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心得体会(精选18篇)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保险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次对《保险法》进行系统性修订,不仅是我国保险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完善我国保险法制、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本人学习新《保险法》的心得体会:
一、新修订的保险法在法律层面影响
(一)、体现了国家大力发展保险市场的战略决策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对保险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市场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且指出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党的xx大报告提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并强调“提高保险业竞争力”。此次对《保险法》的修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保险市场的一些基本制度和原《保险法》的重要章节、条文作了较大的调整和补充,体现了国家大力发展保险市场的战略决策。
(二)、保险监管者职责显著强化
新修订的保险法作出专章规定,强化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障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法律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保险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保险法还特别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法律还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整顿、接管、撤销清算保险公司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对上述期间监管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所采取的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三)、强化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方面
为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新修订的保险法在诸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明确了被保险财产发生转让时的理赔争议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和时限、明确了人身保险特殊情形下的理赔原则、明确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强化了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新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新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新修订的保险法还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和时限。
(四)、扩大了保险业的经营范围
为解决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保值增值难度大的问题,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作出规定,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法律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就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实现与国际完全接轨,如何保障保险资金安全的问题,因此新修订的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五)、新法有助于提升保险业形象
保险之所以普及率低,主要是由于老百姓还有保了不赔的心理误区,虽然目前保险公司出于维护公司声誉和市场占有的原因,对于保险理赔的审核比较宽松,一般只有一些故意行为才会拒绝赔偿,相信此条款的推出和落实,会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和理赔率,有助于投保者走出保了不赔的心理误区。 不可抗辩条款,是国外通行的一种出于保护投保客户利益的保险条款,核心思想是根据保险人弃权和禁止反言的规则出发,来设计出的最大程度公平公正的保障投保客户利益的条款。
综上,新修订的保险法,突出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突出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突出了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对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充分体现立法“三公”原则的同时还赋予了更多“以人为本”的亲和力。
二、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保险法,尤其是保险合同法方面的条款修订,在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对各保险公司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尽快决定是否进行产品条款切换、增设格式条款单证、调整业务流程、缩短业务处理期限,以适应“新法”,将是各保险公司目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另一方面,修订后的保险法也吸收了部分有利促进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的条款。
(一)保险合同效力方面对寿险公司的影响及相关建议
本次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影响:新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联系当前实务,对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后进入核保过程中出现“保险事故”,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先出单、后收费,保险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等问题,新法实施后,均可以名正言顺地通过“合同约定”即条款设计等进行处理。
应对建议:针对新型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完善合同条款等约定,进一步规范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结合公司当前核保实践,进一步完善产品条款关于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等表述。
(二)增设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对寿险公司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增设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新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影响:保险人解除权的时间限制是本次《保险法》修订对寿险业务最具影响的条款之一。自1995年《保险法》(下称旧法)实施以来,保险人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义务的重要管控措施,就是通过理赔调查,发现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解除合同,退还保险费或现金价值,旧法赋予了保险人上述合同解除的权利且没有时间限制要求,此点使保险公司对发现的绝大多数逆选择风险得以防范,在保险责任承担、保险金给付等方面,均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新法一旦实施,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必需在上述三十日、二年特定的期限内行使,即使今后客户前来理赔,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发现其存在投保未如实告知情形,但若自合同成立日起已超过二年,保险公司便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而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过近几年的理赔纠纷,经不完全统计,发现寿险业务纠纷的80%产生于不如实告知(即带病投保),而上述80%的纠纷中投保未如实告知至理赔申请时超过二年期限的比例又近80%。如根据新法规定,超过合同成立后二年期限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如此以来,客户逆选择的风险将急剧扩大,且其完全可以等到合同成立过二年后再来索赔,保险公司如不尽早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赔付率急剧上升将不可避免,更严重地讲,有可能会影响到寿险公司的正常经营。
应对建议:上述法律变化,使得保险公司必须对业务前期的销售、核保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核保部全面加强核保风险管控力度,严把入口关,已刻不容缓。如:1)尽快处理好“便捷投保”和“加强核保”的相互关系;2)加强销售队伍品质管理,并务必落到实处;3)修订公司现行核保规程,增加生存调查警示指征相关规定;4)落实和加强寿险及重疾险的抽样体检;5)合理设定体检保额及财务核保保额,等等。
(三)索赔时效方面影响
在此次保险法的修订中,“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索赔需补充提供的材料、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请求后“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拒赔时说明理由等服务承诺都被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中。
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该项规定对证明材料的提供要求更严格,时限和程序的规定加大了调查工作和理赔工作的难度。
(四)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时效等增设更高要求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第三十六条)
影响:上述条款的增设,对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效、理赔程序、保费催缴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法律要求,公司目前的理赔实务、续期流程等与上述法律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在新法实施前,必须尽快调整。
应对建议:根据上述法律要求,尽快梳理理赔实务、续期操作等业务流程,尽快修订公司现有制度,制定流程更新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保障10月1日后公司的“合法”运营,平稳度过“过渡期”。
(五)明确人身保险特殊情形下的理赔原则方面
新修订的保险法作出了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规定。与财产保险不同,人身保险合同中存在“受益人”这一主体,而且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又不是同一个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冲突又是必然存在的,在实际的保险理赔中较易发生争议。比如,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时,新保险法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也就是说在同时死亡情形下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死亡在后,其立法的意图也是侧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毕竟受益人的权利是来自被保险人的意志和让渡。该项规定在以前的保险法中是没有规定的,对于法律有了明文规定的项目,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下只能操作执行对保险公司本身的经营利益影响不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建立其与此相应的各项制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即可。
与此规定类似的在修订案规定的还有:增加了关于受益人的有关规定。新法中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和现有的公司规定发生冲突,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适用。法律规定给实践操作提供了明文依据。对此法律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要加强。
新法中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和现有的公司规定发生冲突,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适用。法律规定给实践操作提供了明文依据。
(六)争议条款解释方面
将“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修订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第三十条)
影响:之前,旧法的“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法定解释”规定,对保险公司的诉讼争议解决设置了难以跨越的鸿沟,保险纠纷审判法官在案情稍复杂、保险人和投保人利益很难准确取舍或者是“保险公司的解释更为合理”等情况下,为息事宁人,均适用该法定解释原则,判决保险公司败诉,以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导致保险公司承担了大量的“非保险责任”的保险金给付。新法的修订,无疑是对保险合同解释原则的改进,进一步推进了保险争议的解决更趋科学、合理及公平。
(七)旧法56条删除“书面” 二字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修订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第三十四条)
影响:之前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规定,在销售环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单促成,新法实施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不一定必须具备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要件,只要公司可以举证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即为有效;在保全环节,旧法规定亦经常被客户钻漏洞,往往在签单后不久便以“未书面同意,合同无效”为由,主张全额退还保险费,导致通融退保现象频频发生。
应对建议:保险公司销售部门、保全部门应立即掌握这一合同无效要件的变化之处,提前做好应对计划;新法实施后,在传统展业及各种新型渠道拓展环节,充分利用该有利规定,促进保单促成;保全部门若再次遇到客户以此为由主张全额退保的,应充分利用新法规定,据理力争,维护公司权益。
总之,新《保险法》修订并实施后,对寿险公司的影响之大、之深远将是不争的事实,寿险公司应未雨绸缪,如何应对新法“挑战”、抓住新法“机遇”,顺利度过法律变更的过渡时期,也将成为衡量各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水平高低的重要表现。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2
闲来无事,翻了翻即将于今年十月一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发现其中的好多条款颇耐人寻味,随手摘几条出来,与看到者商榷。
“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财产险中的免赔率和免赔额条款是否经得起此款的考验?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我们现在的承保政策中,对一保两年以上的车险业务取消续保无赔款优待的做法是否合理?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这是预付赔款产生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超过二年或五年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保险人支付赔款,但可以以其他方式请求赔款?
“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此二条款,说白了就是,一旦雇员发生意外,即使保险公司赔给了受害人,受害人也可以向企业或雇主提出索赔,那企业或单位为职工投保团身险就没有多大意义了,还是投保雇主责任险比较好。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3
保险法的修订对所有保险公司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是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以及保险公司股东、高管的资格条件和偿付能力做出了新的规定。
1.在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上进行了拓宽,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在此基础上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2.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从业质量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股东,高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限制其做商业性广告。
其次是加强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这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其中的“不可抗辩规则”,“达成协议10天内赔付”,“明确财产转让理赔”,“保险期内说得清”,“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特殊情况也能获赔”,都是对保险公司的一大挑战。不仅服务要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而且公司前线和后线员工的素质和知识能力都要提高,才能适应新保险法的要求。特别是“不可抗辩规则”,对目标客户的选择尤为重要,因为新保险法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此项的修订,对保险公司前线人员展业而言是有利的。但要怎么样把新保险法的真实意思表达给目标客户又是对前线人员的一大考验。其中当然离不开保险公司内部所组织的学习和帮助,但每个从业人员的自我消化才至关重要。
对保险公司而言,则是强有力的挑战。怎样在短时期内提高保险公司内外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是摆在各家保险实体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不断的强调服务和诚信的重要性,全面开展服务意识的提升的培训,始终贯彻“打造服务最好的保险公司”的理念是我公司不懈努力的目标。
此项的修订让我不得不再一次强调服务质量的巨大力量,这不仅可以守住现有客户,还可以带来潜在客户。说一个真实的例子。有个客户到某保险公司领取赔款,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拿到现金,从而面露怒色,为他服务的业务人员见到后,立刻用自己的500元先垫给了客户。其实是个很简单,很小的举动,但这个客户却异常的相信这位业务员,不仅继续在该公司续保了车险业务,而且还介绍了不少自己的朋友到该公司投保。甚至前几天,他要投保寿险业务都找到这个业务员帮她介绍。这就是服务的力量。很小的一个举动却赢得了客户的心,用服务树立了诚信。
因此我认为利用良好的服务,保险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险资金,把业务拓展到更大的领域,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最后,为了保险业有一个公平,良好的发展环境,我认为必须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新保险法强化了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对保险公司的整顿、接管、撤销清算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所采取的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保险法的修订,用辩证的方法说,就是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方。我们不能消极、被动的接受,而是要主动改变现有的不足,探索出适应的方式。用自己的特色领先对手,用优质的服务征服客户,以自信的姿势迎接不一样的明天。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4
保险销售是一门学问,我们在保险销售中与别的网点也有相类似的地方,我要存长期的用户,我们会向他介绍我们相应的产品,是时间较长,收益也是比较稳定。
还有些储户会存大额的定期,这时我们向他们介绍保险,但他们的回答大多数会是"这个不保险,我还是存存定期吧,"这时我们就会向他解释保险的一些具体事项,但是用户还是表现反感,我们就会建议用户拿出一部分去购买保险,尝试一下,看一看收益跟定期的相差们每天早上也会相互练习话术,跟我们的理财经理学习一些专业,且容易让用户接受的术语,包括说话时候的语气及表情。每日在营业中别的营业员在进行保险销售的同时,我们旁边的另外两个营业员也会同时听着他的话术,适时的进行纠正或者是同时学习他说的比较好的地方。
我们在遇到定期储户的时候,都会向他们推销我们的保险,如果遇到要存短期,一年左右的,我们会向他们介绍保险,收益比较固定,时间比较短,想用钱的时候也会比较方便,如果想多少,这样有个比较的话,以后对于保险的购买是否就会心里有底,而用户对于部分购买保险还是比较能接受的。
有些用户只要我们跟他们介绍,他们认为这产品不错,也许只是几句话的工夫,就能成功一笔保险,但有些用户对于保险的偏见较深,尤其是银行内部销售的保险尤其不信任,这时候我们也很注意团队合作,我们在前台营业的时候遇到这样比较不信任银行保险的定期储户,我们会先进行初步的介绍,如果用户觉得被吸引,流露出感兴趣的表情,我们的理财经理同时会进行详细的介绍,包括保险的风险,收益,时间等等,如果储户觉得有些犹豫的时候,我们再进行介绍,这样的团队合作的效果是很明显的,大多数储户最后都愿意进行购买。
每日营业时遇到的一些大客户,即一些购买比较大额保险的用户,我们结束营业时都会注意记录客户的信息,我们的理财经理或者负责人也会定期的进行大客户的维护,电话问候或上门拜访。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5
人保财险公司非车险部个人工作总结在回顾这半年工作之前,我首先要感谢人保财险,感谢人保财险给我的机会,感谢人保财险江门分公司和支公司各级领导对我工作的支持和生活上的关照,也很感谢人保财险同事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
自20xx年7月8日,我和中大的两个同事坐福哥的车来到江门,下午就和车险部经理李刚来到支公司。
在支公司7—10三个月在意外险部学习。在这期间主要是跟意外险部办公室里的两个同事学习,熟悉内务。主要学习:承保,保单录入,理赔,填写保险单等一系列工作。很多人认为是“打杂”的工作,这可不是一般的“打杂”的工作,这可是让我知道了很多工作中必须了解,必须知道,必须清楚的东西,因为这些工作的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对客户服务的质量。而且,意外险部经理卓健雄在工作中也给予了我很大的关心和支持,也给了我很多去一线承保,查勘,定损等学习的机会。
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20xx年10月1日后,我被安排到非车险部学习,一直到现在。在非车险主要也是了解整个部门工作的程序,各种内务工作的操作,并也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操作:承保,续保,理赔等。得到了部门同事和非车险经理李继雄经理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而且,得到了很多去一线学习查勘,定损,理赔,承保等的学习机会,让我受益很多,得到很多锻炼的机会。并且得到李继雄经理一些工作中的指导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尤其是工作中我做的不足时,李经理的严肃指导,使我真正体会到自己懂得的东西太少了,有待提高的东西太多了。也正是在平常工作中得到了这么多人的关心和帮助,逐渐地让我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的视野,更加专业的为客户服务的方式。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对保险很了解,很懂,但经过这半年在意外险和非车险的学习,让我更加理解到“保险”这两个字的内涵。感觉到做个真正的“保险人”真的很不容易,因为他要求我们具备各方面的知识,要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要有一颗敢于面对失败挫折的心,而且要有坚持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等等。
经过这半年的学习后,我感觉我的头脑更清晰了,目标更明确了,希望自己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人保,为中国保险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再次感谢人保财险各级领导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感谢身边同事的支持——因为是你们让我更成熟,更专业。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6
在这个学期快要结束时,在学校财政金融系老师的组织下进行了为期一星期的实习,也是我们这届保险专业的是第一次实习。时间时是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2月25日,实习的专题是对保险专业认识的实习,实习的保险公司是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地址是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7号鑫都财富大厦25层。主要是对保险专业岗位的了解和岗位的体验。加深对保险实务专业的理解加强对保险专业理论学习与实践的结合,感受学校学习与社会实践的不同,为将来走出校门更好更快融入社会的工作和学习作准备。
第一天到安邦实习,首先了解了安邦保险的文化: 水 文化,凭借智慧,遵从规律。要做水一样的企业,随需而变。 随需而变 ,水是平等的,没有哪一滴水比另一滴水高级。人与人之间唯一公平的筹码是生命,生命于每个人短暂而美好,所以说应珍惜每一天,所以说要 马上就办 ; 安邦的家文化其实是 东西文化 ,是东方的情感文化加上西方的绩效文化,即人与人之间就象家人般注重亲情、感情,但是绩效考核要严格量化到数据。薪酬与绩效挂钩,以此达到公平和平衡。这样的机制能使员工高绩效,公司高绩效,这样的安邦是一个能给客户带来增值的安邦,也是一个能给员工更多安全感的安邦。必将是一个有品牌的公司;安邦希望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硬件是分支机构,软件是一流的人才。而最大的关联是国家,是社会。安邦要对国家有贡献,回报社会,提倡分享。
安邦和其它保险公司一样工作分为外勤和内勤,在内勤人员要具有三种业务能力;
1、拓展能力;
2、分析问题的.能力;
3、人际交往能力。
内勤工作是一门艺术,要做好内勤工作,首先要具备作为内勤的一些基本素质,如语言表达能力、文电处理能力、会务接待能力等,注意处理好一些工作上的矛盾。 内勤工作没有盲区,只要领导工作有可能涉及的领域,内勤就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完成领导所交办的各项工作。 有点类似于文秘的性质,内勤工作职责协助领导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类报告。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敌情、政情和治安情况。 即使准确统计有关数据,上报各种报表,做好日常考勤登记和出勤统计。搞好文书材料收发、登记、阅办和分类管理工作。 做好资料、稳当、印章管理和文印工作。 负责全处财务报帐,会同户籍管理员搞好分管工作及办公室日常接待、管理工作。 按月拟造临时工工资表,送领导审批后,及时发放。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外勤人员有时必须吃苦。春夏秋冬,他们最知冷暖;东西南北,他们最识路遥。他们不能懒,不能馋,要时刻打起精神,准备出发体会外勤工作不仅劳力,而且劳心。表面上的外出工作是体力劳动,可在很多方面也是一项脑力劳动。 类似的工作有:销售员,业务员,签证员等。
我在安邦实习的岗位是外勤,这主要是因为外勤很自由而且很有挑战性,也能学到很多知识其次是我喜欢在外面跑,而且我更喜欢做有挑战性的事,总之从个人兴趣上上讲我愿意做外勤所以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外勤这个岗位作为锻炼自己的平台,这也的确让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可以说事我真真正接触到保险了解保险,更了解了外勤这个岗位,在这之中我也了解过内勤,但我还是更喜欢外勤的工作。这次实习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的实习也相对较浅。最终也达到了认识的目的。
我们做外勤的的确是在外面跑的,第一节实习课就是到外面收集名片,这事看着简单实际做起来不像想象中那么容易,首先考验了我们大学生没出过校门去跟陌生人接触,并且还要说服别人给你名片。第一次跟别人要名片时就遇到困难了,如目标不 让我们接触或者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就把我们打发走了。更有意思的是在要门片时还被保安赶出了大楼,心里的却不好受啊,不过赶归赶名片还得要,换了各地方,我和组员商量了以下要名片的台词及寻找以些相对较容易靠近的客户各自顺利地收集到了5张名片。
在外勤部的第二堂课就是根据收集来的名片信息给客户打电话,和询问客户是否对保险感兴趣或者需要保险,我们会给他们送一些资料并当面谈谈。又是一次和客户打电话了。说实话我还没真正意义上和陌生人打过电话,突然来个这么过题目只好叫老师给我们做示范了,按照老师的指导我们一顺利的约到了客户,约在下午见面,给他带去了一些资料。
下午就见到了客户,刚开始总是找不到聊的话题,不知道怎么寒暄,让谈话的气氛显得有些尴尬,并且除了谈保险之外没找到客户喜欢的话题,这是我们失败的原因之一,其二我们的专业知识没能和安邦财产保险相关险种相结合,与至于和客户交谈时,出现了对本公司产品的不了解不熟悉等问题。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7
经过近一个星期在中国保险公司贵阳分公司都市路支公司的实训,在渠道经理的关照和指导下,及自身的努力,让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公司我学到的不仅是理论知识,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最主要的是不仅让我学会了做事,还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对培养我的工作意识和提高我的综合素质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此我由衷的感谢中国保险公司贵阳分公司都市路支公司,给了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针对这次在贵公司实习我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说说我的感受及所取得的进步。
一、系统培训使我对保险工作有了更好的认识和了解,对树立信心起到很大的作用。进入公司前我就听闻:“保险不是人做的”,“一人做保险,全家不要脸”等话。给了我一点压力,进入公司的那一天,公司对我们这些新人进行了一次晨会表演,首先从认识自我到认识一个公司再到认识整个行业,这是我对保险行业一次深刻的认知,我觉得“信心”这是公司给我的最大感觉。无论做任何一个行业,担任任何一角色。
首先树立自我对公司,对产品、对行业的自信心这是很重要的。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我,如果自己对公司、对产品没信心,底气不足,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我们又如何去说服客户呢?其次再到对产品、业务流程、销售技能等基础知识的培训。这次培训虽说很短暂,但它刺激着我的神经,冲击着我的心灵,让我知道保险是可从事终身的事业。
二、银行网点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及沟通技巧不断增长,公共关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单单光看还是不够的,某些认识都还是肤浅的,还需要我在实践当中去不断深入地理解。特训完后我跟师父到网点前线现场实践,一边是团队长继续培训及同伴们的相互模拟演练、相互探讨,一边是自己对资料的反复琢磨。一周下来,觉得自我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和一些简单的销售技巧,。我们的渠道经理给我分配了一个农行网点,通过实践一周,我的沟通上了一个台阶,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实践中我还需要处理团队合作中的人际关系和沟通问题,要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限于本部门、本公司,还要跟别的机构例如银行等机构的职员做好沟通,只有这样工作效率才高,工作起来才会顺心应手,相信这也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
三、不断的自我总结提高了我的自我学习能力,会议主持提高了我的胆识及演讲水平。每天去网点工作,遇到任何问题解决不了的,渠道经理都要求我们把问题记下来,小组解决不了,会议上各小组再一起解决。我们集思广益,发挥群体作用,如果自己进行分析,往往是一种定向思维,所考虑到的只是一个面,甚至只是一点而已,很难考虑周全,然而展开小组讨论,就可弥补这个不足,大家从多角度地看问题,结论也就更加全面、合理、准确。通过讨论,能使我们立对纠错,提高个体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倾听、思考、分析、评价、表决这一系列的活动使小组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受到了锻炼,同时,这也是一个取长补短的过程,弥补自身认识上的不足,从而不断提高自身认识水平。业绩分享的时,再把成功者的经验记下来,互相交流学习。
公司的这种要求让我体会到了员工团队的专业、高效、凝聚力。轮流的会议主持提高了我的胆识及演讲水平,正因如此我发觉我成长的很快。虽说我取得了不少进步但我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的不足:
一是工作中有时自信心不足,有放弃的念头。时而出现低级错误。
二是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没有及时找出失败的原因。
三是对一些业务知识特别是银行、金融、证券知识不够熟悉。
四是社会阅历相对来说较少,跟客户聊不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才能更好的投入工作,我将通过多看、多学、多问、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通过实践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最后由衷的感谢我的母校对我的培养,感谢中国保险公司贵阳分公司都市路支公司,给了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8
保险理赔这个工作是非常繁琐的,属于理赔流程中最后一个关口,是需要耐心和细心的工作岗位。回顾过去一年里自己在这方面的所做所为,得失俱在,有值得肯定也有需要完善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首先,自身的业务素质及技能得到了提高。这年我在保险理赔工作中遇到了新老险种的变更,随之的变更理赔方法也有了变化。为了能更好更便捷高效的进行理算,我不断的学习了各个险种的保险责任及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以便更好的应用到工作中。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理算效率得到极大的提升。并在工作中,学习他人的工作长处,使得自身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其次,通过与同事的共同协作,我们再理赔案件的结案环节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理赔案件结案的整个流程是从客户出现报案后,客户交起索赔材料,定损后录入新系统,转到核价岗,做完理算,领导审批签字方可拿给财务部转账汇款。截止12月份,已结20xx余件已决赔案。并且在通过年底理赔部全部门的努力,将已决案件结案率成功的从70%提升至85%以上,完成了总公司下达分公司理赔结案率的任务。
再次,在工作中,深刻领会到爱岗敬业讲奉献,严于律己等职业道德的提升。公司在这年人员减少与业务量加大的情况下,自己也尽自身最大的努力,做到了不拖延赔案,在案件处理的特殊时期加班突击赔案,成功保证了工作效率。自己也在这种情况下真正培养了奉献意识。
最后,想说的一点是,在案件整理归档上面,是最需要细心的,这点个人也在不断的工作中日益完善。案件整理归档,也就是在一个案件赔款完毕后,需要将理赔卷宗按照报案整理排序,填写好名称。每个案子材料不同,薄厚程度也不同,需要的时间更是不同。每一个案子排完顺序后,用装订机打孔,打好孔之后,用装订线把每个案子穿逢好,之后再用交棒把案子的后案卷皮粘贴好。按要求把险种分类,然后按赔案号排序,分别装入档案盒,在档案号标注清楚,然后归档档案橱内,以便以后的检查和档案查找。
总之,从我的这份《保险理赔工作总结》中不难看出,理赔岗位体现公司的形象,是公司的对外服务窗口。所以无论是接个电话还是迎来送往,我们都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公司形象为主,促进业务的全面发展。
在过去的这一年,在领导的信任、关心和培养下,个人在工作方面及其它综合素质方面都有所提升。在此,非常感谢领导的栽培和同事的帮助。一年的工作已经结束,在即将迎来的一年中,我们会继续不断的努力,这是一只无法拒绝的问题,这是一直以来我们在年终时候的总结。每一年都有自己的进步,每一年都会有自己的成长!相信大家在来年中一定会取得最圆满的成功的!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9
第一,在营销保险前,我们自己要对保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只有自己认同并熟悉的产品,才有可能成功的推荐给客户。所以在我营销每一个保险前,我一定会尽可能的了解清楚这个保险,特别是一些重要的细节之处,当与客户介绍这个保险时,你能把客户有疑惑的细节解释清楚,会让客户觉得你非常专业,并且对该保险的信心也会增加。
第二,把适合的保险推荐给适合的人。这点是很重要的,在熟知了我们代理的各种保险后,要选对营销的对象,不能乱撒网。一般我会先问清楚客户的想法,了解清楚客户的需求,再在我们代理的保险中选择适合的推荐给客户。
第三,数字表达很重要。在我们为客户介绍保险时,不能只说概念,毕竟客户大多数都不是很专业的,太多专业的话术会让他们觉得复杂,我们明白了客户却不一定明白,这个时候一些数字计算或数据比较就直观很多。如果说,在营销新华人寿的吉星高照时,就可以利用新华人寿提供给我们的理财计算器,将客户相关资料输进去,直接算出保险合同到期后客户可以得到的高中低三档收益。这样让客户直观的看未来的收益及得到的保障,会让他们对这个保险更感兴趣。
第四,建立与客户间的信任。回顾自己成功营销的客户发现,有很大一部分客户都是些非常信任我的客户。毕竟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投资,客户免不了会对相应的保险公司的整体实力进行估量。除了通过其他渠道去了解保险公司的情况,我们作为理财人员,给客户带来的信心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单止是保险,包括在营销别的产品时,我们也会发现,向自己熟悉并信任自己的客户营销往往容易得多,有得客户甚至会说,只要是你介绍给我的产品我就相信。因此,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要慢慢建立客户对自己的信任感,有句话说得好:客户是需要慢慢经营的。我出的一些保险单也是在给客户介绍后的较长一段时间才营销成功的。
还有一点,就是在给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多结合自身案例或身边案例。比如说,在营销赢家理财保险的时候,除了介绍清楚这个产品的性质,我会把自己和以前购买该产品的一些客户的经历拿出来跟客户分享,并与同时间推出的其他产品做比较,客户在听完我们自身的购买经历并经过实实在在的比较后,会对这个产品更加有信心。此外,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备齐主推保险的保险合同范本,当客户需要了解一些非常细节的问题,可以直接把合同范本拿出来给客户翻阅。
以上是我的一些小小的保险营销心得,有不对的地方希望得到各位的指正,希望我们能在不断的总结经验中更有效的做好保险营销。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0
怀着空杯的心态,4月16日,我有幸参加了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期两天的新人班岗前培训,回首培训过程中经历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
下面我从以下四点浅谈一下我的个人心得体会。
一、课程紧张而有序,氛围严肃而活泼
第一天上午的培训,是银保的老总和合规的老总授课。授课中,老总以他一贯的激情四射的风格紧紧吸引了大家。从他的讲述中,我对公司历史有了深入的了解: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是保险行业中第三兵团的佼佼者??他还谈到了他自己,在短短十余年时间里,怎样从一名不起眼的保险销售人员做到今天,成为生命人寿银保系统的领军人。他以自己的成长经历,激励在座的每一位学员。他的真诚、坦率、智慧、执着折服了现场的每一个人。
激情四溢、精彩纷呈的课堂还在脑海里缭绕。转眼下午的培训又到了,老总对目前保险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讲解。从他的讲解中,我们认识到了现在保险行业的发展位置、未来的趋势以及保险销售的基本理念。
正所谓:细微之处见风范,毫厘之优定乾坤。成功就是从点滴到点滴的过程。所以,良好点滴的养成对成功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也是我在培训的第二天,老总在讲述公司的企业文化中让我体会到的。一个人的辉煌,决不是偶然,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经过岁月的千锤百炼和人生的坎坎坷坷。总比别人多付出一点,总比别人多努力一些,总比别人多学习一分,离成功总会近些再近些。
二、态度决定一切,理念产生力量。
“做保险就是做事业,我为成功而来,我为理想而来”。从培训班一开始我就把它当作我的座右铭,时刻牢记在心,把端正态度作为成功与收获的起步。米卢曾说过:“态度决定一切!”只有从心里认同了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能使行动变自发为自觉,才能产生良好和积极的效果。
课程的第一天我认真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培训班过程中如何学习,想学到什么,学习后对自己有哪些期望?现在我找到了想要的答案。我觉得,首先要明确目标,树立信心,理论联系实际,严格遵守纪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踏踏实实朝大目标走去。一个公司请出多位日理万机的高管为新人授课,这样的机会,人生能有几回?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和努力呢?积极向上的态度是进步的根本保障,良好的心态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三、对目标执着,才能成功在握
人要想实现自我的价值,就要有目标,并且要为之坚持不懈。罗桂友总说,“每个人要在自己的心里洒上健康的种子,不能让消极的心态生根发芽,遇上挫折、阻力也要坚持不懈,让目标积极、健康的茁壮成长。”老总们用亲身经历的事实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自强不息的走在自己的创业路上,靠得就是这种历经千辛万苦、走遍千山万水、想遍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的精神。努力找出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才能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天堂。
时刻把人生的目标谨记于心,每天都要朝着目标前进。确定目标,马上行动。不要总是把今天的事情推到明天。“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时间是平等的。没有等级之分,但它在每个人手里的价值则是有所不同的,确定明确的目标,要有效的管理时间,让心态始终处于积极的状态。
四、做最好的自己,缔造成功的未来
培训也已近尾声,但公司的培训给我带来的体会却是无穷无尽的,以前我一直认为做保险是最让人看不起的职业,但是培训让我彻底摈弃了对保险的偏见。只要给予客户专业的理财服务,提供他们真正需要的产品,那我们就一定能够得到人们的尊重。
虽然培训仅仅两天,但却让我迸发出了一种对事业的激情。我不希望自己只是一个过一天算一天的人,虽然我成不了李嘉诚,但我愿意做一个有个性、有想法、有追求的年轻人!我希望在公司这个平台上实现我的梦想。感谢公司给了我机会,我将用行动证明给“公司”看,“公司”没有选错人,同样我也没有选错公司。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1
学校邀请了平安保险的程祝兰高级讲师来学校小礼堂开展关于保险行业发展前景的讲座。讲师很幽默,把讲座讲得很生动有趣,用她的同事突发疾病的例子告诉我们保险的重要性。
保险行业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行业,特别是寿险在中国发展的历史其实并不长。进入到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在当前的社会人口年龄分布结构中,65岁以上的人口占比已经达到10.8%,属于标准的老年型社会。如果参照发达国家社会老龄化趋势,我国目前的老龄化人口占比大致相当于日本1987年的水平。而日本在80年代中期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后,人口结构中的老年人口占比就急剧上升,短短二十年就已经突破20%的关口,进入到深度老龄化社会。由此来看,未来我国将无可避免地进入到社会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快的进程中。20__年我国开始着手进行养老金改革,针对前两大支柱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同时积极推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体系的建立,力图通过引入商业养老保险来扭转日趋严峻的养老形势。同时,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也预示着接下来的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延优惠政策已经蓄势待发,保险行业将在政策红利催动下站上腾飞的风口。
保险不仅是有效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也可以作为一种投资,在现代的社会里,人们生活不断进步,而同时投资理财也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经常谈到的话题。很多人认为理财的当务之急就是通过理财创造更多的资产,但实际上理财首先是要保证既有财产的安全性,而保险作为一种理财产品,对既有财产的一种保全。这种“既有财产”不仅包括经济资产,同时也包括人的本身,只有当我们把“既有财产”得到保全,我们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
从发展趋势看,保险产品作为能够兼顾风险保障和保值增值服务的金融产品,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从我国当前居民家庭当中的金融资产配置比例来看,保险资产的配置占比仅有2%左右,相较于发达国家中美国的32.6%和日本的26.8%来说差距明显。这一方面是由于在我国当前社会环境下,仍是以基本社会保障体制作为居民风险保障基础;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国传统社会消费观念中的风险意识淡薄,居民投保积极性没有被激发。随着社会消费水平提高,风险保障理念逐渐深化,保险资产在居民家庭资产配置中的占比也将进一步提升。
从前我们不知道保险的重要。如今才发觉,保险,对于我们的生活死多么重要!对于国家、社会、老百姓,都是息息相关的。保险的原理,就是大多数人,拿出一少部分钱,集中的到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公司的运作,用于支援国家建设、企业发展,推动国民经济资金领域的快速健康发展,最终造福人民!当参加了这种融资的人们中某人发生意外或者疾病,急需一大笔资金时,保险公司会及时送钱上门,解决因为意外或疾病造成的经济难题,避免“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悲剧的发生!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2
人生的一个转折点都是一个新的起跑线,无论处在哪一个起跑线上,我们都要相信自己,努力奔跑,勇往直前。我走出校园,踏入社会,走进了国寿这个大家庭,是我人生的一个新的起跑线,在这个起跑线上我将怎样去做呢,我犹豫、徘徊、不断的思考着。
20xx度新员工岗前培训班是针对我们刚毕业的大学生在踏入工作岗位前的一次重要的岗前培训,正是这次培训唤醒了沉睡中的我,面对自己的人生如何选择,如何定位,如何更快的融入国寿这个大家庭等等,我开始感觉到有了方向,心里也有了想法,对人生充满了自信和喜悦。总之,岗前培训给了我一次人生定位的机会,赋予了我很深的意义,对于我的未来、我开始相信自己。
如果说岗前培训是对我思想理念的提升的话,那么实习的过程则是对我实践经验的积累。进入个险部实习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由陌生变成熟悉,由悲观变成乐观,由怀疑自己变成相信自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的企业文化、使命都时刻在影响着我。人生不如意之事常有八九,同样,我轮岗实习的过程中也不例外,有时会碰到不如意的事,也有困难打击的时候,而每当在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相信自己”这首歌,这样我都会让每一次挫折成为我成长的机会。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我听到每个人谈论的几乎都是些积极的事,我看到了几乎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事情当作事业在经营,同时我也悟到了些做人做事的道理!
最后,我想说,有成就时不要骄傲,遇到困难挫折时,要对自己说,相信自己,当这一切过去,我们将是第一!
(一)在人文素养方面的收获
通过这将近一年的实习,我经历了很多、付出了很多,同时也收获了很多。俗话说付出就有回报,我相信我自己在这期间收获了很多值得我庆幸的事情。下面我就谈一下自己在这几乎一年的时间中的收获。总结其来就是在思想、作风、劳动纪律、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收获。
1、思想方面
自从xx年9月来到中交一航二实习以来,我熟悉到认真学习才能够在工作中做到得心应手,才能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做到自觉遵守中交一航二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指挥部、团委、队里组
织的其他活动,在主题教育和企业文化学习过程中,我深刻的领会到一航二的“干就干一流,做就做最好”精神的内涵,明白了“造福职工、服务社会”三大使命的真谛。我被一航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更是所深深感动,他们为了祖国建港事业放弃节假日,而战斗在施工一线来确保工程的进度。我相信:我们的未来会更美好,一航人的明天更辉煌。
2、作风方面
在这期间我利用学校所学的知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工作,虚心服从师傅们的细心教导,在他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不仅能够熟练的把握拌合机的操纵,而且在施工组织、机械调配、工程质量检验等各方面积累了不少的实践经验,扩宽了对自己所学专业知识的熟悉,为生产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且能够在施工任务严重,职员缺乏的情况下,在师傅们的细心教导下,勤恳工作,不怕苦不怕累,服从指挥,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3、劳动纪律方面
在劳动纪律方面我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切实的熟悉到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一航二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于律己,更多的体会到劳动纪律的重要性。就像在工地上每个工人都带着安全帽,人人都穿救生衣,这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却是劳动纪律的遵守的体现。由于有些人就是由于把这些劳动纪律不放在心上,终极导致发生严重的事故时却没有能力保护自己。所以在工作岗位上就要遵守劳动纪律,前人不会没有事规定这些纪律,正是前人的前车之鉴才给我们留下了这宝贵的财富。
4、安全意识方面
我们知道自己的安全很重要,安全意识应该时时刻刻的在我们脑海里。就在实习这段时间我熟悉到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不仅要时时刻刻的在脑海里还要付诸实践。公司十分的注重安全意识的培训,在这期间各单位按照计划,结合本部分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让员工认真执行,有计划、有资料、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要真正的起到效果,进步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我们的人身安全。从中我学到了很多,我们要注重安全意识的学习,更要把安全意识时时刻刻的挂在心上确保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二)职业技能和技术水平
1、职业技能方面
在一航二实习的一年时间里我运用学校所学知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工作。不仅能够熟练把握打桩工和起重工的操纵工作流程,而且在施工组织、机械调配、单位工程组织等各方面的工作中有了更好的上进,拓展了对自己的专业知识的熟悉。实习期间里我做到认真、勤恳、好学、服从命令、服从安排不断的往积累知识为自己的以后打下良好的基础。就是在这种意识下我才能做到在施工组织中有条不紊的安排工作任务。工作上科学公道的完成施工进度。
2、技术水平方面
在工作中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技术的重要性。简单说,没有技术可以说是干什么事情总是不能够得心应手。技术在我们的工作中占有很高上的作用,由于有了技术才能够对事情了解。在实习期间,我在师傅们的悉心教导下学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
我现在可以自己给据各种材料的配比,计算出他们的应用量和有些简单的题目,并且能够熟练的操纵现场的设备。在进进实习岗位之前只是在书面上知道了工作的大体意识,但是对于真正干什么怎样干,这些还都是比较模糊的概念。不过自从进进实习岗位,才真正的体会到了工作中应有的题目和实质存在的事情以及解决事情的处理方法。在学校中的学习只是理论的了解而对于真正怎样干工作却是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而现在我可以运用自己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知识把它运用到实践的工作中往,这样在工作实践中和理论的结合下,我的工作能力更是发挥的更好。就拿材料的质量来说,本来是通过实验测得的数据说明的,可工作中不可能对于每一批的材料进行检验。
所以我结合书本中理论知识,知道合格的材料的各种指标及其具备的特征判定材料的合格性。这样不仅加快了工作的环节而且还节约了本钱。这事情看看却是很小的,可是有这种意识却是无穷的发挥空间。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3
在全球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保险业务经营的好坏,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何借鉴国际上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先进经验来改进我国传统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已成为摆在我国汽车保险从业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
国外专业从事车险理赔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多,而且分工很细。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基于各自的利益,为达到使客户满意这一共同目的,特别重视相互之间的合作。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特别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
查勘、定损工作作为理赔服务的第一环,实际上也是保险公司对案件是否赔偿、赔偿多少的第一关,它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理赔案件的数量、结案的速度、社会影响、晶牌效应等诸多方面,所以,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这一环节。为了应付大量繁琐的查勘、定损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
(二)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
1.提高查勘调度的合理性和时效性。美国第四大车险经营公司Progressive公司,采用GPS定位技术确定查勘人员位置,通过智能排班系统,查勘人员在很短时间内被派到出险现场,另外,通过电脑网络,查询修理厂的排班情况,及时为客户提供送修服务。
2.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德国安联集团一直使用Audatex系统(现属于美国ADP公司),近期还使用Glassmatix估损系统,保证了车险理赔的规范、透明
3.提高接报案的及时性和方便性。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使用24小时工作的事故受理报告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各地的14个理赔中心及全国252个理赔终端的远程计算机系统对应,客户从任何理赔终端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并在7日内得到赔款。
4.提高查勘定损效率。在我国的某些地区,车险理赔已经开始启用远程定损系统,通过因特网传送,实现保险公司定损员既可以当场定损,又可以进行网上远程定损,客户和修理厂还可以上网查询定损结果和配件价格、甚至购买配件等功能。
(三)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是现代车险理赔的一大特点,其中,衍生服务已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当属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美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医院、警署、维修厂、玻璃店、救援公司、急救中心等外部机构的合作非常普遍。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还出现了一种专门为汽车保险公司做损余处理的公司。大量专业机构的存在不仅提高了保险业的总体水平,而且促进了保险保障质量的提高和保险服务成本的降低。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
(一)我国的理赔服务模式
由于机动车辆具有流动性的特点,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特别是在提供服务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与机动车辆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或者服务机制,做好机动车辆出险后的处理工作。这种服务体系或机制主要是围绕在保险车辆出险后及时的援救、查勘、定损和修复方面,同时,还包括处理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案件。目前,我国较为成熟和流行的模式是以保险公司自主理赔为主导的理赔服务模式,其特点为:
1.各自建立自己的服务热线,对被保险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通过热线接受报案。
2.各自建立自己的查勘队伍,自身配备齐全的查勘车辆和相应设备,接受自身客户服务中心的调度和现场查勘定损。
3.各自建立自己的车辆零配件报价中心,针对车险赔付项目所占比重高,对车险赔付率和经营利润影响大,同时又是最容易产生暴利的零配件赔款,各家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组织专人从事汽车配件价格的收集、报价和核价工作。
4.查勘定损的某个环节或服务辐射不到的某个领域才交由公估公司、物价部门、修理厂、调查公司等外部机构去完成。
(二)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利弊分析
自主理赔。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事故的检验和损失理算。这种方式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明显带有一系列特定历史时期的烙印。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国际上先进的理赔估损方法和理念不断传人国内i被保险人的保险消费意识也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弊端便日益凸现出来.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4
非常荣幸参加了省公司组织的银保销售精英综合理财技能提高培训班,首先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次销售培训的机会,作为一员,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因为它不仅是我职业生涯的加油站,更是人生道路上实现服务公司、自我价值的重要一课。
开训的第一天省公司银保x总带来“继续搞好网点经营,用网点者坐天下,开展综合理财业务,银保借船出海”的课程,体现了公司自上而下对本次培训的重视,参加此次培训的都是来自全省分公司的精英、渠道经理,都是奋战在第一线的银邮客户经理,每位伙伴都参与和投入到培训中,时而聚精会神,时而点头微笑,时而眉头紧锁,时而奋笔疾书,时而陷入沉思,在省公司培训教务组老师的周到安排下,培训组织工作严谨有序,虽然学习紧张,二天同吃同住的生活给了大伙儿碰撞和讨论的氛围与机会,给了我们每位伙伴增进情谊的空间。
回顾这二天的课程,培训的目标和思路非常明确,围绕省公司发展“提高综合理财技能”培训工作的思路,牢记x总的带着使命、感情、问题的训勉。
组安排温柔漂亮且有霸气的x老师也是这次我们的带来了“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以及专业化销售流程”的课程,x老师巧妙引用诸葛亮的“军井未掘,将不言渴;军灶未开,将不言饿;雨不披蓑,雪不穿裘;将士冷暖,永记我心!让我们更认识公司经营理念和“人民保险,造福人民”的企业文化。专业化销售流程就是首先客户开拓,寻找机会约访客户恰当引导话题和客户理念沟通,让客户了解产品和建议书,顺利促成签单,完善好售后服务。
温柔的x老师带来了人险,团险和银邮正确的投保单填写和保全。稳重的x老师带来了合规经营,坚持依法合理,防范经营风险;告知客户提供准确电话,公司有回访电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集美丽和智慧于一身的x老师带来了综合理财产品及销售话述,《x款》的卖点是:“三高一好”一二三五的保障,现金价值的百分之x的保单代款以及和不同年龄段的客户需求简洁明了的话述。《x款》的卖点是趸、期交都可以做,投保范围可以到x周数,每年按保额的百分之x的递增,适合老人的养老金,让客户二合一的方法选择三句话促成。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5
20xx年11月12日晚在小礼堂,我校特邀中国平安高级讲师程祝兰向同学们讲授“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专题讲座。保险利益是保险法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是保险法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保险合同的效力文件,为了以便于进一步做好保险知识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保险知识教育,增强我们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开拓我们的视野,提高我们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意识。
在学习中,程讲师提到了贯彻保险法的三个基本原则。一、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保险专营原则。保险业对诚信的要求高于一般行业,这就是为什么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而现在我国的保险业中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阻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不仅让投保人遭受损失,失去信心,还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保险行业涉及的知识面广,综合性强,学生发挥创造性的空间大,不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从而拓宽我们的思路,积极思维,想方设法地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合作的过程中学生学会了相互沟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同时也增强了他们说服别人以及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能力。
通过这次讲座学习,我对职业道德诚信、合规操作意识和监督防范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只有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时时约束,自己,警醒他人。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保险,把未来不确定的风险转化为现在的保费支出,用较少的钱来规划未来。保险,用一定的经济支付来换取风险的转移和获得经济补偿。最重要的一点认识,保险是人类经济生命的延伸。
从本次讲座我了解到保险行业是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器。相信经历过灾难的人们,他们在那种绝望的情况下,如何才得以解脱的。比如5-12大地震、车祸、疾病、其他灾难降临的时候,保险可以让个人脱离困境,社会才得意稳定,国家才得意健康发展。
保险行业是社会经济的助推器。保险公司将客户的保费投资金融或其他有前途的行业,从而使这个部分的资金升值,反过来又让入保险的客户得到更大的利益。社会闲散资金得到了更大作用的发挥,从而刺激经济的发展。
保险行业是个人创业的良好选择。如果一个人不选择职业经理人的话,就应该是个人创业了。个人创业有很多选择,其中选择保险代理,应该是低投入、高回报、可塑性强,但是挑战也很大的事业。个人估计,许多的人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其中原因,现在还只能够是想象了。
保险行业是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无论是收入还是晋升,全靠自己的努力发挥,规则明确,考核透明,因此一切都是积极的。
保险行业的可塑性很大,有很多发展的机会再等着你。你每天都有机会去面对新的挑战,不断的改变自己塑造自己,从而保持终身学习的习惯,向成功的彼岸逐步靠近,向自己的理想奋进。
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的银行保险市场还将长期处于高速发展的黄金阶段。而银保渠道在我们业务收入的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银保业务的发展正在改写现有的市场格局。
我想要做好保险,一定要有四心:远大目标的企图心、充分的自信心、爱人爱己的爱心、用不懈怠的恒心。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6
保险,对于我们xx银行来说一直以来犹如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为了改变这种窘境,也为了提升我xx银行在同业中的竞争力,我们特别邀请了保险资深客户经理对全所员工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我们都知道保险业务相较其它零售业务有着较为丰厚的回报,但极少时候能向客户销售成功。在这短短的培训中,我总结了不少销售心得。
第一、要把握市场,加强对产品的熟悉及了解程度。
销售任何一件产品,作为其销售人员,必须首先掌握其产品性质及特点,除了掌握产品本身之外,我们还需要将其准确定位,对于产品所对应的市场还应当有一个相当的了解。例如,保险相较其它储蓄产品最大的优势在于,在这频频加息的时代,保险产品会随着银行加息而增加分红,这样就避免了客户不用每次加息都要跑到银行来转存,避免了客户频频跑银行排队的麻烦和利息亏损的风险。银保产品还有一份意外保险的赠送,这就相当于既做了理财投资,又多了一份人生保障。
第二、主动销售。
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有闲置资金,当其确实没有什么急用之时,保险销售的手段就可以派上用场了。这时,应该跟该客户建议,如“你可以相应将自己的一部分闲置资金做个中长期的理财,使得自己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大化的收益。”
在这一过程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在充分理解产品的同时,还应该充分了解大众心理,在与客户沟通当中,营造轻松,惬意的谈话氛围外,尽量以提问的方式迅速了解客户的需求、客户的担忧,提问的问题尽量与产品有关,充分了解他们想要得到什么?可以怎样得到?以及得到之后所能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及时耐心回答客户疑问,从而把适合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目标客户。一般在保险销售中,客户最关注的是购买的产品是否能保本保息,其收益是否确实比定期高,保险期限要多长,是否可以提前支取,存到多久提前支取不会亏损,保险到期支取是否手续麻烦等。如能针对客户所关注的每一个关键点逐项攻破,保险的销售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是对初次购买保险的客户,也可以建议其部分购买,做一个尝试对比定期的收益。这样也会增加客户对销售人员和该产品的信任程度。
尽量站在客户的角度去销售,不要夸大其词,要用事实说话,用自己的情绪去感染客户,增强客户对自己的信任,才能达到说服的效果,这样做也使得销售的成功率会大大增高。
作为银行从业人员,我们每天都要与不同的客户群打交道,因此一些细节性的东西,往往会影响到与客户的交流,甚至会导致客户降低对我行业已建立起来的忠诚度,对于客户的拒绝应当用积极的心态去看待,切记不要因此而影响到自己销售的积极性,并对客户拒绝的原因加以分析,以便今后纠正改进。
以上即为我在培训中所学到的,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将会学以致用,使我xx银行的保险业务拥有质的飞跃!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7
保险行业是一个全新的行业,在中国发展的历史其实并不长,此外,保险业也是一个综合性的行业,保险公司的各个部门都很重要通过今天程讲师的讲座,我学习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下面我谈谈今天听讲完讲座的的心得体会。
首先程讲师为我们介绍了保险业的现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増长,整体实力、发展动力和内在活力明显增强。但是也存在着劣势,例如在金融竟争的基本格局中处于劣势。当前,我国金融业改革向纵深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对金融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金融市场新格局形成的步伐正在加快。但是相对于金融市场,竞争实力和业务规模相对薄弱。
程讲师也为我们简单分析了保险业未来的前景,使我们得知在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保险市场也会不新深化、不断变革和演进,主要可以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实行价值管理,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综合经营道路的大型保险集团成为市场主导力量专业化的中小保险公司日益成为保险市场生力军资本运作兴起促进保险业做大做强近年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频频开展资本运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我国保险市扬产生了强大而积极的影响。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称号,是因为在平安取得保险牌照之后,几乎只要有新的牌照被批准,都会诱发平安内部的人士动荡。遍布于行业的平安人オ,成为了平安对保险业最大的贡献。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成长为我国三大综合金融集团之一目前保险业务是中国平安集团的核心业务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本公司由经营单一财产保险业务,逐步建立了以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平安养老险和平安健康险四大子公司为核心,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完整业务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保险知识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保险知识教育,增强我们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开拓我们的视野,提高我们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意识。20xx年11月12日晚在小礼堂,特邀中国平安高级讲师程祝兰向同学们讲授“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专题讲座。
在程祝兰讲师做了简单介绍后,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程祝兰老师为我们做“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程祝兰老师从四个方面介绍保险的有关知识。首先是数据快报,通过具体数据了解到20xx年9月安徽分公司共计理赔13089件,赔付金额8015万元,豁免保费2203万元;接着是理赔案例分析,具体的案例让我们认识到保险的核心在于风险分摊,保险的`本质是互助,是用来降低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风险后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是具体阐述了保险的意义所在,保险是风险的转移,是责任的体现,是生命的价值,是未来的准备;最后是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保险业属于朝阳行业,有强大的社会需求、国家的政策支持与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保险业潜力巨大,未来三年合肥的保险从业缺口7万人!国家对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很重视和扶持。13年央视定期播报(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公益广告。14年8月13号,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国十条”将保险地位上升到国家高度,是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是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保障体系重要支柱。每年7月8日为国家保险日,可以感觉到,保险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发展。
本次授课内容通俗易懂、生动详实,反响强烈。通过本次保险专题讲座,进一步增进了我对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就业前景更深一步的了解,也进一步提升了我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加了我的保险基础知识,普及了保险理念,同时也增强了我的保险意识。
保险法心得体会 篇18
在全球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保险业务经营的好坏,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何借鉴国际上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先进经验来改进我国传统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已成为摆在我国汽车保险从业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
国外专业从事车险理赔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多,而且分工很细。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基于各自的利益,为达到使客户满意这一共同目的,特别重视相互之间的合作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特别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
查勘、定损工作作为理赔服务的第一环,实际上也是保险公司对案件是否赔偿、赔偿多少的第一关,它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理赔案件的数量、结案的速度、社会影响、晶牌效应等诸多方面,所以,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这一环节。为了应付大量繁琐的查勘、定损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
(二)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
1提高查勘调度的合理性和时效性。美国第四大车险经营公司Progressive公司,采用GPS定位技术确定查勘人员位置,通过智能排班系统,查勘人员在很短时间内被派到出险现场,另外,通过电脑网络,查询修理厂的排班情况,及时为客户提供送修服务。
2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德国安联集团一直使用Audatex系统(现属于美国ADP公司),近期还使用Glassmatix估损系统,保证了车险理赔的规范、透明3提高接报案的及时性和方便性。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使用24小时工作的事故受理报告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各地的4个理赔中心及全国252个理赔终端的远程计算机系统对应,客户从任何理赔终端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并在7日内得到赔款。
4提高查勘定损效率。在我国的台湾地区,车险理赔已经开始启用远程定损系统,通过因特网传送,实现保险公司定损员既可以当场定损,又可以进行网上远程定损,客户和修理厂还可以上网查询定损结果和配件价格、甚至购买配件等功能。
(三)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是现代车险理赔的一大特点,其中,衍生服务已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当属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美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医院、警署、维修厂、玻璃店、救援公司、急救中心等外部机构的合作非常普遍。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还出现了一种专门为汽车保险公司做损余处理的公司。大量专业机构的存在不仅提高了保险业的总体水平,而且促进了保险保障质量的提高和保险服务成本的降低。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
车险是我国国内保险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单险种业务,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骨干险种。其业务量占财产保险的一半以上。xx年,全国产险保费收入达8924亿元,有5446亿元来自车险。xx年,我国产险公司中,车险已决赔案件数高达766万多起,赔付率高达6087%,车险查勘、理算工程量大、成本高。在我国目前保险市场手续费高、费用率高、资金利用率低的状况下,车险在xx年的经营中已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严峻局面。有效地改变目前我国的车险理赔服务模式,挤压理赔水分,降低理赔服务成本,已成为改变目前我国车险经营亏损局面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我国的理赔服务模式
由于机动车辆具有流动性的特点,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特别是在提供服务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与机动车辆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或者服务机制,做好机动车辆出险后的处理工作。这种服务体系或机制主要是围绕在保险车辆出险后及时的援救、查勘、定损和修复方面,同时,还包括处理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案件。目前,我国较为成熟和流行的模式是以保险公司自主理赔为主导的理赔服务模式,其特点为:
1各自建立自己的服务热线,对被保险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通过热线接受报案。
2各自建立自己的查勘队伍,自身配备齐全的查勘车辆和相应设备,接受自身客户服务中心的调度和现场查勘定损。
3各自建立自己的车辆零配件报价中心,针对车险赔付项目所占比重高,对车险赔付率和经营利润影响大,同时又是最容易产生暴利的零配件赔款,各家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组织专人从事汽车配件价格的收集、报价和核价工作。
4查勘定损的某个环节或服务辐射不到的某个领域才交由公估公司、物价部门、修理厂、调查公司等外部机构去完成。
(二)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利弊分析
1自主理赔。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事故的检验和损失理算。这种方式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明显带有一系列特定历史时期的烙印。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国际上先进的理赔估损方法和理念不断传人国内i被保险人的保险消费意识也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弊端便日益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1)资金投入大、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对于保险公司自身来说,从展业到承保,从定损到核赔,每个环节都抓在手里,大而全的模式造成效率低下。庞大的理赔队伍,加上查勘车辆、设备的相应配置,大量的人力、物力处理烦琐的估损理赔事务,导致其内部管理和经营核算的经济效益差,还常常出现业务人员查勘看不过来、估损定不过来、材料交不过来的不正常现象。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与我国保险公司要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培养核心竞争力、走专业化经营道路的要求相比,是不相适应的。
(2)理赔业务透明度差,有失公正。汽车保险的定损理赔不同于其他社会生产项目,其涉及的利益面广、专业性强,理算类别多,这就要求理赔业务公开、透明。保险公司自己定损,就好比保险公司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意味着定损结果违背了公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于这种矛盾,即使保险公司的定损结论是合理的,也往往难以令被保险人信服,导致了理赔工作中易产生纠纷。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这种弊端就愈加突出。
2物价评估。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强制定损。这种方式用得比较少,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都不认可、不欢迎。中国保监会也曾发文予以抵制。
3保险公估。即由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负责汽车的损失检验和理算工作,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好处有:
(1)可以减少理赔纠纷。由没有利益关系的公估人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公平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防止以权谋私。
(2)完善了保险市场结构。由专业公司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同时可以促进保险公估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结构。
(3)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实际发生的检验工作量向公估公司支付检验费用的,因此能更如实反映经营的真实情况,避免保险公司配备固定的检验人员和相关设备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和增加的固定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