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委托书十三篇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1
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工程研究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等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要求,我公司现委托你单位对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0. 5Mta技术改造项目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希望贵单位在安全评价中能够按照《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矿山建设项目验收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评价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建设,以利于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2
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方需对xx有限公司6MW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贵公司具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甲级安全评价资质(资质证书号:APJ-(国)-074),现委托贵公司对我单位xx有限公司6MW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委托单位:xx有限公司(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3
委 托 书
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工程研究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等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要求,我公司现委托你单位对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0.15Mt/a技术改造项目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希望贵单位在安全评价中能够按照《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矿山建设项目验收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评价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建设,以利于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X年十月十五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4
安全评价项目委托书
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方需对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6MW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贵公司具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甲级安全评价资质(资质证书号:APJ-(国)-074),现委托贵公司对我单位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6MW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委托单位: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
(盖章)
年10 月 30 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5
安全评价委托书
滁州市安平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我厂使用液氯作为消毒剂,液氯属剧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储存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我厂液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现委托贵公司对我厂液氯储存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安全评价。
委托单位:(印章)
委托时间:X年8月18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6
x有限公司:
我厂使用液氯作为消毒剂,液氯属剧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储存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我厂液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现委托贵公司对我厂液氯储存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安全评价。
委托单位:(印章)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7
滁州市安平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我厂使用液氯作为消毒剂,液氯属剧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储存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我厂液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现委托贵公司对我厂液氯储存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安全评价。
委托单位:(印章)
委托时间:X年8月18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8
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工程研究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等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要求,我公司现委托你单位对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0.15Mt/a技术改造项目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希望贵单位在安全评价中能够按照《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矿山建设项目验收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评价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建设,以利于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X年十月十五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9
北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方需对x有限公司6MW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贵公司具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甲级安全评价资质(资质证书号:APJ-(国)-074),现委托贵公司对我单位x有限公司6MW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委托单位:x有限公司(盖章)
20xx年10月30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10
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手 机: 电子邮箱: 受委托方名称:
受委托方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四号
邮政编码:510640 电 话:
联 系 人: 毛洪庆 手 机:
委托方:(盖章)
委托方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11
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方需对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6MW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贵公司具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甲级安全评价资质(资质证书号:APJ-(国)-074),现委托贵公司对我单位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6MW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委托单位:山西天泽集团永丰化肥有限公司
(盖章)
年10 月 30 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12
xx有限公司:
我厂使用液氯作为消毒剂,液氯属剧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储存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我厂液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现委托贵公司对我厂液氯储存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安全评价。
委托单位:(印章)
委托时间:20xx年8月18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篇13
研究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等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要求,我公司现委托你单位对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0.15Mt/a技术改造项目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希望贵单位在安全评价中能够按照《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矿山建设项目验收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评价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建设,以利于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xx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