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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合同通用15篇

2022-12-01委托书

公司委托合同通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委托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委托合同1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委托合同第四条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的房产委托给乙方

  2.管理事项包括:

  (一)房屋的使用、维修和保养;

  (2)公共设施、设备和场所(场所)的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屋、工棚、园林绿化场所、沟渠、运河、水池、水井、道路、停车场等)。)在物业范围内;

  (3)清洁度(不包括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五)娱乐活动场所;

  (六)物业范围内的便民服务网点及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和停放;

  (8)物业档案管理;

  (九)物业管理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物业管理的第二种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实施住宅区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合理使用公共设施专项资金,并按照公共设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给乙方。

  (3)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__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包括__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__平方米的员工宿舍),每月租金__元;

  (5)负责向乙方提供一套小区工程竣工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收回;

  (6)不干涉乙方依照法律或本合同的规定进行管理和经营活动;

  (7)监督检查乙方管理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乙方未达到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因经营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有权解除合同;

  (8)负责确定本小区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处理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行为,包括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采取停水断电等措施,督促责任人不缴纳相关费用或无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10)协助乙方开展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部门和业主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住宅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住宅物业实施综合管理,保证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的实现,承担相应的责任,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3)根据小区大、中修需要制定维修计划,报甲方审议批准后,从公共设施专项资金中领取所需维修资金;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和报告,每月向甲方和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居住区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乙方如对住宅区配套项目进行修改、扩建,必须报甲方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6)乙方应本着高效、胜任的原则,在该住宅区设立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小区物业管理档案,负责及时记录相关变更;

  (8)负责计算小区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计算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根据甲方的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处理物业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10)管理期满后,将所有专用房屋及相关财产、所有物业管理档案及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

  (11)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

  (12)有权聘请特许经营公司承担住宅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和利益转移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应符合物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居住区应在乙方接管后_____年内达到标准。

  2.确保年度收费目标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风险抵押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抵押风险。

  2.如果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三天内退还全部抵押款和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双倍返还抵押物,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无权要求退还抵押款,并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惩办法

  1.在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全部完成的前提下,如有管理费节余,甲方将按节余的____%奖励乙方。

  2.住宅区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住宅区的,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国家级)、人民币(省级)、人民币(市级);分别获得上级部门的个人奖励或相关荣誉的奖金;在乙方管理期间,如乙方获得的文明社区称号被上级机关取消,乙方应将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全部返还。

  3.甲方未履行合同责任,影响乙方合同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及经济指标的,甲方应责令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元的罚款,直至解除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给居民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不便,应赔偿甲方或业主和用户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补充和终止

  1.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后可以修改、变更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约定的管理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需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对方提交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参加甲方的管理投标,优先进行合同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理解,共同协商,合理分担。

  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对合同有争议的,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签名):____代表(签名):_____

  时间:________天

公司委托合同2

  兹有(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定做服装,根据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陆仟元整小写:6000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给甲方供货,组织材料进行生产。甲方应预支付全额的0%订金即(¥0元),乙方交货给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剩余100%货款(¥6000元)。

  三、交货规定

  交货日期:月延误期不得超过3天。

  四、验收方法

  乙方按甲方制作样板为依据制定款式、面料、颜色、数量。质量水准等供货给甲方确认。

  五、双方责任

  1.乙方给甲方供货时。甲方验收,清点数量无误则须给乙方付清余款,如甲方无故拖延乙方货款,乙方有权收加其所供货,并追究因此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无故中途退货或者拒收货,甲方应偿付乙方货款总值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以双方认可样板为准(如无样板或合同无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市场同类服装标准)。

  4.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服装,否则,乙方应负责返修,并承担返修的费用。

  5.乙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交货,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乙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罚金。

  六、补充

  附则以上价格为含税价。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3

  甲方(委托方):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年内达到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万元,合理支出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至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代表(签名):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4

  一、案情

  原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是被上诉人所有的房产,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20xx年12月9日,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了《独家代理委托书》。委托书约定:被上诉人委托上诉人出售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委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双方在合同中第二条约定被上诉人保证不与上诉人所介绍的买家私下交易,如一旦发生此情况,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交付买卖成交额的2%。20xx年1月7日、8日,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了《看房委托及证明》,由上诉人介绍郑子光购买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并与郑子光到该屋看房,但被上诉人并未与郑子光达成讼争房屋的买卖交易。20xx年1月20日,被上诉人与郑子光、游丽娟签订了《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被上诉人以380000元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游丽娟,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易手续,现该屋已经交付给郑子光、游丽娟使用。

  二、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的《独家代理委托书》中双方约定的委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而第2条的约定是该委托书中的内容,由于双方对第2条的适用时间没有特别约定,故该约定的效力只能与委托书的期限相对应。现被告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的时间是20xx年1月20日,该时间已超过了委托书约定的.委托期限,不应再受委托书的约束,原告要求被告按委托书第2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遂于20xx年4月1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邓蕙支付违约金9200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8元,由原告负担。

  判后,上诉人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认为: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依法不能成立,法学论文《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一审认定委托书第二条没有适用时间的特别约定,应与合同的期限相对应。该推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是明显不当的。在本案中上诉人为促成被上诉人成功出售物业做了许多工作,为被上诉人提供中介服务。包括发布广告、向他人推介物业。当郑子光有购买意向后,上诉人多次带郑观看该物业,意在促成该买卖。上诉人已经尽职履行中介义务,虽在合同期内不能促成成交,但为双方提供了认识、了解的机会,并为买卖的成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故上诉人在合同中列明第二条作为约束被上诉人。但被上诉人有意规避委托期限,在期限届满后半个月内与上诉人介绍的郑子光私下成交,严重违反了双方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上诉人只有对合同中第二条不做期限限定,方能有效保障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中介市场中,普遍存在客户与业主私下成交的现象,严重损害中介业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利于房地产中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上诉人介绍买卖双方见面后,双方可以不受约束自行成交,在委托期限届满后才肆意成交以规避中介费,中介行业就不能得到报酬,所费时间、精力、损失也无法补偿。因此第二条的约定是必要的,旨在不论是否在委托期限之内,只要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介绍的卖方认识后私下交易,即承担违约责任。该约定没有期限是合法合理的。一审法院推定第二条的适用时间为委托期限是不当的,据此,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确认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的合同无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被上诉人答辩同意原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独家代理委托书》是合法有效的,该委托书是被上诉人委托上诉人出售其所有的房屋,上诉人也已经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介绍其他包括郑子光在内的购房人看楼。虽然上诉人最终没能在委托期限内促成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的交易,但其为被上诉人出售房屋履行了其中介的义务,而被上诉人在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期限届满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却与上诉人介绍的客户郑子光达成了房屋买卖交易,被上诉人该行为实际是规避合同约定的条款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不得与上诉人所介绍的购房人私下进行交易,如被上诉人违反该规定,则需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买卖成交额的2%作为赔偿,故上诉人现在要求被上诉人按照其成交价款的2%,即9200元支付违约金是符合合同约定。被上诉人在委托期限届满后短期内与上诉人所介绍的看房人郑子光达成协议,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审认定,合同中第二条的适用时间与委托书的期限相对应是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纠正。

公司委托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_%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账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账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_____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_____%,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____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___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可以和乙方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_____%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_____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达成以下条款:

  一、服务细则

  1、服务范围

  台式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

  电脑显示器

  网络集线、交换设备

  其他疑难问题

  2、服务地点

  乙方服务地址:___________(包含取件、送件、维修)

  公司办公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除国家规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提供免送维修服务。

  客户免送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4小时,响应时间的计算是从本公司接到客户的维修通知开始,到本公司维修人员开始与客户联系止。

  自维修人员开始与客户联系起至本公司维修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止,其中所用时间即是到达现场时间,最低限度48小时内到达。

  4、服务条款

  现场取机或现场维修,本公司维修人员将前往服务地点维修或取机返回维修。

  本公司将有专职维修人员提供每月一次的现场例行检查维修。

  维修过程中,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检测并加以修理,本公司将提供一切必要的劳务、零件和材料,保障客户的设备正常工作。如果,需要更换零件,则用新的或与原件相当的零件。对于修理费用超过设备现有估价____%的需征得客户同意。

  在寻求永久的解决办法之时,可能会提供暂时的应急措施供客户采用。

  如果本公司决定需要额外零件或资料,就将设备取回公司维修部重新修理,

  本公司将根据客户的维修设备提供维修过程中的备件,若出现备件短缺则有客户协助解决,本公司不承担必须提供备件的责任。

  二、客户责任

  1、客户应按照正确操作方法, 正常使用电脑。

  2、如果客户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发生故障,需要本公司提供更换配件,在保修期内,本公司将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外,本公司将以更换配件的成本价向客户收费。

  3、在安装维护中客户应提供方便,配合本公司维修人员正常工作。

  4、对电脑及外部设备中存储的重要文件数据,客户应有备份,妥善保存。

  5、客户在要求免送维修服务之前,应执行产品操作手册中具体规定的所有自测和检修步骤,以书面形式提供产品机型号,序列号,目前故障表现以及其他有关故障情况。

  6、本公司维修人员有权接触和使用认为维修产品所必需的一切信息和设备。

  7、客户要向本公司维修人员提供操作配件和消耗品,如纸,磁盘,色带,卡片,格式化磁盘,以及客户正常操作中会用到的其他类似用品。

  三、服务限度

  1、功能性清洁,除非产品享受服务规定的有关功能性清洁或表面清洁工作,否则,凡涉及清洁,定期保养有关问题的工作,均不包含在本公司的服务内。

  2、软件和网络支持,除非产品享受服务规定的有关软件或与网络有关问题的维修工作,否则均不包含在本公司的服务内。

  3、过期产品,已过特定支持时间的过期产品不包括在客户免送维修服务范围内。

  4、所有象地震,火山、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引起的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不包含在本公司客户免送维修服务范围内。

  5、消耗类产品,如喷墨打印头,硒鼓,电池,绘图笔,纸张等,无配件类产品,如无器件类,连接件,电缆,外接直流变压器等。

  6、所有人为因素引起的使用不当,比如杂物进入机内,不包含在客户免送维修范围内。

  四、收费标准

  1. 工作站¥____元/台/月。

  工作站数量____台。

  合计:¥____元

  2、打印机¥____元/台/月

  打印机数量:____台。

  合计:¥____元

  3、总价:¥____元

  五、付款方式

  客户自服务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向本公司付款,以____个月一计,一次付清。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7

  (受理单位名称):

  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受理单位名称):

  现授权我司员工xxx性别: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授权其办理以下权限: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请贵处(司)接洽!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委托人因xxxx(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xxx为xxxx(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xxx(姓名)xxx一案第x审进行辩护”)

  (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

  ____公证处:

  我作为 (单位) 的法定代表,委派(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为全权代表,与我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代表我单位处理该协议书中的一切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xx 身份证号: xx

  被委托人: xx 身份证号: xx

  委托事项:代为领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委托权限:

  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2.代为签收领取证书及送达证书给委托人

  委托时限:自xx 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

  备注: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电话:xx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电话:xx

  委托日期: xx 年 06 月 15 日

  附件: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委托书共壹页)

  个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xx 身份证号: xx

  被委托人: xx 身份证号: xx

  委托事项:xxxx

  委托权限:

  1.xxxxx

  2.xxxxx

  委托时限:自xx 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

  备注: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xx

  委托人电话:xx

  被委托人签名:xx

  被委托人电话:xx

  委托日期: xxxx 年 xx月 xx 日

公司委托合同8

  原告杨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晏家塘115号。

  委托代理人陈晖,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长沙市人,住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号12栋2405房。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维多利广场a座1803号。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过伟国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雷达、人民陪审员 傅旭光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谢艳辉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杨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林诉称:XX年7月10日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根据约定,原告于7月10日当天通过工商银行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确认了与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并对原告开具了《授权书》,授权原告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经营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筹备工作,包括依《授权书》通过代理人有偿取得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后,却突然接到步步高华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华隆店取消对原告的授权,并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询问被告,被告承认了上述行为,却没有给原告终止加盟关系的理由。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

  原告杨林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

  1、 被告单位注册登记资料,证实被告主体资格;

  2、XX年7月10日原、被告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证实原、被告之间的加盟合作关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实原告汇款的依据;

  4、工商银行汇款单,证实原告依证据2的约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

  5、XX年7月10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据》,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

  6、被告开具的《授权书》,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确定了加盟经营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百货专柜合同新签审批表》,证实原告依证据2、6已经完成了基本筹备工作;

  8、被告开具的另一份《授权书》,证实被告无故终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又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书面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实际。答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

  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

  以上证据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到庭质证,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中认可原告陈述的事实经过,因此本院对上述证据1-8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根据以上认定的证据,以及原告的陈述和被告的书面答辩意见,本院认定以下事实:

  XX年7月10日,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一份,原告依《确认单》之规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随即被告对原告又开具了《授权书》。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权书》办理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但此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权书》给另一加盟商,终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权书》的法律效力。经原告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核实,了解到被告在没有和原告解除加盟关系的前提下,单方取消了对原告的授权,终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重新对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权书》,原告对此向被告提出异议,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诉,提出如诉称之请求。

  本院认为,XX年7月1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虽然没有标明合同的名称,但该《确认单》能确定当事人名称、标的和数量,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时《确认单》是被告一方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确认单》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合同应该认定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认可了双方的加盟关系,且原告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准备工作,应当认定为要约不得撤销;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被告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上述五种情形情况的存在。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辩称其依据《确认单》中的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经本院审查,《确认单》中对此约定的内容为:“在签订此合作确认单后一个月,被告若无法与原告确认最终合作事宜,则无条件全额无息退还首批货款给原告。”该条款是被告免除其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该条款与《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相悖,该条款为无效条款,对原告没有约束力,故对被告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无正当理由终止加盟合作关系、撤销授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双方于XX年7月10日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继续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过 伟 国

  审 判 员 雷 达

  人民陪审员 傅 旭 光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代理书记员 xxx

公司委托合同9

  原告杨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晏家塘115号。

  委托代理人陈晖,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长沙市人,住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号12栋2405房。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维多利广场a座1803号。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过伟国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雷达、人民陪审员 傅旭光参加的合议庭,于__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谢艳辉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杨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林诉称: 年 月 日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根据约定,原告于7月10日当天通过工商银行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确认了与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并对原告开具了《授权书》,授权原告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经营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筹备工作,包括依《授权书》通过代理人有偿取得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后,却突然接到步步高华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华隆店取消对原告的授权,并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询问被告,被告承认了上述行为,却没有给原告终止加盟关系的理由。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

  原告杨林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

  1、 被告单位注册登记资料,证实被告主体资格;

  2、 年 月 日原、被告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证实原、被告之间的加盟合作关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实原告汇款的依据;

  4、工商银行汇款单,证实原告依证据2的约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

  5、 年 月 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据》,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

  6、被告开具的《授权书》,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确定了加盟经营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百货专柜合同新签审批表》,证实原告依证据2、6已经完成了基本筹备工作;

  8、被告开具的另一份《授权书》,证实被告无故终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又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书面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实际。答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

  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

  以上证据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到庭质证,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中认可原告陈述的事实经过,因此本院对上述证据1-8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根据以上认定的证据,以及原告的陈述和被告的书面答辩意见,本院认定以下事实:

   年 月 日,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一份,原告依《确认单》之规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随即被告对原告又开具了《授权书》。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权书》办理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但此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权书》给另一加盟商,终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权书》的法律效力。经原告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核实,了解到被告在没有和原告解除加盟关系的前提下,单方取消了对原告的授权,终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重新对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权书》,原告对此向被告提出异议,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诉,提出如诉称之请求。

  本院认为, 年 月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虽然没有标明合同的名称,但该《确认单》能确定当事人名称、标的和数量,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时《确认单》是被告一方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确认单》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合同应该认定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认可了双方的加盟关系,且原告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准备工作,应当认定为要约不得撤销;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被告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上述五种情形情况的存在。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辩称其依据《确认单》中的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经本院审查,《确认单》中对此约定的内容为:“在签订此合作确认单后一个月,被告若无法与原告确认最终合作事宜,则无条件全额无息退还首批货款给原告。”该条款是被告免除其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该条款与《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相悖,该条款为无效条款,对原告没有约束力,故对被告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无正当理由终止加盟合作关系、撤销授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继续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过 伟 国

  审 判 员 雷 达

  人民陪审员 傅 旭 光

   年 月 日

  代理书记员 ___

公司委托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_____________街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适应街区发展和商户需求,服务街区商业运营和发展,现就授权管理的“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委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区停车场,含:_________________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以及收费标准等。

  2、地下停车场(含________泊位)(附平面图)

  3、停车场内的通风、电力、排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二、受托方管理内容:

  1、确保停车场的24小时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2、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不得出现客户投诉现象,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4、确保停车场内地面整洁无灰尘,无附着物。

  5、确保从主干道进出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并独自承担责任。

  三、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应交付和承担停车场日常运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运营费用。(水、电费用分割见附件。)

  3、乙方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4、委托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场的租赁费用。

  5、乙方对甲方及产权方核定的_______个车位,应予以保障。对街区大型活动及领导来访车辆的停泊予以保障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街区大型活动及突发事件的车辆停泊。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社会车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乙方对商户户主及前往商户消费的车辆应予一定优惠,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b,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11

  委托方(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财务顾问目的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公司的财务顾问,为甲方提供财务核算方面的参考意见,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第二条、财务咨询范围

  甲方各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税收、金融、证券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第三条、签约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了解财务咨询工作进度。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第四条、提供财务咨询的时间要求

  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___________天内答复。

  第五条、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内容,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财务顾问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收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财务顾问合同签订盖章后___________结清。

  第七条、财务顾问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及人员,影响咨询工作进度和质量;未按约定范围使用造成损失的,不得追讨已支付的报酬,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甲方提出咨询内容,乙方不予答复的,应当承担退还部分报酬等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转让有关甲方上市申报材料和相关材料的信息,并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如果甲方没有按前款规定支付应付的款项,甲方应按要求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从违约日起到实际支付日为止,每日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九条、争议纠纷解决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公司的计算机网络,达成如下条款:

  一、服务规则

  1、服务范围

  台式电脑、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电子计算机显示器、网络集中器和交换设备、其他难题。

  2、服务地点

  乙方的服务地址(包括取货、送货和维修):________________

  公司办公地点:________________

  3、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从________________提供免维护服务。

  客户发送免维护服务的响应时间为4小时,响应时间从我公司收到客户的维护通知开始到我公司维护人员开始联系客户为止。

  从维修人员开始联系客户的时间到我公司维修人员到达服务地点的时间,所花费的时间是他们到达现场的时间,至少在48小时内到达。

  4、服务条款

  上门取件或上门维修,我公司维修人员会到服务地点进行维修或上门取件并返回维修。

  我公司将有专职维护人员每月提供一次现场例行检查和维护。

  在维护期间,公司将提供所有必要的劳动力、零件和材料,以确保客户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果需要更换零件,请使用新的或等效的零件。如果维修费用超过现有设备估价的____%,则需要客户同意。

  寻求永久解决方案时,可提供临时应急措施供客户采用。

  如果公司决定需要额外的零件或数据,它会将设备带回公司的维护部门进行重新维修。

  我公司将根据客户的维修设备在维修过程中提供备件。如果备件短缺,客户会帮助解决,我们公司不承担提供备件的责任。

  二、顾客责任

  1、客户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正常使用电脑。

  2、如果客户的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我们需要提供更换部件。保修期内,我们将提供免费保修。保修期后,公司将按更换零件的成本价向客户收费。

  3、在安装和维护过程中,客户应提供方便,并配合我公司维护人员正常工作。

  4、客户应正确备份和保存存储在计算机和外部设备中的重要文件数据。

  5、客户在请求不进行维护服务之前,应执行产品操作手册中规定的所有自检和维护步骤,并以书面形式提供产品型号、序列号、当前故障性能和其他相关故障情况。

  6、我公司的维护人员有权联系和使用产品维护所需的所有信息和设备。

  7、客户应向我公司的维护人员提供操作附件和耗材,如纸张、磁盘、色带、卡片、格式化磁盘以及客户在正常操作中使用的其他类似物品。

  三、服务限制

  1、功能性清洁。除非产品享受服务中规定的功能清洁或表面清洁工作,否则所有与清洁和定期维护相关的工作不包括在我公司的服务中。

  2、软件和网络支持不包括在我公司的服务中,除非产品享受服务中规定的软件或网络相关问题的维护工作。

  3、过期产品。超过特定支持时间的过期产品不包括在客户免费服务范围内。

  4、地震、火山、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所有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不在我们客户的免维护服务范围内。

  5、耗材,如喷墨打印头、碳粉盒、电池、绘图笔、纸张等。、以及无附件产品,如无组件产品、连接器、电缆、外部DC变压器等。

  6、所有人为因素造成的使用不当,如杂物进入机器,不包括在客户免维护范围内。

  四、收费标准

  1、工作站________________元/台/月。

  工作站的数量是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

  2、打印机________________¥元/台/月

  打印机数量: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

  3、总价:__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自签订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客户每________________个月向公司支付一次。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13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经营公司项目,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原经营的公司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公司名称、各种证件,所有公用及辅助设施,甲方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有效期年)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年开始计回报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亏损1000万元人民币。

  2、乙方第二年零利润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开始按年利润的25%上交给甲方。

  4、乙方负责确保在岗工人工资按国家政策发放。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公司所有产生的政策性费用及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由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大修、改造、改扩建等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乙方所有,解除协议时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购买此项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原有的财账、债权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收取定额回报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见三个月个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负责办理公司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许可证手续,发生影响委托经营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保证乙方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水、电、汽、路等(上级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等特殊原因导致停水、停电除外)。

  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7、因诉讼、仲裁、发生民事纠纷案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和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出让本协议约定之外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委托经营或出让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获取定额回报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权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对厂区或设备进行改造和改扩建。

  5、乙方有义务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更大利润效益。

  6、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杜绝非法经营。

  7、乙方有义务对委托经营期间的安全、环保等生产问题负责。

  8、乙方有义务对生产设备,厂区进行日常维护与养护。

  9、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回报金。

  10、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委托经营期间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政府征地或上级指令造成不能生产经营,重大自然灾害等)须解除协议的,双方互相免责。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14

  本人_________系_________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村庄道路硬化项目签订合同、资金结算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开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_________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公司委托合同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_________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50%,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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