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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心得总结

2023-05-16心得体会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心得总结(精选7篇)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心得总结 篇1

  玉泉社区面积1.5平方公里,人口4784人,居民1631户,84个楼门,地理特点属于城乡结合部的边缘地带,居民多数为鞍钢附企,三冶下岗职工和冯宋占地动迁户比较多,有部分居民靠出租房屋来维护生活,因而辖区内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做法

  人民调解的基本做法是:全民参与、网络化信息反馈,在街道司法所直接领导下,密切配合主管部门从“抓源头、固防线、化解矛盾”在基层。

  1、首先社区成了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调委会每月对下设调解员进行一次培训,每周开一次例会,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市区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惯彻“五有”“六落实”不断完善机制,提高调解员和调委会主任素质,熟知机关政策,法律,掌握调解纠纷技巧,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使调解员调解过程中能做到有耐心,诚心和爱心。

  2、形成人民调解的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在社区内形成了网络社区共有92名人民调解员、老党员义务联防队信息联防员,实行了社区清扫一岗双责制,社区清扫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肩负信息反馈工作,节假日做到有专职人员值班。他们遍布在社区各个角度实行定期走访和巡查。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因而有效的控制了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调解员及时调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调解率达到100%并达到了三满意即群众对调解方法满意,对人民调解结果满意,对社区安全状况满意。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心得总结 篇2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要点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人民调解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居民环境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明处,在矛盾尚未发生就杜绝萌芽。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连队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矛盾不出连队”,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xx工作总结。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我们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 “两劳” 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心得总结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通过调解工作的开展,给职工群众创造了稳定团结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

  一、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组织人民调解员集进行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xx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xx。

  三、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单位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四、建立了科学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连队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了一套

  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1、基层单位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调解员或者信息员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就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2、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加大教育力度,提高连队职工群众知法用法意识。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连队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职工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在工作中坚持政务公开,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连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人民调解工作。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心得总结 篇4

  近日,贵德县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130余名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几年来贵德0县人民调解工作,分析了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表彰奖励了在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10个先进集体和15个先进个人,并对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上,贵德县县委、县政府副县长俞宪海同志从六个方面就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在继续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患医疗、征地拆迁、古城改造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重点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并依法律、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巩固、加强村(居)和乡镇(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村(居)调解组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司法所为骨干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在指导村(居)调委会等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和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中的作用。要结合贵德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和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建立规范运作民营企业及特殊行业的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高纠纷调解率、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社会公信力。

  五是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通过推进人民调解进人民法院(法庭)、进公安机关、进行政执法机关、进信访机关、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形式,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调解效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把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来抓。把选任人民调解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把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并注意吸收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逐步优化队伍结构。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心得总结 篇5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多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作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20xx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领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星级”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义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等“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新都人调组1号),在全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企业入车间班组、进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景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基层一线,向村(社区)延伸,在大丰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等级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38号),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调解科长和区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均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之机,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6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16号)、《关于开展20xx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调处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斑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新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报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司法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所长胡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还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20xx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0xx〕2号《关于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辖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多次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转载。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七、20xx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心得总结 篇6

  一、调解案例情况

  本季度我社区调解办公室对辖区内38宗案件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们领导及调解员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各方相互谅解,化解了矛盾冲突,达成了和解协议。

  二、具体工作情况

  1、本季度调解委员会调解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多宗,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在家庭成员之间吵架、斗殴及赡养老人等问题。20xx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区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们调解员的高度重视,父亲跳起来说:“我不想活了”,儿子也放出话来:“总有一个要躺在地上。”对于这对父子间激烈的冲突,我们调解员细心的了解事情的缘由,耐心劝慰。两小时后,父子俩终于安静下来了,接受了调解员的劝导,父亲答应以后和儿子好好相处,儿子也答应会孝顺父母,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2、调解邻里纠纷10多宗,邻里间的纠纷一般发生较多,但一般在我们调解员的调解下都能化干戈为玉帛。20xx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过程中,一碎砖砸坏了隔壁邻居家的窗玻璃,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我们调解员接到情况后,立即赶往现场,一面平息双方的情绪,一面了解情况。最后,在调解员的调庭下,双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户主当即赔偿了邻居家下班的损失。

  3、调解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口头协议、工资待遇等劳动纠纷问题多宗。对于此类劳动纠纷,调解员在调查核实情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说教和调解充分做到以法律为依据,把相关法律条文展示给用人单位和员工看。最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法律事实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双方的职责,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在此类案件的调解中,调解员不仅成功调解了劳动纠纷,而且强化了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如:20xx年3月12日,在龙眼恒骏制衣厂发生的用人单位不承认口头协议,而降低员工在淡季期间的工资待遇。

  4、调解用人单位因春节期间发生的超时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欠薪、春节期间工资发放及结算等纠纷10多宗。对于此类纠纷调解员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通过对用人单位领导及负责人反反复复的讲法,对于不讲法不讲理的负责人,调解员施于一定的压力,促使纠纷尽早得到解决。如:20xx年1月15日,虎门天源印花厂因担心春节过后,员工不来或延后上班造成厂内员工严重不足等问题,采取不结算员工辞职工资或把本应年前发放的工资延后在春节后再发工资。

  三、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制度建设,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的重要保证。

  2、充分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创造安居乐业氛围。调解委员会建立每周调解员汇报工作情况制度,要求调解员平时多关心居民,找居民谈心、聊天,从中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

  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我区将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法律知识宣传进户,法律服务进家庭。

  4、加强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自身素质。下季度我们将集中组织调解员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调解方法、技巧和原则等业务知识,以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素质。

  5、尝试开展诉前调解。我们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为了防止出现矛盾纠纷激发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我们调解委员会在下季度将尝试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性质,认真分析双方的心理,在当事人诉讼前介入调解。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心得总结 篇7

  20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x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率10,成功率达9。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20xx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xx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xx。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xx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做出新的贡献。

  20xx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4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4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xx工作总结。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 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

  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 ,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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