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区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租给承租方。
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次租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金为:每月___元,出租方每季度收取一次房租,共____元整。
2、承租方应提前十天向出租方缴纳下季度房租;承租方在租用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气、闭路、网费、物管费、除渣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给出租方代收;出租方交给承租方时,保证房间内的低值易耗品《如灯泡、水龙头等》完好,承租方退房时也应保持完好,期间发生的更换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保证金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一切费用结算后,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4、承租方自愿提前退房,出租方不给予退还未住满期间的房费。
若出租方因故提前收房,应退还承租方未住满期间的房费。
5、承租方需退房或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若需提前收房,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
6、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损坏房间内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注意安全,遵纪守法。
由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各类安全、违法等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同时出租方有权利立即收回住房,保证金不予退还。
8、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任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若承租方由此行为,出租方有权利立即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
9、若承租方未按期缴纳房租,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住房。
10、房屋内的设施:海尔电视机一台29寸、机顶盒一台、空调窗机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热水器一台、床两张、衣柜两个、电视柜一张、沙发一张等。
11、未住满一年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昆山市区租房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年××月××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 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等物品,价值人民币 元(大写: );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 煤气等费用人民币××元 (大写: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 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 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昆山市区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