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模板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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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于 年 月 日与我方签订的 号借款合同,贷款/担保金额 元,贷款到期日为 年 月 日,贷款期限 年,贷款现已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你将承担法律责任,我方限你于十日内,履行清偿债务义务。
如在此催款函下发的一个月内仍不能履行清偿债务义务,我方将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调解诉讼,依法诉至法院主张债权,由此而产生的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等一切合理支出,由你方及担保人承担。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模板 篇2
原告:
性别:* *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固话: 被告:
性别:* *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年*月**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借款合同模板 篇3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方: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____ 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___ %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____ 年____ 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___ ‰ ,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借款方请____ 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第七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 年____ 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 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