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报告心得体会 内容页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通用30篇)

2024-06-21心得体会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

  《呼兰河传》的作者是萧红。著名作家茅盾称这本书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当读完这本书时,我才深刻的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在这本书中,萧红向我们讲述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她的童年时光,以及她对呼兰河的爱和对当时封建社会制度的很都跃然纸上,使读者无不为之动容。

  最悲惨的就是小团圆媳妇的遭遇。年仅12岁的小团圆媳妇被老婆婆烙脚心,吊在扇子上被抽打·····结果小团圆媳妇被打怕了,得了一种怪病,老婆婆找了个土房子:用热水烫三次,整个身子浸泡在滚烫的热水中。可怜的小团圆媳妇,在热水中极力挣扎着,可那些迷信而又无情还是把她摁在水中,三次都是如此,小团圆媳妇晕了过去。就这样,小团圆媳妇被折腾死了。

  有悲就有喜,作者把她小时候和祖父学诗写成了“一颗颗笑豆”,让人一“吃”,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萧红小时候真可爱真好玩,让人禁不住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么无忧无虑。

  读读《呼兰河传》吧,让震撼心灵的华彩美文,滋养我们的精神生命!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

  平时耳闻目濡,经常听到各种公司大谈特谈“定位”,但常常听不出所以然。最近看了艾·里斯(Al Ries)和杰克·特劳特(Jack Trout)著的《定位》(Positioning)一书,该书是一本改变了传播——营销的书。它讲述了什么是定位,并提出定位是广义的成功战略,定位技巧可应用于包括“政治、战争和商业,甚至追求异性”;

  时代可以分为:产品至上时代、形象至上时代和定位时代。在产品时代只需拿出“更好的捕鼠器”并且有钱去推销它就行了,但仿效产品毁掉了产品时代。在形象时代,声誉或者形象比任何一个具体的产品更加重要。但拾人牙慧的公式同样毁掉了形象时代。在定位时代,创新不再是通向成功的关键。要想取得成功,企业必须在预期的客户头脑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个一席之地不仅包括企业的长处和短处,还包括其竞争对手的优点和弱点。在定位时代,光靠发明或发现新东西是不够的,甚至没它也行,但你必须是第一个打入客户的大脑才行。

  人脑有一个针对现有信息量的防御机制,它能拒绝无法“计算”的信息,只接受与其内部现状相称的新信息,其他东西则一概过滤掉。政府、企业或产品都需要有正确的定位。定位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要在预期客户头脑里占有一个适当的位置。

  “缺乏适当定位”至今是许多本土企业及非赢利组织在竞争中的瓶颈,是营销中的突出问题点。对于个人来说何尝不是一个重要问题呢?

  做事没有重点,希望人人满意,得到所有人的满意,结果是没有人满意。值得做的事情非要等到尽善尽美才去做,结果很可能永远做不成。如果你试过多次,并且偶尔取的成功,你在公司里的名声可能会很好。我们经常会有“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想法,却没想到不管是鸡头还是鸡尾他终究是鸡,成不了凤凰。泰坦尼克号上最好的船员到头来也得和最差的水手上同一救生艇,而且他还得有幸露出水面才行。我们还经常会试图做一些根本就不可能成功的事情,所谓好高骛远。这特劳特定位读后感都可谓是定位不当。

  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远大可行的目标。在此基础上,给自己进行正确定位,并努力达到你的目标。首先,得给自己下个定义。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得对自己有充分的了解,至少要对自己能干些什么事要了解,不要以为自己能为所有的人干所有的事。人人满意等于没人满意。当然,每个人对自己的认识能力有限,这要求我们不停的审视自己,经常给自己下定义。其次,要不停观察我们所处的环境,思考他的特点和利弊,看他对我们自身的发展是否有利。一个环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对你有利,但过一段时间又可能会抑制你的发展。环境包括社会、公司、你的上司,也包括你的朋友。对社会,我们必须努力去了解他,适应他。公司和上司是可以选择的,要选择真正对你有利的。如果你上了失败者的船,无任你多么出色都无济于事。不要只问你能为公司和上司做些什么,要问他们能为你做些什么。朋友要多交,但光交朋友还不够,你还要牵出友谊这匹马,间或操练他一番,否则的话,你需要的时候,反而用不上。总之,你必须不停的去适应环境,使之为你服务。最后,要敢干,要有信心。任何值得一做的事情都值得去乱做一气,要敢于犯错误,并勇于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不打算冒风险,不打算受到纷至沓来的非议,就不会第一个提出新点子或新概念,就很难取得成功。

  个人定位和产品一样,就是要在预定客户的脑子里占有一席之地。不要在产品里,甚至不要在你自己的脑子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要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把你的想法用合适的方法表达出来,传达给你的“客户”,让他们知道你的追求是什么。在他们的头脑里给你自己定了位,就有可能把你往你希望的方向推动。

  总之,你所做的一切必须为你的目标服务,小不忍则乱大谋。Hitch your wagon to a star!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必然会取得成功!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3

  “黛玉葬花”是《红楼梦》里最广为流传的故事。众人皆认为黛玉太多愁善感了,有些痴病,可我并不这么想。

  黛玉是高冷孤傲的,她如一朵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哪怕在大观园这样充斥着金钱权利的大染缸里,她也仍旧不自大轻浮。她何需在《葬花吟》里“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本就有一双翅膀,只不过末梢飘了几根羽毛,只得被困在人间罢了。她就如东坡居士笔下的那只孤鸿,在“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的夜晚里吟道:“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令。”

  黛玉如一朵血梅,她虽寄于冰雪之中,却在冰天雪地里独领风骚。她是红色的可却不似朱妃、胭脂般红得耀眼,艳得生辉。她的红是血色的红,不容一丝尘杂,永远在寒风中绽放最美的笑靥。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总是香飘玉散;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柔柔弱弱;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触指可破;她似花般娇艳,却用那红在一片洁白里绽放,永不凋零。

  黛玉如一簇兰,有着旷谷幽达。她哪怕没有水仙般冰肌玉骨,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她从杂草中而生,却绽放出了最美的花朵。

  黛玉如橘梗花,在无园丁照料下生长,却仍旧开出了金黄的花朵。她同简。爱一般,为了爱,可以不顾生死,不惧困难,哪怕再不可实现,也要放手一搏,努力去追寻。

  柔弱又何妨,只要心坚强,就会有一双翅膀,飞向梦想的彼岸。哪怕你折翼,也仍会有灯光。

  黛玉似花,花却不如黛玉。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4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5

  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是人生所有目标的终点站。人们总是把“不要失去时才懂得珍惜”这样一句话挂在嘴边,而现实当中往往在不经意间就与幸福擦肩而过。

  什么是幸福?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都有着自己的观点,可对于自己来说,生活中所经历的每一件事,不管它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多么的容易,多么的快乐,多么的悲伤,所有这些经历都是自己成长的足迹。

  在拜读这本书时,我最喜欢的是对第一篇中《表达感激》的讲解。书上说到每天晚上在入睡前,写下五件让你感到快乐的事,一些让你感激的事,虽然这些事情会是重复一遍又一遍甚至会很乏味,当你记下它们的同时还要去想象每一件事的当时体验和感受,你会更珍惜生活的美好。真的那么有意义么?于是,自己便按着书上所讲,临睡前把让自己感到快乐的事情或是感激的事情在脑子里过一遍,当自己真正的去回味每件事情的时刻,真的会如同书上所说,自己是如此的幸福。请大家一定要坚持做一做,会给你的人生带来一个全新的体验。

  记得,自己在住院期间老师们对自己的关爱,不仅仅是精神层面的问候与安慰,更有那香喷喷的饭菜,那纯美的汤羹。每次想起幸福的感觉冲刺着我的整个神经,这份浓浓的爱意让我享受幸福终生。由此,我总是感觉自己命好,每当遇到困难或不如意的事情,总会有这麽多好人来到我的身边,帮助自己使自己轻松度过困境,正因为我的身边有这么多的好姐妹,我每天的幸福指数非常的高。谢谢大家多年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对我的包容与理解,能与大家继续携手就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幸福。

  由此想到我们老师的幸福感受,真是时时事事,无处不在,就看你是怎莫想的。记得__老师的大一班经典语录吧,字里行间充满了幸福与喜悦;__老师的“幸福九点半”“张老师我都想你了,你怎么才来啊?”……甜甜的微笑,暖暖的絮语,类似的话语有好多好多。当你坐下来时,孩子们会一个抢着一个的为你捶背,当你嗓子疼时,三岁的孩子会要求爸爸、妈妈给你带来含片等等。可能当时你没有什么感觉,可当你细细的回味时,你会感到非常的幸福。这种甜甜的幸福是你们用真心的爱和孩子们互换的果实。记得,女儿上班没几天,就给我带来了许多她和孩子们的故事,这些故事无不体现了一位年轻教师对职业的幸福感。听着她的叙述,看着她表现出的自豪与快乐,你一定会被她的情绪所感染,这就是幸福。这也是教师独享的幸福。

  在工作中如果不快乐会感染身边的人,特别是对于一名身处幼儿教育的工作者来说,每天的工作都会很忙碌或是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如果你讨厌这些烦琐的工作,那么你的不快乐会导致你对工作的松懈,你更会影响你的孩子,因为你的一切是画在一张纯洁而干净的白纸上,你会影响孩子们对快乐的理解和对幸福的追求。

  通过对《幸福的方法》的阅读,使我对幸福的概念有了一个全新的理解,感谢《幸福的方法》教会了我很多幸福的方法,正如书中所写——“幸福得靠自己”。与幸福的人交往,与智慧的人交往,将健康延长到心里,你就一定会获得恒久的幸福!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6

  寒假里,我阅读了《木屋下的守护者》,它让我认识了许多,也感受了许多。

  它是温暖的一本书:花斑猫体现出了浓厚的母爱;兰杰体现出了忠实的爱;它是无情的一本书:莫卡辛祖奶奶体现出了自私的恨;从针鱼脸身上体现出了无限的残忍。因此,它是五彩斑斓的一本书!

  一千年前,蛇妖是纯真的,十分善良。女儿被骗走的愤怒,使她不惜毁掉一切。因此,她被无情的关进了笼子里。

  一千年后,她复苏了!同一时间,小猫帕克的妈妈不幸死亡,于是,他独自开始寻找姐姐。

  最终,蛇妖选择了无私的爱——咬下了兰杰脖子上的铁链!

  爱,能为大家带来欢乐;而恨,则会给人们带来铭心刻骨的痛!因此,多爱吧,只要生活中多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加温暖!

  点点滴滴的小事就构成了绚丽多彩的生活。掀开生活的宝册,也会寻找类似的繁星。

  当我舒服地看着围棋频道时,我就会想起——

  去年10月,我每每拿起遥控器时,总会觉得无奈:所有的动画片都是我看过无数遍的,于是,我就乱播了起来。

  不知怎的,我拨到了120,猛然一看,“天元围棋”。我高兴坏了,一蹦三吃高,终于找到一个心仪的节目了。可惜还未开通,所以,我心如刀绞,痛苦不堪,“嗖”地关上了电视机。这一幕,印进了姥姥的眼里。

  次日,当我再次拿起遥控器看“120”时,惊呆了:围棋频道开通了,“一定是姥姥开通的!”我高兴极了,立即向姥姥道谢,喜上眉梢。

  如今,我最喜欢的频道就是“天元围棋”了。因为,这不仅是一个围棋频道,还是一个爱的频道!它如同一股爱的暖流时时温暖着我的心房……

  这正如《木屋下的守护者》一样“只要生活中多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加温暖!”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7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8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9

  拿到单位发的这本书,读着书名《你为谁工作》,心中便如被重锤敲击了一下——不禁问自己:是呀,我为谁工作?于是便匆匆走进书里,期望能在这本薄薄的小书中得到我期待的答案。

  翻开书本,看到前言是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我们深刻体会到工作是为了自己。也许我们每天都在重复做着一件事情,而通过做这件事情我们能从中获取一份工资,仅此而已,其实我们都重来没有想过,我们在从事这份工作的同时能否在其中收获什么,工作就真的是仅仅为了那一份工资吗?我们在工作中怎样去获取?在获取这些以后我们能否改变现在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学习完这篇文章后有以下:

  首先是心态的改变,过去总是以为工作就是为了换取工资,每天日复一日的工作,等到退休就可以安享晚年,从来就没有想过,工作是为了自己。如果我们把工作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看做是自己的事情,那么我们对待工作的态度将是严谨的,会去把我们工作的每个细节做好,并且将它完成得更好,这样的工作心态要是每天都在坚持的话,任何事情我们都能一一将它做好,这样便会得到领导以及同事的信任,久而久之,工作对于我们来说便会成为一种享受,工作也就成为了一种乐趣。

  工作不仅仅只能看到工资,我们应该看到除工资以外的东西,比方说经验,这个是只有自己才能拥有的,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自己身上拿走,当经验的累积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它就成为了自己一种无形的资产。在公司技术革新或是开发新产品的时候,我们就能将自己的这种无形的资产化作有形,并且在此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工资,或是由现场操作转变为技术指导等之类的,所以说我们的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改变的。工资的高低本身与自己的工作无关,也与工种无关,关键在于我们对待工作是什么样的态度,自然工作也会怎样来对待我们自己。

  现在很少有人会去珍惜自己的这份工作,却是以工资的高低来衡量工作对于自己的适应性,从来就没有想过现在从事的工作我们能在其中学到什么,自己能否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通过现在从事的工作不断努力,不断的学习,来充实自己,最终收获达到目标的快乐。一味的以工资来衡量,反而会失去很多学习的机会,自己的时间也在浪费,最终一无所获,现在许多年轻人就是如此。

  其次就是认识度的改变,工作中的每件事情,包括细小的事情我们都应该尽心尽责的去完成,不要一味的埋怨自己的工作,要知道把细小的事情做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可以把它当做是一种挑战,并且在挑战中不断的磨练自己的耐心与责任心,久而久之在面对任何事情的时候我们都将游刃有余的处理好它。如果我们能将所有细小的事情都能处理好,这样便会得到领导的信任,在多次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后便会得到领导的赏识,所以我们不用急着去让领导赏识自己,也不用当心领导不会赏识自己,只要我们能将自己现有的工作做好,并不断的提高,带着一颗负责任、敢挑战、仔细的心,注重工作中的每个细节,我们就能将工作完成得更好,也就不怕领导不会赏识自己了。

  工作就是为了我们自己,我们不但要做好自己的工作,而且还要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给自己下定一个目标并且为了这个目标而不断奋斗,我们就能在工作中收获更多的工资与快乐,工作也会成为一种乐趣。工作是可以快乐的,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去珍惜的。在学习完此书后我们的心态有了很大的改变,同时我们也会去教导身边的人,促使他们能在心态方面也有所改变。从而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且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努力、从而达到自己的目标。

  再回头问一句“我,在为谁工作?”我想我会回答,我在为自己工作,因为我爱自己,所以我也爱我的工作。因为有了工作,人生才有了目标和意义,我不再是一个个体,而是社会的一分子,是国家这个庞大机器中的一道重要链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用自己的激情,让平凡的工作能时时闪现快乐的火花。也许未必将来有想象中的成功和辉煌,但至少我能对自己所付出过的努力负责。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1

  没有人可以否认爱的力量,但爱依旧挽救不了老王那因肝癌而即将逝去的生命,面对得了孤独症的大福,老王有两个选择:带他一起走,或者教会他如何生活。也许是大海不忍心看生命就此终结,所以大福依旧活着,而老王也就自然而然的开始教他应该如何生活。

  从最简单的脱衣服,到做饭,再到坐车,拖地,老王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与此同时,老王也在为大福寻找新的家,被人泼了无数次冷水,吃了无数次闭门羹,他始终没有放弃,终于找到了一家肯收留大福的福利院,将大福送了过去。但大福不习惯没有父亲的日子,到了夜晚便开始哭闹,这使老王心中一紧。于是在生命即将终结时,他扮作乌和儿子一起游泳,并告诉他:自己永远在他身边。而后老王走了,但大福依旧在做饭时数数,汽车到站时说“我下”,将衣物归类,拖地时将脚印擦掉……种种镜头不禁使人潸然泪下;老王的辛苦并没有白费,大福可以自己生活。也许这些镜头并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但有一个镜头我们一定经历过。

  老王跟大福说了很多次:“狗不可以放在电视上。”经过老王的嘱咐,最后大福学会了。可是将大福送到福利院之后,老王在百般思念中,竟也情不自禁的将狗放在了电视上。

  还看到过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智商只有6岁的男孩舟舟,他的妈妈得了乳腺癌,为了让舟舟明白:妈妈永远在你身边,注视着你,不要为妈妈的死伤心。她对舟舟说了一段话,其中一句是:“如果舟舟有好吃的东西要给妈妈,就埋到土里,妈妈就会吃到。”试问一下,哪位家长不曾告诉孩子要节约?但又有谁能说舟舟的妈妈浪费?这只是一种很单纯的爱罢了。

  这钟镜头生活中也有发生。小时候,喜欢画画,却并不往纸上画,画在了奶奶家的墙上,奶奶也多次说不要画。时间长了,我长大了,便不再画了,但奶奶却始终没有将画迹擦去,有时反而将一些重要的事记在墙上,防止自己忘记。

  谁说狗不可以放在电视上?谁说好吃的东西不可以浪费?谁说墙上不可以写东西?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爱与思念,一些事情就不能按照冷冰冰的“正常逻辑”来思考,而应该怀着爱去衡量,所以有些事情就没有了对与错。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2

  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很多书但一本名叫《苦儿流浪记》的书让我颇有感触。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雷米,他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养母的呵护下过着贫穷却宁静的生活。有一天,凶恶的养父回来了,并把他卖给了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雷米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谋生。新主人蒙冤入狱后,雷米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流浪艺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艺人,把他领走了,他们又开始了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除了卡比之外,耍杂团的动物全部惨遭狼食。无奈之下,主人只得带着雷米去巴黎,但主人却在路上不幸冻死。雷米被一家花农收养。后来,花农因一次天灾,被送进了监狱,花农的孩子被送到了叔叔,姑姑家,雷米只好带着卡比重新卖艺,途中遇到了曾经在巴黎认识的意大利小孩——马西亚,于是,他们一起卖艺。当雷米知道自己身世后,寻亲情急,误入有黑社会嫌疑的假生父手中。最后,他在马西亚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他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最终,雷米和花农的女儿结了婚。

  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一个热爱学习,孝顺父母,勇敢,善良,天真的好孩子—— 雷米,忠诚的小狗卡比,从不打孩子的流浪艺人,凶恶的伽罗福,好心的贵妇人,有爱心的花农,虽然是哑巴但天真可爱,善解人意的丽丝……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敬佩雷米,因为他不惧苦难,和马西亚俩人独自用流浪卖艺来赚钱。我也很讨厌雷米的养父巴伯兰,他一心想用雷米来换钱,之后因雷米的父母迟迟未来换钱,便卖给了流浪艺人,他太狠心太贪财了。我也很讨厌伽罗福,用大人和训骂逼迫二十个孩子去卖艺给他赚钱。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花农一家和米里根夫人,花农一家待人很好,在雷米生病时照顾他陪伴他,听他唱歌,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家人;而米里根夫人也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无比关照他!

  这就是《苦儿流浪记》,他让我深有感触,那么这个暑假你看了些什么呢?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3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有关历史的故事书,其中让我感受较深的是《杨家将》这本书,因为书中记述的是杨业一家精忠报国,可惜却惨遭奸臣潘仁美的陷害,使杨业父子八人中有七人牺牲。值得庆幸的是,杨六郎生还告状,使杨家平反昭雪。

  通读全书,我觉得最让人感动的是在一次宋太宗游玩幽州被辽军围困,杨氏兄弟挺身而出,假扮太宗来到辽国诈降,这就象羊入虎口,在这次战斗中,可怜杨延平,杨延定,杨延辉,杨延郎不幸牺牲,杨延德因为冲出了重围,但为了避开辽军的追杀,不得不到五台山出家当了和尚。而杨业此时已经率领其他儿子保护着太宗从东门突围,逃回了汴京。如此英雄忠烈的一家却不料受到潘仁美的排挤陷害。可叹可恨呀!所幸最终在六郎的坚持下得以平反昭雪。

  正是因为有了杨业父子的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用自己的血汗保卫了自己的家园,保卫了百姓,给他们了一个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愧是中华的儿女!

  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好本领,为建设美好中华而努力!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4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5

  看完了官场现形记,李宝嘉著,张友鹤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6月第1版,1978年4月西安第1次印刷。这本书大多是繁体字,也有不少简化字,正是建政初期繁简过渡时候的面貌。质量很不错,纸张印刷都是上乘,虽说耽搁了20xx年才出版,发行了能够出落得这样的一个模样,再比较这本书的各方面素质,也是天理昭然。张友鹤的校已很下功夫,通篇我就查处了两个错字,也是形近,字儿小,难免是误植;注得精到!虽然都是规规矩矩的注解,但这是有选择的注,不是滥注,堪为唱和,让人看了知话里有话又不留痕迹心照不宣。张友鹤在此书后面还编了一个清代的官制,对不了解清朝官制的我来说真是大大的补了一堂课,来龙去脉,言简意赅,答疑解惑,茅塞顿开,同时也越发感到近几年的古装戏实在没文化不考究。而且这张友鹤的清代的官制还有另外一种好处,基本上可以作为官场现形记的概要或者节略,即便没什么耐心去看这1000多页的小说,看了这清代的官制也就够提纲挈领,大可发挥的了。此书开篇是“出版说明”,而本来可以作为“序”的一段话,却被编到了最后作为“后记”。本来“序”是点睛之笔,此乃清代说部的惯例,如此给放到了后面,不知何意。但我认为如果起初不看附录里的清代的官制和后记这两篇儿张友鹤的文章的话,这本书未必能够一次看懂,不过就是笑笑过去了的。

  现在那四篇儿鲁迅推荐的清末谴责小说我算是都看完了,老残游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孽海花官场现形记,各有各的妙处,不过统宗的是一本儿儒林外史。其中文笔最好最有才情的,当推孽海花,结构最大胆的是这本儿官场现形记,散得很厉害,但又不失章法,不像老残游记也同样散得无边际,但过于随意了。论结构的造诣,这四篇都在海上花列传之下。官场现形记的最后一章点题相当大气,弄得我想对该书发议论也说不出更多的啥了。

  据我看官场现形记的水平要在果戈理的死魂灵之上,首先是传统白话不像老果那样废话那么多,而且讽刺更灵巧尖刻,篇幅差不许多,官场现形记大大小小记事过百,而死魂灵则仅只有那么几个地主官员现眼,灵感明显不在一个档次上的。论体例,都是只写了上半部,下半部死魂灵虽然也出了若干,但成色显然寡淡,不足论的。李宝嘉和果戈理都是以讽刺见长,李宝嘉见好就收,不越雷池一步,知道自己写不出什么好形象正派角色来,索性不写,只托被火烧了;而果戈理则是受了但丁的荼毒,非要写出个三部曲来才罢休,实在犯不上的这么劳驾。写小说,一是扬长避短,一是量力而行,哪怕得到的是个残篇,不完足,不圆满,也要比画蛇添足的好许多了。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6

  寒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让我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

  书中的主人公王葆钓到了一个宝葫芦,只要是心里想要的东西,就会出现在眼前。可是 王葆有了宝葫芦,不但没有得到幸福和快乐,反而增添了不少麻烦和苦恼,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宝葫芦从别人那里偷来的。他逐渐认识到宝葫芦不是好东西,便毅然表示与这个”宝贝“决绝。他使劲地把宝葫芦一扔,

  轰然一响,宝葫芦炸成碎片。王葆惊醒,原来这一切只是南柯一梦······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只有经过一点一滴的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正如《宝葫芦的秘密》里面刘老师所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都需要努力。“宝葫芦虽然可以给王葆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但那些东西却并不是宝葫芦自己创造出来的,而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这样不但不会让人感到快乐,反倒会让人感到难堪,本质上和小偷没什么区别。

  记的在以前,我报了个英语特长班,来提高英语成绩。可是我不怎么喜欢英语,所以上课时总是走神,从不认真听讲,当天老师讲的内容全不知道,回到家后还不听磁带。到了做作业的时候,就找个同学的一抄,交给老师应付了事。后来到了期末测试,我就傻眼了,试卷上的题我大部分都看不懂,急的直冒汗。考试一共有90 分钟,并不算短,可是这90 分钟对我来说却过的飞快,一眨眼,就到时间了,战战兢兢的把卷子交了上去,卷子上只写了几道题,几乎空白。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果不其然的考了最低分,成了垫底。在老师严厉的目光下,我的脸烫的像是要烧起来。从那以后,我开始好好听讲,不再抄同学的作业,不再想着不劳而获,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成了全班第三。

  社会上总有些人想着不劳而获,因此走上了歧路。他们用偷、抢,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人的结局都是受到法律的制裁,只能在监狱里忏悔自己堕落的一生,他们的人生没有意义,晚年回想起来会很后悔,可是勤奋劳动的人却不一样,他们的人生很有意义,在晚年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如米尔所说的:”所有现存的好东西都是创造的果实。“只有靠自己劳动换来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7

  野犬在我的心目中,本来是穷凶极恶的形象,但在这本书的故事中,让我认识到了我野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颠覆了野犬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在八天的假期中,我阅读了沈石溪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在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残酷和无情。红桃心,白桃花那种保护子嗣的本能和她们俩之间那种纯正的姐妹之情也感动了我,让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故事的主人公是白桃花红桃心首领两个野犬姐妹,配角有灰肚皮,独眼姨妈,绿祖母等六条成年雌性野犬,故事讲的是从一只公野犬赛豹尾和红桃心的爱情故事开始的。

  在日曲卡雪山野犬群的生存规则中,公狗在春季就要离野犬群而去,直到下次发情期再回来,公狗赛豹尾却凭着红桃心首领对他的浓厚感情留了下来,并丧尽天良地和红桃心的妹妹谈起了恋爱,让红桃心和白桃花都有了孩子,红桃心一气之下将赛豹尾再一次狩猎中把赛豹尾挤到了悬崖下,摔死了他。红桃心想把白桃花的子嗣在还在白桃花的子嗣还在她的肚子里的时候咬死,但最终顾着姐妹情没将她的子嗣咬死,之后姐妹俩味食物的事情导致的感情越来越坏,她们也在一个冬天产下了各自的子嗣,从此斗争就没有消停过,绿祖母这位野犬群中的栋梁也为她们俩的事情死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猎人发现了她们,身为野犬都知道,猎人虽然不厉害,但他身边的猎枪很厉害,何况他还有一条强壮的大黄狗,白桃花被猎犬逮住了,就在最后时刻,红桃花救了她,姐妹俩冰释前嫌,就在红桃花还沉浸美妙的和好的感觉里的时候,大黄狗又走了回来关键时刻,白桃花撞了她一下,差点让她没逃离猎犬的“犬”口,之后,白桃花又把红桃心从猎人的枪口中救了出来,红桃心也原谅了她,最终从她们俩生的十二只小野犬中选出了最棒的六只,继续在野犬群中生活。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8

  生死与爱情是挪威的森林的两大主要旋律,也是人生的两大主要课题。

  关于生死,渡边在书的一开始,从木月的死里领会到的是:“死不是生的对立,而是它的一部分……我们一边慢慢地将它吸进肺里,像是吸进细小的灰尘一般,一边过活。”看上去是一副坚强的姿态,坚信自己可以在死亡的威胁下继续平凡地生活。而当他经历了直子的死后,他对生死的看法又进了一步:“我们活着,同时在孕育死亡。不过,那只不过是我们必须学习的真理的一部分。

  直子的死告诉我这件事:不管拥有怎样的真理,失去所爱的人的悲哀是无法治愈的。

  无论什么真理、诚实、坚强、温柔都好,无法治愈那种悲哀。我们惟一能做到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并从中领悟某种哲理。而领悟后的任何哲理,在继之而来的意外悲哀面前,又是那样地软弱无力。”多么无奈的哀叹……到了这里,渡边终于领会到了人生那周而复始的无奈。

  关于爱情,挪威的森林里确实有太多太多的爱情,就像森林里有各种各样的树木一样,它们播种,发芽,长大,抽枝,但却没有开花结果。这种种的爱千奇百怪却又似曾相识,同时又是那么令人扼腕叹息。还是玲子说得对:“爱上一个人是难得的好事……这或许一帆风顺,也可能一波三折。所谓恋爱本来就是这么回事。一旦坠入情网,一切听之任之或许不失为自然之举。”

  有人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书名是挪威的森里,但书的内容却与挪威的森林无关,后来,一位网友的评论中写道:即使到了故事的结尾,主人公仍然置身于茂密的森林中,他就好像是一棵树,伫立在森林深处,独自体验着残存的孤独。挪威森林里面到底有什么。那也许是孤独感,渡边特有的孤独感。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9

  小说采用倒叙的手法,故事发生在军阀混乱的时代背景中。开篇运用对比的写法。一个被抓的是处于生活底层的暗娼张小月,一个被抓的是罗家大小姐罗灿阳。两个地位悬殊的女人同样被抓,让我们顺着这两个主人翁的回忆。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对生活充满了幻想,却一次一次被生活逼迫至出卖肉体的底层女人张小月;一个成了父亲升官发财,官场勾心斗角的牺牲品,但又不屈从于命运安排的罗家大小姐。

  张小月这个出生在贫民家的女孩,在很小的时候,去当铺当家里所有值钱的来换取几包救命的药。但还是没能挽救住父亲的生命。一贫如洗的家,借钱勉强把父亲安葬了。让人看了不能不感到生活的沉重。母亲靠给罗家做仆人来维持这个风雨飘摇的家。随着小月的上学,母亲在罗府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被-迫辞工。为了生存,母亲又嫁了人,好心的继父,给她们母女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虽然继父没多大的本领,但日子总能勉强支撑下去了。父母竭尽所能来供用小月上学,把希望寄托在女儿的身上,也许在他们的心中,知识是能改变他们穷苦的命运的途径。小月是一个要强的女孩,每次考试都是班里的前几名。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在小月差一年就要考师范的时候,继父竟意外身亡。这样的打击对他们家来说是致命的。家里的经济支柱又一次倒塌,学费的增长,钱罐里的钱一点一点变得越来越轻。母亲的心情一天一天的变得暗淡。在旧社会里,女人几乎是没有出路的,更何况对于一个目不识丁的女人。为了空空的粮袋,为了不得不交的女儿学费,母亲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做暗门子。然这最终还是被敏感的小月发现了。同学们的嘲笑,鄙视,家长们对学校的逼迫,使月儿把这所有的耻辱都归咎于母亲身上。岂不知母亲正是为了女儿美好的前途才牺牲了自己的啊!不谙世事艰难的月儿怎么能够理解的呢?被-迫辍学,这条改变命运的路就这样被堵死了。坚强,追求上进的月儿想在生活中创一条生路。因为她的美丽,又因为她的倔强,不幸又被牵涉进官场斗争之中。最终又被命运逼迫到“以之为耻”的“暗娼”之路。

  她也有过许多美好的梦想,追求上进,想通过知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却因家境的贫穷而落空。美丽的容貌,满可以傍上谭局长过上好的生活,但因看不惯他的阴险,狡诈而不与之为伍。出众的外表,出於泥而不染的高洁的品性,不仅没给她带来幸福,反而给招来许多祸事。她也曾拥有美好的初恋,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憧憬,却又因被生活逼迫做了暗娼的经历,让她无法面对昔日的恋人而破灭。。。追求美好结局竟是靠出卖肉体而活,而那些阴险狡诈,心底残忍,为非作歹的人结局却过着锦衣玉食,风光体面的生活。这到底是为甚麽?

  凄冷的夜空,那高悬着弯弯的月牙儿,是否能告诉命运多舜的月儿呢。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0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1

  一天,我在书店的书架上看到了这本《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我便把它买了下来,回到家,我便迫不急待的把它翻开,仔细的阅读,渴望能从中找到快乐。

  孟小乔是一位小学五年级的女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她遇见了一个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的女人叫蜜儿。蜜儿身上披着一条大披巾,胸前有一副眼镜,还坐在一个大红色的轮箱上面。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变得神奇而活跃起来。蜜儿发现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整天无精打采,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孟小乔的父亲,脑子里乱七八糟,做事情没有条理,孟小乔的母亲,心胸狭窄,斤斤计较。而孟小乔,胆子实在是太小太小,什么事都干不了。于是蜜儿用自己的披巾使他们变得心胸宽广,做事有条理,每天都快快乐乐。到了期末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凶巴巴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充满赞美的评语,成了孩子们最好的朋友。

  如果哪一天,我能在湖畔遇见个像蜜儿一样的人多好!可惜,这只是杨红樱结合现代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写出的一个幻想故事。告诉了人们,要多赞美孩子,体谅孩子。

  书中的蜜儿其实是一个下凡的仙女,她因为看到人间没有快乐,才留了下来。仙女为什么这么快乐?有人会说她们没有优愁,没有顾虑,没有操心的事。错!凡是有生命的东西,都会有优愁、顾虑和操心的事,只不过呢,仙女们的忧愁就如眨眼一样,转瞬即逝。

  人不是因为可爱而快乐,而是因为快乐而可爱。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2

  待到再独自站在学校清旷的十字路口,迎接我的大风再次用熟悉气味翻搅我的感官时,我必然会怀念起,在舷窗边翻转咖啡匙的这一刻。

  如果定需要什么来证明求索知识的路程是孤独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停留在无尽长廊中的不安的灵魂,定愿意穿过百年的时光现身说法。不必等到朴实的吉普赛人带着巨型磁铁走街串户,何塞?阿尔卡蒂奥?

  布恩迪亚身上潜伏的孤独基因便已蠢蠢欲动,抢先同良心的谴责一起拔出他这根混血家族不拘的钉子,促使他领着一众族人,肆无忌惮地凭自己想法,开山岭斩荆棘,在那个唯有鸟鸣能指引方向的孤雾丛野,建起无厘头梦中家家外墙都有面镜子就叫马孔多的村庄。当实诚的梅尔基亚德斯带来磁铁、望远镜、假牙和炼金炉,当原始智慧碰上野生文明,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在孜孜不倦求索的路上兀自越走越远。用磁铁探测金子,让望远镜灼伤自己以证明阳光战的威力,观测计算入魔然后径自测出地球像个橘子,再到执意用炼金锅将妻子宝贵的遗产化为一团死粘锅底的油渣,第一代何塞像他的子孙们一样,将自己与外界隔断,倔强地用着后人不愿意再重复的实验方法,得出证实自己智慧却又早已被人证实的科学结论,执著而疯魔——除非偶尔抬眼望见赤脚立于田间的孩子,才会感及一丝仅存的温情。直到那个令人崩溃的星期二——一切的一切都在重复着星期一的模样,不差分毫,星期三如是,星期四依旧。星期五彻底崩溃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最终被绑在了树下,剩余的求索都留在那棵树下展开,即使绳索解开,也选择至死不离——因为于他而言,在散架了的时间里,整个世界的变化都不会及其一身孤魂的变化。

  维系孤独家族生活似乎也会是孤独的。同样是第一代长辈,半个多世纪,从喝蟒蛇汤吃坏了胃口开始,到装入一个比篮子略大的棺材结束,代表理性、正直、仁爱与勤劳的乌尔苏拉自始至终都坚持试图用一己之力维持整个跌宕起伏的家业,即使中途离开,但还是会像家族任何散落的子孙一样回归,并带回给整个马孔多以更多的繁荣生机。因为种种错乱而不可捉摸的因由,她“不幸误入”了这个空气中都飘忽着孤独因子的家,却又在承受了那些“长了胡茸之后便都学坏”的男人们一次又一次搅扰家业的同时,在一无所有之处建起飘满玫瑰清香的宅邸,保持她制造糖果小动物的烤炉昼夜不歇。作者将在拉美代表亲切自然的动物意象在此巧妙的植入,有意刻画了一个追求理性生活的美好的形象。然而,当她在睡意迷朦的躺椅上监视女儿与情人时,当她独操一根鞭子将一帮学生军打得落荒而逃时,当她义正言辞在军事法庭上威吓法官们时,还有当她选择忙里忙外把来源不明的后代们教养大时,乌尔苏拉都不曾想,她一切和一切的努力,不过都是从零到零,就像她的生命,从小摇篮到小棺材,只是在做一个无谓的循环,植入其中的,也不过是布恩迪亚家族恒在的孤独的基因。

  如果想让生命徒劳无获,那你就放手去追求自尊——栗树下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游魂耿耿于怀道。相较于哥哥的玩世不恭,奥的低调谦卑多么令家人倍感欣慰,尽管这样的低调促成的只是未来上校端坐炼金室的隐忍和妓女面前面对自己裸体的自卑。直到保守派昏暴政府的行径令其忍无可忍,穿上一身戎装便胫走征程。然而,面对行刑队时那句无奈愤怒的嘟哝,最终激起的还是其狂热的自尊——当战争再次被发动,真正的目的与混乱的党派纷争再无关系,而是他要在那些传言中他无所不在的角落里求得一丝无望的自尊,以填充其封闭孤独的灵魂。但,三十二场起义,十七个不同姓的儿子还有无数次暗杀和一次自杀后的幸存也不能令他停止感到被不断的分裂重复以及刺骨的孤独。于是他选择了暗杀对手,枪决朋友,夷平不被允进入的遗孀的家,还跑遍父亲探险走过的路。然而战争冷漠地摆出了一样事实:“什么都不曾发生”。所以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又像当初追求胜利一样为失败而战,以结束这场无谓的恶性循环。余生便献给融金币,造金鱼,卖金鱼,融金币的“超然”而孤独的反复中,仿佛超然而孤独。

  几乎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还都曾奋力地追求爱情和友情。无奈,孤独的因子依旧贯穿始终。当爱情和友情走近时,那些曾透露希望的烛火指引希望之人的心窗便都戛然而合。皮埃特罗、马尔克斯甚至包括嫁入门的费尔南达,都在百年家族高傲冷漠的盔甲前或死或伤。爱情、友情这两样无数孤独灵魂自然而然想要追求的解药,却都在这孤独的宅邸中染上了无可救药的孤独。于是,荒诞的爱情就此产生:阿玛兰妲不厌其烦设下的陷阱,丽贝卡与兄长的婚姻,后生与伯母阴阳两隔的吻,还有最终导致诞下猪尾巴孩子的奥雷里亚诺与姨妈的激情……而友情也只存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生身与仇人普鲁邓西奥的鬼魂间,在阿尔卡蒂奥、奥雷里亚诺第二临死的追念里……

  在错乱的时空中,在亦真亦幻的马孔多,没有一样至真至贵的东西沿着慢慢难休的循环到达了孤独的背面。

  相信所有人都会承认,在生命中,都曾或多或少次碰到了似曾相识的人和物,经历了仿佛在梦中就已经历了的事,前人后人往往复复,便总结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总是螺旋形上升的。”科学界为此争论不休,至今仍没有结果。或许我们正应感谢这样的无定论,使得我们享受到这不可捉摸但却又有规律可循的生活。

  然而原子假说选择直截了当地打破人类的幻梦。它轻蔑地指出我们这些“海德格尔蜜蜂”,从前如今下一秒的举动,早在亿万年前便由一团原子碰撞的方式所决定,我们追求的相较于机械工作的蜜蜂这类动物的自由,对于超越三维的某种未知生物而言,不过也是蜜蜂这类动物的机械工作。就像最后那个猪尾巴孩子的出生,要追溯责难至四百多年前弗朗西斯科?德雷克袭击里奥阿查的那一刻一样,一切因果既定。仿佛从出生之日起,要到达死亡的终点,我们在命运的迷宫中只有一条路可走,隔墙的风景与我们毫无干系——这样的说法未免令人沮丧,但又难寻证据反驳。然而,我们真的没有改变的权利吗?

  当我坐在舷窗边结束第二遍在《百年孤独》中的巡礼时,心中依然存惑。为什么求索真理、求索自尊、求索爱情与友情仍然会让布恩迪亚家族中的每个人始终游走于大大小小的循环中,又到底是什么让这个历经百年风雨的家族始终没能绕到孤独的背面,在一个孤雾幽地诞生又在合门大宅中消亡。紧锁眉头,不得其解,直到我拿起咖啡匙百无聊赖地翻转——里面只有一滴,足够小的一滴咖啡,在勺子的边沿无奈地旋转,始终难以落下——马尔克斯的话凭空闪现:“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我舀满一整勺的咖啡,翻转,几乎所有的咖啡都回到了那馨香氤氲的杯中,仅残留最后一小丝选择继续在边沿循回。

  布恩迪亚家的人们只是把孤独当作了正面。那个让时间变慢的循环,并非历史的偶然,只是孤独的必然。孤独悲剧的祸首只是孤独。

  如果你在乘飞机至半途时,往窗外看看那片茫茫云海和那宛若静止的太阳,你往往会发现那个上下翻转的机翼仿佛不过只是在翻转,几乎没有挪动丝毫,而你就像坐在一个开了马达却没有前进的机器上,停留在原地漫无休期。这种感觉已在无知觉中被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浓缩进了一段被重复的对话:

  “时间过得真快。”

  “可也没那么快。”

  当布恩迪亚人将心门合上,将感官合上甚至将家中大门也合上,将遥远死亡作为唯一朋友时,悲剧便是不可避免的了,那些本应在人生的正面被填充、集合和放大,能使人们渺小灵魂有所底气的真理与感情,也必然为麻木所取代。但可怜可悲的是,这些习惯了孤独和重复的人们,在死亡临近之时高慨他们竟是如此的爱他们的爱人、朋友甚至回忆起无数熟悉的气味和片段,在最后一刻才有所感悟,留给后世人一个永恒的叹调。

  普鲁斯特表示,病人更多的觉得接近生活,而生活又是一样贴的太近的东西,它不断使我们的灵魂受到伤害。“一旦其镣铐有片刻的放松,人们便可体验到隽永的乐趣。”对此有人精辟地总结道:生活贴得太近会伤害灵魂,灵魂贴得太近会疏远生活。所以,百年家族中的人们选择了保护好祖传的孤魂,自我封闭,远离生活——所以他们体会不到生活的质感,宛如轻飘于生活的水平面上,构不成一起涟漪。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3

  在暑假,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想变成人的猴子》,当我看的这本数的名字时,感到非常的好奇,这是一只有丰富思想的猴子,这只猴子的想法真是稀奇古怪,现在呀,我是压迫不及待的想去这如同仙境般的童话书里好好的畅游一番吧!GO!

  在夏天刚刚开始的一天里,可怜的笑猫终于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这都是老老鼠热的祸。哎,我先在在哪里居住哪?这个是时候老老鼠给笑猫找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这个地方正是老老鼠的绿岛夏宫,笑猫走进了夏宫,就走进了夏宫里的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杜真子也知道了这一个夏宫,它的哥哥马小跳也知道了,接着,杜真子和马小跳的朋友:唐飞、张达、毛超都称这一个夏宫为秘密山洞,他们经常来秘密山洞来做客。

  这一天,笑猫像往常一样跟地包天去散步,突然见到那一座桥上密密麻麻挤满了很多的人,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地包天很好奇,笑猫就和地包天凑近去看热闹,看见人群中间有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对对眼,每一次让猴子干一些事情,就抽打这可怜的猴子,哎!不过,这让笑猫惊喜的发现,热爱动物的马小跳也知道了这一件事,不过多久,马小跳的好朋友和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也知道了这一件事,他们之间商量决定一定要就出这被人虐待的猴子,但是,马小跳他们就开始执行任务,但是,不但是任务没有完成,并且还白白送另外20块钱,最后还是让杜真子完成了任务,猴子被救以后,就住在秘密山洞里,但是,一场暴雨以后,笑猫与猴子就居住到了马小跳的家里,猴子很欣赏马小跳家的生活,所以就一门心思变成人,却给马小跳一家引来了“灾难”,所以,马小跳一家就把猴子送到了属于猴子自己的本身应该居住的地方······

  我很佩服猴子的思想,我觉着,要是我有一只这样的猴子还多好,那么的可爱,我的每一天都会过的很满足,很充实,我以后会有人陪着了!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4

  《上下五千年》中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越王勾践,为了报当年被吴王羞耻之仇,宁可每天睡柴草, 每日尝苦胆。总扪心自责:"你忘了会稽大败之辱吗?"就这样勾践跟同甘共苦共同命运,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在公元前473年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越王给吴王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屈辱,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重振越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军队,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

  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决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这就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读了《卧薪尝胆》,我们对自己肩负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验。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56岁的生命倏然消逝,带着他人生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怀念和无法忘记。他——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经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了解苹果的人都知道,每一件苹果发布的产品或者系统软件,都凝聚着乔布斯的心血,也只有乔布斯才让苹果的产品如此完美无缺。纵观全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乔布斯的性格以及他评价事物的方式。他的性格中对简约和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成就了他。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美国加州硅谷,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是一名机械工程师,他在二战之后搬到了旧金山。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在他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使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 to your inner voice。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在所有伟大硅谷创业英雄里,乔布斯永远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璀璨明星!原因很简单,没有乔布斯,今天的世界就一定是另一副模样,就没有1977年的Apple2、1984年的Macintosh、1988年的iMac、20__年的iPod、20__年的iPhone和20__年的iPad.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

  对于死亡,乔布斯显然看得很开。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__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6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7

  在暴风雨的天气里,我们都会乖乖待在家中,等待天气变晴。但是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却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在闪烁。

  那一夜,狂风怒吼着,仿佛要将大地席卷一空;暴雨倾泻,似皮鞭无情地抽打城镇。街道上除了冒着狂风暴雨去上夜大学的作者的朋友外,一个人也没有。可是从学生到老师,除了她无一人去上课。就在她失落委屈之时,一位人生阅历丰富的老人鼓励并给予她支持。这不经意的帮助,让作者的朋友得到了启示,直至有了现在的成功。

  暴雨,一种比较常见的自然现象,现在它却成了一个筛子。我深知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只有独树一帆的优秀人格才能为你在风雨中撑起永不衰败的雨伞,才能让你立足于社会。

  寒假中,我和妈妈随团去游华东五省。在登阅江楼时,有坐电梯和徒步爬两条路。一开始,大家兴致勃勃地选择了徒步爬。山路并不陡也不崎岖,只是特别长。一阶台阶接一阶,一段台面接一面。不一会就有人退却了,他们开始向下走准备搭乘电梯。结果团中只有 6 个人成功徒步登顶。虽然那些乘电梯的团员也能和我们同走一个路线去参观山上的阅江楼及风景。但是我却明白展现在我们眼前的除风景还有爬山时的趣事和积累的经验。

  长长的山路就像一个筛子,它和暴雨一样留下了毅力、耐力最强的人。可是并不是每座高峰都有直达的电梯,就像我们的人生路不是总会有捷径的。要想在社会上立足,通过那严酷的“筛选”就必须成为坚强不怕苦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永远待在“筛子”的上面,不被抛下。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8

  我们的确有了很多的选择,但是有做出选择勇气和能力的却少。而且现实是,即使做了某些选择,多数后浪依然都是平凡的,会在办公室里做一名职员,在工地上搬砖砌瓦,在淘宝上拥有自己的一家小店,会为自己微薄的生活费精打细算,省吃俭用只为年终的一场跨省旅行……

  如果说要给后浪这个视频挑毛病,那我想可能就是这点了。那些高端有趣的私人生活不是所有人都有的,不是只有特立独行的选择者们才是祖国的未来……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9

  近日偶读书,南华瑾先生一字一句一行一书尽入眼目,咀嚼回味,口齿留香……

  人生在世几百年间,能看尽沧海桑田,月缺月圆,参悟其中道理玄机者又有几分?

  谈学问,简言“学”,一字好写,秉承几难?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名言,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成为了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30

  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但如果是用死亡作代价的失败,你愿意承受吗?不承受是人之常情,毕竟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呢?可就是有这种人,尽管他们失败了,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作为角逐“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巨大荣誉的英国探险队的成员,他们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尽管他们的对手只有一个——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但是竞争还是非常大,稍微不注意就会失败,以生命为代价的失败。

  地面上的一个个的小黑点,滑雪板的痕迹,许多狗的足迹以及极点上挪威国旗宣布了英国人的失败……

  英国人失败了,是如此的令人惋惜,又是如此的令人心痛,英国人失去了五位大不列颠之子。

  这五位大不列颠之子死得壮烈,虽然他们输了这场角逐,但是他们身上处处闪耀着人类勇于探索的光辉,体现着为自己祖国的荣誉和自己所热爱的献身精神,显露着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他们给我们的精神财富,用他们的一生所体现的。

  斯科特及其队友输了,输了,可是他们也是胜利者,他们刚开始决定要进行这次探险时,他们就赢了,他们战胜了自己,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是胜利者!虽然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所以他们胜利了。

  什么是伟大的悲剧?答案是有价值的,美的毁灭,斯科特一行人无疑是这样的……

上一篇:最新《牛顿传》读书心得体会(实用34篇) 下一篇:《爱弥儿》读书心得体会2024整合(优秀30篇)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