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雅筑小区的门窗制作及安装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经甲方审核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_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______%;
(4)其余5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五、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______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建筑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篇2
建筑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1.3 门窗工程内容及主要情况:
(1) 按照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建筑工程分包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承揽甲方总承包工程中的 分项工程。
(2) 根据甲方提供的由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图审机构设计审查合格的门窗图纸要求,制作安装 门 扇; 窗 樘。本工程门窗使用的型材材质、规格及型材表面处理方式;玻璃、五金配件品种、规格等具体情况列表1附于本合同之后。
第二条:门窗单价、数量及制作依据:
2.1本工程的 门单价为 元/平方米, 窗单价为 元/平方米。其中:异型门 扇,单价 元/扇,异型窗 樘,单价 元/樘。共计 平方米,价格为 元。门窗工程总价暂定 元整。门窗型式、面积、单价及异型门窗型式、扇、樘数量及单价列表2附于本合同之后。(本合同及附表中门窗尺寸应按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算规则要求及说明明确:按门窗框外围尺寸或门窗洞口尺寸计算。)最终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范》( ),计算实际完工面积结算总价。
如因设计变更:门窗型式及风格不变时,工程量发生变化,门或窗的数量减少或增加不超过合同约定面积 %(在5-10%之间约定),其单价不变,工程合同总价相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数量变化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 %或门窗型式及风格等变化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 制作安装依据:根据国家、省 标准。
第三条:工程期限
3.1 本工程应在 年 月 日前具备如下施工条件: ,具备条件后乙方进入工地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
3.2 本工程门窗的框、扇、纱扇的安装,甲方应在 日前通知乙方。
3.3工期顺延:因下列原因造成承包工程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面积 %以上。
(5)不可抗力原因。
第四条:双方代表
4.1甲方派驻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其职责为 。甲方代表应书面告知乙方:建设单位代表和工地监理工程师名单。以上人员变更时,还应3日内书面告知。
4.2乙方派驻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其职责为 。
4.3甲乙双方更换代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后任继续履行前任的职责。
第五条:甲方职责
5.1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分包的可以分包;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的,甲方分包工程应事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甲方选择乙方应将乙方资质、信用、施工方案报工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选定乙方后应将本合同分送建设单位代表和工地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5.2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图审机构的工作关系。接受监理工程师对门窗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现场管理及工程验收等指令、意见,应及时告之乙方,并与乙方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方案。
5.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图纸 套,并同时按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门窗设计图纸及有关指标要求。
5.4对需要进行门窗施工详图及节点细部深化设计时,甲方应协调建设单位及工程设单位,提供经图审合格的门窗施工详图及节点图样。
5.5甲方依照本合同2.2条所列国家标准及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检查验收乙方的产品及施工质量。
5.6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拨款。
5.7因甲方原因出现合同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8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等事项。
第六条:乙方职责
6.1乙方不得转让,再分包工程。
6.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门窗设计图纸,以及本合同2.2条约定国家、省标准制作安装门窗。
6.3乙方应编制门窗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合同进度要求及时安装门窗。
6.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门窗配件、材质必须是符合国家、省标准和工程要求的合格品。配合甲方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6.5乙方接受监理单位监理,并提供有关资料。
6.6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调度、管理。
6.7乙方应编制门窗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8工程完成合同内容后,按双方约定及时办理中间移交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门窗单项工程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6.9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因门窗制作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在 日内维修,又不派人员联系维修事宜的,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并书面告之乙方。所需费用甲方将从保修金中扣除。非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付合同总造价30%或 %的预付款。
7.2门窗框(不含垂直运输施工通道)安装中间验收后 日内,再付合同总造价款的25%或 %。
7.3门窗扇(不含垂直运输施工通道)安装中间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付合同总造价款的25%或 %。
7.4乙方将全部门窗(含纱扇)安装完毕并由甲方验收合格, 双方完成结算后 日内,甲方付款至结算总价款的95%或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甲方拨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合同余款待保修期满时无质量问题(或门窗工程得到乙方及时保修),七日内一次付清。
7.5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付款的,乙方可按《 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2月版)62.4条款的规定执行。
7.6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按财政部、建设部(20__)369号文《建设工程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条:工程变更
8.1甲方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并附变更图纸,双方签认后方可生效。因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9.1乙方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门窗分项竣工报告,并附全部门窗工程竣工资料。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验收日期。工程未经验收,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以使用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应按工程已验收移交,支付工程款。
9.2如工程量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在验收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接到报告后 日内进行核实和答复,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如工程量没有发生变化,应以合同约定的暂定总价款作为结算总价款。
9.3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原材料、人工费增减变动时,可按以下办法调整: 。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0.1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工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工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合同变更或解除。
10.2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合同解除权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不能按约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制作安装,并可要求甲方按延期款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导致工程停工超过56天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11.2因乙方原因门窗制作安装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或不能按合同进度要求的,应支付违约金 。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办法
12.1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2.2协商不成时双方可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
12.2.1可向双方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2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2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报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分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13.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3.4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内容:塑钢门窗制作安装。
工 期:配合总体工程进度施工,于 年 月 日完工。
工 程 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标准、法律:
1、 适用标准:国家和现行有关塑钢门窗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2、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本。
第三条:合同价款:
1、 塑钢门窗工程预计总面积:
2、 塑钢门窗总造价:元
3、 塑钢门窗每平方米元
4、 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面积进行结算。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开工甲方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工程进度款。
2、窗框安装完毕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工程进度款。
3、玻璃安装完毕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
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10%。
第五条:材料选择和质量保证:
1、 型材:塑钢型材为 产品,PVC型材均符合GB/T8814—1998《PVC建筑型材》中规定,制作、安装按有关施工规范。
2、 玻璃为 玻璃,玻璃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工程验收提供相关质保资料、保修期为三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验收。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要求说明、有关洽商变更及有关技术文件等作为乙方产品设计和施工有效依据,由于甲方变更图纸或施工错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无偿提供乙方用水、用电,材料堆放场地的使用,
3、 协调乙方与土建及其它施工单位配合问题,负责审定施工进度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协调土建单位加强上墙后产品的保护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代表: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和调度。
3、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属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4、确保工程用材的质量,并提供有关技术文件,所用材料入场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资料。
5、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材料质量标准进货,进入现场后双方要验货,如出现与合同中材料质量标准不符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确保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安装现场做到场清料清,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时由乙方负责。
7、施工期间,现场材料由乙方管理保护。如有损失,乙方自负。
8、保证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力量。
9、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偿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采用下面两种方式解决: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