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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一
近年来,随着职场竞争的激烈,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其中请假制度成为许多公司注重的重点。作为一个职场新人,我也有了一些关于请假制度的心得体会。请假制度不仅是公司对员工关怀的体现,更是员工与公司沟通的桥梁。因此,合理运用请假制度,能够使员工获得更好的工作体验与发展机会,同时对公司自身的发展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合理运用请假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在职场中,每个人都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可抗力的情况,如身体不适、紧急家事等。这时,一个良好的请假制度可以让员工有机会及时处理私人事务,减少心理负担,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员工若没有请假制度的支持,势必会因私事干扰工作,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而合理运用请假制度,则能够让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其次,请假制度还能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归属感。一个关心员工的公司,必然会为员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福利待遇,其中请假制度就是最实际的方式之一。适时地休息可以让员工更好地调整心态和身体,以应对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当员工感受到公司对自己的关心和照顾时,必然会对公司产生更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这样一来,公司就能够留住优秀的员工,形成更加稳定的团队,提升整体的工作效益。
第三,合理运用请假制度可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现代社会注重个人发展和创新,而一个灵活的请假制度能够激励员工自觉地更多参与公司的项目和创新活动。当员工有了这种动力时,他们将更有可能挖掘并发挥出自身的才能。同时,一个良好的请假制度也能够鼓励员工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这样不仅有利于公司发展,也能让员工在适应快速变化的职场环境中更有竞争力。
最后,合理运用请假制度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请假制度不仅是为员工提供福利,更是对公司自身运营的一个安排。一个成熟的公司会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请假制度,以保证员工与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请假制度的运作,公司可以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合理安排资源、提高生产力和员工满意度等。合理运用请假制度,不仅能够提高效益,也能够推动公司不断创新和持续发展。
总之,一个良好的请假制度对于员工和公司来说都是有益的。员工通过请假制度能够获得更好的工作体验和提高工作效率,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也会提升。而合理运用请假制度也能够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因此,作为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一种沟通桥梁,请假制度的存在和运用是职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只有在合理的请假制度下,员工和公司才能实现双赢,共同创造更好的职场环境和工作价值。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资料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职责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能够申请事假。
3、3、1、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景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3、3、3、1贴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女性员工贴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因特殊情景,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请假所需供给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三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请各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请假制度。禁止电话请假或稍假条。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送交医院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经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签字,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院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院分管领导审批;院班子成员请假须经院长审批。
(二)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景,在假期满后不能按时回到的,事后必须说明情景,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当天工资的5倍处罚;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当月工资、补助、奖金等一律扣除不发放。
(三)月公休假按4天计,集中在周六、周日,不允许累计攒假。各科室主任自行安排本科工作人员休假。周内1—5无特殊、重大事情不允许休假、请假,请假者按日工资2倍予以扣除。月公休假不满4天者,每少休一天补助一天日工资。请假期间无公休假。每月将考勤情景进行汇总后经财务科与办公室核实后,按照规定计算出应当扣除(或增加)工资部分,在发放时予以扣除(或增加)。
(四)本办法自5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委会。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五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 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五条 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 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一)员工本人因并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 加 班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 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本规定 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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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六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 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 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 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 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 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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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七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假别及准许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假期的工资核算
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5.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类推。
5.3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6.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7.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带薪假
第十一条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规定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九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 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五条 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 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一)员工本人因并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 加 班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 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本规定 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5天以上)须交接手头工作,要副厂长以上级别书面同意,确保工作连续性。
3、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4、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第二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7*x)。
(3)员工班前患急症或特急事情,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回来上班8小时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按旷工处理。
2、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均需一次连续休完假。
(2)丧假,(仅指三代以内直系亲属过世的情况),按以往公司习俗规定,回来上班8小时内,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3、公司各种假别的工资算法:
(1)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2)婚假: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3)丧假:(前三天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后请假的天数只计基本工资)。
第四条 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回厂上班的8小时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均以旷工论处,相应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车间管理级以下人员,假期2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2-10天以内由厂长审批,送办公室备案。
(2)车间管理级以上人员、安全员,技术骨干等公司规定请假要向厂长报告的人员,请假2天内由厂长核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审批,送办公室备案。
(3)副厂长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1天超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各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
15、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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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十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一、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九、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一、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二、本公司员工换班,依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私自换班者以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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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十一
按下列情况之一旷工
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斗殴至伤不上班者。
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
其它应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另加罚款100元;旷工予以开除。
员工因病休假,填写病假申请表,出示区级以上医院病假通知书,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诊:员工如遇到紧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医院就诊,急诊在三小时内通知部门经理,24小时内病假请明交到部门,填写病假申请表。
病假证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邮寄(病假证明中注明发烧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无开病假证明者,将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病假一天扣当天工资。
病假超过五天(含五天)自动离职。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二天向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来不及到公司请假时,应用电话通知部门,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如丧假、婚假等等,根据本人情况领导研究酌情处理。申请方法:向部门申报及主管总经理审批。
请假:各种假期不论时间长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按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效。
请假天数审批权限
部门经理有权批假一天,二天以上报总监批准。
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休假有关规定
员工休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人事部)备案,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休假,报主管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报办公室备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许零星提取。
员工休假期满后,须主动到本部门和办公室(人事部)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以旷工论处。
所有请假方式必须以书面材料于第一时间内报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无请半天假的说法。
为了将本公司有关请假规定予以制度化、标准化,促使公司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公司稳定运营,特制度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因病就医、休息或因事不能上班者,原则上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条》应及时转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核查。不交请假条擅自离岗者每人每次处现金处罚10元。
第二条 员工请病、事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所在部门领导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批准(特殊岗位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请事假时间在3天以上者,必须由所在部门领导上报请示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批准。
第三条 员工因急病、急事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于当班时间前用电话方式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天数等,待上班后当天补办手续。续假按请假规定办理。超期每人每次处现金处罚10元。
第四条 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满勤
1、 每月周日休息(除串休外),如周日公司安排加班,可冲顶当月请假天数。
2、 每月按公司规定出满勤或请假不超过一天的,且满足全年请假要求,每月给予满勤奖励60元。年底统计统一发放。
第六条 病假
1、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必须取得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
2、 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八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过领导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3、 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带薪休假2天。
第七条 事假
1、 员工请事假须注明详细事由、天数,必须本人填写《请假条》,按批准的程序和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员工未按照上述请事假规定,详细填写请事假事由,部门负责人无权批准事假,发现越权批准处罚金20元/次。员工未经过领导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 处罚标准
1、 全年累计请事假3个月超过3天者;
2、 全年累计请事假2个月超过5天者;
3、 全年累计请事假1个月超过7天者;
4、 全年病假、丧假累计超过30天者(婚假产假除外);
5、 在公司连续工作0~5年,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2天者;
6、 在公司连续工作5~10年,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5天者;
7、 在公司连续工作10年以上,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8天者;
8、 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2天者;
9、 员工请假满足以上第1~7条,取消其年终带薪休假(7~14天基本工资)
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10、 员工请假满足以上第8条,取消其全年满勤奖(12个月满勤×60元)。
第九条 每年年末统计年终带薪休假,由下年7月末统一发放,提前离厂不予发放。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 事假、病假以及各种休假,员工均应当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员工如因重病等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之日起一周内持有效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凡逾期或无有效证明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2 员工请假申请统一使用《公司员工请(休)假申请单》
3各级管理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各种假期批准权限》的规定审批各种假期,超过权限批假的,所批假期无效。员工申请假期应按照申请假期的期限和管理责任者的权限逐级申请,并按照最终批准的假期执行。
4 员工休假结束后一周内应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
6.1 凡需请假员工,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单》,注明假期名称、请假事由、预计请假天数。
6.2 填写完毕后,根据所申请假期的期限,逐级申请审批。在此过程中,各单位劳资员应告知请假人休假期限、休假待遇。
6.3 员工请假获准后,应立即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人员,附考勤表后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
6.4 假期结束回单位后一周内办理销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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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十二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请假,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
二、 请假手续及审批
1. 员工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必须一般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期限(病假应附医院证明),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其中1天及以下的假期由所在部门的主管批准,2天及2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最后统一保管在综合部,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 员工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按时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公司者,须附有关证明,致函总经理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批准则需及时返回公司, 否则按旷工计。
3. 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请同事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4. 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工论处,对旷工员工,根据旷工的时数扣发工资。
三、 关于旷工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4、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二)处理办法
1. 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
2. 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25日报综合部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及联系方法,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相关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期核准权限如下:
(一)、公司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包括三天),由其部门主管审批。
(二)、公司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核准。
(三)、公司主管级人员请假的,由总经理核准。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或电话请假以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七、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四章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经2月27日公司行政办公会议通过。
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办公室。
三、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1、员工请、休假,事先应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补休申请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休假一般不得超过6天。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所在部门上级领导报告,事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期满,要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办理销假,如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经理申请,并知会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部门主管正常休息2天或以上的,需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5、病假必须有市级医院证明,病假3天或以下的http://,工资全额发放,超过3天的,发放50%的基本工资;事假不发放工资;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按其批准的工资额发放。
6、请、休假审批权限
a、正常调休由所在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
b、部门主管请假必须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
c、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物业经理批准,各管理处经理及部门经理请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d、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等假:请假者须将《请假申请单》送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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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十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一、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一、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5天以上)须交接手头工作,要副厂长以上级别书面同意,确保工作连续性。
3、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4、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第二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7*x)。
(3)员工班前患急症或特急事情,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回来上班8小时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按旷工处理。
2、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均需一次连续休完假。
(2)丧假,(仅指三代以内直系亲属过世的情况),按以往公司习俗规定,回来上班8小时内,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3、公司各种假别的工资算法:
(1)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2)婚假: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3)丧假:(前三天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后请假的天数只计基本工资)。
第四条 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回厂上班的'8小时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均以旷工论处,相应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车间管理级以下人员,假期2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2-10天以内由厂长审批,送办公室备案。
(2)车间管理级以上人员、安全员,技术骨干等公司规定请假要向厂长报告的人员,请假2天内由厂长核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审批,送办公室备案。
(3)副厂长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1天超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各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
15、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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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十四
目的:为了规范劳动纪律,保证公司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此办法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请假程序
1.1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管理部备案。
1.2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1.3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1.4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管理部,并交接工作。
1.5 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管理部备案;各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2、各种假别及规定
2.1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2.1.1主任(部长)以下人员,假期2天内由部门主任(部长)核准,2天以上由部门主任(部长)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管理部备案。
2.1.2主任(部长)人员,假期3天内由总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长核准,送管理部备案。
2.1.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长核准,送管理部备案。
2.2 事假
2.2.1 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2.2 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2.2.3 计时员工请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30*x(x为请假天数)。
2.3 病假
2.3.1 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负责人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3.2 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部门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管理部备案。
2.3.3 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3.4 病假期间,不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只按35元/日发放。
2.4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2.4.1 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2.4.1.1 医疗期1~3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2.4.1.2 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2.4.1.3 医疗期6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2.4.1.4 在试工期内,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且劝其离职回家休养。
2.4.2 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2.4.3 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5 婚假、丧假
2.5.1婚丧假、产假和节育假,均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到以后休假。
2.5.2 婚假、产假和丧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管理部签字备案。
2.5.3 婚丧假、产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 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 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 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 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 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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