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小镇项目建议书(精选3篇)
航空小镇项目建议书 篇1
三大区块——通航服务区块
以千岛湖通用机场为核心,围绕通用航空飞行器运营,开展集飞行程序报批,起降服务、飞机托管、飞机保养、航油服务、飞行俱乐部等相关通航服务业。该产业为航空小镇的核心基础,是其他产业延伸和发展的前提要素。
目前已有各类驻场运营单位11家,涵盖上述各类业态。并已与中国航空油料公司达成协议,共建国内通航机场第一家供油基地。
通航制造区块
以卜家蓬区块为核心,围绕“产业引领,航空驱动”的发展思路,主要开展航空器组装、航空器贸易、特种飞行器研发、飞机零部件供应保税区等通航制造业,通过招引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能耗排放低、产业质态好、科技含量高的产业,打造航空器制造相关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以航空产业集聚为特色的建德新工业增长极。
三大区块——通航休闲区块
以横钢区块为核心的航空休闲旅游业。以航空体育、航空旅游、飞行体验等为核心业务,结合新安江玉温泉、横钢工业遗址将通航与休闲完美契合,打造航空主题乐园;同时以飞行员培训、通航技术人才培训、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等业务为主,打造通航人才培训基地。
该区块已经同赛伯乐投资集团下属各公司展开全面合作,引进了联众度假集团等一批服务业项目。
航空小镇项目建议书 篇2
一、项目内容和规模
项目计划占地2500亩,建设用于飞机研发、装备、试飞、交易和航空地产于一体的航空产业聚集区。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亿元,拟引进资金10亿元。
三、市场分析
随着通用航空的发展和私人飞行的起步,航空小镇的概念也逐渐被中国一些通航企业,个人及房地产商所认知,目前中国有很多城市都在计划建设航空小镇,市场前景广阔。
四、经济效益分析
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4亿元,实现利税0.35亿元。
五、建设条件
小寨乡位于冀州市区西郊、东邻京九铁路和106国道,南面紧靠省道郑昔线,北依石德铁路和石黄高速,境内衡杨路、冀门路纵横贯通,柏油公路村村相通,交通运输极为便利。
六、承办单位概况
冀州区小寨乡政府,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七、合作方式
独资
航空小镇项目建议书 篇3
编制单位:北京___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定义及作用
定义: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的战略、市场和销售、规模、选址、物料供应、工艺、组织和定员、投资、效益、风险等,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
项目建议书通常是在项目早期使用,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对于大中型项目,有的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项目,还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
作用: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基本情况的汇总,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是国家选择和审批项目的依据,也是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只有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才可以开展对外工作。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以着手成立相关项目法人。民营企业(私人投资)项目一般不再需要编写项目建议书,只有在土地一级开发等少数领域,由于行政审批机关习惯沿袭老的审批模式,有时还要求项目方编写项目建议书。外资项目目前主要采用核准方式,项目
方委托智博睿等有资格的机构编写项目建议书即可。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两个不同的阶段,其内容、深度、作用都是不一样的`。
项目建议书往往是在项目早期,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
一般地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之一。此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至少有方案设计,市政、交通和环境等专业咨询意见也必不可少了。对于房地产项目,一般还要有详规或修建性详规的批复。此阶段投资估算要求较细,原则上误差在±10%;相应地,融资方案也要详细,每年的建设投资要落到实处,有银行贷款的项目,要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很多项目在报立项时,条件已比较成熟,土地、(转 载 于: 在 点网)规划、环评、专业咨询意见等基本具备,特别是项目资金来源完全是项目法人自筹,没有财政资金并且不享受什么特殊政策,这类项目常常是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阶段合为一阶段。
以上基本是在传统的项目审批制环境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的大致要求和区别。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的改革深入,特别是随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和落实,除政府投资项目延续上述审批要求外,非政府投资类项目一律取消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
像房地产等非政府投资的经营类项目基本上都属于备案制之列,房地产开发商只需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甚至不是必经流程。房地产开发商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发改委)进行项目备案即可。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
目前,项目建议书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管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1、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
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分别由省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2、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A、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B、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