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通用28篇)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
俗话说:“一本好书能带给人一生的财富。”读了《乌丢丢的奇遇》,我懂得了什么是爱。
故事中还有一个吟痴先生,他很爱诗。因为他有一颗追求完美的心,所以他对自己的每一首诗都不满意,。这位老人还有一段感人的故事:年轻时,他爱上过一个开朗、神秘的女孩,名字叫可人。但是,这个女孩出现得很不一般。她是在一瞬间悄悄地来到这里的。她是个魔女, 半夜能通过牵牛花和吟痴谈心,并且可以送他一串风铃。但是,命运拒绝了他们,可人将在不久后离开这个小村庄,她要随父母到一个没有年龄的国度去。在那里,人们永远年轻,幸福地生活着。可人很想让吟痴和她一起去,可是,却遭到了吟痴的拒绝。几十年后,当吟痴就要将他的诗稿付诸东流时,在皎洁的月光下,可人再一次出现了。她将最后一打诗稿抛起,穿梭在诗稿之间,翻阅着那些诗稿,嘴角还挂着微笑,散发着悲伤的眼睛里浮着淡淡的喜悦。当她问起吟痴为什么没有陪她一起到那个国度去时,吟痴说:“我不想舍弃我的年龄,它给了我衰老,也给了我阅历和智慧,我感受过欢乐与悲伤,爱与被爱,这就是年龄老去的收获。对逝去的岁月我毫无遗憾。”每当读到这里,我的眼泪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来,从这里,我知道了年龄的可贵:它可以让我们懂得生活,在享受生活中发现岁月流逝过程中那些有价值的东西。是啊,酒越陈越香,爱越老越执着。
里面有14首诗,下面这篇我最喜欢:
我的诗只能付诸东去的流水,流水潺潺流过你温暖的家园。
你望着窗外有萤火低低地飞,听着屋檐下迟归到燕子呢喃。
你是不是夜夜期待着我归来?还是日久天长早已遗忘了我?
我真想急切切扑进你的胸怀,为你再一次唱出我心中的歌。
如果有一天消失了你的身影,我还会向群山呼唤你的名字,
我还会静静地倾听你的回应,还会期待着我们重逢的日子。
我感受到春风向我轻轻地吹,它最知道我的歌应当献给谁。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
这本《乌丢丢奇遇记》是金波花费了两年时间完成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如诗如画,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折射出深邃的道理。那种意境,像那清澈幽深的湖一般,怎能不引得读者遐想翩翩?在我们心中,该留下了怎样的回响与震憾呀。
故事主要写了一位老诗人——吟痴先生刚起床,一下子就愣在那里。地板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排小小的脚印。原来,这像刚学会走路般的小脚印是木偶乌丢丢的脚印留下的。在吟痴先生的家里,他听“诗篓子说诗,看可姐姐跳舞,也被吟老和可人的动人事迹深深地感动着。在他沉醉在从未体验过的快乐中,想起了布袋爷爷和珍儿姐姐。终于说服了吟老同他一起去寻找他们。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感人而有趣的事:一只蝴蝶寻找去年救过她的那朵蔷薇;一个小姑娘种下鸡蛋,痴想种朵花朵;一群蘑菇人想拥有那叫作”心“的东西等等……慢慢的,乌丢丢长大了,他渴望变成人。一个能够回报爱、付出爱的人。然而,在一次大火中,为了救出珍儿姐姐,他被烧得只剩下了一只孤零零的小脚丫。
这是一部令人荡气回肠的文学之书;一部充盈着作者感悟与发现、智慧与思想的哲理之书;一部关于生命旋转,穿越了读者心灵的命运之书。《乌丢丢奇遇记》也许算不上跌宕起伏,但却在那些不起眼的一句句话和字眼儿里抒写了生命的变迁。读完全书,让人不由地想到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文中的老诗人、乌丢丢以及每一位主人公都为人生做了怎样的努力。他们用他们的故事为生命做了完美的诠释。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值得我们去品味,去咀嚼。也就是这些小小的事物,让我们的生命更值得惊叹,更加可爱,更加眷恋。乌丢丢曾在文中说过这样的几句话:”你无法控制时间的流逝,无法控制天气的变化,更无法控制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你唯一能控制的,就是你的微笑,你的爱。“
那么现在,就准备好迎接自己的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吧!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3
今年寒假,我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讲的是一个木偶的小脚丫,名字叫乌丢丢,乌丢丢和他的朋友之间发生的事情,这些事让乌丢丢知道了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
我读了这篇优美而又带些悲伤的故事后,深受感动,尤其是最后一章,让我十分难忘。乌丢丢为了让好朋友珍儿有双健康的脚 ,把自己的身体融进了珍儿那只有些跛的脚上,从此珍儿在班上的体育成绩永居榜首。没想到乌丢丢这么小,就知道要用自己的爱,报答别人对他的关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一首诗:我们接受别人的爱,我们更不应该忘记用爱来回报,就像直上人生之路,你必须迈开左右脚。
看着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我妈妈。早上,妈妈永远是第一个起床的,就是为了让我能吃上可口是早餐;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开车接送我,为了就是让我能在车上有片刻的休息,不着凉。记得有一次,在家附近上写作课,上完课,刚刚出老师家,转眼间,天上就乌云密布,哗啦啦下起了大雨,我赶紧躲到屋檐下,就在这时,我从雨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老妈来接我了。与妈妈一路有说有笑的往家走,无意中抬头,发觉雨伞有些“歪”,再定睛一看,伞明显的偏向我这,再瞧瞧妈妈,间个身子在伞外,已经湿了。我赶紧把伞拨拨正。继续往前走。可当我再一次抬头的时候,发现伞再“歪”到我这了。那一刻,我的眼圈红了。母爱是什么,母爱就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她有如春雨滋润着大地,不轰轰烈烈,却如此的让我感动。此时此刻,我想的最多的就是平时与妈妈顶嘴,最想说却总不好意思说出的话就是:“妈妈,我爱你。”
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时我懂得了,是爱!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4
前几天,我读完了文豪金波的作品《乌丢丢的奇遇》,它使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人间的真善美。
“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是金波在《乌丢丢的奇遇》中的一句名言,刚读到这句名言时,我还有些似懂非懂,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一下子豁然开朗,这句话解答了两个问题:1人生的意义是什么?2人生的财富是什么?这句话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当然不只这句话吸引了我,整本书同样吸引了我,它的主要写了:主人公乌丢丢从木偶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并在珍儿和吟老的感召下成了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真正的人,之后,乌丢丢一意孤行,不辞而别,这让对他呵护有加的珍儿和吟老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到是,他又回来了,却听到学校着火的事,他一路飞奔去学校,冲进火场救珍儿,不幸的是他被烧的只剩一条腿。后来,被烧剩的腿融进了珍儿的腿里,珍儿的腿好了,可乌丢丢却从此化为乌有了。
乌丢丢是这么勇敢,不顾自己会怎样,就冲进火场救人,我连他的万分之一都不如,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南浔逛街,刚走到索菲特牛排店门前,一幕让人心酸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一位老太太要从平地跨上一节阶梯,将手里的垃圾扔进垃圾桶,可脚被阶梯绊了一下,眨眼间摔在了地上,发出了疼痛的叫喊声,我的心像是被刀子插了一下,我刚要跨上前去扶那位老太太,转念又想:新闻上经常爆料有一些老人假装摔倒,让一些好心人扶他们起来,却被他们诬赖,怎么帮呢,失去帮她呢还是不去呢,这两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争斗。我一狠心,算了,如果那个老太太讹我们的钱也就算了,要是爆料到电视上,我和我亲人的脸往哪搁呀,我一转头,头也不回地走了。说到这,我真是无地自容啊!
我非常喜欢 读《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使我明白了:“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让我们像乌丢丢一样用爱来回报他人吧,世界将因此变得更加美好!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5
《乌丢丢的奇遇》是金波写的一篇散文。
一只蝴蝶为了和去年救过他的蔷薇花相会,逆风飞行。虽然天气有着大风,她却毫不气馁。 蝴蝶奋力向目的地飞去,却还是顶不住强风暴雨。最终,一阵大风把她吹到了河心。她的灵魂还在继续向百花园里飞去……蝴蝶 不幸死去了,但蝴蝶的灵魂肯定还在寻找着那朵蔷薇花,与她相会。
我被蝴蝶的执着、坚持所震撼,感动。风这么大,连人都很难行走,蝴蝶为了一个约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这是为了什么?如果换作我,我一定会安慰自己说:算了,风雨这么大,太危险了,今天不去蔷薇花一定不会怪我的,改天去也没关系。然而蝴蝶依然坚定不移地逆风飞翔, 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怯懦。
生活中像这只蝴蝶一样拥有坚定信念、坚持不懈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说,爱迪生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一生都坚持进行发明创造,发明了很多东西,造福了人类。有时就连昆虫也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呢!知了的幼虫为了变成成虫,坚持不懈地爬到树枝上结茧,变成成虫。一只只小小的蚂蚁在运送食物的过程中不也是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最后才能积少成多吗?
无论是拥有这样精神的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可敬的。普里尼曾经说过:“在希望与失望的决斗中,如果用你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这着,胜利必属于希望。”蝴蝶逆风而行,一切只为了那个美好的承诺!
我们也应该有坚定的信念,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在学习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这些困难像一座座山一样拦在我们面前。如果我们不能勇敢去面对,那我们就无法翻越那一座座山。而成为一个弱者,一个胆小鬼。如果能坚持不懈,坚定信念向上攀登,那这些山在我们眼里就会像一个个小泥丸,被我们踩在脚底下。我们就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就能站在山上领略四周的风景。
狂风虽然猛烈,但无法吹散蝴蝶的信念。 让我们做个有坚定信念、坚持不懈的人吧,成功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6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多么优雅美妙的名字!我忍不住翻开了这带着花香的书。“丁立梅”,连作者的名字都这么精致,怪不得书名起得那么棒。
我一篇篇地读着,细细品味着,爱不释手。当看到《爱到无力》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潸潸落泪。
“母亲恨不得把自己也塞到袋子里,让我带回城,好事无巨细地把我照顾好。”每个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为了儿女自己多累多行。每次我们去外婆家做客,外婆总是叮嘱这叮嘱那,临走时外婆又总是手忙脚乱地把自己辛辛苦苦拎回来的菜一股脑儿地放进我们的袋子里,很得意地说:“农民种的,好嫩好新鲜哦!你们南昌买不到的。”要么就是:“哎哟,怎么买得那么贵?我买的又便宜又好!”边忙边擦了擦汗,不亦乐乎。而我们却只会说“谢谢”。
有时我们买一点好东西给外婆,外婆就要“念经”了,“哎哟,买这么好东西给我呀!多么钱一斤哪?我买都要十多块钱一斤,你们南昌肯定更贵!”外婆一脸不好意思地说。每每这时我和妈妈就要说了:“这一点点小钱有什么关系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把身体养好我们就放心了。再说你帮我们晒香肠、腊鸡等就要用花钱了吗?”我和妈妈就会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外婆只好就范,心里却是高兴的。
“母亲愁得夜不成眠,逢人便问,孩子没有眼睛咋办呢?都快问成祥林嫂了。”我想起了我的同学涂欣的母亲。这些天,涂欣发高烧40 多度,请了一个多星期的假,眼角膜都烧坏了,要去做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做同学的心都是揪在一起的,可想而知,他的母亲现在一定是坐立不安、茶饭不思的,日夜守在门口,眼睛都会哭肿来,活像一只大金鱼。我想如果让她母亲做一个选择,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和儿子互换身体。“可怜天下父母心”,只希望涂欣能早日康复,回到我们身边。
“我跳进厨房要帮忙,母亲慌了,拦住,连连说:‘快出去,别弄脏了你的衣裳。’”我的妈妈何尝不是这样说的呢?吃完饭,我想到自己快写完作业了,想帮劳累的妈妈分担一点,走到厨房热心地说:“妈妈,我快写完作业了,我想洗碗行吗?”妈妈急了,说:“别别别,我会弄。你说安心地写作业,复习功课吧,马上要考试了,你考好了妈妈就最轻松了。”我碰了一鼻子灰,愤愤不平地说:“哼,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那时的我觉得自讨没趣,把椅子一摔,气嘟嘟地翻开了书,心想:“这妈妈也真是的,就知道要人家读书!”现在想想,真是羞愧难当。
“母亲犹如一棵老了的树,在不知不觉中,它掉叶了,它光秃秃了,连轻如羽毛的阳光,它也扛不住了。”妈妈真的老了!——前段时间忙着校运会为学生训练,结束后就大病了一场,变得弱弱的,只会一味地吸收我放出的怨气,连一缕阳光照在它身上都接受不了了,她为了我,付出了青春,她真的累了,只想歇歇。
“妈妈”——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她无时无刻不为我们付出,用尽了一生的心血,让我们活得更好。她的爱令我们很难察觉,却每时每刻地我们身边,就算爱到无力,也要坚持下去。让我们多关心呵护一下她们,让阳光洒满她们全身。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7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触颇深,其中主要有两点最深刻的感触。
因为从我自身看来,我本身害怕抉择或者说爱逃避抉择,有点优柔寡断,而且有太多生活中应该及时清除的琐碎……所以书中有一句话让我终日不得遗忘——“谁先放弃旧奶酪,谁就能得到新奶酪。”
放弃,是指在面临矛盾时,敢于面对现实、分析利弊、冷静思考,然后舍弃不利因素,选择自己认定的目标,并且努力坚持下去。
因此,放弃首先应该是一种自信的体现,没有自信的人是不可能坦然放弃的。他们总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在自怨自艾中一次次错失良机,使自己陷入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而充满自信的人,则坚信失败为成功之母,哪怕成功并不能立刻到来,他们依然感到阳光就在不远的前方。只要朝前看,努力不懈,最终会有回报的。哼哼从开始的犹豫不决到最后毅然迈出寻求新奶酪的第一步,就是一种不自信到自信的转变。
是啊!一个人不能拥有世界上的所有东西,你选择了一面,同时也就要忽视一方面。人的注意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选择无处不在,既然无法躲避就去勇敢面对。学会取舍,学会放弃也是一门学问。
然后,放弃是来源于心智的指引,当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矛盾压向我们时,几乎没有人不感受到恐慌,那么是被压的错乱复杂,惶惶不可终日,还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呢?拥有智慧的人,就该明白是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哪些该放弃,哪些该保留,权衡利弊,用心思考,透彻地比较每种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最终得出自己要坚持的结论。这个过程完全是靠心智,而非一时的头脑发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巨大的潜力,当这个潜力通过智慧表现出来时,就请抓住它!哼哼自己的思考以及他和唧唧的对话,其实就是心智的探索。
接下去,放弃还意味着不断的创新、不断弥补、不断完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在生活、学习、工作中总是充满着许许多多的缺憾,当我们做出选择的同时往往失去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享乐、金钱、地位、亲情、友情、爱情、名望......这也就是我们放弃的东西。但是放弃并不是目的,放弃只是暂时的,放弃以后,要想方设法把它们寻找回来,而且要找回来更好的,当然可能会更加辛苦,就像哼哼,在迷宫里,经过好多辛苦之后,终于又重新找回了奶酪。
敢于放弃,坚持你自己的选择,并为之努力不懈,重新寻找生命的激情和亮点。
以上是我感触的第一点,下面谈谈第二点:
因文章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小老鼠的故事。文章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态度,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及时调节自己去适应变化。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需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从另一方面说“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作为一种换位思考,我们常常向往着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的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嗅嗅一般的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卡耐基在“人性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伺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意愿,改变会随时降临,但积极的面对改变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总是存在于某个地方。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8
太史公作《货殖列传》,不拘泥于时,驳斥儒道两大家有关经济问题的观点,大胆提出人类追求财富的合理性,字字铿锵,掷地有声。“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无论多美好的志向都得有实现的基础,财富,在很多时候就是我们人生的资本。
自从商业产生以后,贫富差距渐渐出现,同时因为有了差距,便生出许许多多的社会矛盾与冲突。作为以农为本的国家,古代中国一直到了清朝还在压制商业活动,商人们承受着来自朝廷和社会各个方面的阻挠与压力,可以说,一个成功的商人的创业历程真的是步履维艰。士农工商中,商为最下等,其实各个阶级都要养家糊口挣取银钱,只是收获渠道不同,收获数量也不等。皇家贵族子弟生下来过的就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双手不沾一点腥土,整天跟着先生念叨仁义礼智信,之乎者也,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每每这些“贵人”不开心的时候,一个巴掌抡过去,挨打的小奴仆低头含泪,以头抢地,可怜兮兮地捂着一边打红的脸:“奴才该死!”同是人,贵贱就这么给划分明了,你,穷人家的孩子,就是受欺负被奴役的命。富人家是有自己的烦恼,他们担心的也许是明天去哪里游玩,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而众多吃穿无着落的穷人们还在忍受着饥饿侍弄那几亩租田,用一句俗语来形容就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财大气粗”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
钱,本身是的确没有什么价值的,如果,我们的祖先把土块当做“钱”来换吃换喝的,那么现在的土块就不是被小孩子和泥巴的玩意儿了,当然,我只是打比方而已。况且为富不一定就是不讲仁义的人,正所谓国富民强,同样的道理,家富了亲人也不用受人冷眼,遭人欺负。骨气不是穷人的专属名词,富可敌国是一种本事,家徒四壁就算清高吗?可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两袖清风,只是说明你不愿陷于泥淖之中,换一种说法,就是保身之法,避免以后因此落个骂名。在生财之道这个方面,到底是差那么一些。现在的我们一无所有,靠的是父母资助,上大学最直接的目的便是将来找到一份好工作,过上一份富足的生活,而不是整天烦恼于明天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也许又会有人批评我们现在的大学生也钻到钱眼里了,试问,没有这样的物质基础,我们要抱着书本去呼喊越穷越光荣吗?
我不是一个拜金主义者,不会忘记自己的责任,只是,我们应该正视金钱这个问题,追求财富并不是可耻的事情,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回报。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而尽责的基础是你有这个经济实力,如果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你凭什么来让自己的亲人在最起码的日常生活中过得无忧无虑?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9
《遭遇麻辣女孩》这本书,使我认识了一个善良,热情、知错就改的欧皮皮。总之,一句话说不完,让我们来深入探讨吧。
欧皮皮的署假到了,可他的狂想症又发了。想象自己会去迪斯尼乐园,到阿乐卑斯山滑雪,意外的是从迪斯尼乐园直接到了“胡萝卜儿”草原,开始了他的奇异草原之旅。
刚上车的时候,欧皮皮感到“麻辣女孩”粗犷、蛮横、自以为是,简直是不可理喻。可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欧皮皮发现“麻辣女孩”的许多优点,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两人还成了朋友。以后又结识了雄鹰组的所有人都成了朋友。
可万事总有不顺时,欧皮皮太捣蛋了,又闯下祸,幸好学了“魔法语”,才度过了难关。
读《遭遇麻辣女孩》,让我知道,不要太早对一个人下结论,要多发现人的长处,看人要从多方面看。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0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1
一位名叫周薇薇小女孩,在学校门口,给了一位戴墨镜,戴口罩,衣食住行到了山穷水尽地步的男人3000元钱,叫了他一声汪叔叔……
这是一个包含尊重与关爱的重要细节。也正是这个细节,使汪立群的耳朵红到耳根,显得十分不好意思;也正是这个细节,使汪立群找回了自己沉睡的良知,使他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和决心!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小学生汪大刚性格坚强,是个阳光好少年。他有一个好朋友,叫周薇薇。汪大刚爸爸汪立群在社会上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渐渐丧失了自己身上原有的某些好品质,与坏人为伍,甚至参与吸毒,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但因为一位小女孩的举动与出现,让汪立群的故事有了转机。
她叫周薇薇。
她很平凡。但她用不平凡的举动与话语自始至终都用人性化的态度来对待他,并且始终都叫他汪叔叔。那声音,柔和而又亲切,至此不变,让汪立群感受到了自己还可以受人尊重,自己还有人关爱,自己还有挽回的余地。这声音似乎是一台导航,使汪立群决定痛改前非,并从周薇薇的关爱中找回了自己的良知。
这一切一切的举动与话语,都是出于周薇薇对汪立群的尊重与关爱,源自周薇薇金子般的心肠。
我想起了自己看到过的一则新闻:
某月某日,小悦悦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个路人从旁边经过,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尽管医院全力抢救,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还是离开了人世。
假如这18个路人都有怜悯、关爱的心肠,路上看见一位小女孩被两车碾压,一定会停下脚步,打电话叫救护车,或者联系女孩家属,这样一来,岂不是给抢救添了几分力?岂不是减轻了小女孩的病情?或许再经全力抢救,就能活在人世间!
所以,关爱心肠,很重要。
班里有些同学总爱给别人取外号,叫别人许多难听的名字。她们或许没有想过,这样的举动会伤害了别人的自尊心,使别人疏远你,讨厌你,还会给你取外号,让别人嘲笑你。所以,不尊重他人就会成为嘲笑的对象。
因此,尊重他人也很重要。
当然,拥有金子般的心肠更加重要。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2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3
暑假对于我来说,真是一个快乐的假期。做完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可以捧着自己喜欢的书,摆个自己最舒服的姿势开看了。”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正在读第三遍,这本书语言优美活泼,故事情节希奇怪诞、引人入胜。
爱丽丝是一个美丽、可爱、善良的小姑娘,甚至喜欢扮演双重角色,她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这个梦成了无数孩子们最喜欢的故事之一。梦里爱丽丝可以变大变小,交了一只会笑、会只露出笑脸不露出身子的朋友柴郡猫,书中脾气暴躁的红心王后,总想砍人脑袋,结果槌球场上只剩下了三个人。故事情节离奇古怪,让我又好奇又怀疑,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事呢?
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大胆丰富,语言幽默生动,让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故事充满童心童趣,主人公爱丽丝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让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力都插上了翅膀,任意地翱翔。丰富的想象力真是童话故事创作的源泉。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带我走进了一段奇妙的童话世界,那个世界里,一切都稀奇古怪,但好象又都那么的真实有趣。它让我展开想象的翅膀任意翱翔……
我真想也做一个这样的梦,但是我希望梦里出现温和的毛毛虫、公爵夫人、柴郡猫,有礼貌的三月兔、帽匠、可爱的睡鼠、温柔善良的红心王后,在红心王后的统治下,人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的身边再跟一个小精灵吧!可以帮助有困难的人或者动物。想着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在做白日梦呢!但愿晚上进入梦乡后,真能做一个这样的梦。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4
这个单元,我们主要学习了爱国方面的课文,我认为,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詹天佑》这篇课文。
第一次读完这篇文章时,一种敬意从我的心里由然而生。我敬佩他不怕困难;我敬佩他不怕嘲笑;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读读下面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敬佩詹天佑。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国著名爱国工程师詹天佑修建中国第一条铁路京张铁路。
1905年,清政府任詹天佑为总工程师,修建从北京到张家口的铁路。当清政府刚提出修建的指令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就出来阻挠,他们都想进一步控制我国的北部。但是,詹天佑不怕困难,也不怕嘲笑,毅然接受了任务。修建铁路时,詹天佑遇到了不少麻烦,面对外国人的讥笑,人民的期望等等,詹天佑可是有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你可能会想,修铁路有什么难的,可是,想想那可是几十年以前呢!还有,从南口往北过居庸关到八达岭,一路上都是高山深涧,悬崖峭壁,在那时候,就连国外最顶级的工程师也难修建成功。为了让加快时间修筑铁路,詹天佑白天攀山越岭勘测线路。晚上,就在油灯下绘图、计算,最终,他用自己的智慧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打通了居庸关和八达岭两条隧道。
是什么力量让詹天佑能完成这样高难度的工程呢?我想就是因为他那纯纯脆脆的爱国精神吧!
回到现实在看看我,如果我也有这种爱国的精神,一心想为祖国争光,那么相信我会越学越好!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们学习了詹天佑一文,我对这一课文的感触极深。
詹天佑是一位杰出的爱国工程师,他精湛的手艺和强烈的爱国之心使得我国京张铁路不满四年就全线竣工了,比计划还提早两年。
您遇到困难时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工程师失掉信心。
您面对外国人的嘲笑,国内的压力与地形的恶劣,毫不退缩,毅然接受了任务。
这篇课文通过记叙詹天佑主持修筑京张铁路的事,表现出詹天佑的杰出才干和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显示出了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是您用生命捍卫了祖国的尊严;是您用血汗洗刷了中国的屈辱;是您面对讥讽与嘲笑,毅然接受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是您克服重重困难,修筑了第一条由中国人自己设计的铁路。窗户上海映着您伏案设计的身影,八达岭海流着您串串深深的脚印。您的成功给了帝国主义者有力的回击,您的努力圆了几代中国人心底的梦想。您是中国的骄傲,让我们深深的呼唤您—詹天佑!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6
前几天,看到同事读这本书介绍说非常好,自己也找来认真读了一下,读完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爱孩子,这是千千万万父母都有的情感。但是,如果他们只知道爱我们,任何事都听我们的,如此的袒护,对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好处,这反而是对我们有所不利呀!我们的父母应当懂得教育自己的子女。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7
前天下午,我们把第二单元的课文全部学完了。今天,我才发现这个单元的课文是教我们怎么做人的,不一会儿,我们就放学了。
放学之后,我回到了家里,二话不说地开始写作业,其实我中午写了一半了,不久,我把全部的作业给写完了,写完作业后,我立即把语文书翻到第二单元,第二单元的课文讲得道理都非常深刻,但是我觉得《将心比心》这篇课文讲得道理比较多,更具有教育意义,所以,我选定它做为读后感的题材。《将心比心》这篇课文讲了两件事,第一件事讲了:作者的奶奶去商店的时候,前面的阿姨推开门一直等她过去,才松了手,阿姨希望自己的母亲去商店的时候也有人为她开门。第二件事讲了:作者陪着患病的母亲去输液,可护士扎了两针也没扎进血管里,经过母亲的安慰,护士终于成功地把针孔扎进血管里,护士赶紧赔礼道歉,母亲希望自己的女儿给病人扎针时,也能得到宽容和谅解。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公交车里,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在拥挤的车里走来走去,头上的汗珠一颗颗往下掉,我明白这位老人累到了极点,但是,坐在前面的年轻人丝毫没有让位的迹象,我毫不犹豫地站了起来,把座位让给了老人,就下车了,在返程的公交车里,我目睹了让位的年轻人大大增多,他们忘了工作的劳累,也忘了冬日的寒冷。我真佩服他们。
通过这篇课文,我深感欣慰,同时也明白了:只有心中有他人帮助别人,才能得到更多的帮助,那么我们的城市就会处处开满文明花。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8
最近读了曹文轩的《野风车》,其中有一篇名叫《阿雏》的短篇小说,读后让我深有感触。
这篇小说讲的是一位名叫阿雏的小孩,六岁的时候失去了父母,成为一名孤儿,由于缺乏管教,从小养成了逃学、打架、偷东西等恶习,小学没有毕业就被开除了,从此在村里到处流浪的故事。这篇小说让我认识到了一个人的成长,在少儿阶段非常重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会影响到一个人一生的成长。
现在,我们正处于小学毕业班,是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的关键时期。在学习上,要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学习要有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合理安排时间,增强自己的阅读能力,做到“多读书、读好书”。光做到多读书可不行,还要拿起笔把读到的知识写(泻)出来,看到书上有精彩的语句一定要“帮”它们找到一个栖息的“家”(嘻嘻,其实就是一个抄写本)。做数学题,如果出现不会的题,一定要及时问,千万不要往后拖,越拖越没有时间问。老师批改完后,要赶紧翻一翻昨晚的作业,看看有没有错题,如果有错题,一定要及时改过来,再把这些容易错的、难度较大的题抄写在一个专用的本子上(一定要记得,千万不要和刚刚说的那个抄写本混在一起呦!另找一个本子,这个本子里可容纳英语、语文和数学的错题)。英语的重点词句均可再找一个本子抄写下来。身体第一,学习第二!在生活上,也要养成好习惯。每天中午坚持午睡,使下午精神饱满。晚上早早地吃完晚饭,然后就下去玩,晚上要早点睡觉,明天就可以早起。合理安排时间,身体健健康康,才能学好习!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小孩从小就要做到“为人正直”、不撒谎、养成良好的习惯,只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就会影响到一个人一生的成长。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19
最近零敲碎打地终于看完了韩寒写的《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相比于十一年前的《三重门》,文笔确实成熟了很多,更主要的是多了很多对于世事的认识和感悟,也许有些东西有些负面,乍听起来让人难以接受,但却很真实。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充满了梦想、希望、偶然、欺骗、无奈、善良、感动、痛苦、失落,等等。里面的“娜娜”虽然是个“鸡”,但是却异常的可爱、善良、真实、并充满伟大母性的光辉。不得不说,其实,有些“鸡”活得更像一个“人”,而有些“人”却活得更像是“鸡”。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跟这个世界谈谈,每个人都有一种跟这个世界谈谈的冲动,不论是否能够得到回应……,只是一种最原始的表达的冲动。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观感摘录一些精彩片段如下:
“我说,从她的那句话起,我谈恋爱的时候就一直在演戏,但我发现每次和我配戏的人都不对,我演哥哥的时候,对方说,你知道么,你太成熟了,我喜欢像我弟弟那样的,在一起轻松。然后遇上下一个,我就演弟弟,结果一演,演过了,演成了儿子,她又说,你知道么,你就像我儿子,你别装可爱,快把你的舌头收回去,我没有安全感,我需要人照顾,我要一个像我爸爸那样的,然后遇上下一个,我就演爸爸,结果人家说,你知道么,我不喜欢中年男人那种性格的人,但我不也不喜欢幼稚的,我要像哥哥那样的。我操,我就崩溃了,你说这些人,一会儿要我装哥哥,一会儿要我装弟弟,一会儿要我装老爹,而我其实就一直在装孙子,他们这么喜欢爸爸哥哥弟弟,近亲结婚了得了。
娜娜说,这个你也有问题,你不能都这么想。你可以做你自己。
终于论到我冷笑,我说,做自己,多土的词,想生存下来,谁不都得察言观色,然后表演一番。
娜娜说,那你就是一个失败的演员。你都不了解要和你演对手戏那人什么样,这方面我经验丰富,等以后我慢慢地一个一个教你,可管用了,保证你不会装错角色。
我说,后来,我就不装了,但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我就开始有防备,从我和孟孟在一起开始。老子再也不率先掏心挖肺了,每次都发现自己都醉了,人家瓶都还没打开呢。” ——第175页
“对于当时的我这样从来没有弄明白自己有什么追求的人来说,姑娘就是唯一的追求。这种追求是多么的煎熬,这让我懂得了人生必须确定一个目标的重要性,无论车子、房子、游艇、飞机,都比把一切押在姑娘身上要好很多,因为这些目标从来不会在几个客户之中做出选择,只要你达到了购买标准,你就可以完全的得到他们,并在产权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有人来和你抢,你可以大方地将他们送进监狱。但是姑娘不一样,把一个姑娘当成人生的追求,就好比你的私处永远被人捏在手里一样,无论这个姑娘的手劲多小,她总能捏得你求死不能,当她放开一些,你也不敢乱动,当你乱动一下,她就会捏的更紧一些,最残忍的是,当她想去向其他的怀抱的时候,总是先捏爆你的私处再说。这种比紧箍咒更残忍的紧什么咒,使你永远无法淡定神闲。我知道生命里的各种疼痛,我发现这种疼是最接近心疼的一种疼痛,让你胸闷、无语、蜷缩、哭泣。这便是不平等爱情,当你把手轻抚在她们的私处上,总想让他们更快乐一些的时候,她们却让你这样的痛苦。我常常看见那些为爱情痛苦的同学们,但我无法告诉他们,人生爱情是什么,我也正沉沦在里面,自闭和防备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第179页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 读后感
我很快的就读完了韩寒的这部小说,大概快三个小时吧,这可能是我看网络小说看多了形成的诟病吧。至于为什么这么晚读这本书,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喜欢韩寒但却不是他的粉丝,所以对他不是特别关注。至于之前关于天价书的新闻,我倒是看过。当时对那条新闻的感觉是,韩寒做的不错,以这样一种另类的方式来证明书中自有黄金屋,至于对于媒体说的韩寒和那个叫什么郭什么明的较真看谁的书贵,我到没怎么在意,这都是媒体嘛,只是捎带的鄙视了一下那位炫富的妖男(说实话他长的还不如我帅,更别提跟韩寒比了)。当然,对于我当时没有因为新闻而关注这本书,我表示遗憾。要不是朋友推荐,我想我得等上很久。
全文讲了一个经历了许多事情的A开着那辆以1988命名的破车去接朋友,在旅途上遇到一个妓女,真名叫娜娜,然后就是,他们一起经历了一些事情。中间主角回忆了许多,也跟娜娜讲了许多。在这短暂的旅途中,娜娜被A感动和感化,A也被娜娜感动了,最后娜娜走了,而A带着那个用书中的话说是属于全世界的孩子上路了。
我感觉全文塑造的这两个,不,应该是好多人物,除了这两个还包括丁丁哥哥,孟欣童,10号,孙老板,还有那些警察,舆论,法律,政府等等……都很真实。我不知道这篇小说的目的是什么,我觉得除了批判之外是对人性的思考。我觉得娜娜是很可爱的,她会为自己偷偷跑掉而落泪道歉, 也为自己的身份而感到卑微,她同时也对未来充满希望,这才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人生。我想她直到最后一刻都是充满希望的,即使最后一刻查出有病毒的时候。至于最后为什么他不见A,我想可能是由于愧疚吧,也可能是自己的病使得她对A的那一点点幻想破灭了。不过她最终还是把孩子给了A,因为她没有看错人,她仍旧是充满希望的,在孩子身上。
对于这些生活于社会底层的人物,他们生活的最艰辛,我为他们的遭遇感到不公。这就是大国的悲哀,生活在这样的所谓的大国的悲哀,我有时候很讨厌自己,也很讨厌这个社会……可是我又能改变什么,或者说我自己改变了什么。我仍旧闲来发发牢骚,然后依然庸碌着这样的生活,我想大学毕业后,我也仍旧会像现在一样反复……
如果我是A,我会找到她带她到另外一个地方,相处看合不合得来然后过下去如果她没有病的话,合不来我也会继续的帮助她正如作者的原意,如果不是因为她自知时日无多突然离开的话,即使像书中说的那样有病,我也会和她一起度过最后的日子,看着孩子长大一些。可是我永远不会是A,而生活中也没有那么多如果,即使是小说里可以,可是这是韩寒写的,不是我写的。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0
俗话说,一句话可以说得人笑,也能说得人跳。这话究竟该怎么说,完完全全是有门道的。中国台湾着名主持人蔡康永最近出了一本新书——《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浏览翻阅,发现确实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实用之书。
在书的序中,蔡康永就一针见血:把说话练好,是最划算的事。报告、开会、道歉、要求加薪、演讲、倾听诉苦等等,都只跟一件事情有关,就是你会不会说话,知不知道听你讲话的人想听到什么。卖了这样的一个关子,确实能把人吸引住,引发读者继续阅读下去的兴趣。看来,深谙“说话之道”的作者果然功力不浅,很会抓住人心。
全书一共包括40篇精彩的短文,每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当你沉浸在故事有趣的情节中,末了就会发现在愉快的阅读中已经不知不觉学到了蔡康永的“说话之术”,阅读的过程是愉悦的,学习的过程也就变得轻松有趣。而不像有些教人说话的书,理论一大堆,说教的方式又让读者难以忍受,完全像在学“术”而不是学“道”,心理距离远,效果自然不会好。深入人心、通俗易懂、妙趣横生,应该就是《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如果你想要升职加薪,该怎么说话讨好老板呢?一群朋友聚会,如何炒热气氛呢?和女(男)朋友吵架了,如何打破僵局,和好如初呢?聊天时话题卡住了,又该怎么解决呢?……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完全会碰到的事情,因此学上一招真的非常有用。作者认为,从我们嘴巴说出去的话,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不可小看,如果稍加玩味自己说话的内容和说话的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自己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人的心中该占的比重。
所以读了这本书以后,真的是很多的感触,学会了很多,为人处事之道,我会像书中说的那样,很努力的去学习一切。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1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2
大家应该听说过“鸿门宴”吧。自从我看了电影《鸿门宴》,我就迷上了这个故事,我从司马迁的《史记》这本书里找到鸿门宴这段历史文章,然后一遍一遍地读。
“鸿门宴”讲的是:楚怀王让刘邦和项羽分两路去打秦国,谁先入咸阳谁就称王。当时刘邦率十万人马,项羽率四十万人马,可是没想到刘邦先到了关中,约法三章,想在此称王,但这个消息被左司马曹无伤传到了项羽那儿,项羽想杀刘邦所以摆了鸿门宴。可到了鸿门宴上项羽又舍不得杀刘邦了,范增好几次给项羽使眼色,可是项羽好像没看见,后来范增把项庄请来让他舞剑杀刘邦,项庄在宴上舞剑,项伯(项羽季父也)和张良是朋友,也上去和项庄一起舞剑,不让项庄杀刘邦。最后,刘邦在上厕所的时候跑了,回去把曹无伤杀了。
读了“鸿门宴”这段文章,我感受到:人不要太自满了,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项羽在鸿门宴上可以杀刘邦,可是他放弃了。刘邦在上厕所时逃跑,虽然不符合情理,但是在打仗要逃的时候就不要在乎这点小事,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不要放过。这让我想起有一次,我们班选科学小组的组长,我们组有刘禹尧,何轼,张越熹和我,一开始我们都让张越熹当组长,但张越熹不当,然后我说:“如果你们都不当,我就当,爱当不当,不当我当。”后来我就成为了科学小组的组长。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3
这篇《和时间赛跑》使我真正的体会到了时间的重要。
最疼爱“我”的外祖母去世了,“我”很伤心。爸爸妈妈看得出“我”的心情,却不知道怎样安慰,总是说;“外祖母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时间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听了这些话,“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从那开始,“我每天和时间赛跑。比如;和西北风比快、和太阳赛跑、两三天写完暑假作业等等等等。从小养成和时间赛跑的习惯使”我“长大后受益无穷。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只要和时间赛跑,你就会成功。
这篇文章的标题”和时间赛跑“其实就是珍惜时间的意思。因为时间永远不会回来。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一挤,总会有的。这句话说的很对。无论多少事,一天都能干完,因为我们挤出来时间了。别人在喝咖啡的时候我们可以不喝咖啡,去做一些其他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看看书、研究一下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这样一来,别人在这个时间里就没有得到看书、研究的成果。时间,它本来就是要挤的。每人都有那么多时间,关键是看在他怎么分配时间。如果他珍惜每分每秒,那么他的人生将会过得十分得美好、充实。如果他不会分配时间,那么他只能被如今这个社会所淘汰。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就是不会分配时间的人,做事情总是拖拖拉拉,让时间无声无息地流走了。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无穷。它告诉了我怎样珍惜时间。我以后每天中午要抽出看电视的时间背单词,晚上抽出一小部分吃晚饭的时间看看书。我一定要把握住每分每秒,做自己时间的主人!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4
在暑假里,我读了好多好多的书,比如:《舒克贝塔》,《爱的教育》,《做人与做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最爱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 ,我有数也数不清的感情想表达,我就在这给各位说说吧。
这个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它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草场,但是柴斯特很贪吃,结果跳进了野菜篮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它在哪里遇到了很多朋友,也闯下了许多大祸,但是它都以绝妙的音乐天赋,摆脱了困境,还成为了震撼纽约的小明星,就在这时,柴斯特开始渴望自由,最终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里面充满了友爱和温情,我读了好几遍,每次读完,总感觉眼睛里泪汪汪的,心里热乎乎的。在故事中,蟋蟀柴斯特的演奏出了名,震撼了整个纽约,而此时它却要回到老家去享受无拘无束的快乐!为什么它敢于在事业的巅峰之时,提出要退隐?难道出名被大家喜欢,就不是快乐吗?我感觉我们人人都想当明星!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重要的问题:自由!“快乐”和“出名”呢只是三明治外面薄薄的两层,中间那层最重要,是一个牛肉馅儿饼,可是调皮的柴斯特,嘴巴太小了,一口咬不了三层,它只能吃一层,它要选哪一层呢?正如地铁里的那只亨利猫说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那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让它感到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对呀,太对了!荣誉虽然是非常好的,但让柴斯特太累了,它在自己的故乡,觉得高兴就放怀大唱一下,就算很累,它也很高兴,因为它有心情;而在时代广场,它不管有没有心情都要一天唱两次,它失去了自由。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我明白了。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快乐,把很多动物关到了动物园里,让它们失去了真正的自由,忘记了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我希望动物们能像柴斯特一样拥有自由的快乐!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5
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必须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马的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齐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我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那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他们是十分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理解了。
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齐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理解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述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一样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我带来很大的帮忙,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忙,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并且,人要证明自我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最终获得了自我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6
猫》是一箱宝藏,我发现了一座座金光闪闪的黄金屋;《猫》是一袋零食,我咀嚼出了语言的奇妙;《猫》是一本书,老舍(舒庆春)爷爷用精彩的文笔牵住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猫》!”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不住地感叹。
《猫》里面记录了老舍爷爷用不同的语言、方法写出来的不同文章。有记事类,有写景类,有语言类……让我大饱眼福。我记得十分清楚,有篇文章写道俩孩子把父母口中的“幽默”当成了“油抹”,拿出颜色抹在脸蛋上,体会“幽默”的感觉。在这里,老舍爷爷用了千万种语言合制成了这篇轻松幽默的文章,真让我捧腹大笑。
《猫》这本书还真是神奇,无形之中我掌握了许多写作方法。原不喜欢写景,甚至不会描写的小姑娘,现在已喜欢上了描写。只要笔一触到纸,灵感会喷涌不停!阅读老舍的文章,让我脑中的小小采蜜本变得饱满,还知道了各种各样的语言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大不相同。我的作文又爬上了一格台阶,这都是因为《猫》!
仔细品味《猫》,我感觉老舍爷爷就在我面前,带我走向更完美的写作境界,真是太棒了。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7
其实之前我并不喜欢看书的,老觉得看电视比看书爽多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书中自有书中乐”,在书的海洋里,可以找到很多比较内化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我们从电视剧中所无法得到的;而且在学校四六级也已宣战成功,现在除了上课也没什么事,于是在同学和老师的推荐下我也加入了他们读书的行列。
过的名着不多,应该说很少,或许就象老师说的那样,我是个草根命,根本就无法吸收名着中的精华。读红楼梦,你猜我怎么读的,我是选着跳读过去的,只有黛玉和宝玉同时出场的章节我才会停下来读一下,虽然我也想仔细的去读,可就是看不进去,所以到现在为止,对红楼梦了解甚少,不过通过红楼梦大型选秀活动到是了解了不少东西。总的说来,电视也是可以传播知识的,所以有时候我很反对一些家长的观点——不让孩子看电视,什么东西也是怎么,只要你利用好,废品也会转化为资源的。话又说远了,还是回来继续说看书。
最近朋友推荐一本书第九个寡妇,它主要讲述一个背着巨大的、不可告人的秘密的寡妇,自幼在孙家做童养媳,土改时将被错划为恶霸地主的公爹从死刑场上背回,藏匿于红薯窖几十年。这段岁月正是中国农村发生了纷乱复杂的变化的历史阶段,几千年的小农经济模式被打碎,进而发生了乌托邦的大混乱。每一个人都经历了严峻的人性人伦考验,大多数人不得不多次蜕变以求苟活,而强悍朴拙、蒙昧无邪的女主人公王葡萄则始终恪守其最朴素最基本的人伦准则,她凭着自己的勤劳和聪慧,使自己和公爹度过了一次次饥馑、一次次政治运动带来的危机……
刚开始说实话,我真的接受不了葡萄的作为,但是后来却被她那人性之善之美之纯而感动,她的无知无畏和宽厚包容都是源自于一种蒙昧,但正是因为这种蒙昧让这个对时事不闻不问以及永远那种抱着“总有一天会躲过去的”生活态度的女人在这九个寡妇里脱颖而出,成为不断更新的每个历史时期的焦点。这本书不是历史却胜是历史,在人物命运塑造的同时,将时代背景巧妙的结合了进去,通过小人物命运的变化去讲述时代的变更,让我们对当时的时代有了全新的认识。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80后来说,从国共两党战争到文化大革命那段历史根本没有一点的记忆,再加上国家对某些来历史阶段思想和文化的控制,到现在为止,在市场上我从没找到一本介绍关于文化大革命的书,可是从这本书里,从那些小人物的命运里我们看到了当时动乱的社会中生活在社会最低层人们的命运和在他们身上所显现的最本质的人性。孙少勇可以为了苟活,而将自己的亲爹至于死地而对其不闻不问,而与之相对立的葡萄,则出于对人性的拷问,很毅然的将“二大”从死人堆里将他背了回去,并匿藏在自家的红薯窖内,一藏就是二十年,其间,多少次的饥荒,多少次的政治危机,都在她对生命的无限向往中而淡然离去,生活还是生活,我们必须活下去,无论有多难。她就是靠着这种坚强的毅力帮着“二大”躲过了一次又次的危机,并最终等到“生命得以解放的那一天”。
≡于葡萄的生活,或糜烂或其他,我无法评价,从某个角度讲,那完全是由人的生理需求所决定,可是她身上却散发着一种诱人的魅力——一个女人竟然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而这正是我们现代人尤其是女性所缺乏的。就象某个朋友所说的那样,人要活下来其实很容易的,可是却有很多人还是选择了死亡,而且是那么的义无返顾。你我同样是人,在四、五十年代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不但葡萄生存了下来,而且是在自己背负着一个让整个时代无法置信的秘密的情况下很聪慧的生存了下来,而我们怎么可以因为意识的不顺利而放弃整个生命呢?人活着总是比死了好,无论有多难,苦总有个尽头,葡萄用自己的一辈子来证明这个道理,我们现代人在追求物质生活而为名利争夺的同时,也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我们的人生意义到底是什么?
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篇28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
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