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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实用30篇)

2024-07-23借款合同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__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xx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1.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2.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3.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4.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5.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6.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7.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地址____,(营业执照)____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诉讼费用的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30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所列售房单位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的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的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损失,如因处理该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他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计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还清本合约规定的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的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的房主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的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交于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的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时,抵押权人可不预告通知,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的其他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付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的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项解决:( )向____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的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给抵押权人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地区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并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的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即售房单位)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 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登记编号(____)楼花字第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3

  出借人、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投资需要,向甲方借款作为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不动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不动产: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前,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元整,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拥有权与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利率、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债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全部归还甲方借款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借款给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状况。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放借款。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归还借款。

  六、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诉讼(_____)等情况。

  七、抵押人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_____、保管、维修及保养费用。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_____。

  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_____,并将_____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_____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抵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甲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八、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况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违约金)

  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借款,则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另甲方有权以每逾期一日按当日银行贷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利息。如逾期到________日后仍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将抵押物依法处置,处置所得用以清偿借款本金、违约、利息及相关处置费用等,如有余款则交由乙方。

  十一、争议协议

  本协议项下依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_____________委员会依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鉴定后借款发放之日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三、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份,抵押物公证、登记部门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4

  甲方(抵押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将位于包头市 区 号楼 单元 号的房屋有偿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抵押的房屋坐落于包头市 号楼 单元 号(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住房面积为 平方米 ,)甲乙双方对抵押房屋及位置已确认,且无异议。

  二、该房屋抵押价格为 (小写: )

  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将抵押费全部付清,同时甲方将上述房屋及相关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所抵押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产权纠纷,无抵押担保记录。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和违约时房屋现行价的100%的违约金。

  六、房屋风险责任至上述房屋交付之日转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指纹)

  抵押方签字(指纹)

  乙方签字(指纹)

  保证人签字(指纹)

  证明人签字(指纹)

年 月 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5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抵押物事项:____________

  1)、房屋所有权证:____房权字第____号房屋共有权证:____房共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____字第____号

  2)、名称:____________

  3)、座落: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 :用地面积:______㎡

  5)、抵押房地产价值:____________

  2、抵押范围:____________

  3、借款金额:______元人民币(¥______ )。

  4、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5、借款种类:____________

  6、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7、甲方以位于 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 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8、借款利率:____________

  9、还款方式:____________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1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12、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3、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管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方:中国________银行_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 (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年零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 贷款时间贷 | 款 金 额

  第一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第二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第三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 | 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

  第二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

  第三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约定条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7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_____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_______万元,担保_______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_____,_____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_____公司和乙方,_____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_____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8

  银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0.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样本二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xx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 )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 ,地址____ ,(营业执照)____

  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抵押权益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诉讼费用的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30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所列售房单位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的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的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损失,如因处理该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他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计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还清本合约规定的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的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的房主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的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交于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的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 他

  一、对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时,抵押权人可不预告通知,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的其他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付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的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 )项解决:( )向____

  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的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给抵押权人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地区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并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

  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

  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的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即售房单位)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 签 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____)楼花字第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样本三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9

  甲方:,身份证号码:___,电话: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电话:___

  丙方:,身份证号码:___,电话:

  因甲方欠乙方人民币 元,而乙方欠丙方人民币 元,即:乙方对甲方拥有 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的债权;丙方对乙方拥有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协议,就上述债权债务转让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债权债务转让事宜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其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全部转让给丙方,在前述债权转让额度内抵消丙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元(大写:)。

  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丙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丙方不再向乙方主张债权,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二、债务担保

  为了能保障丙方的债权能够完全实现,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成都市___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抵押给丙方。

  如果甲方不按约定偿还所欠丙方债务,则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房屋抵押优先受偿权,即可以从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三、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三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协议签订地:成都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及在场见证人四川成都市律师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在场见证人:___

年月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

  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1

  本合同缔约人:

  借款人:地址:

  电话:身份证号:

  贷款人:地址:

  电话:

  抵押人:地址:

  电话: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缔约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为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相应顺延。

  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证当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贷款利率、计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总额为元整(大写:)。

  利息支付(任选一种方式):

  1、第一期还息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还息于本合同实际还款日连本偿清。

  2、每月的日之前支付本月利息元。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5天通知贷款人,并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请展期还款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5日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

  第八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缴付根据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其他款项;

  3、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4、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融资顾问;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资料,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资信、借款用途及个人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九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对借款人按时发放贷款。

  4、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规定之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并同时已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贷款人应约定立即解除抵押物的抵押。

  第十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连续两期未偿还贷款利息,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一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全面、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独立所有并拥有处分权的位于市区路号单元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抵押物为共同共有的,已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根据房屋现状结合市场价值,抵押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定上述房屋价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十三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的当日,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抵押登记完成后,他项权证与房地产权证由贷款人领取并保管。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第十五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安全、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或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抵押权实现:如借款人不能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将抵押房产折价实现抵押权;如双方未就上述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直接实现抵押权。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或者变更,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特别约定

  第二十二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缔约人签字、经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完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抵押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超过15日借款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贷款人款项的,应向贷款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个月利息额。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按上列约定处理:

  本合同借款期限在1个月或1个月内的,应支付1个月利息,不再承担违约金;借款期限3个月内的,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应承担10天利息的违约金,但实际履行期限不足1个月,应按1个月计息。借款期限3个月以上,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应承担15天利息的违约金,但在最后一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到本合同期满为止,不再承担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期满(指实际还款日)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贷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

  6、本合同期满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应向贷款人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抵押人责任承担:抵押人与借款人对本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以及为实现债权所可能产生的抵押物的估价费、鉴定费、过户费、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贷款人的律师费、拍卖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七条附件效力:合同项下所有与本合同利害关系人签署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共页,借款人、贷款人、房地产抵押登记机构、咨询服务商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借款人与抵押人不属同一人时,抵押人与借款人同意共执一份,由借款人领取并保管)。

  第三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的意思表示:缔约人对本合同的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借款人:身份证号:

  抵押人:身份证号:

  贷款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订立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2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_________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_________

  营业日:_________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_________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_________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_________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_________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_________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_________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 币____ 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_________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 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_________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_________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_________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_________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_________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敬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_________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_________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_________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3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 》、《 》、《 》、《 》、《 》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

  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

  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号楼单元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估价报告编号:字第号)。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

  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5

  债权人: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___________分,一年利息为___________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_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6

  贷款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借款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号码:

  合同签订和履行地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其他事项,依据国家法律和《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基本情况

  抵押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部位: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设计用途: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数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时,借款人须结清前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自甲方放款之日起按月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___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___‰。乙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缴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逾期5日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提前实现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赠与、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臵,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做任何不利于甲方的改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抵押物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价值显着减少,乙方须在2日内书面告知甲方。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在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

  第六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涉及任何形式的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五条、第六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乙方逾期5日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则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直接强制执行的抗辩权。

  第八条:绝当物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的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乙方清偿完债务为止。逾期还款、交纳利息和综合费按借款余额每日1‰计收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争议,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乙方对当票、本合同及合同展期所做的保证义务为本合同及当票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当票及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当票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修改的继续有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三日内协助甲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7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甲方与借款人 签订的______号《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现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权并经甲方认可的房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1.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

  2.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

  3.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

  4.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5. 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

  6. 房屋买卖合同价格:_____

  7.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_____

  8.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

  9. 保险单编号: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1. 上述贷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2. 抵押担保的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坚定、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险种为该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

  在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未清偿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险。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须无条件全部负责,并有义务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损失。

  2.乙方须在办理完毕上述保险手续10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给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者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者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 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应为甲方,保险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贷款本息及欠款还清为止。此外,保险单须订明保险公司在甲方的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付给乙方任何保险赔偿金;

  4. 保险单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交由甲方保管;

  5. 乙方委托甲方为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授权甲方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该抵押物毁损部分或者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项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6. 如该抵押物出现毁损,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未还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权先行抵扣保险赔偿金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偿还所有欠款尚有余额,余额及该抵押物归还乙方,本合同即告终止。在偿清所欠款项之前,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不解除。除上述外,该抵押物的毁损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

  7. 如该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的,则保险单下的赔偿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8. 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偿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偿,在乙方补偿甲方利益后,保险公司之保险赔偿金则相应转付于乙方;

  9. 乙方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其价值减少,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

  1. 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2. 作为恢复抵押物原有价值的费用。

  第八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九条 抵押物登记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凭本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或该抵押物的正式证明以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8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____________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19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月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五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贷款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年月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房产。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1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 币____ 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 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2

  甲方(出借人):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个______月,利息按__。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______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_____

  借款人: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3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的权利。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_____机构申请调解或_____,不能协商或达不成_____意向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优先偿还乙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抵押房地产,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乙方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之后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总计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4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5

  债权人:

  债务人: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  分,一年利息为   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6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阅读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 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乙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关于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7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日签定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经济赔偿金元,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其相应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的权利。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优先偿还乙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抵押房地

  产,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乙方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之后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总计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8

  自住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

  2、借款利息为_______ 。

  3、乙方已知该房产已向_______银行_______抵押贷款 元整,贷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为余额抵押,双方约定房产权利价值为______万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产,房地产权号:沪房地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他项权利证)。乙方在《房地产登记证明》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6、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诺: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给乙方之前,未出租给任何人,也未与他人签订过租赁协议。在抵押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签订地: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包头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30

  甲方:

  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价值:乙方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还款,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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