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读后,我颇有感受。
这是一本充满奇思妙想的一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绰号叫伊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办成家人的受难日。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她处处和家人作对,状况不断,冲突不断。最后当礼物揭晓时,每一样都出乎意料,烤番薯一样外焦里嫩的大碗忽然意识到家的温暖没有离开过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大碗被父母送到了一所离家千里的学校,遇见一群像小鬼一样古怪闹腾的学生。不过任小鬼们再厉害,再闹腾,在这个学校都会被乖乖砸高砸软变的可口又好吃。因为里面有的是魔鬼老师。经过时间的推移,大碗日渐成熟。她明白人应该有两个生日,一个真正出生的日子,一个真正意识到自己一直被爱着的日子。 生活中的我不也是吗?不明白父母对自己的苦心,我行我素。我也会慢慢长大,总会有体谅父母的一天,父母永远爱我们。只是各有爱子女的方式,我也会从一只不起眼的面团,有朝一日脱胎换骨变成一直很想很有嚼劲的面包。
当我读到大碗13岁生日回家时。看到妈妈抱出一大堆礼物,像个杂货摊时,我不禁感慨万千,想起我的生日。爸妈何尝不是满足我的各种愿望,让自己幸福的像个小公主。可我又何尝不是有很多时候不理解他们。抱怨他们对自己不够关心,对自己的无理要求不满意。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明白原谅和被原谅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时刻做到相亲相爱,彼此真诚,诚实也是最好的礼物。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有个绰号叫尹大碗,可以这么说,她每一次都可以把生日过得像家里的“世界末日”一样。这也使得她的童年不再有生日。
而且她也很爱吃,在学校里还有几名“吃友”,一放学就和他们一起飞奔到学校旁边的小卖部吃东西去了。爸爸妈妈总是怀疑她乱吃东西,大碗也害怕被发现,每次一吃完,就一擦嘴,一点痕迹也不留下。但是一回家就被闻出来了,还能准确的说出来吃的是什么东西。为了更好的侦查出来,还派出了大碗的妹妹——小碟。小碟负责监视大碗,这下大碗可惨了。
大碗和小碟一直是对立的,大碗穿着行为都像个男孩,小碟却是个标准的小公主,又美丽又漂亮又会讨爸爸妈妈欢心。小碟和妈妈一国,爸爸和大碗一国,小碟也总是害大碗被骂,因此,大碗和排斥小碟,自己想像出一个筷子弟弟,和他一起玩。这也让爸爸妈妈很是头疼,以为大碗有了心理疾病。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大碗被爸爸妈妈误以为是自己欺负了小碟,而因此被送进了离家很远的“黑橄榄学校”。大碗以为自己被父母所放弃,自己没有爱,就连放假的时候她也不回家,她选择自己一个人孤独寂寞。同时也学会了独立和坚强。
直到那个十三岁的生日,爸爸妈妈和妹妹都想让大碗回家,大碗犹豫了好久,终于决定回家看看。这次的生日礼物令大碗感受到了家人的爱,爸爸的礼物是一大摞没有发酵的面包,“当初你就像这块面包一样,你的学校就像是一个烤箱,把你培养,让你成长。”妈妈的礼物是一个拥抱,一个好久不曾感受到的拥抱,小碟的礼物是大家一起“偷听来的礼物”原来大碗一直想要一种小狗,但现在小狗就在她的面前。
经过这个生日,大碗知道了,人有两个生日,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一个是自己感受到被爱的日子。大碗也很幸运,因为两个日子重合在了一起。
读了这本书,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我是多么的幸福,我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深深的爱着,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了我那么多的关爱和呵护,感谢家人为我付出的一切,让我有了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我要好好学习,快快长大,回报社会和家人。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3
我读了第22课《滴水穿石的启示》一课。深有感触:只要你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完成你的美好理想。古今中外,所有成就事业的人都是这样的。
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观察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由此他大胆地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但是遭到很多人的冷嘲热讽,所以,富兰克林决定通过实验来揭开雷电的秘密。在乌云密布,雷电交加的一天,富兰克林通过风筝实验了雷暴只是普通的放电现象,后来,他还发明了避雷针。明末清初,有一位史学家谈迁。他从小立志要编写一部明史。经过二十几年的不懈努力,谈迁终于完成了一部明朝编年史――《国榷》,可就在书稿即将付印前,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锁在竹箱里的《国榷》原稿被小偷偷走了,但是谈迁并没有就此垮下,他决心从头撰写这部史书。他广泛搜集逸闻,并亲自到郊外考外遗迹。经过几年的奋斗,一部新的《国榷》诞生了,共104卷,500万字,内容更加翔实、精彩,谈迁也因为名垂青史。著名昆虫家法布尔,从小就对小虫子非常着迷。八九岁的时候,父亲叫他去放鸭子,但他把鸭子放池塘后,就去观察各种各样的昆虫了。有一次,他还捡了好多贝壳和彩色的石子,把两个衣戴塞的'鼓鼓囊囊的。夕阳西下,法布尔回到家却遭到了父母的责骂,让他不要再捉小虫子了,但是父母的责骂丝毫没能阻止法布尔对昆虫的迷恋。每次放鸭,他依然去捉小虫子,就是因为这种对昆虫的痴迷,把法布尔领进了科学的殿堂,经过毕生的观察,他终于写出了著名的《昆虫记》…你看,古今中外所有成就事的人,就是靠着这种目标专一,持之以恒的精神,最终取得成功的。
有一次,我和高帆一起去学独轮车。一开始,我还觉得兴致勃勃的,可是到了后来就泄气了,不想去了。到最后,高帆去参加了表演。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我没有专一的目标,也不能持之以恒。
徐特立说过:“一个人有了远大的理想,就是在艰难困苦的时候,也会感到幸福。”塞涅卡还说:“有些人活着没有任何目标,他在世间行走,就像河中的一棵小草,不是行走,而是随波逐流。”我们一定要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才能实现美好的理想。为了不在空虚、苟且偷安中生活的碌碌无为,来把,让我们一起走向坎坷不平的遥远路途。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4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5
“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这是在外的游子对故乡的思念;“梦里故乡慈母泪滴滴穿石盼儿归”这是母亲对孩子的想念。
而这本书恰恰就是讲了两个不同的人物,在经历了不同事情后,对亲人的思念……
在很久以前,孤独的蛇妖莫卡辛祖奶奶有了一个陪伴它的女儿叫做夜歌,他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夜歌不光长得美,歌声也美妙极了,全森林的动物,植物都非常的喜欢她,直到有一天,鹰人来到了这片森林听到了这动听的歌声,并与夜歌相爱,它们用了蛇和鹰一生当中唯一的一次披上人皮的机会,去了古老的卡多族生活,并生下了一个会发光的可爱女孩。祖奶奶非常愤怒,她要夺回她女儿,仇恨带走了它的理智,她嘶嘶的鸣叫着:代价——一定会付出代价的。祖奶奶干了非常过分的事,导致她的女儿的幸福家庭支离破碎。最后她也受到处罚,被关进了坛子里。
而已经怀孕的花斑猫,听着一只名叫兰杰的狗既忧郁又温柔的歌声来到了住着阴险又狠毒猎人针鱼脸的塌房子。并住在了那里,没过多久,花斑猫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孩全身圆圆的很可爱,叫做莎宾,男孩头顶上有一撮白毛,好像弯弯的月牙,叫做帕克。他们在屋底下在兰杰的守护下快乐的生活,猫妈妈告诉小猫不要出去只能在屋底下,可是帕克还是想出去一探究竟,在他舒服的享受阳光时,针鱼脸出现了,他把帕克和花斑猫困在袋子里,扔进了河里,帕克的救了,花斑猫却永远的沉到了河底,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让他找到家人,把兰杰从铁链中救出来。于是帕克独自踏上了营救家人的漫漫长路。为了妈妈,为了团聚,更为了那句诺言……
帕克在历经困难后,终于找到了家人,他的姐姐还有他的猎犬爸爸。祖奶奶在无数个想念的夜晚后,也被释放了出来。他们在老松树下相遇了,祖奶奶放弃了仇恨帮兰杰咬断了铁链,让他们重获自由。祖奶奶也看到了自己的孙女。
祖奶奶被她很久没有感受到爱的所包围 ,这是她的等待和反省换来的,帕克也和家人团聚了,这是他用耐心的寻找与勇敢换来的,当然也不能忘了最重要的一点,他遵守了他对妈妈许下的诺言。
在去年我跟着同学去夏令营玩时,我在那里玩的很开心,甚至都忘了妈妈千叮咛万嘱咐的给她打电话,妈妈在家里非常着急,只好打通了我同学的电话。我完全没有理会同学,于是电话那头的妈妈有些生气了,最后我还是半信半疑地接了电话,但是换来的是跟妈妈大吵了一顿,我生气的挂掉了。往后的几天里我没有再接妈妈的一个电话,渐渐的我忘了这件事。
到了回去的时候了,本来就晕车的我在摇摇晃晃的大巴车上,更加的头疼和难受,终于到了家,我以为妈妈会激动的迎接我,结果妈妈非常生气也不跟我说话,我也闷闷不乐。一天都没有跟妈妈说一句话
第二天我因着凉而发烧了,妈妈好像昨天的事情没有发生一样,仔细的为我擦身子,喂饭,甚至眼底里还有愧疚,其实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我想——这就是爱。
好好紧握那双温暖的大手吧,不知他陪伴了我们多少个日日夜夜,给我们力量,但他们也会虚弱,或许有一天他们再也不见了;好好珍惜那每一句责骂吧,他们在我们眼前一片黑暗的时候,让我们能看到希望,但这声音也会越来越小啊,最后可能再也听不到了;好好抱紧他们吧,他们把青春无私地奉献给了你,但他们也会渐渐地衰老……但是从现在开始爱还来得及。
好好的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吧,愤怒,伤心这些总会过去,爱就在那里,不紧不慢的等着你。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国女王》,这是一本很精彩的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狼国女王》这本书主要讲了狼王盔盔在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危,为了整个狼群的安危,被迫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的故事。狼群的命运由此改写。在被狼群围攻时,紫葡萄网开一面厮杀,关键时刻,却给对手一条生路。有过灾难和痛苦;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紫葡萄凭着出众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狼王。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的感受很深,尤其是紫葡萄的仁慈、胆识、宽容和魄力这些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这些品质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我不由得在心底里问自己:你有这些美好的品质吗?答案是没有。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从小事做起,逐步培养自己良好的品质,还要有一颗善良、真诚、宽容和仁慈的心。拥有了这些品质,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
我喜欢紫葡萄这只宽宏大量、坚韧执着的女王!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7
寒假里,我阅读了《木屋下的守护者》,它让我认识了许多,也感受了许多。
它是温暖的一本书:花斑猫体现出了浓厚的母爱;兰杰体现出了忠实的爱;它是无情的一本书:莫卡辛祖奶奶体现出了自私的恨;从针鱼脸身上体现出了无限的残忍。因此,它是五彩斑斓的一本书!
一千年前,蛇妖是纯真的,十分善良。女儿被骗走的愤怒,使她不惜毁掉一切。因此,她被无情的关进了笼子里。
一千年后,她复苏了!同一时间,小猫帕克的妈妈不幸死亡,于是,他独自开始寻找姐姐。
最终,蛇妖选择了无私的爱——咬下了兰杰脖子上的铁链!
爱,能为大家带来欢乐;而恨,则会给人们带来铭心刻骨的痛!因此,多爱吧,只要生活中多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加温暖!
点点滴滴的小事就构成了绚丽多彩的生活。掀开生活的宝册,也会寻找类似的繁星。
当我舒服地看着围棋频道时,我就会想起——
去年10月,我每每拿起遥控器时,总会觉得无奈:所有的动画片都是我看过无数遍的,于是,我就乱播了起来。
不知怎的,我拨到了120,猛然一看,“天元围棋”。我高兴坏了,一蹦三吃高,终于找到一个心仪的节目了。可惜还未开通,所以,我心如刀绞,痛苦不堪,“嗖”地关上了电视机。这一幕,印进了姥姥的眼里。
次日,当我再次拿起遥控器看“120”时,惊呆了:围棋频道开通了,“一定是姥姥开通的!”我高兴极了,立即向姥姥道谢,喜上眉梢。
如今,我最喜欢的频道就是“天元围棋”了。因为,这不仅是一个围棋频道,还是一个爱的频道!它如同一股爱的暖流时时温暖着我的心房……
这正如《木屋下的守护者》一样“只要生活中多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加温暖!”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8
放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那只蟋蟀响亮动听的歌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腊肠的诱惑,它偶然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时代广场地铁站;因为它如歌的鸣唱,它偶然被带回了报摊;因为它和朋友在晚会上过于兴奋,他们偶然造成了火灾;因为伤心自责,它也偶然让全纽约听到了自己忧伤的鸣奏。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到,一件偶然的小事,真的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我来说,也是这样。记得刚上幼儿园时,老师要求每个小朋友都要选择一种乐器学习。我十分想学架子鼓,但很可惜我没有被选上,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被分配到了大提琴班。刚开始的一个月,指导老师只让我们学习握弓和拉空弦,我心想:“怎么连首完整的曲子都不教呢?”我产生了抵触情绪。两个月过去了,老师终于开始教我们拉曲子了,我的内心开始有了小小的期待。随着老师的悉心指导,我学会了第一首曲子《小星星》,我慢慢找到了自信心和成就感。经过日复一日的练习,我会拉的曲子越来越多了:《牧歌》、《天鹅》、《蜜蜂》……乐曲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圆舞曲、小夜曲、进行曲……诶?这不就是书中的柴斯特蟋蟀在报摊上演奏的音乐吗?读这本书时,我心中也一直回响着我练琴时熟悉的琴声。我和大提琴的相遇虽也是偶然,但它带领我走进了音乐的殿堂,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不一样的声音,我真希望,有一天我演奏的大提琴曲子,也能被大家都听到。
当我又一次翻开这本书,柴斯特蟋蟀美好的歌声再次响起……我想,只要我们发现和接纳生活中的那些偶然,也许美好就会悄然而至。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9
我看完《大王书》,有了很大的启发,书中的熄是从地狱逃出来的,有一个坏心肠。他一心想称霸天下,茫是一个很好的王,也是一个天真活泼可爱的放养娃,柯是一个执着的人,他的狗也很忠诚,瑶她很可怜,巫师团们应该帮助茫,这一篇书描绘了,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绎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血流成河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搏动永无停息。大王书是作者八年精心构思而成,作品幻想大胆奇特。书中把茫描写的生动,写法也很特别,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写法。我觉得瑶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帮了很多忙。
我们应该好好的读这本书,好好的体会书中的意思。
大王书——黄琉璃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地狱与人间游走,显示出了这部幻想新作充满了神秘与魔彩。书中描述幻色了茫和熄这两位帝王,一位手持《大王书》,一位手持充满魔力的黑伞,一白一黑,一方正义一方邪恶,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自从我看完大王书之后,有很多的感触,书中的王是很好的,我也幻想当一个王可以统治世界,把人民管好,不会做一个只想自己荣华富贵的王,我还想:我是王,弟弟是负责穷困人的食物和物品,让他们吃得饱,睡得香。而爸爸妈妈在家享受,我好好的伺候他们,还有就是把自己的亲人都呼吁起来,让他们为祖国献一份力,让他们呼吁其他人,为祖国献一份力,可以像书中的茫一样,要做,就做好王。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0
《谁动了我的奶酪》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据说,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xx万册,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事物总是在不断地发展,我们的意识也该跟着不断地更新,这样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才能有进步。生活中,其实“奶酪”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也或许是一种生活的意愿等等;“迷宫”代表着你花时间寻求着的东西所在的地方,它可以是你工作的机构,也可以是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清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无法实现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 -----------------设友公社文章阅读
别人都说: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甚至成为它的附属;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了它,或者它被人拿走了,我们将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伤害。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失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今天,当我们回顾这几年的新教育实验,面对种种变化,《谁动了我的奶酪》四位主角的思维恰恰反映在社会上相关群落的行为中,有人牢骚满腹,有人等待观望,有人冷静思考,有人不断追求……而我,一个身临其中的一分子又是怎样?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每个人在必须为自己的事业,生活做出选择时,必须充分地热爱自己喜欢干的事,热爱才会努力去钻研,努力钻研必会有作为;选择自己有能力干的事,选择一经确定,就要弃而不舍地去奋斗,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最小的事做起,努力做到最好,在这个过程中增长才干,树立信心。久而久之,必定会有所作为,有所发展,有所创造!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去追寻其他更新鲜的奶酪。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1
田丁丁,林枳。甜,酸。
不禁让人想起红楼梦中对名字的考究。还真的是寓意深刻啊!
田丁丁,一个善良的女孩。为了对自己“好”的朋友加同桌林枳,她可以帮她说谎,当林枳没心思听课时她还一个人抄两份笔记,为了救自己的朋友她借给她一千快,而自己切要面临没钱过活的苦日子……这样的好人现实中有吗?!我还是相信有的,毕竟好人还是比较多的。人之初性本善啊!
我懂得了人心中都有一棵善心。林枳的所做所为总是让人恨不起来,在她要结束生命之前还是把她欠田丁丁的钱还了。整本书让我看到了人性美的一面。人总是会带着面具生活的,可是再怎么也掩盖不了内心的善良。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尽相同。虽然是人人称叹的天才,可能也会活得不快乐。苏轼云: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可我认为还要再加上情感的分析吧!毕竟,人这高级复杂得很啊!他们不会在人前暴露一切。是故有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啊!
《甜酸》在构局上还真不错。两个女生。一甜,一酸。两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又分别塑造了两个母亲的悲惨遭遇,也许是戏中戏,局中局吧!
这让我想起:在浩瀚无垠的大沙漠中存在一种为生存苦苦挣扎的植物。它就是胡杨!为了生存,聪明的胡杨能够根据自己不同部分所处的环境而趋于适应各种环境。于是就形成了多种叶型。其实,人亦是如此啊!在不同的环境中为了适应,也要做必要的改变。即使不想改变的人到最后也只能无奈的改变。除非他看开了这凡尘俗世,归依成仙。但那怎么可能呢?
呵!总要试着看到一丝的阳光去感受生活的美好,而不因一滴雨滴的坠落而郁抑终生!
林枳, 高才生。可以化情感的变化于无形。在经历了爱情 中,仍能拿第一。也许是爱挽救了她吧!她懂得为了爱去付出一切。这是她以前从未有过的。爱情来了,也许对她来说很残酷,毕竟她爱上了一个混混。
爱就是这样让人无法自拔!为了爱可以失去尊严,可以失去一切。
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幸福,这应该是很多坠入情网的人所达成的共识吧!
爱这东西真的让人难以捉摸,丁力申深爱着林枳,而林枳为了周楚暮可以做任何事……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也许周楚暮的离开也是一种爱吧!
也许爱一个人就是甜甜,酸酸,外加苦涩的感觉吧!
但爱就要给对方幸福……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2
作者在文中按照“我”的成长历程,分别叙述了几个“我”与被偷来影子的故事。
与马格的影子互换——尝试勇敢
与保安尼克的影子互换——接受长大
与好友马克的影子互换——对待梦想
与喜欢的女孩克蕾儿的互换——对待不完美的人生以及真正的爱情
与苏菲的互换——不爱就请离开
而在渐渐的成长中,“我”也开始懂得母亲对我的爱,独自承担丈夫不忠,陪伴我长大又送我离开小镇的母亲,多年来一直在以她的方式在爱“我”。而这些直到她离开人世,“我”在阁楼的盒子中发现母亲留下的书信时才恍然明白。
正如书中的“我”所说的那般,“我自以为我能察觉出比别人更多的东西,可我没想到我比他们更盲目。”,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吧,那些在我们身边的人,却往往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人,而原因却是我们以为她们一直会在……
书中“我”的爸爸作为一个背离家庭从未出席孩子人生的形象,他对“我”的爱,对我默默的关注也同样在母亲离开的时候才被“我”知晓。
这些也同样给我一些感触,有时候我们认为一个人离开了我们的生活,爱就会随之消失,我们会因此而难过沮丧,但其实并不是如此,也许他们只是换种方式换个地点在爱我们而已,况且只要我们还能想念还有回忆,那些美好的过去那些重要的人就不会消失,不是吗?
总的来说,《偷影子的人》是一本好书,它带给我很多感触,也让我明白为所爱的人点亮生命的光芒,是多么有意义的事!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3
《蜻蜓眼》是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这本书中包含着许多情感,比如快乐、愤怒,当然还有惊讶。这个作品中,故事情节很复杂,而且这是一个有3代人、三个地方的故事。本书的主人公名字叫阿梅,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故事吧!
事情的发生地点分别在法国马赛、中国上海和中国四川宜宾。这个故事是从法国马赛开始的,阿梅的爷爷和奶奶在一家咖啡店中认识,结了婚后生下四个儿女,并且来到了中国上海,他们建起了温暖舒适的.家——蓝屋。阿梅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也是其中唯一的女孩。她是一个混血小女孩,既善良又可爱,还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小钢琴家”。
在阿梅幼小的时候,整个蓝屋每天都会回响着钢琴的旋律。每当阿梅弹钢琴的时候,奶奶都会十分专注地听。有时阿梅会闭着眼睛弹,她的手指好像自己在钢琴的键上来回地跳动,那旋律,好像是钢琴自己发出的一样,浑然天成!看着看着,我的耳边似乎就响起了那行云流水的旋律。
因为阿梅的奶奶是法国人,所以阿梅是混血,自然和别的人不太一样。可就是因为她们是外国人,才导致一场灾难的降临:有人造谣阿梅的奶奶是间谍,质问阿梅的奶奶发报机和电台在哪?
但此时,爷爷怎么也没有力气对付了,因为他已经老了,过了一段时间,爷爷就死了!紧接着奶奶也去世了!
我想,大家看完这本书,一定会非常的惊讶:以前的世道为什么会那么地不讲理、不公平呢?但是现在,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所以我们应该珍惜,应该守护现在的和平与和谐!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4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名字叫《滴水穿石》,令我深有感触。
这篇课文以安徽太极洞内一块被水滴滴穿的石头展开话题,雨水虽然下落速度很快,但滴不穿石头,因为它没有专一的目标,也不能持之以恒。而太极洞内的小水滴,虽然下落速度较慢,但因为目标专一,而且无数年来持之以恒,所以反而能把坚硬的石头滴穿。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功。比如明代著名医学家李时珍,从小就立志学医,他翻山越岭,走遍了大半个中国,访名医,尝百草,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中间从未改变自己的志向,终于写成了药学名著《本草纲目》。再例如,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在成功发明性能优越的白炙灯之前,先后试验了六千多种灯丝材料,试验笔记多达两百多本,四万多页,每天工作十八九个小时,一直持续了三年多时间,才找到了日本竹丝作为灯丝。你看,古今中外所有成就事业的人,在前进的道路上,不都是靠着这种“滴水穿石”的精神,才“滴穿”一块块“顽石”,最终取得成功的吗?
我们再来把目光投向历史上著名的失败者。项羽,自从成为秦朝末年的起义军领袖以来,百战百胜,但乌江战役失败了一次,就承受不起,不肯听从部下的劝告渡江积蓄力量继续努力,反而自杀了,让人扼腕痛惜,试想项羽如此英雄,如果能有百折不挠的精神,不达到统一天下的目标就誓不罢休,我们的历史,是不是有可能改写,在秦朝之后是楚朝而非汉朝呢?唐玄宗李隆基,在取得开元盛世的功绩之后,不再坚持全心理政,开始把兴趣转向戏曲与音乐了,这导致他一生英明毁于一旦,晚年发生安史之乱,唐朝由盛到衰,他也成为后人的笑柄。
学习成功者的`经验,可以让我们距离成功更近,借鉴失败者的教训,可以让我们不犯同样的错误。让我们记住这篇课文给我们的启示:一个人定下自己的奋斗目标后应当专一而不是三心二意,应当持之以恒而不是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实现我们的理想。一个人实现自己的理想,意味着他做好一件或者几件事情,但很多人都实现了各自的理想,合起来就做好了无数的事情,这样世界将会因为我们各自的成功而变得更加美好!所以,我们从现在就开始尽快找到自己的理想,并持之以恒的努力吧,为了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5
与《撒下好运的种子》一样,《少有人走的路》同样属于心理辅导方面的书籍,出自美国杰出的心理医生作家斯科特·派克之手。斯科特的杰出不仅仅在于他的智慧,更在于他的诚恳和勇气。因为经过本书,他第一次说出了人们从来不敢说的话,提醒了人们从来不敢提醒的事,应对了人们从为不敢应对的问题。
今日竟然用整整一天的时间浸泡其中,绝不是心血来潮找书打发时间,只觉得,自我的心智还很不成熟,精神还过于肤浅,自身太需要这方面的滋养与润泽。
作者认为,人生苦难重重,唯有自律方能消除人生的痛苦,而推迟满足感、承担职责、尊重事实、坚持平衡是实现自律的四大原则。
推迟满足感,意味着不贪图暂时的安逸,重新设置人生欢乐与痛苦的次序;承担职责,告诉我们敢于应对,主动选择和决定,付出更多的爱,才可拥有承担职责的勇气与本事;尊重事实,告之我们敢于理解外界的质疑和挑战,不让自我生活在封闭的系统里;坚持平衡,意味着确立富有弹性的约束机制。
如果将这四种原则持之以恒地实践,任何人都能够使精神、心理和灵魂到达更高的层次。
对此观点,本人感同身受,异常是“尊重事实”这一原则,好似让我看到了身边诸多没有尊重事实而被困扰或束缚的人和事。
“我们对现实的观念就像一张地图,凭借这张地图,我们同人生的地形、地貌不断协调和谈判。地图准确无误,我们就能确定自我的位置,明白要到什么地方,怎样到达那里;地图漏洞百出,我们就会迷失方向。”
是啊,任何人来到世界,没有伟大与卑微、高贵与贫贱之分,上帝也没有给谁绘制过地图,但我们在不一样的时期,必须给自我绘制不一样的地图,才会拥有准确的人生航向,愉快的人生旅程。为此,显然要付出代价。
很多人,因为得意于自我的经验与资历,从未有过绘制地图的意识与做法,纯凭感觉做事,遇到麻烦,不是进取应对,而是拒绝新的资讯,甚至指责新的资讯混淆是非,所以,常常埋怨人生的道路总是荆棘密布,障碍重重,好似上帝不公,时时被命运捉摸。
当然,有一部分人,曾有过蓝图,对自我成长有过规划,但时这境迁,也不更新。原有的地图日渐窄小、模糊、粗略,对世界观的认识狭隘而偏激。对于新的信息与资讯,不是难于对付,就是漠不关心,所以,生活中,常处于恐惧与无奈状态,碰壁也成了寻常之事。
极少数的幸运者,勤于努力,从未放弃过自我的追求与梦想,不断地更新和调整自我观察世界的角度,不断地修订自我的地图,对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不会漠然,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与惊喜。还会发出如此的感叹:我们贫穷时,世界是一种样貌,我们富有了,世界又是另一种样貌;社会在前进,我们唯有尊重事实,不停地修订地图,方可让心灵获得成长,让心智走向成熟。
我以为,给自我绘制前行的地图——是每个人必做的功课。
《自律》部分,只是《少有人走的路》的第一个篇章,就让我获得了如此厚重的馈赠,相信其它三部分同样精彩。过些时日,笔者定好好琢磨,再作分享。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6
最近能静下心读的书就是韩寒的《我所理解的生活》了。其实看他的书已经有很多年,从刚开始的《三重门》,尖锐讽刺,锋芒毕露,在我那个年纪看来,写得还是很大快人心的,因为批判了应试教育。到后来《通稿 20xx 》,《毒》,《草》到《可爱的洪水猛兽》,《青春》,到今天的《我所理解的生活》,其实他的文笔在不断的进步和成熟,眼光也越来越开阔,近年来关注到了社会的很多问题,也在不断的反思自己写过说过的那些话。《南方周末》采访韩寒的时候,有一句话写得很好: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少年终于走向青年。那个恃才傲物,无礼冒犯的韩寒,和那个一路漂泊,勇敢向前的韩寒终于握手言和。
以上只是对韩寒的一些看法,虽然喜欢他,但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韩迷。去年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的题目是《韩寒》,其实我们也在不断的思考,韩寒到底代表了什么,还有一个也不断被提及的郭敬明又代表了什么。这么多年来,这两人一直被推在风口浪尖,被无数少男少女追捧,无论有怎样的丑闻还是炒作,大家分来分去,还是两派,好像我们的青春里,只能是非郭即韩一样。看韩寒的书,我总是会在想一个问题,到底青春是什么,到底这一代的年轻人应该做些什么,但答案总是很难讲清楚。在中国这样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好像是很难去追逐什么远大的梦想,或者是过分关心政治,就好像《我所理解的生活》里,反复的提及到体制,民生问题,但杂文写得再好也经不起悲剧的一再重复。多少人在这段年少里,可能踌躇满志,想要为国家、社会做些什么,甚至挥斥方遒,但又在现实面前感到无力,想要收起一腔热诚,过点安逸小资的生活,内心又总是不安和迷茫,好像无论是韩寒还是郭敬明,我们都做不了,也学得不对。
人生最邪恶的事就是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所以还是认认真真做好自己就够了。记得一篇文章中曾经写过:我们都渴望在年少时吐出惊艳世界的箴言,却从来都没看破过迷眼乱花。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写的文字,都有青涩的梦想,但大概从来就见不得光。但是那又怎样,如张国荣的歌里唱到,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并不敢说是要让每个人勇敢的去追梦,但最起码,在这段仅有的青春里,我们要试着去多做一些无悔的事,对认为正确的价值观,多一点坚持,对那些看起来遥远冒险的事,多一点尝试。等到将来,我可以告诉自己,我当初坚持一些事情,绝对不是因为我当时幼稚不懂事。因为青春就是这样,它是酸,少年强说愁,但它也无限强大,有无数希望,有以后再也看不到的青草繁花。就像这本书中有一篇文章叫《春萍,我做到了》一样,当终于拿到年度拉力赛总冠军的韩寒对着当初打死也不相信他会成功的春萍说“我做到了”的时候,我的眼眶有点湿润了,这句“我做到了”,我明白并不是为了要证明什么,而是为了我们的青春,青春无悔而骄傲。
真的很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里不留遗憾的奔跑,永远保持一颗炽热的心,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生活。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7
打开窗户,一阵清风扑面而来,夹杂着一股香气,让人不禁想起那本《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的封面语:“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刻一朵花的香。”
散文篇幅很短,句句精炼,叙述的每件事都如一阵香风将人带入书中,再吹进脑海里,留下一阵香风将人带入书中;再吹进脑海里,留下无限的思考,尤其是书中那篇同名散文,总会占据我空白时间的思考。
既然选了这篇散文作整书的标题,那必定是作者丁立梅感触最深的一篇。全文分三部分,叙述三件平常小事:因为环境的微小改变而心神不宁,与做宫延桂花糕老人间的回忆,被卖杂粮饼的女人记住而惊讶,体现作者对平凡与寻常的思考。
总有那么一类人住于我们的脑海中,虽然是认识的人,但现实中必须以陌生的方式相处。我们也许会存在于陌生人的记忆中,到底有多少人认识你,数也数不清。
我家楼下的院子里住了很多老人,只记得脸却叫不出名字。小时候下来玩,我都能刻有哪些爷爷奶奶是准时下来聊天散步的,哪位阿姨会下来买菜的。后来我下楼玩的次数越来越少,在房间里写作业的时间越来越多,无数次地路过玩乐的小地方也没能看老人们一眼。
有一天我和妈妈路过那里,一个手上拿着扇子的奶奶说“哎呀!这个小姑娘长得比以前高多了!”“是哦!她以前经常拿来画画的,长这么大了!”我惊异地看着她们,都是当年那些散步的老人,过了好几年还清楚地记得院里有我这么一个爱画画的小姑娘。她们就像砖上的拖鞋,做宫延桂花糕的老人,卖杂粮饼的女人一样寻常,却又占据了脑中一部分,在遗忘了与认识之间徘徊。而我又在她们记忆与思想中占了几成,在我匆匆路过后,又第几次成为了话题呢?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种关系不可摆脱,就是记住与被记住的关系,当回忆的风吹进脑海泛起阵阵波澜,眼前浮现的也许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就像风会记住一朵花的香。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8
以前,我不太懂爱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去爱别人,给予别人温暖。但是,自从昨天我读完了《木屋下的守护者》,才真正懂得爱与关心的含义,以及爱能带来的巨大能量。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沼泽深处一个到处是生命的树林里,那里生存着一群有智慧的动物,还有一些有魔法会变身的生物。这是一个现实与神话交织的地方。
本书的主人公有两组,一组是生活在木屋的:小时候频受暴打后来心里扭曲残暴无比的“针鱼脸”、针鱼脸的老猎狗“兰杰”、一只被遗弃到树林里的“花斑猫”、花斑猫生的一对双胞胎小猫(姐姐“莎宾”和弟弟“帕克”);另一组是称姐道弟的生物:一条长三十米的千年巨鳄“鳄鱼王”和一条被幽禁千年的半人半蛇的蟒蛇“祖奶奶”,祖奶奶的女儿“夜歌”女婿“鹰人”。
在书中过去与现在交叉出现,两组不同的主人公之间的故事也同时进行。 一边是千年前, 巨蟒祖奶奶引诱夜歌恢复了蛇身,并且再也无法变成人,也无法与鹰人和孩子团聚,夜歌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而绝食死去。鹰人失去了妻子和孩子,伤心愤怒的他将祖奶奶硬塞进大坛子,埋在了地下。千年之后,因为雷电的协助,祖奶奶得以冲破“囚牢”重见天日。另一边是花斑猫、双胞胎小猫和与兰杰组成一家人相亲相爱的生活在木屋下,当然还要时刻躲避针鱼脸的迫害,后来花斑猫和帕克被针鱼脸抓走,导致花斑猫惨遭毒手,帕克逃过一死,伺机重返木屋去救兰杰和莎宾。最后战斗中,正当针鱼脸要射杀莎宾时,帕克的尖叫却使子弹击中祖奶奶,同时帕克也抓到了针鱼脸的脸,使他最终被鳄鱼王杀死。故事最后,临死的祖奶奶看到了兰杰一家人的真爱,被深深感动,拼尽最后的力气咬断了了兰杰的铁链,成全了这一家人。
读到最后还是意犹未尽,太多的悲哀和深深的感动萦绕在脑中。爱才是照亮心灵的太阳,是啊只有真爱才能有奇迹,才能令人感动。不管是什么样的人或动物,只要用真心的关爱去对待他,他就会被感化,不管是被铁链拴住的可怜猎狗还是被遗弃的小猫,不同的动物间可以因为爱成为欢乐的一家人,就算是怨恨深深的蟒蛇祖奶奶也最终被爱感化。如果针鱼脸小时候能够得到更过的关心和爱,他也不会长大后变成一个残酷的杀手。爱也是浇灌心灵的最好的甘露。
晚上妈妈下班回家,已经很晚了,一进门就因为劳累而直接躺在了沙发上。我看在眼里,却急在心里。我想找点什么东西“犒劳”一下妈妈时,眼睛瞟见一大盒牛奶上,妈妈最喜欢喝热牛奶,就是它了。目标确定,我就兴高采烈的像一枚出膛的子弹直奔目标而去。我拧开牛奶盒子的盖子,双手捧着牛奶盒子微微倾斜,小心翼翼的将牛奶倒入碗里,然后把牛奶碗放进微波炉加热。牛奶热好了,我轻轻的捧着碗,一步步的慢慢走到妈妈面前。当我把热牛奶递给妈妈时,妈妈很是意外,激动的说:“儿子这么懂事呀,真是长大了!知道热牛奶给妈妈,会关心人了!”说着赶紧接过牛奶,心满意足的品味着,脸上眼里都是笑。我的心里也是甜滋滋的。
真诚的关心就是真爱,能感化一切。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往后做一个会关爱他人的人吧,爱与被爱都是这个世界最美的语言。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19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0
本来是无缘读到此类励志性书籍了,因为在我潜意识中是对鸡汤类的文字从认同发展到不屑的过程,不过这次我随手翻了几页,认真读了下,倒很自然地被吸引了进去。
就作者本身而言,他是新疆的少数民族,想想近几年疆内的局势,他能够在北京这样的地段打拼闯出个一己之地真的是非常不容易,闲话说完,说说本书内容。
其实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基本上都有一套个人较为成熟的价值观取向,所以本书大部分道理也都浅显易懂,没那么玄妙困难,比较推荐学生群体和初入职场的年轻人来阅读,多少是可以收获一些的,重点看在自己的理解。本书最大的特色是艾力自创的34枚时间金币管理法,简单说就是每天做记录,每半小时做一次记录,记录你都干了什么,再把做的事分类总结,坚持每天记录,这样后期就可以看到自己都干了些什么,如果真能坚持下来,还是非常不错的时间记录。至于具体方法你可以去网上搜搜,或者你也可以掏35元买一本也不亏。
艾力本人是新东方的教师,我觉得你想更好地理解一本书,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作者本人的,他本人还是挺上进,不服输,又有些死要面子,对自己要求比较严的人,写的文章也都口语化,比较好阅读,没太多装逼的格调,阅读门槛不高。
我个人还是推荐阅读的,毕竟大部分人不会花太多时间看书的,你每年能翻他几页,也是极好的。
摘录几句比较像样的语句:
1.人是为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瞬间而活。
2.爱好是人生的调味剂而不是主菜。
3.时间就是生命,一定要远离那些吃掉我妈生命的怪兽。
4.任何看似无意义,目的性没那么强的事在将来看都是有意思的。
5.此心安处是吾乡
6.成功=方向*方法*努力 方向要是选错了,那成功就是负的了!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1
我读过许多描写动物的小说,包括沈石溪的著名作品,《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也包括《老虎“哈雷”》,都描写了动物与动物之间和人与动物之间的美好情感,让人久久难忘。
聪明的小老虎“哈雷”在阳光马戏团里学会了许多受到观众欢迎的节目,高导演还想让哈雷学习钻火圈,但哈雷很害怕钻火圈,一见到火圈就趴在那里不动,不管怎么引诱它,它都趴在那里,只好将它养大的宋大妈请到马戏团里,宋大妈在火圈的另一头哭,使哈雷想起了以前宋大妈的儿子犯上了毒瘾为了偷钱而和宋大妈打架的景象,就不顾一切地冲向了火圈,成功地“学会”了钻火圈。高导演认为哈雷学会了钻火圈,可再让它自己钻,却又不敢了。原来在哈雷小的时候,宋大妈经常为了他不争气的儿子和哈雷抱在一起痛哭,哈雷觉得宋奶奶就像亲人一样,宋送奶奶开心哈雷就开心,宋奶奶难过哈雷就难过,所以在宋奶奶伤心时,哈雷就想去安慰宋奶奶,并且不顾一切地从火圈中钻到了宋奶奶的身边,所以使宋奶奶重新拥有了工作,不再饿肚子了,后来宋奶奶说:“托老天的福,养了个孝顺的儿子,每月给我1000块钱养老哩。”宋大妈说的儿子并不是还在监狱里的儿子,她所说的儿子,就是老虎哈雷。
这本书,不但给人们讲述了,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善良的动物,只要善待它们,就会成为好朋友,还告诉我们要善待动物,不要让可爱的生灵在我没这代人的手中消失。我们不能保证不捕杀动物,但我们可以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将它们身上的角或皮毛拿去卖。苏醒吧,还在捕杀野生动物的人们,还在想着怎样获得动物珍贵的角和皮毛拿去卖的人们,发生在动物身上的灾害总有一天会降临在我们人类身上。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2
最近,我学习了一篇课文叫《小草和大树》。读了以后,我深受感触。
“她们应使用钢铁般的意志,敲开了文学圣殿的大门,硬是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大树’。”这是《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中最精辟的一句话。我细细的品读着,推敲着他深刻的意思。从中,我得到了许多启发,使我的知识宝库又增添了一笔财富。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夏洛蒂·勃朗特,堪称逆境成才的典范。她出生贫穷,自幼就承担起了家庭的一部分。但无论生活再艰苦再劳累,她都不肯放弃学习。在文学的道路上,她和两个妹妹不断遭受打击和失败。她们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将写诗改写小说。今后,她们争分夺秒,孜孜不倦的写作,终于在文学盛坛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勃朗特姐妹的成功经历使我深受启发。只有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她们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她们不屈的抗争精神与不懈努力的顽强意志感动着所有的人。在逆境中只有敢于不屈的奋斗,敢于向所有人证明自己并不弱小,用自己的勇气和坚韧的毅力点燃智慧的火苗,就一定能收获辉煌的成功!
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而非凡的毅力来源于毫不动摇的决心。作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具有顽强拼搏的精神,为祖国的未来建设做出伟大的贡献。
自从我读了《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后,它使我内心充满了勇气。我不在选择沉默,我要像夏洛蒂·勃朗特那样,不畏困难,有坚韧的毅力,在生活中鼓起勇气,走向未来的美好世界。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3
五年级上学期,我学了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学后我受益匪浅。
学过这篇课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原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这么美妙。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这简短的几句话,透露了百合坚贞不屈与被人嘲笑不动摇的宝贵品质。
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说明了白和敢于表现自己。我身边的一些同学,上课时畏畏缩缩,生怕老师提到他,我觉得那些同学要敢于表现自己,要学会毛遂自荐。
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说明了百合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岗位都不同,使命也不同。但不管你干什么,都必须有自己的奋斗目标。我曾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老师在贫困山区一待就是几十年。他不图享受,只一心一意教学,只盼望山里的孩子能走出大山。他用青春和心血实现了一名优秀教师的使命。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把学习使为我的第一使命,长大成材回报祖国。
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百合默默的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在生活中,不同的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方式也不同。老师以教育人体现价值,军人以保家卫国体现价值……我则要以优异的成绩来体现我的价值。
学完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认准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就要为之而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4
在《不跪着教书》这本书中,老师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做教师的职责,身为教师,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持之以恒要做到的:
一、要抛弃学科本位的思想:身为教师,不负责任,那就是老师的悲哀。老师对学生要有正确的评价观,不以分数为标准把学生划分成三六九等,应在教学过程中,关注学生做事的态度,在师生交往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做人的原则,一个学生,如果没有优异的学习成绩,但他认真,诚信,富有爱心,作为教师,你应该为这样的学生自豪,虽然这样的学生不会给你带来所谓的荣耀,但会让老师的内心变得踏实!
二、教师要做到以身作则:一个老师不能一味用语言教育学生,身教重于言教,老师良好的行为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个老师,你希望学生善良,那老师的内心就要柔软和慈悲,你希望学生正直,那老师就要诚信,你希望学生积极向上,你老师就要不畏困难,你希望学生阳光朝气,那教师就要乐观开朗,老师要知道,若干年后,在你的学生身上会折射出老师的影子,我们希望,这些影子是美好的!
三、要有执着的方向:在当今人心浮躁的社会,老师要耐得住寂寞,不沽名钓誉,要能经受住一些诱惑。我们要明确,教师的主阵地在课堂,老师的着力点在学生,把学生培养成站立的“人”是我们永远努力的方向,身为教师,千万别把心思花在人际关系的内耗上。
《不跪着教书》这本书展示了老师的气节和气度,它是一本让老师补钙,让老师醒神的好书,值得一读。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5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6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liu_。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7
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8
今天,我读了罗尔德·达尔的《玛蒂尔达》。
书中的的主人翁是一个两岁的小姑娘,她在两岁时就会看报纸,四岁时看完了狄更斯所有的作品。可是她有一个”蠢特父母“。他们认为书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东西,天天就知道去打麻将。一看见玛蒂尔达拿着书就把书撕的稀巴烂。玛蒂尔达便决定报复一下他。
这一天,玛蒂尔达起得早早的,她拿了一瓶洗发水,谁知里面的东西根本不是洗发水,而是被玛蒂尔达的妈妈装进了洁厕净,玛蒂尔达根本不知道,便把这个”洗发水“倒进了爸爸的洗发水里,并把所有的洗发水每一种倒进去一点。她爸爸用了这瓶洗发水之后,头发变得臭臭的,粘呼呼的,而且是彩色的。
幸好,她有一个和她”同病相怜“老师帮着她。她的舅妈就是”暴力校长“,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要打学生,或者把学生一下子扔出去好远(校长以前练过扔铅球)。而且这个校长她抢了自己外甥女(外甥女就是玛蒂尔达的老师)的房子。在珍妮(玛蒂尔达的老师)告诉玛蒂尔达一切之后,玛蒂尔达练就了一种神奇的功夫:用眼睛不动声色地拿起一样东西并控制那样东西。干完这一切之后,玛蒂尔达借校长来他们班上课,用她神奇的的功夫把粉笔拿起来,写了珍妮老师经历的一切。这招果然管用,当场把校长给吓死了。第二天,副校长在会议室对全体老师说校长失踪了。
放学后,玛蒂尔达的爸爸对他说他们全家要到别的地方度假一个月。但玛蒂尔达的学校要举行一次关于看书的活动,所以玛蒂尔达选择跟珍妮老师留下来。而玛蒂尔达的父母却一直也没回来过。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好人终究会有好报。但有一个条件,在你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前,你会面临许多考验。在重重考验前,有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放弃。只有像玛蒂尔达那样的少数人才会得到好报。因为我们都没有”坚持“这个信念,所以,我们也就没有成功。而且,在玛蒂尔达的心中还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要勇敢。因为爸爸妈妈是我们的家长,所以很多人便不敢做与爸爸妈妈相反的事。所以他们失败了。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29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30
这是一个奇异魔幻的故事,穿越千年岁月,讲述发生在原始森林里的古老传奇;也是一个情感饱满的故事,直抵灵魂深处,吟唱三代人三个种族间的爱恨情仇;更是一个优美动人的故事,一个关于爱、失落、寂寞与希望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千年前,蛇妖莫卡辛祖奶奶为了夺回女儿,不惜毁掉女儿的家庭,并害女儿失去生命。她因此受到了惩罚,被关进坛子,深埋地底一千年。一千年后,小猫帕克和妈妈一起被猎人针鱼脸丢进了河里,妈妈溺水而死,帕克独自踏上了营救姐姐和猎犬爸爸的漫漫长路。
故事中的蛇妖奶奶就因为害了女儿而受到了惩罚,小猫帕克也因为他的勇气而找到了姐姐莎滨和爱唱蓝调歌曲的老猎狗爸爸。
做什么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例如,我有一次,好不容易借到一本我一直想要的书,于是我写完作业看,吃饭的时候看,洗完澡坐在床上看,最后要睡觉了,等妈妈关上房门后,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心想一定是书没看完,吊胃口,于是我又偷偷摸摸打开台灯看书了,一直看到半夜十二点。结果第二天早上非但起不来,还得顶着个熊猫眼去上学。上课时一副半睡半醒的样子。
这就是半夜看书的代价啊。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31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读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 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 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 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 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 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 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 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 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 ,其中最经典的一 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 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 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沒有真 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 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 公车上哭了起来, 哭什么呢, 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 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 粘子的话, 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 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 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 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 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 永远在心口绽放。
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32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 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 Frost)在《林中路》(The Road Not 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 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 By 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 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 under 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一个交易员一生要做成千上万次交易决策,所以证券市场是一个让人们体验“遍历性”的好地方。在塔勒布的眼中,如果上帝一直是在掷骰子,那么那些所谓的明星交易员跟乱敲出《奥德赛》的猴子并没有什么两样:如果你不会让一只偶然敲出了《奥德赛》的猴子继续去敲《伊利亚特》,那么为什么要把你的钱交给一个“历史业绩不错”的明星交易员?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 on 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33
今天我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这本书真是好看得不得了,一买到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读的相当津津有味!
这本书一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第一部分主要写了‘肚子疼’,他其实叫杜子腾,他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秦大博和钱青毛组成了“狗仔三人组 ”。他们以专门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的绯闻也不放过。而且还敢偷看盛欣怡的日记,我想他就不怕她的好朋友凌杨波和吴童揍他们吗?
“狗仔三人组”的绯闻如同乱麻,而且很复杂,有的时候让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最终的事实让人哭笑不得。“狗仔三人组”最后决定成立一个新的组织,把这个组织的名字叫做“航天三人组”。
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部分写了江冰蟾,他这个人最讨厌“蛋壳组合”,最苦恼被男生的绯闻来惹火他。小时候她和凌杨波是很好的好朋友,可是,在快乐的童年时光过去后,她们迎来了学习上无情的竞争时代。他在学习上有一次失误了,被老师批评了,因为他的骄傲和轻敌使他失误。班主任和家长整天强调学习的重要性,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好斗的凌扬波。他在得意之中发现自己没有一个朋友,友谊为什么会褪色?江冰蟾突然感到自己很孤独。他在想:因为分数,我失去了朋友。因为分数,我的友谊完全褪了色。
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书中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要好好珍惜“友谊”,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这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就好象时间一样用金钱卖不到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34
重读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一时想起曾经看过的许多名人学士求学成识的历程,其中所讲道理对我们今天也很有启发意义。
《送东阳马生序》不是板着面孔说教,也非轻施谀词以恭维对方,而是现身说法,针对时弊以加针砭,强调勤学苦读的重要性。叙自己“为学之难”,求师之艰,先以环境的恶劣突显其坚苦不移,后以“烨然若神人”的纨绔子弟为对比反衬其独得其乐,正由于如此,不计客观条件的艰苦,执着追求,虚心求教,他才能“遍观群书”,而列于君子之列,居天子之侧,四海称其姓氏。再从食、住、书、师四个方面对当今太学生的学习生活予以对比:太学生无衣食之患,鲜服美食;高堂大厦,群书毕集,师随左右,不像自己当年有“冻馁之患”、“奔走之劳”、“求而不得”之苦,可是条件好了,却有“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作者在充分比照的基础上其理颖然而出:“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从童蒙时期起,故事、寓言、童话、课本,甚至电视节目,我们接触到的一切文化载体,都不倦的告诉我们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治学。大家都知道诸葛亮《诫子书》中的名句:“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其后的一句却是这“澹泊”“宁静”的根本来源:“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一语中的。
有从小就好学,不怕艰苦的。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愤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欧阳修“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王冕七八岁时,“依僧寺以居。夜潜出坐佛膝上,执策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冕小儿,恬若不知。”还有诸如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以及头悬梁、锥刺股等等故事,都是少而勤学的典范。
还有年长而勤学,孜孜不倦的。张九成被贬官到横浦,“其寝室有短窗,每日昧爽执书立窗下,就明而读,如是者十四年。”以至于“窗下石上,双趺之迹隐然,至今犹存。”可以与马克思同志相媲美的了。杨时到洛阳求见程颐,“时盖年四十矣”,犹肯“程门立雪”,不仅于自己求学治学助益非常,也造就了一段千古佳话。吕蒙“士别三日,即便刮目相待”,连孙权都赞他“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了。
师旷说:少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初升的太阳一样;中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正午的太阳一样;晚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点蜡烛一样明亮。董遇读书利用“三余”的时间,“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清楚明白的提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他们都从理论上概括了学习的真谛——勤奋。只要肯勤学,不论客观条件如何,都会学有所成的。
《木屋下的守护者》读后感 篇35
周末,妈妈给我买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作者是曹文轩,里面有四个小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埋在雪下的小屋》这篇文章,令我感动至极!
这篇文章很长,却描写的栩栩如生。文章的主人公是大野、林娃、森森、雪丫,他们住在雪山脚下的一个村庄里,一天早晨,四人追这一着鹿跑上了山,由于大声吼叫导致引起雪崩。在大雪涌来之时,他们躲进了旁边的一幢小木屋,但由于雪大而堵住门口,雪崩停后,出不去了。十天里,他们一直被困在小木屋里,饥饿,疾病,寒冷轮番考验他们,他们却毫不退缩,他们中最大是大野才十四岁,最小的是雪丫,只有8岁。他们在木屋里做了不少心理斗争,他们想出去,男孩们为了出去,拼命地挖雪,而雪丫在角落里朗诵诗歌,大野是大哥,他摸到了罐头,就和大家一起分享,后来他们几个犹如落在了死神的魔爪中,最后他们凭着坚定的意志活了下来,也靠这种意志走了出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大野很团结,大方。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自己摸到了一瓶罐头,就和大家一起分享。还在大家丧失信心的时候鼓舞别人,让他们坚强起来。别人生病的时候,他把屋里唯一一个毛毯给他他人。林娃是个很自私的人,被困在屋里的时候,大家都很饿,他自己身上明明带有一块腊肉,却不舍得和别人分享,在面对比自己小了四岁的雪丫时,他选择了自己独吞。
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不经过努力,不经过和死神顽强的斗争,怎能活下来。我们在任何危机的情况下都要乐观面对一切,不要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