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 大写 。
2.2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于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南京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南京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南京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南京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 字: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0__年3月印制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其他: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按揭
□(2)代办保险
□(3)代办上牌
□(4)代办装潢
□(5)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元。
2.代办保险。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元。
3.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3.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________元。
3.4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________元。
3.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
3.6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________元。
3.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
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元,合计约 元。代办费: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 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 期: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将该车全部所有权交付甲方,不得设置抵押,质押等,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如有瑕疵,依照第九条执行。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车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以附件形式附于主合同之后)。
二、交车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双方其他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4
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买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止,每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___
引擎号码: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出卖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出厂时间: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厂家,政府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造成不能交货或延误交货,卖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六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生产厂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生产厂没有规定的,且乙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则按以下约定执行:在车辆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选1项,下同)或行驶1.5万公里口2万公里口2.5万公里口内(车辆使用年限与行驶公里以先到为准),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或同一关键零件、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口3次口(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无法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2.按照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费: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授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修理单位应出具相应的修理单据和发票。
4.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恶意损毁对方名誉或妨碍经营、生活的行为,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条款可另行协商其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1)代办拍牌口(2)代办按揭口(3)代办保险口(4)代办上牌口(5)代办装潢口(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元。代办费: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办费: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6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 (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 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将该车全部所有权交付甲方,不得设置抵押,质押等,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如有瑕疵,依照
第九条执行。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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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 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姓名(章):
地址: 地址: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_____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从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汽车金额:__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____________(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五、争议解决:____________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____________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9
汽车买卖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一、 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 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 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田(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
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卖人名称(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质量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五、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 期: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应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没有提供上述第五条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其它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未能实现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3、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4、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7、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甲方在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应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元。
8、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10 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万元,____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3
卖方(甲)
买方(乙)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排量为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以人民币的价格卖(转让)给乙方。
二、付款及车辆过户: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转让金人民万元(大写元人民币)。
(1)购车款支付方式:乙方将车款人民币万元。
(2)银行按揭尾款由
(3)甲方收到乙方的购车款后,银行按揭款由甲方还完后,由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车辆状况,交付地点,及将付方式:
(1)车辆状况:甲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无其他债务纠纷(外观附照片)。
(2)车辆交付地点:
(3)甲方应于车辆交付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证,保险等一切证件和手续交付给乙方。
(4)车辆交付时间:
四、乙方收到甲方车辆及车辆相关证件,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车款,均需向对方出具收条。
五、本次车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车辆交付前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等法律和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1、车辆签订合同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之后的由乙方承担。
(一)本合同未尺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卖方(甲方):
日期:
买方(乙方):
日期: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型号
生产厂商产地
发动机号合格证号
车架号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定金条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________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__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证照名称: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
车辆交接书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_________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
外观_______,发动机运转_______,其它_______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5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丙方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数量及附件
1、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合格证号为:的汽车壹辆。
2、甲方为乙方安装一套汽车G装置,作为该车辆的必备部分;同时为乙方统一配备专门的手机卡号(手机卡号为:13 ),作为乙方与甲方联系之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仠佰拾元,(小写):元,以上价格仅为南昌提货价,并不含车辆购罝费,申领牌照等费用。
2、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①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拾万仠佰元整,(小写):元。
②后续付款:余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____日前交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全套G装置元,以后每月使用费80元;手机卡号100元,以后使用费用按实际结算;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车辆上牌乙方所购之车,委托甲方办理申领牌照,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维修1.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达到生产厂家执行的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2、乙方提车时,应对所购车辆进行认真验收,对其功能,外观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直到认为符合质量要求方可提货。
3、乙方所购车辆的售后服务,按照XX集团售后标准,由XX集团各服务站负责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车款。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附件G装置或手机卡号,负责乙方能正常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丙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声明》、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方丙三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手续、车辆营运手续、车辆保险手续等后,乙方填写验车单,方可提车。
5、车辆上牌所有的移动,包括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担保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丙方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________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丙方所有的财产为乙方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乙方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七、车辆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和其他有关税费后,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当将车辆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后,如G装置和手机卡号完好无损,则由甲方按1000元的价格回收。
八、车辆的保险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九、车辆的转让在分期付款期间内,由于特殊原因乙方需转让所购车辆,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车辆营运手续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
1、分期付款购车期间,由于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税费,汽车所有权属甲方。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如营运中骗货、偷货等);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3、甲方有义务,特别是车辆遭抢、盗、骗时,利用G提供服务。
4、G装置安装后,甲方有义务派员对乙方进行G使用进行培训。
5、甲方虽名为物流公司,但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车款及相关费用后,即获得汽车的39;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拆除或改变、破坏G装置、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此手机卡;G装置或手机卡号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48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汽车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拒收,甲方除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费用。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乙方拖欠车款累计达二万元以上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办理。
十四、甲方权利的转让和车辆的抵押甲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在不影响乙方使用车辆、不影响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前提下,有权将该车辆作抵押。
十五、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江西XX公司
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住所:_____电话:_____手机:_____传真:_____
丙方:_____丙方身份证号: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住址: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手机:_____电话: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如下买卖车辆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现有车___一部,车牌号为___,发动机号为___大架号为___,现将卖给乙方,交易后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第三条:双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买车预付款人民币___。余款在甲方提供给乙方完整有效的车辆档案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2、交易前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甲方负责,交易成功后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应向对方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合法性,如有隐瞒或虚假成份,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五条: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
销售人员: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对汽车销售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与价款
(以上标的价款不含为汽车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汽车交接时,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上牌、保险及抵押等有偿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种方式付款,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定金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车款总额的20%以内):____元。定金可作车款,汽车交付时将余额:____元(大写:_________)付清。
2.一次性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
3.消费贷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__% ,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余款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过双方确认或乙方选择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金融机构办妥消费贷款事宜 (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且余额未按时支付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由甲方帮助贷款的除外。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____或行业标准____,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表明的标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商品,并且在上牌照时,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环保等部门的检测的汽车。
2.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3.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汽车在交付乙方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四条 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提车方式:乙方到店自提□,甲方送车上门□,其他□。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60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汽车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汽车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维修网点信息。
(4)汽车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汽车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对所购汽车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乙方提出的整车或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异议,甲方负责处理、调换。对整车或内饰、随车物件及使用功能等存在隐蔽瑕疵的甲方负有保证质量责任。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应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 (见附件),即为该汽车正式交付。
第五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在售后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等问题,按国家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甲方应全面尽到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乙方所购汽车如属生产厂商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商的承诺办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或交付汽车)的,经双方协商可延期,自协商延期截止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或交付汽车)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或交付汽车)超过1个月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交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违约方收取定金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或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大写:_______)。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经过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追究生产者的相关责任。
4.甲方如不履行厂家维修保养手册所承诺的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5.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___元(大写: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违约金不足
6.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大写:_________)。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汽车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有国家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_________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该产品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提出质量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 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商品车辆交接书》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车身颜色及内饰: 。
车辆主要配置: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产号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大写) (¥ 元),数量: 台。
车辆总价(不含税费和其他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贷款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或 (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后填写)。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委托运输方代提车(甲乙双方指定的运输方是 )□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
(3)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相关物品及随车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情况和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况。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乙方委托运输方代为提车的,甲方与运输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交付时,该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9.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业务,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应的委托协议。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包修期限,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如适用),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其他约定: 。
2.生产厂(或甲方)指导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以及其因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生产厂)应明确承担维修任务的维修站(厂)负责维修,若乙方自行选择维修站(厂)自费维修,不影响其继续依法享有汽车“三包权利”。
5.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召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时验收接车,且经甲方通知后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仍未验收接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机构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对乙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甲方保证乙方相关信息仅用于本次车辆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用途,除国家规定情形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业信息:是□ 仅短信、邮件□ 否□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双方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
4.标的车辆为交通事故车辆、泡水车等特殊车辆时,甲方应尽到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详述标的车辆情况,车辆单价及总价中已包含了车辆损伤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响。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19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丙方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数量及附件
1、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车型,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底盘号为:_______________,合格证号为:_______________的汽车壹辆。
2、甲方为乙方安装一套汽车gps装置,作为该车辆的必备部分;同时为乙方统一配备专门的手机卡号(手机卡号为:_______________13),作为乙方与甲方联系之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拾万仠佰拾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南昌提货价,并不含车辆购罝费,申领牌照等费用。
2、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①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拾万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余款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个_________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1日前交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全套gps装置20__元,以后每月使用费80元;手机卡号100元,以后使用费用按实际结算;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车辆上牌
乙方所购之车,委托甲方办理申领牌照,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维修
1.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达到生产厂家执行的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2、乙方提车时,应对所购车辆进行认真验收,对其功能,外观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直到认为符合质量要求方可提货。
3、乙方所购车辆的售后服务,按照一汽集团售后标准,由一汽集团各服务站负责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车款。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附件gps装置或手机卡号,负责乙方能正常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丙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声明》、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方丙三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手续、车辆营运手续、车辆保险手续等后,乙方填写验车单,方可提车。
5、车辆上牌所有的移动,包括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丙方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丙方所有的财产为乙方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乙方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七、车辆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和其他有关税费后,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当将车辆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后,如gps装置和手机卡号完好无损,则由甲方按1000元的价格回收。
八、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九、车辆的转让
在分期付款期间内,由于特殊原因乙方需转让所购车辆,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分期付款购车期间,由于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税费,汽车所有权属甲方。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如营运中骗货、偷货等);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ps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3、甲方有义务,特别是车辆遭抢、盗、骗时,利用gps提供服务。
4、gps装置安装后,甲方有义务派员对乙方进行gps使用进行培训。
5、甲方虽名为物流公司,但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车款及相关费用后,即获得汽车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拆除或改变、破坏gps装置、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此手机卡;gps装置或手机卡号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48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汽车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拒收,甲方除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费用。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乙方拖欠车款累计达二万元以上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办理。
十四、甲方权利的转让和车辆的抵押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在不影响乙方使用车辆、不影响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前提下,有权将该车辆作抵押。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江西汽车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0
甲方(卖方):____
单位或姓名:____
住址:______县______镇富民街781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
单位或姓名:____
住址:______县______乡西______东北庄242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鲁Q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底盘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白色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协商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三、此车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1
出卖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陕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陕a___,发动机号为1611d110___,车辆识别代号为lzgcr2r66bx054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陕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20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20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2
古法见证字 第 号
兹证明( 年 月 日出生,住 )与 ( 年 月 日出生,住)于 年月 日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 年月 日同时向本所申请见证,经审查,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真实,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特此见证。
见证人:
见证单位:托县古城镇法律服务事务所
年 月 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3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
(2) 余款 元(中期款)于某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年 月 日至 月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某时,将相当于某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某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某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4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5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__车辆代码:____________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___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排气量: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台。车辆总价: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预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书》(见附件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__________________□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为__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特约维修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外,同时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规定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4.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保修期中,出现质量故障在__________日内未能修复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则保修期予以顺延。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向生产厂家索赔。
7.由于人为损坏、使用、保养不当,或到公布、指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9.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__________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日间)__________(夜间)
传真号码:__________工作手机号码: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2.乙方联系资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日间)__________(夜间)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3.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信息传递之用,不作为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
4.由于乙方改变通讯方式,令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提车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甲方可以不为乙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对商品车辆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____________。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有提供的请打“√”,没提供的请打“×”):
(1)发票□(2)合格证□(3)报关证明文件□(4)商检证□
(5)使用说明书□(6)保修卡□(7)简易操作手册□(8)拓印纸□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双方确认,在下列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车辆项目右侧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请补充说明。
5.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车辆经验收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场签订本交接书,签署后则视该车辆已交付完毕。甲方所购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从卖方(甲方)转移到买方(乙方)。
8.本交接书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银行按揭
□(2)代办上牌的相关手续
□(3)代办保险
□(4)代办装潢
□(5)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1.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险种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险合计:_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2.代办上牌
养路费: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元。
3.代办装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元。
4.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元。
5.委托劳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乙方预付□ 完成委托事宜后乙方在车辆交接时支付□。
三、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四、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限顺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6
售车方(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六)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七)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演唱会投资方、举办方,甲乙双方愿意就该演唱会开展赞助合作。
2.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双务、有偿赞助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在__市_区订立条款如下:
1.演唱会概况:
1.1演唱会的名称、类型与主题_______演唱会,属于商业演唱会,是以_____为主题的演唱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演唱会”)。
1.2演出场次:____场。
1.3演出规模:约_____名观众。
1.4演唱会的举办时间与地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时,在_____市____体育馆,甲方如变更时间与地点应与乙方协商。
1.5演唱会的投资与举办及组织:本次演唱会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资,并共同委托具有演唱会举办资质和经验的机构具体承办。
2.合作方式:
2.1赞助内容:
2.1.1赞助性质为有偿,即:甲方在取得乙方赞助款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权益或回报。
2.1.2赞助方式为:
(1)提供下列赞助商品用于本次演唱会并按甲方通知时间、地点送交:
品名:____、品牌:____、数量:____
(2)提供现金赞助元,按照下列进度支付:
A.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赞助额的__________%.
B.本次演唱会举办日的__________个日历天以前,支付赞助额的____%.
C.本次演唱会举办日后的______个日历天内,支付剩余赞助款项。
2.1.3双方确认:乙方为本次演唱会______行业或_____类商品的唯一赞助商和合作伙伴,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再与前述行业、商品的企业建立与本合同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合同关系。
2.2赞助方权益:
2.2.1甲方就乙方提供上述方式赞助的对价,向乙方提供的回报和权益包括:____
(1)演唱会冠名:本次演唱会应以乙方指定名称冠名,即:“_____演唱会”。本次演唱会的对外宣传、对外交往和实际举办时,只能使用该冠名名称并在相应文件、宣传资料、相关物品中使用,不得使用其他非冠名名称。
(2)指定合作伙伴:乙方作为本次演唱会的_____合作伙伴,并在本次演唱会的对外宣传、对外交往和实际举办时予以注明和披露。
(3)背景展示:本次演唱会的表演舞台背景中注明乙方LOGO、企业名称。
(4)用品展示本次演唱会所使用的_____用品只能由乙方提供且带有乙方LOGO和企业名称的商品。
(5)特别鸣谢:在本次演唱会的宣传资料中予以注明,并在本次演唱会开幕时和闭幕时由主持人口头播报。
(6)新闻发布会:甲方在举办本次演唱会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时,乙方的LOGO在此类新闻发布会背景板出现。
(7)邀请乙方代表出席:A.新闻发布会______人;B.本次演唱会______人;C.如有其他活动____人。
3.其他事项:
3.1违约责任:
3.1.1双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各合约方各自项下约定之义务时,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本方项下约定之义务及责任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1.2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其他方支付延迟履行义务涉及款项金额或物品价值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累计延迟超过____日以上时,每日应向其他方支付前述标准两倍的违约金,其他方还可解除本合同。
3.1.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排除与乙方同行业或竞争企业合作的约
定,则甲方不但应返还乙方提供的全部赞助款物,还应向乙方支付赞助款物价值总额____%的违约金。
3.1.4本次演唱会如未举办或者虽举办但未如约实现赞助方权益,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提供的全部赞助款物。
3.2争议解决:
3.2.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3.2.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3.4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电话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电话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邮编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日期: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29
出卖人: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合格证号: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
海关单号:_________
商检单号: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
出卖人姓名(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30
甲方(卖方):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
乙方(买方):
姓 名:
身份证号:
一、车辆信息:
购买车型
车架号
颜色
数量
装饰( 元)
车价( 元)
合计(大写): ¥
二、付款:
1.1、全款购车
定金: ,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款。
余款: ,交车后立即付款。
1.2、贷款购车
定金: ,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款。
首付: ,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款。
其他费用: ,(含资料费、GPS、上牌费、购置税、调查费、续保押金、保证金、担保费、保险费)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款。
1.3、乙方选择贷款购车的,在甲方收取贷款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等)后不得要求选择全款购车,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损失并支付10000 元(壹 万 元整)手续费给甲方。
三、交车、验车:
2.1、交车地点:
2.2、交车时间:
2.3、交车前乙方如有合理原因需要变更交车时间因以书面形式于交车之日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交车时间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顺利交车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后续如需再次交车由乙方承担1000 元交车手续费;甲方如遇运输故障、公路事业中断、停顿等不可避免因素,甲方可以顺延至以上因素排除后交车,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
2.4车辆验收:交接车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或其委托人验收,乙方或其委托人如发现车辆不符合规定应当面提出质疑并记录于车辆交接单上,否则视为验收合格,车辆交接完毕后因汽车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失由汽车厂方负责,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5质量保证:如甲方所售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按车辆保修卡之规定在指定的维修服务站进行维修。
四、违约责任:
3.1、甲方应按合同严格履行交车义务并按产品说明提供相关手续及随年配置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为原厂制造。交车时,乙方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已预购车型的车辆时,甲方告知乙方再次交车时间地点后任无法完成交车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违约处理。
3.2、乙方应按产品说明标准验收车辆,在验收时须仔细检查车辆,车辆验收合格后签字接车。车辆签收交付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和退款,但若车辆确有非人为的严重问题,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厂家进行索赔。
3.3、乙方因特殊原因交车时未付清余款的,应按合同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如超过付款期15日任未付清余款的,甲方按未结清余款的金额每日向乙方收取5‰的滞纳金,有权收回车辆,并按乙方违约处理。
3.4乙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即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车辆全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催收费、差旅费、邮寄费、司法程序所需费用(如诉讼(仲裁)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违约情形如下:
①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时交车,经告知二次交车时间地点后任未完成交车的。
②出现本协议中3.1和3.3项下情形的。
③乙方提供虚假资料导致银行按揭无法成功办理的。
④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⑤乙方因本协议作出的任何声明与保证不真是或部分不真实的,或违反了任何其于本协议而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了任何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履行的.义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部分或全部的。
3.5一方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单方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本合同自解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解除,同时守约方即可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可以从定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
五、其他:
4.1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2乙方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乙方确认本送达地址使用于诉讼各个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
4.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明确了解并自愿承担购车后面临的车辆正常贬值和市场波动造成的降价风险。
4.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其效力与合同效力一致。
4.5本合同由甲、乙上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别提示:本合同是甲、乙达成合意的表现,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并在此确认,对合同各条款均无任何异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31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20xx年10月印制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其他: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拍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3.1 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3.2 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 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 元。
3.4 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 元。
3.5 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
3.6 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元。
3.7 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
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代办费: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代 办费: 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 代办费: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32
一、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订并自愿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定购车型、选装、颜色、数量、单价及总金额序号 车辆品牌型号 选装配件(金额) 颜色 数量(辆) 单价(元/辆)
1 RMB¥:
2 RMB¥: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RMB¥:
三、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展厅
2.交货方式:乙方自提
3.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四、付款
1.支付时间将按照以下第( )项进行。
(1)乙方将在交货时间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2)乙方将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人民币¥: 元,并在交货时间前 工作日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的全部余下部分。(定金支付方式:¨刷卡 ¨现金 ¨转账)
2.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上诉约定的师傅时间将合同总金额一本款第( )项方式支付至如下甲方账户:
3.付款账号: 收款人:广西智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 号:
五、约定事项:
1.合同价格仅为车辆单价,如有选装件则为车单价与选装件的总金额,不含上牌过程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2.乙方提车前需将本合约之车价款缴清后方可提车。
3.甲方于乙方全款到账后将新车做完新车检验工作,经乙方核对无误后交车。
4.本合约不得进行债券债务转让及质押,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上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售后服务:按东风风行汽车保修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篇3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车主刘政贤的.长安微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湘__,发动机号__,车架号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20__年20__年25日前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20__年9月25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帮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