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约请。申请入党的同志约请介绍人应注意,不能约请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因为他们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情况下,也不宜约请自己的亲属做介绍人。由党组织指定介绍人的,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这是因为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如何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把握: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向所在的党小组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所在的党小组进行酝酿,并将酝酿意见提供给党支部;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本人的申请报告,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以及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分析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然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表决。
(2)支部大会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凡是认真履行了党员义务、具备了党员条件的,需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3)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自传、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