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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银行委托书汇编(汇总3篇)

2024-04-16委托书

银行委托书汇编 篇1

  委托人名称(甲方):贵州师范大学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

  根据黔教审发242号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对省属基建项目工程结算实施委托审计的通知》,甲方委托乙方对如下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审计项目情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建设规模:

  (三)工程送审造价:

  二、委托审计的范围和要求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9、《贵州省教育厅年省属高校日元贷款基建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审计范围。

  (二)审计要求

  1、跟踪审计期间,发现需要及时纠正或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审计处,并报教育厅审计处备案;

  2、实行审计情况月报制度,乙方须于每月十日前向甲方审计处、教育厅审计处报送上月“跟踪审计情况报告”,以反映项目跟踪审计阶段性成果;

  3、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及时书面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4、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5、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6、《贵州省教育厅年省属高校日元贷款基建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审计要求;

  7、提供“审计报告”一式捌份。

  (三)审计人员要求

  1、乙方按上述审计范围和要求成立项目审计组,并报教育厅审计处和甲方审计处备案;

  2、审计组成员必须具备工程造价执业资格,其中审计组长必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审计时间

  (一)跟踪审计时间: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

  (二)竣工结算审计时间:

  1、进行跟踪审计的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40天内完成。

  2、单独进行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自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除发票可以采用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形式提供外(但必须保留发票原件备查),其他资料都应提供原件,并按黔教审发121号文的要求签署《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二)乙方的责任:按照《贵州省省属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中介机构对省属高校基建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出具的'《阶段性审计报告》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费用标准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费327号文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 ‰计取;

  2、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 %计取。

  (二)付费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甲方预付乙方审计费用人民币 元,以后按阶段性审计报告支付审计费,待乙方正式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结清审计费用尾款。

  六、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单位签章) 乙 方:(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协议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委托书汇编 篇2

  特别提醒:在贵单位同意授权之前,请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授权书的各项条款和授权的含义。

  授 权 人:

  被授权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事项:

  本单位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各分支机构):

  一、在下述情形下,贵行可以查询及使用本单位及其关联企业和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的信用报告。用途包括:

  (一)用于授信申请与审批、贷后管理;

  (二)用于提供担保的授信申请与审批、贷后管理;

  (三)涉及到有关联关系的企业的授信、贷后管理或担保业务;

  (四)涉及到作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的授信、贷后管理或担保业务;

  (五)因与贵行开展其他业务,贵行认为需要查询本单位信用状况的。

  二、贵行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单位包括授信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括违约信息)。

  三、贵行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因开展授信、融资等业务需要,可以向其他相关机构提供本单位的信用信息。

  四、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单位与贵行结清全部业务关系之日止。

  五、贵行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查询与采集信息。如发生超授权行为,相关责任由贵行承担。

  附 件:

  1.授权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贷款卡复印件

  授权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 署 日 期:年 月 日

银行委托书汇编 篇3

  中国农业银行:

  兹委托我单位______________同志代表我单位,前往你行办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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