的,一种孤寂、敏感只能自己一个人承受,或许生于苦难、卒于苦难,他人都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此刻,请虔诚的去等待吧。我们正处于青春时期,花开灿烂。我们不仅是等待,更应该是度过。毫无遗憾的度过。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5

  读完这本书,我立刻心灵震撼!

  这本书以小女孩玛蒂尔达为主人公,讲了她的家和学校。她周围的一切总是那么可怕:恶毒的校长特朗奇布尔小姐、庸俗势力又非常暴力的爸爸。玛蒂尔达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老师的帮助,终于摆脱了这一切,过上了想要的生活。

  玛蒂尔达家里只有一本书,她看腻了,就向爸爸提出买书的要求,爸爸拒绝了。但这并没有打消玛蒂尔达对书的渴望。她去图书馆借书,五岁就把大多数有名作家的经典作品“吃”完了!还都是大人的书。

  大家看看玛蒂尔达的爸爸吧,他叫沃姆伍德先生,是个汽车商。他通过各种手法,对坏车进行维修,却为成功不择手段,简直就是犯罪!玛蒂尔达劝爸爸,他却不听。他看到她看书,就把她的书撕掉了。

  玛蒂尔达上学后,便显露出她的才华,以至教师亨尼小姐不给她讲课,让她读高年级的书。有一天校长讲课,只因为鲁伯特把二乘七说成十六,校长就拽着他的头发把他拎了起来。其他同学犯了点小错就受到惩罚,朱丽叶斯直接被校长像扔皮球似的扔了出去。

  玛蒂尔达拥有了一种魔力:用眼睛控制东西。亨尼小姐请她到家里做客。玛蒂尔达知道了特朗奇布尔非法侵占了亨尼小姐的家庭财产后,就用自己的魔力把校长收拾了一顿。后来,玛蒂尔达的家人到西班牙去了,她就跟亨尼小姐生活在了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善良的人总会是幸福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估计大家都很喜欢玛蒂尔达,不喜欢校长。

  《玛蒂尔达》读后感 徐梓洋

  罗尔德·达尔,是一个著名的儿童学文作家,我喜欢读他的书,基本上罗尔德·达尔的经典作品典藏集都看过了,十分的好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玛蒂尔达》这本书了,这本书讲的是聪明绝顶的小女孩玛蒂尔达与善良的亨尼小姐之间的真挚友谊足以温暖着这个世界。

  一个小小的,可爱的,漂亮的小女孩,非常喜爱看书,学习,看报纸,这个小女孩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的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她聪明绝顶,每天都要学习好半天,因为,这个小小的小女孩总觉得看书是一件增长知识,丰富头脑,好玩的事情。但十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女孩却遇到了世界上最恶劣,只顾自己开心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但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学习习,成长。这个神奇的小女孩就是玛蒂尔达!不过,这个神奇的女孩玛蒂尔达自由对付这一切困难的办法,她拿出自己生来就有的绝活——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一个地方,在嘴里念着自己想要干的东西的本领,救出了善良的亨尼小姐,在跟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当中,表现的十分的勇敢,并且还跟亨利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她们的友谊,足以温暖着这个冰冷的世界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我们一定要学习玛蒂尔达的坚持不懈的行为,并且,也要向玛蒂尔达一样爱学习,爱看书,把玩的时间减出来看书,这样,我们的学习就会一步一步的往上升。并且,我们一定要善良,多交际一些友谊,这样,我们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多,你就会越来越开心了!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6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7

  前几天,看到同事读这本书介绍说非常好,自己也找来认真读了一下,读完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爱孩子,这是千千万万父母都有的情感。但是,如果他们只知道爱我们,任何事都听我们的,如此的袒护,对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好处,这反而是对我们有所不利呀!我们的父母应当懂得教育自己的子女。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8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让我感受到了很多,令我印象最深的呢?还得讲到关于动物的:“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下面,就让我来讲讲吧!

  “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呢?”相信大家都很好奇吧!人在游泳时,如果不换气,便会咳嗽不止,但大象却能把水吸进鼻子。原来,大象鼻腔的结构很特殊,在它鼻腔后面的食道上方,长有一块软骨。用长鼻子吸水时,水进入鼻腔,由于大脑中枢神经的支配,促使食道上方的这块软骨暂时将气管口盖上,水就由鼻腔进入食道,而不会进入气管。因此,水就不会呛入与气管相通的肺里去。当大象将水重新喷出去后,软骨又会自动张开,以保持呼吸的正常进行。

  从这篇故事里,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常识。《十万个为什么》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你感到大自然中包含的文化。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一位好老师啊!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19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0

  上个星期,我读了莎士比亚写的名著《威尼斯商人》,我觉得这个剧本的情节曲折有趣,洋溢着十分浓厚的喜剧色彩,也体现了莎士比亚本人在生活中开朗乐观的性格,让我感觉到友情的珍贵。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们的友谊更显得无私。剧中有个既可恨,又使人同情的人物,他叫夏洛克,是个犹太人,放高利贷的。他唯利是图,贪得无厌,但是他也是一个受歧视的犹太人。剧中他代表受压迫的犹太人说的一段话一直令我难忘:“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没有五官四肢、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血性?他不是吃着同样的食物,能受同样的武器伤害,同样需要医药治疗,冬天会觉得冷,夏天会觉得热,跟一样吗?”他为一个受苦受难的民族发出了不平的呼声。

  我比较喜欢那个鲍西亚。她优雅高贵、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于机智果断地投身于行动,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妇女不比男子差。

  这本书写出了当时生活在威尼斯的商人那儿的真实故事,人间的亲情和友情比什么都重要,这本书写出了我们对待朋友应有的态度。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1

  《狗来了》是一部国际大奖小说,作者是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奥,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获得很多奖项,其中有世界最高儿童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奖。

  《狗来了》讲述的是:狗的孩子们渐渐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决定离开家,远走他乡,想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

  一、狗与作弊的猪

  狗首先遇到了作弊的猪,为了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处处让着他,让他吃得好,睡得好。有的时候还偷偷将一个硬币故意丢在路上,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捡到了硬币,很高兴。后来在狗的帮助下,来到剧院,从配角的角色,最后一举成名,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

  看了这一部分,突然觉得狗的所作所为充分体现了我们所说的赏识教育,从发现猪作弊,到帮助猪改正自己的缺点,一点点都在改变,让猪觉得自己并非一无是处,还是有优点的,最后终于成功了。这一点也告诉我们,在孩子的问题上,不能一味地批评,要多些鼓励和赏识,让孩子觉得自己是最棒的!以后,我对儿子也要如此,对缺点用减法,对优点用加法,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狗与学校

  与猪分手后,狗误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但是狗的教学深得孩子们的喜爱。他带领孩子们到蔬果店学习数学,路上进行交通教育,回来时候则进行体育锻炼;还带孩子们到面包房,看面包时如何做出来的;去裁缝店、鞋匠作坊学习如何缝纫、修理;到农庄、园艺花圃,学习如何植树和给盆花换盆等等。他的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

  我们现在的学校通常很少有这样的活动,只是学习学习。我想让孩子体验各种各样的活动,从而能够明白其中的辛苦和道理。所以经常出去走走,到大自然中认识世界,让孩子感受自然所带给他的一切。

  三、狗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冒充老师的事情终被发现,结果和熊一起开始逃亡。由于不满教育现状,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但终因力量薄弱而失败,最后还是狗奋不顾身救熊出来。狗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乐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所以无论走到那里,最思念的还是自己的家乡。

  《狗来了》一书,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关于狗的故事。以上这些就是我读《狗来了》的几点体会,欢迎朋友们多指点!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2

  战争题材的电视剧有很多,但这部《亮剑》很值得我们品味和思考。这部电视剧讲以我军将领李云龙的个人命运为主线,讲述了他从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到他来到军事学院并在毕业论

  文答辩会上对中国人民讲解何为“军魂”,最后到身为军长毕业后回到老部队组建特种分队并在未来新中国建设中再建奇功的故事。他作为中国军人、作为开国将领、作为共产党员所展现出的忠诚,勇敢,坚忍不拔至今让人

  折服,特别是作品所点出的亮剑精神,更是成为许多人讨论和学习的优秀精神成果。

  “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正是对“亮剑”精神的重点概括,亮剑精神是面对困难时的一种勇气,更是下决心解决困难的一种魄力。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

  不可能像剧中人那样有如此崎岖的经历和艰难的选择,只需要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应该去坚持些东西,比如忠诚,比如责任,比如团结……

  赤胆忠心为工农,气壮山河志不移

  在这个世界上,不乏有能力的人,那种既有能力又忠诚的人才是每一个企业需要的理想人才。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自己事业。作为神龙公司一名普通员工,我们更应该将这份忠诚的信念铭记于心,它是一种敬业精神。工

  作固然是为了生计,但比生计更可贵的,就是在工作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发挥自己的才干,以高度的忠诚度投身到工作中去。如果我们将工作视为一种积极的学习经验,那么,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

  。薪水只是工作的一种报偿方式,虽然是最直接的一种,但也是最短视的,我们更应该注意工作本身带给我们的报酬,譬如发展自己的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个人的人格魅力……只要我们对公司忠诚、对领导忠诚

  、对顾客忠诚,才能抓住这些成长机会赢得到我们自己的成长,才能使这份忠诚凝聚更多的力量让一个企业在高速发展的轨道上走的更远。

  严以律己宽待人,慎言慎行度人生

  李云龙如果没有责任心就不会把一个又一个弱小的部队变成主力部队。对我们来说,大多数人是当初无目的地选择了自己不甚了解的学校和专业,尔后又被动参加工作安排。其实,不管是以一种何样的心态来到自己的岗

  位,既然单位给了我们工作的机会,给了我们发展的空间,只要是自己的工作,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责无旁贷地去做好它。托尔斯泰说过:“一个人若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无论

  在哪个行业,决定一个人是不是高手的根本因素不是技术,能分出高下的就是责任心。如果一个人没有责任心,他即使有再大的能耐也做不出好的成绩来,可见责任心的重要。

  一人难挑千斤担,众人能移万座山

  一根木头,用途不大,但如果有一堆木头就可以集思广益,用途广泛。中国有一句话说人心齐,泰山移,短短几字道出了团结力量大的哲理。生产线上的团结互助必不可少,为应对高产给员工带来的不适,班组采取的轮

  岗模式大大减轻了固定岗位员工的压力,也是因为这种互相帮助的方式使得整个班级运行顺畅。纵观古今,任何一个人的成功都离不开集体团结的力量驱使。因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只有精诚团结,才能自立于

  世界,才能谋求进步和发展。特别是我们这些作为新世纪接班人的青年更应该学会团结,这样才能立足社会。让我们团结一致手握神龙之剑开“疆”拓“土”,为跻身年产销百万辆大型车企做好“亮剑”一击。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3

  今天,我读了《玛蒂尔达》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位四岁的小女孩竟然会读大人阅读的书,真是让我佩服。但是她没有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她的爸爸妈妈不但欠了别人的一大笔债务,还不让她读书,我读着读着,真为玛蒂尔达父母的行为而感到愤怒,更让人可气的是,有一次,玛蒂尔达正在看书,被她的父亲瞧见了,她的父亲走上前,毫不犹豫一把夺去玛蒂尔达手中的书,并把它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更为可恶的是,当玛蒂尔达尖叫道:这书是图书馆借来的,她的父亲恶狠狠地对她说:“你以后甭想读书了。”但父亲的话并没有阻挡她读书的脚步,反而更加热爱读书了。这时,我真想对玛蒂尔达的父亲说:“你应该让玛蒂尔达读书,你们知道吗?她可是一个读书天才,现在不让她读书,以后可就晚了呢!读完这本书,我忽然想起我外婆家楼上的一位邻居。

  一天,我出去散步,忽然听见楼上传出一阵哭声,我上去一看,原来是邻居家男孩东东,我隐约地听到他父亲的呵斥声:”谁让你考试考得那么差?“说完,咚的一声,我往上一瞧,只见东东站在门口,用恳求的声音喊道:”爸爸,我知道错了,让我进来吧,。“我急忙走上楼把他拉到小区的椅子上,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爸爸怎么这么狠心把你赶出家门,东东说:”是他爸爸打麻将输了1000元,本来已经够窝火了,加上自己今天考试才考了 85 分,爸爸更是火冒三丈,让我做了他的出气筒,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揍了他。“我听罢东东的话,为他而愤愤不平,觉得大人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啊,这种教育方法怎么让孩子接受得了啊!我想对全世界的父母说:”请你们多理解一下你们的孩子吧!“

  这本《玛蒂尔达》的书写得很精彩,希望你也去读一读,从中能悟出道理来,一定能让你受益匪浅的。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4

  做为诗人,“大江东去浪淘尽”他文采飞扬,谈笑风生;作为官吏,“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他嫉恶如仇,爱民如子;作为苏轼,“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他乐观豁达,清逸旷远。

  苏东坡的一生,命运坎坷,仕途崎岖。但这不能阻碍他。王安石得势,几乎所有忠良贤能之士都弃官而去。苏东坡在连上三书之后不出预料的被贬,但他绝不因此退缩他将新政的不满与缺陷诉诸笔端去因此得罪了当权的群小,遭到逮捕,险些丧命。但他说:“若遇饭中有蝇,仍需吐出。”于是群小继续对他进行欺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屡遭贬嫡。甚至被贬蛮荒之地海南岛。

  可是那些群小自认可打败苏东坡的措施却没使那些小人达到目的。苏东坡管理之处政通人和,他颇受百姓爱戴。他处处为百姓着想。练习瑜伽,研究佛道,与高洁之士相交,访山水,与高僧相研佛道。林语堂笔下这样评价这位文坛巨子:“苏东坡始终富有青春活力。他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

  如林语堂先生所言,苏东坡“像一阵清风过了一生”。苏东坡一生清贫但一世为人坦荡。回看那些群小即使能保自己一世荣华富贵却也不可能有苏东坡半分的安逸。他们的生活充斥着算计与仇恨。其实所谓权力,所谓地位不过过眼烟云,转眼不见,又何必太为权财所困。

  在《苏东坡传》的序中,林语堂先生写到“我写《苏东坡传》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如果林语堂先生写苏东坡传是以此为乐,那么读《苏东坡传》也是一种快乐。可以从字里行间读出人物的个性,品尝人物的喜怒哀乐,并从他的事迹中受到可收益一生的启示。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5

  最近我正在读世界著名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看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后,又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玛蒂尔达》,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蒂尔达和她的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战斗的故事。玛蒂尔达这个小女孩,说她是天才或者神童都委屈了她。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是个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妹妹,有些事情会让你目瞪口呆。可能许多人处在玛蒂尔达生活的环境中,都会整天以泪洗面,但玛蒂尔达把一切都看做是笑话。一岁半她就完全能说会道,懂得和词汇和大人一样多。可她的爸爸妈妈不是称赞她,却说她是个叽叽喳喳的多嘴丫头,狠狠地告诉她,小姑娘都应该是看得见人而听不到声音的。到了3岁,玛蒂尔达已经自己学会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到四岁,她已经读得又快又流利,自然开始渴望读书了。但在这整个有知识的家庭里,绝无仅有的一本书就是她妈妈的《简易食谱》。等到她把这本书的从头到尾读到滚瓜烂熟,背出了书中所有的菜谱以后,她决定要读些更有趣的东西。4岁时的玛蒂尔达就已经把家里的书读完了,但基本上都是杂志,因为她那个经商的爸爸和嗜赌的妈妈根本不读书,所以也想不到为异常聪明的女儿买书读。还是玛蒂尔达自己提出上学的要求,父母才把她送进康琴小学。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投铅球出身,哪个学生不听话,她就把孩子像铅球一样投出墙外,她最讨厌的就是小孩。全校师生都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玛蒂尔达也不例外。虽然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一年级老师珍妮小姐是小女孩心头的一缕阳光。老师欣赏玛蒂尔达的聪慧,鼓励她继续向上。在跟校长特拉奇布尔战斗的时候,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具有一项超能力,只要用自己的眼睛使劲盯着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就会跟她的眼球一起移动,最后,她利用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杀了珍妮老师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姐夫后伪造遗嘱,而获得遗产的证据,把校长吓晕了过去,第二天就再也没有回来……

  《玛蒂尔达》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在逆境中成长,要是跟父母或者老师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就会想一想玛蒂尔达是怎样做的。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6

  看到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是十分感动,因为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一本薄薄的书,而是领导对我们员工的细心栽培和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态度。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工作中没有小事,小事能够体现出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企业。我,做为一名淄博汽车总站的员工,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工作中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接听旅客电话时要做到细心,耐心,详细,要想旅客之所想,急旅客之所急。工作中如遇不理智旅客,要及时调整心态,咨询旅客原因,以便更好为旅客服务。与领导同事之间相互通沟,多交流工作经验,多向老员工请教,对新员工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与新老同事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为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工作需要我们尽职尽责,我们要清醒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并勇敢的承担职责,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社会都是应当的,这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肩上的职责,不管从事什么工作,我们都需要尽职尽责。作为企业员工,我们应当明白工作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我们仅有把企业当成自己事业的舞台,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以企业主人翁的心态去对待我们的工作,去经营我们的事业,我们的个人本事才会得到提升,我们的未来才能更加完美。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7

  读《狐假虎威》我懂得了狐狸是借着老虎的威风,在森林中把小动物都给吓跑了。狡猾的`狐狸把老虎都给骗了,狐狸虽然自己逃脱了危险,但是利用老虎仗势欺人也是不对的。

  老虎真是太笨了,自己还是山中之王呢!我们不要学习狐狸的狡猾,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我们不学习老虎的笨,做一个遇到事情多动脑子,多思考的好孩子。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8

  曾经最不喜欢翻阅这类书,曾经最不屑于理解这类书,曾经却是某个人最感兴趣的读物。

  人,真的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改变对人或事物的喜好。如今当我站在他曾经的跑道上,感受他曾感受过的风景,而他早已不在原地。我知道,如果没有也许,也许没有如果。

  尽管已经降低期望值,整本书看完还是有一点点失落,这本书他会给到几星?对他创业有没有一点点帮助不得而知。

  而我最多只能给到三星,读下来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道理大,鸡血足,马后炮,逻辑混乱。通篇翻来覆去其实就只讲了一个点——要创新,至于要如何去创新就没什么干货了,大概“创新”真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吧。

  作者说,我们所在的世界不是正常的世界,而是处在幂次法则之下。幂次法则也叫“80-20法则”,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做事要抓重点,我们要让自己的选择在今后的几十年变得很有价值。

  有人说,一个人不是忙着出生,就是忙着去死。那么你可能要设法做些什么,生命不息,创新不止。从0到1,从无到有,钱能生钱。

  “凡是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马太福音》)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29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玛蒂尔达》读后感 篇30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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