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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汇总34篇)

2024-04-23劳动合同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 __

  乙方: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3个月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

  06年三月下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下,对市直企业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查。参加调查的人员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部分委员,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领导。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听取了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报;深入到部分国有、民营、外资、个体工商企业了解情况,查看有关资料;同时分别召开了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座谈会和企业领导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的看来,各级各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领导比较重视。近三年来,市总工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当前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关于xx市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等5个文件。市总工会总结沙隆达、城南开发区等单位和地方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把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和劳动合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考核。

  (二)工作基本推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市各类企业4700家,已签订集体合同3685家,签订率为78%。其中国有企业945家已全部签订,签订率为100%。二是以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为基础,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格局基本形成。截至到20xx年2月,全市城镇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为358万人,签订率为867%。

  (三)制度初步建立。20xx年以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积极探索协调劳动关系的新机制,市直和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明确了三方在调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责任和作用。

  (四)重点内容突出。合同内容比较全面、具体,劳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比较明确,主要突出了经济发展和企业改制的需要,对劳动者工资、养老保险、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保护体现得比较充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建立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认识上有差距。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认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有必要,而签订集体合同没有多大必要;一些职工对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深,认为个人已经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是工会和单位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签不签无所谓;还有一些有一定专业特长和技术的职工,担心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择业自由,不愿和企业签订合同。这些认识上的差距,使得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执行缺乏一种内在动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二)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不规范。一是平等协商难实现。目前一部分企业对平等协商制度的重要性还没有完全认同,集体合同制度执行中重签约、轻协商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企业是“一次协商管几年”。工会代表广大职工与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从法律上讲是平等的,但从实际运行看,往往考虑单位困难多一些,考虑职工利益少一些。二是没有严格执行审查备案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必须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才能生效。而我市虽然有4634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但按规定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审查只有3685家,有近1/3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备案审查。

  (三)合同的签订率和履行率不高。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总工会统计,全市有20%以上的企业没有签订集体合同,有近15%的.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合同的履行也不理想。20xx年市总工会对80名职工代表进行问卷调查,有22人表示集体合同缺乏监督执行,兑现不够,占职工代表的27%。有的企业集体合同中规定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为职工交社会养老保险,但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不仅未交纳养老保险费,而且连基本工资也不能及时发放。

  (四)合同的内容不完善。有的企业是迫于压力而签订的合同,对合同的内容不重视,合同条文能模糊就尽量模糊,能抽象就尽量抽象;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文本针对性不强,格式化的居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少。在抽查的几家企业中,仅有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其他企业都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有些合同内容存在不公平。如有的合同规定安全事故责任由劳动者自己负责,社会养老保险由职工自己缴纳等。

  (五)合同的管理存在漏洞。一是管理制度尚未健全。据调查推算,约有60%左右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未建立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相关管理制度。这种情况在非国有企业中比例更高。有些企业虽有管理台帐和制度,但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二是管理主体缺位或虚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相当数量企业没有落实人员负责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少企业虽然安排了人员管理,但实际没有认真管理和检查。合同签订后存放在档案室,不修改、不完善;到期了不续签、不终止。

  (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当前的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还没有完全将农民工纳入到管理范畴。一些企业不愿意和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对农民工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口头协议为主,以便规避法律或者逃避责任。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超时劳动、克扣和拖欠工资等。

三、几点建议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就我市下一步贯彻执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既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又是劳动关系是否稳定、和谐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工会以及劳动者自身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把企业法人和职工作为重点对象,使他们对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目的、意义、性质及内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增强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

  (二)要不断完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要把改制企业、新建企业作为重点,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作为难点,积极推进工会组织的建立,做到凡是有职工的地方都有工会组织。同时,要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增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打下基础。二是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对平等协商的主体、原则、内容、程序等进行规范,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机制,使得平等协商有章可循。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配套规章制度,落实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三)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要转变歧视农民工的错误观念。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首先应从自身做起,消除歧视观念,把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二是要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推进集体协商制度。要将农民工纳入到集体合同制度管理之中,通过广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农民工获得平等的对话权利,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本着依法、公正的原则,及时立案,及时处理。

  (四)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对用工单位实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检查。通过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政策指导、咨询服务、监督检查以及集体合同审核和劳动合同鉴证等,促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好责任,切实抓出实效。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3、乙方代表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甲方尊重并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和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5、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乙方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6、依法签订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

  二、劳动合同管理

  1、甲方与员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前征求乙方意见。

  2、乙方有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甲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监督甲方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3、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经与乙方平等协商,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2、甲乙双方每年年初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签订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

  3、甲方变更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时,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4、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

  (1)劳动定额的确定和修改;

  (2)奖金分配办法;

  (3)津贴、补贴标准;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的工资支付办法;

  (5)职工试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与乙方和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

  2、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经乙方同意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______部门和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3、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

  4、条双方协商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

  五、保险、福利

  1、职工有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向乙方和全体职工公布。

  2、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

  3、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宣传和缴纳工作,乙方有权对甲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按规定实施监督。

  4、甲方按规定提取各项福利费用,积极改善职工的文化设施和住宿、就餐等生活条件。

  5、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职工实行下列补充保险:

  (1)企业年金;

  (2)商业保险;

  (3)其他。

  六、劳动安全卫生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设施、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和支持协助行政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3、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落实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抗寒保暖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以保证职工在良好环境下工作。

  4、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对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七、其他可供双方选择的协商内容

  其他协商内容:关于劳动纪律和奖惩;关于职业技能和培训;关于保守商业秘密;关于裁减人员;关于涉及劳动关系的规章制度;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应当协商续订新合同。

  2、对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无规定的,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甲方与乙方应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

  (3)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条款出现;

  (4)企业被撤消、兼并或破产等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应按相关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九、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各推荐名代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并订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

  2、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合同的履行实行民主监督。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报告一次。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10日内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3、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并在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4

  编号: ______  甲方 (单位):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  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照

  第二十二条第

  7、

  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第

  7、

  8、9款和

  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________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

  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

  7、

  8、9款、

  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____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

  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

  第二十二条第

  3、

  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5

  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在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甲方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制定相关的措施并组织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安全的生产工具、工作场所和基本生活设施,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级工资工资制度,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并参照工资指导线执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内容、支付标准、支付项目、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加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保障乙方享受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双方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可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经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经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甲方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告知乙方,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专项协议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可另附页)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制定的合法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档案存一份。

  第十五条本劳动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6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日立公司(下称公司)承认日立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公司唯一的工会组织。公司与工会尊重各自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缔结如下协议并真诚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负责计划的人员。

  4.从事订货记帐及营业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担任相同职务的人员。

  5.从事会计、秘书、总务及股票工作部门的主任。

  6.公司领导及各工厂厂长的秘书和司机各一人。

  7.负责警卫部门的主任及组长。

  8.公司与工会支部协商指定的人员。

  第二条被工会开除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解雇。但解雇将对公司企业带来不便时公司将与工会协商。

  第三条公司制定就业规则及其他有关职工劳动条件的各项规则时,听取工会或工会支部的意见,不制定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

  第四条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为和平地解决一切争议,应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规定的程序,迅速地解决公司与工会、工会支部或工会会员之间出现的不满或纠纷。

  第二章工会活动

  第五条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的工会活动由本章规定。公司不以工会会员参加正当的工会活动为由给予不同待遇。

  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工会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意见,尽量不给公司业务带来障碍。

  第六条工会、工会支部或会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举行工会活动时,除下列各款外,应事先递交书面报告,以得到公司谅解:

  1.工厂工会委员和工厂申诉受理委员在处理及其调查本协议规定的申诉时,一周为8小时以内。

  2.谈判委员及专门谈判委员出席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

  3.中央经营审议会委员及其专门委员以及工厂经营审议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审议会及专门委员会。

  4.执行委员出席执行委员会。

  5.评议员出席评议员会。

  6.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7.其他工会支部应参加的相当于上述各款的劳动团体的会议。

  第七条工会会员因工会活动离开公司工作时,应事先按规定的报告书通过所属上级向公司申报。

  第八条公司允许工会有工会支部从会员中选任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脱产干部和书记。

  公司对专职从事工会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条细则外,按下列条款对待:

  1.不支付工资。

  2.不支付交通津贴。

  3.可与其他工会会员同样利用工厂卫生福利设施。

  4.公司不负担各种社会保险及养老年金基金中雇主应负担的保险费,但如有申请,公司可为其代办交纳保险费手续。

  5.在适用有关就业规则方面,除因不从事公司业务而部分不能适用外,其余与会员相同。

  6.在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的变动与会员相同。

  8.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9.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结束后恢复原来工作。

  第九条工会及其支部应通告工会干部的名单,所属部课名、就任离任的日期及其书记的名单、录用退职的日期。

  第十条工会及其支部为进行工会活动,使用工会事务所及公司的设施、物品、场所时应事先征得公司的认可。

  使用公司的设施等时不能用于工会业务以外的宣传、广告以及政治目的。工会及其支部需要宣传、报道、通知等可使用规定的布告栏。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条公司按本章规定的基准对工会会员进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需要录用职工时,从15岁以上的志愿者中经过权衡决定录用者。

  第十三条新录用者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以正式职工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公司可取消录用。试用期满14天后取消录用时,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会员或改变会员担任的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公司在决定调动时应充分考虑会员本人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因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派遣会员去公务部门、公共团体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第十六条公司录用大量员工时,应事先与工会、工会支部联系,听取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当会员大量调动、派遣、转任时,应就有关基本事项与工会、工会支部协商。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有下列情况时,给予不同期限的休职:

  1.因疾病、伤病(不包括工伤)长期缺勤者的休职(见下页表)。

  2.因事故缺勤已达1个月继续缺勤时给予2个月休职。

  3.派遣在外时为整个派遣期间。

  4.就任国会议员、都道府县知事、市町村长等公职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职,且公司认为必要时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属第1款、第2款的休职,当公司确认其休职原因消失时,可提前让其复职或根据情况予以延长。

  属第3款、第5款的休职期限后给予复职。

  休职期限

  缺勤开始时的连续工龄

  休职开始日期

  结核性

  疾病

  高血压、癌、神经系统疾病及跌打损伤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内

  缺勤已达4个月

  17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0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1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5年至20__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3个月

  16个月

  14个月

  20__年至20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9个月

  24个月

  18个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达6个月

  33个月

  30个月

  24个月

  第十九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经审查后给予褒奖:

  1.工作诚恳为人表率。

  2.工作效率显著出类拔萃

  3.提出有益于业务或发现业务上问题的重大报告。

  4.事业上有发明创造及刻苦钻研。

  5.防止了灾害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情况下建立功勋。

  6.当他人遇难时积极抢救。

  7.参加与业务有关的进修、教育、比赛活动,成绩优异。

  8.为国家、社会作出功绩,成为公司职工的荣誉。

  9.其他被公认为有必要给予褒奖的事迹。

  第二十条会员工龄满20__年、满25年以及满35年时给予褒奖。

  第二十一条褒奖按下列方式授予:

  1.奖状;

  2.奖品;

  3.奖金;

  4.奖励休假。

  褒奖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

  第二十二条对有特殊功绩的人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三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之事由,被认定程度轻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显悔改表现时,免于惩戒处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事由,可给予惩戒。

  惩戒分为谴责、扣罚工资、停止工作及惩戒解雇四种。

  1.谴责时交付处分说明书以戒将来。

  2.扣罚工资时交付处分说明书,每次扣罚金额为一天平均工资的50%,一个月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的10%以内,以戒将来。

  3.停止工作时交付处分说明书,停止其30天以内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工资。

  4.惩戒解雇不需事先预告,随时解雇。惩戒处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有关解雇和停工处分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会员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据情节给予停止工作、扣罚工资或谴责处分:

  1.无正当理由,随意旷工。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

  3.在厂内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厂内修理制作个人东西。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离开岗位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无正当理由,妨碍生产。

  6.伪造欺骗有关工休、外出的手续、报告。

  7.因喧哗、酗酒、风纪不整等不良行为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

  8.对公司和公司内人员进行中伤诽谤、败坏他人信誉等不当行为。

  9.不认真管理火源或未经许可私自点火。

  10.违反有关预防灾害及保健卫生的规则或指示。

  11.因消极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破坏性灾害、重大业务事故或影响了公司的信誉。

  12.在公司的设施内(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经许可张贴传单或广告等。

  13.在业务上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

  14.严重损害公司职工的名誉。

  15.类似上述委不得体的行为。

  职工对上述行为给予帮助、共谋、教唆或煽动者,与上述处分相同。

  第二十六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给予惩戒解雇处分,但可酌情给予停工或扣罚工资的处分:

  1.无正当理由,无故连续7天以上旷工。

  2.对公司的人员施行暴力威胁或绑架关押他人。

  3.未经许可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物品。

  4.未经许可携带对公司秩序、安全卫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丢失、滥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动力、资材、机械、工具、产品、文件或宣传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做了自己权限以外的行为或无故不遵守上级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当的礼品或诈取钱物,以谋私利。

  8.依据刑法被判为有罪。

  9.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伪造经历、采用欺骗手段进行公司。

  11.未经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经常受到惩戒处分、警告,但无悔改之意。

  13.属前条各款,情节严重。

  14.类似上述很不得体的行为。

  会员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对其他各款的行为提供帮助、进行共谋、教唆或煽动的,与上述处分相同。

  会员作出上述行为,公司认为其出勤将给工场秩序带来很坏影响时,在作出惩戒或处分决定前,令其休职。

  第二十七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可给予退职:

  1.因本人原因申请退职。

  2.到达退休年龄。

  3.调任所属公司。

  第二十八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给予解雇:

  1.根据第二十六条给予惩戒解雇处分的。

  2.神经和身体残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业务能力或业务成绩明显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职期满后的。

  5.就任第十八条第4款公职,没有办理休职或休职期满后没有复职的。

  公司在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解雇决定前,为激发其工作能力,应先考虑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不得已情况下解雇会员时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协商。

  第三十条属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应提前30天预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如支付工资可相应缩短预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预告解雇时,如本人提出申请,可按所剩预告天数支付平均工资后随即解雇。

  第三十一条属第五十四条第4款公伤休假期间及第五十四条第9款生育休假期满后30天内不可解雇。

  公伤休假者治疗3年尚未痊愈,须取得公伤保险年金待遇后给予解雇。

  第三十二条退休年龄为60岁。

  第四章勤务

  第一节勤务

  第三十三条会员每天就业时间为8小时45分。分为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和休息时间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终了时间的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公司因电力、煤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范围内调整每天的工作时间。

  就调整工作时间的上下班时间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总部和分店的就业时间另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由于业务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与工会协商延长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提早上班、加班、临时召回上班),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12小时。但是,确有紧急业务情况时,届时与工会支部协商确定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从事有害业务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2小时,一周不超过6小时。

  第三十五条18岁以上的女子超时劳动及深夜劳动事项按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执行。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时30分。

  第三十六条公司不让未满18岁的会员超时劳动或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劳动。

  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可让16岁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条因灾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3条和第五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制约,在必要的限度内延长实际工作时间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可让会员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业时间及交接方法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条因业务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不按常规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时间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时间制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条警卫人员、汽车驾驶员、宿舍管理员等属劳动基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3款规定的人员,不适用本章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之规定。上述工作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及休假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条因业务上的关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则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出差。出差期间作为工作时间,但如有上级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费另与工会商定。

  第四十三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派遣会员外出工作(依据劳动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条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值班,有关值班规定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条对给未满1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请,可去哺乳场所一天两次,每次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

  第四十六条会员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须办理规定的手续。

  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需办私事外出时,应得到公司认可。

  第四十七条会员缺勤时应通知规定的手续得到公司认可。

  因私伤病达7天时,应递交医师诊断书,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证明。

  因伤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时应说明具体的理由。

  第四十八条会员因下述事由不得已迟到、早退时,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1.行使选举权等其他公民权。

  2.因工负伤,治疗疾病。

  3.执行公务。

  4.天灾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为预防传染病而切断交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工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不允许进入工场或退出工场:

  1.被认为风纪不整或有碍于卫生。

  2.携带不属业务用的火器、凶器及其他危险品。

  3.其他类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条会员出入工场时除经过规定手续、得到许可外,不得将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或带出工场。

  第二节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条会员的休假日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国民节日。

  5.7月16日(公司创立纪念日)。

  6.劳动节。

  7.本条第1款与本条第4款的国定节日重叠时为星期一。

  8.5月4日。

  因业务关系不能休息时,根据与工会支部的协定给予倒休。

  第五十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与工会的协定可让会员在上条休假日里劳动。但不安排未满18岁的会员在上条第1款的休假日里劳动。

  18岁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据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办理。

  会员在休假日劳动后,应在2周内给予相应天数倒休。

  第五十三条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规工作时间结束后至第2天工作时间开始止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第2天为休息日。

  第五十四条会员能够申请下列的休假,但是,会员应在当天工作开始前申请预定休假的天数:

  1.年休假

  连续工龄1年内每年10天

  连续工龄1年以上2年以内每年12天

  连续工龄2年以上3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3年以上4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4年以上5年以内每年14天

  连续工龄5年以上6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6年以上7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7年以上8年以内每年16天

  连续工龄8年以上9年以内每年17天

  连续工龄9年以上20__年以内每年18天

  连续工龄20__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数则转入第二年,但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续转。

  如会员申请休假时间有碍于业务正常进行,则更改其休假时间。

  2.庆丧休假

  (1)婚姻(包括结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丧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调动休假

  因工作调动,公司认为有必要搬家时给予下列时间,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数:

  单身赴任

  携家属赴任

  家属阻挠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内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负伤或患病为医师的诊断书所提出的时间,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诊断书。

  5.公务休假

  (1)就任都道府县市区町村会议员的会员出席议会或执行其他业务的时间。

  (2)根据劳动工会法、劳动基准法、职业稳定法执行公职以及根据公安委员、教育委员、农业委员、民生委员等法令执行公共性职务的会员执行公务所需要的时间。

  (3)作为证人、鉴定人、旁证人出席法院或相应的机构活动时所必需的时间,但与私人有关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规定的休假如不妨碍公务,公司可依其申请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灾休假

  遭受天灾(火灾、地震、风灾、水灾等)给予公司认为必需的时间,与会员分居的受到会员抚养的家属也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7.交通中断休假

  因天灾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断不能出勤时给予必需的时间。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发生传染病患者时,为预防传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认为必要的歇工时间。

  9.生育休假

  预产期8周(多胎为10周)以内以及产后8周为产妇休假时间。但产后6周,本人申请复工,且医师认可时,公司可准许复工。

  10.其他休假

  经期劳动有显著困难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给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给予延长。

  第五十五条因天灾、电力限制、机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给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节连续工龄

  第五十六条连续工龄以月为单位计算(未满月舍去)。从会员录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职之月止。经过试用期后正式录用者连续工龄从试用之月起计算。

  第五十七条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员将原公司的工龄与本公司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培训生、技校生及临时职工被录用为正式职工后,计算其正式职工前的工龄。

  第五十八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休职期间按下列方式计算连续工龄:

  1.第1款(长期病假)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职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第五章报酬

  第一节总则

  第五十九条会员的报酬均由本章规定。但与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就业天数不同时,另与工会商定。公司不对非工会会员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如工会有意见,将听取之。

  第六十条公司不以女子为由给予女子比男子差的报酬。

  第六十一条报酬分为工资、退职金、年金、休业津贴及其他报酬。

  第六十二条有关退职金与年金另与工会商定。

  第六十三条工资分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除计划职员)、抚养和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

  第六十四条标准内工资水平另与工会商定。

  伴随标准内工资水平的变化,必要时可修改本章有关工资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司根据成绩原则上每年支付两次奖金。

  第二节基本工资

  第六十六条基本工资作为月工资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条中学、高中、工业中专、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资与工会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员的初次基本工资可个别决定,但其最低额度另与工会商定。

  第三节附加工资

  第六十八条附加工资按职务种类、职务等级及特种职务确定。计划职务的附加工资分为定额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额部分根据出勤天数支付,考核部分经考核后支付。

  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要职务以及间接或直接技能职务的附加工资经考核后支付。

  工师、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条附加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定额部分

  定额

  ------×出勤天数(以规定工作日为准)

  20.58

  休假日、节日等参照第七十七条及第七十九条。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资×考核率

  第七十条上条的定额及考核率的平均数和最低数与工会另行商定。

  出勤天数为工场平均出勤率以上时,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数。

  计划职务的考核项目为职务、技能、勤懒;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考核项目为技能、勤懒。

  第四节职务工资

  第七十一条职务工资支付给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人员。

  职务工资率根据对职务的评价后制定的职务等级确定。

  第七十二条职务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2.技能职务

  非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间接承包者

  评定基准(一)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评定基准(二)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有关工场工作效率数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1.12

  ----------×实际工作时间×效率数

  164.66

  效率的计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实施细则与工会支部商定。

  3.特种职务

  根据职务内容参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条职务工资率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条暂行职务工资率如下:

  1.职务等级

  职务等级第1级至第4级的人员被任命下术职务以下者,适用下述工资率:

  职务种类

  职务等级

  主管职务

  技能职务

  1级

  2级

  3级

  4级

  4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3级工资率

  3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2.年龄调整

  (1)技能职务年龄在23岁以上,为4级以下职务者适用4级工资率。40岁以上5级以下职务者适用5级工资率。

  (2)主管职务年龄在25岁以上,为3级以下职务者适用3级工资率。

  第七十五条初任工资率如下:

  (1)主管职务

  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2级工资率。

  (2)技能职务

  技校或日立工业专科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3级工资率。

  中学毕业后直接进厂或相当于上述者为2级工资率。

  第七十六条职务变动时按下述办法办理:

  1.职务提升时直接适用提升后的职务级。

  2.职务下降时下述期间仍适用原职务级,期满后改为下降后职务级:

  (1)因本人责任为3个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伤)为6个月。

  3.支援厂外派遣外了时为外出全部时间。

  第七十七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非承包者属下列

  情况作为100%出勤对待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作为100%实

  际成绩效率对待支付职务工资:

  1.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公司认可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会活动。

  2.第四十五条的哺乳时间。

  3.第四十八条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权、因工负伤及因疾病治疗迟到、早退或外出时间。

  4.第五十一条的年末开始、国民节日、公司创立节、五一节。

  5.第五十四条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3款的调动休假。

  7.第五十四条第6款的遭灾期间为下列时间(略)。

  8.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八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非承包者属下述情况作为50%出勤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者作为50%实际成绩效率支付职务工资:

  1.第四十八条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灾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预防传染病而迟到、早退的时间。

  2.第五十四条第6款遭灾期间中超过前条第7款的时间。

  3.第五十四条第7款的交通中断休假。

  4.第五十四条第8款的预防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间2天以内的期间。

  6.上述各款以外的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下列时间的情况不支付职务工资:

  1.第五十一条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迟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时间(不包括第四十八条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条的情况)。

  3.第四十九条的禁止进入工厂的时间。

  4.第五十四条第2款的庆丧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5款的公务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过2天的`期间。

  7.第一百二十七条禁止就业的时间(工资计算月达一个月的期间)。

  8.第一百二十八条因限制就业被缩短的时间。

  第八十条公司对会员不从事本职工作而从事零杂工作时,对从事零杂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中下处理:

  1.因无工作(本工作没有的状态)命令从事的零杂工作作为90%的实际效率对待。

  2.有本职工作,被命令从事零杂工作作为100%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一条公司当会员无工作可做时,对无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为82%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二条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重劳力、危险、有害、高热等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或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时,根据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资率。

  有关特殊工资率及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以及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种类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条公司于基准月内当承包者的工厂平均效率超出107%时,调整为107%,低于93%时,调整为93%。

  效率为107%至93%之间时,不进行调整。基准月原则上为增薪的实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资表修改之月作为基准月与工会协商后决定。

  第五节津贴

  第八十五条公司向会员支付抚养地区津贴。抚养地区津贴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条抚养亲属指以下所述亲属,与会员一起生活、依靠会员的收入维持生计者:

  1.配偶(包括事实配偶)。

  2.60岁以上的直系亲属。

  3.18岁以下的直系亲属及弟妹。

  4.患重残疾的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区町村长证明被抚养者属3代亲属以内的亲属,且公司认为合适的人。

  第八十七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直接履行规定的手续向公司申报:

  1.成为新职员或复职后有抚养亲属。

  2.有了新的抚养亲属。

  3.抚养亲属死亡。

  4.抚养亲属中有人不具备抚养条件。

  第八十八条抚养地区津贴从前条第1款或第2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开始支付;从前条第3款和第4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的第二个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条公司对下述会员超时工作10小时以上给予10小时、不满10小时给予相应的超时津贴:

  1.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员及相当于营业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2.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技术员及相当于营业技术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但不包括进厂1年以内的人员及常驻国外的人员。

  第九十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加班时对其加班每1小时支付下述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30%

  第九十一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在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休假日加班时,双休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40%

  对第五十一条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条属前2条会员在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加班时,除支付前2条规定的加班津贴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对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接班工作时支付交接班津贴。

  交接班津贴的标准另与工会商定。

  交接班津贴根据上述的标准,在考虑交接班的种类和内容的基础上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九条的工作,根据工作的内容及期间支付津贴。

  津贴额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替工作时支付交替津贴。

  交替津贴对交替工作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六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时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贴,其金额另与工会商定。

  第九十七条公司除本节规定外,按需要另设津贴时,其津贴的种类及额度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六节工资的计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条公司向会员明确说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止工资的明细科目、在该月的工资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资支付日为休假日时提前一天支付。

  工资支付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条公司在支付工资时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额:

  1.所得税、都道府县及市町村民税。

  2.各种社会保险费。

  3.公司宿室修理费或宿室租用费。

  4.每月规定的工会费。

  5.日立公司互助会会费及个人负担费和贷款的月归还费。

  6.厚生年金的个人负担费。

  7.住宅贷款及特别贷款的偿还费。

  8.住宅分期付款费及银行分期付款费。

  9.向职工销售物品费。

  10.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费用。

  第一百条公司在会员遇下列各款情况需筹集费用时,对其申请可在工资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资:

  1.本人或抚养亲属结婚、生育、丧葬。

  2.本人或抚养亲属遭遇天灾或其他灾害或受伤、患病。

  3.本人或抚养亲属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乡一周以上。

  4.其他与上述各款相应的情况。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对会员符合第五十四条第4款时,停止支付那个期间的工资,而支付第六章规定的工伤休假补偿费。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在会员取得第五十四条第9款的生育休假时,不支付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对第五十二条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条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资。但抚养地区津贴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根据第五十五条让会员休息时不支付工资而支付休业津贴。

  休业津贴的金额如下:

  1.因天灾事故、电力限制、机械故障等原因休业,休业1小时支付工资的75%。

  2.因公司业务原因休业,1小时支付小时工资的82%。

  但是由于经济形势急剧变化,造成减量生产时的休业,在同一个工资计算月份内,第2次前,休业1小时给予小时工资的90%,第3次以后,给予小时工资的95%。

  第一百零五条会员缺勤时的工资按下列处理:

  1.出勤天数不满工资计算月全月时,基本工资、抚养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全额支付;附加工资、职务工资按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二条处理。

  2.从工资计算月第1天起对月终连续缺勤时,不支付该月的工资。

  第一百零六条公司对会员属于第十八条第3款或第5款时,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七条公司对会员缺勤开始后7天内没有申请请假或没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时,不支付该时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对会员在工作时间组织工会活动或争议行为时,除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但属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时,不支付加班津贴。作为争议行为的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誓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时,按下列公式调整工资额度: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除去额定部分)+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其他津贴指常驻津贴、驻在津贴、调整津贴、冲绳特别津贴、支援津贴、宿室勤务津贴

  第一百一十条日工资额的计算将1个月就业天数定为20.58天,小时工资额的计算将1天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协议的小时工资如下列: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特别工资率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协议的平均工资为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平均工资。

  第七节其他工资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上下班所需交通费,每月超过300日元的费用以交通补助费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时全部由个人负担。

  第一百一十四条按前条公司为会员购买月票,当会员在月票有效期内退职时,收回月票。

  第六章灾害补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当会员负伤、患病或死亡时,依据本章规定,给予补偿或救济。

  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会员因业务负伤或患病时,给予必要的医疗费用;治愈后如留有残疾时给予补偿;如因工死亡时给予遗属必要的补偿并提供丧葬费。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对第五十四条第4款的工伤休假职员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税以后的平均日工资。如职员依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享受病假补偿待遇、伤病补偿年金以及依据劳动灾害保险特别支付金规则享受病假特别支付费、伤病特别年金,根据其金额限度,不支付本条规定的补偿费。

  在享受工伤休假期间,如工资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补偿费也相应增额;工资水平降低时,将按劳动基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减额。

  第一百一十八条有关工伤疾病及医疗补偿的范围、残疾补偿的残疾等级、遗属补偿费的范围及顺序等,均按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条会员非因工负伤、患病留有残疾时,根据残疾程度作如下区分给予支付残疾救济费:

  残疾程度

  残疾补助费

  终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资+(工龄×3天日工资)

  终身丧失劳动能力

  30天日工资+(工龄×2天日工资)

  只能从事轻便劳动

  20天日工资+(工龄×1天日工资)

  上述残疾补助费在会员伤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条会员因重大过失负伤或患病时,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补偿费、残疾补偿费或残疾补助费,但只限于行政官厅认定的因工负伤或患病的情况。公司依据本条,在接受行政官厅认定时,听取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安全卫生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章福利卫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为了提高会员的福利卫生,努力改善充实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运动场等其他福利卫生设施。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努力发展福利互助会。

  第八章安全卫生

  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为工厂的安全卫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为实现上述目的,在每个工厂设立安全卫生委员会,必要时,建立设施;贷款购置安全卫生用具;配备医生。

  会员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持卫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安全卫生委员会由工厂长指名的委员及选任的委员组成,但委员中的若干名由工会推荐。

  委员长招集安全卫生委员会,就审议的内容向工厂长申报。

  其他有关安全卫生委员会的工作的必要事项由工厂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健,对会员进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教育培训。

  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会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诊断。

  除上述规定,认为有必要时,对全部或部分会员进行健康诊断或采取预防接种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对患传染病及精神病或劳动将导致病情恶化等医师认可的人员,停止其就业。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对下列人员作为健康照顾者采取限制就业、缩短工作时间、改变工作内容、治疗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龄20岁以下,就业6个月以内者。

  2.结核病毒转化阳性反应不满1年者。

  3.因病或身体虚弱需要一定保护者。

  4.孕妇。

  第一百二十九条按照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满18岁及孕妇、产后不满1年的女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让缺乏经验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员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作为培训对象的人员不受上述的限制,给予必要的技能培训。

  第九章申诉处理

  第一百三十条申诉指对劳动待遇、作业条件,以及人事管理等与劳动协约、就业规则有关的各项规定的解释或运用有不平不满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一条会员对公司的申诉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决。

  第一百三十二条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以下称工厂委员)双方各3人组成。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会方面的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及有关的工厂委员双方各4人组成。

  工厂委员原则上从100名工会会员中挑选2名以内,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递增1人的比例从工会会员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工厂委员接受工厂会员有关申诉处理的委托后,对事实进行调查并认为妥当的话,向公司该课长提出申诉。

  课长应对申诉迅速向工厂委员答复。课长的答复未能解决问题时,课长可以直接召集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与工厂委员协商,在3天内努力解决。

  第一百三十四条该申诉通过上述阶段仍没有解决时,工厂委员可将对该申诉协商的经过记载书面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某申诉涉及两个课以上的问题或牵涉到整个事业所的问题,实际上在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无法处理时,可将该申诉提交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当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和本人有异议时,可通过工厂委员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条对上诉的申诉,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应迅速召开会议,努力在7天内予以解决。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多数工厂内存在同一种类的申诉或事业所处理委员会正在审理的申诉有同一性质问题从另一工厂提出时,经过核实可以合并处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通过上述阶段仍解决不了的申诉可移交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七条申诉的处理得到本人认可或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时,表明该申诉已最终解决。对该事项不能再通过其他形式作为申诉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条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必要时安排书记员作记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申诉处理委员姓名及所属单位名称双方互相通知。

  公司为处理申诉安排申诉处理委员出差时,对出差费用公司给予工会支部以补偿。

  第十章团体谈判及争议处理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互相间的团体谈判均在本章规定的谈判委员会内进行,双方应真诚努力解决问题。

  团体谈判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团体谈判在下述事项内进行:

  1.有关劳动待遇事项制定协议协定。

  2.根据协议协定,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决定的协议协定的内容。

  3.修订协议协定。

  4.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之间有关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申诉。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工会或工会支部计划举行团体谈判时,通过书面或口头将谈判事项及出席谈判人员相互进行联系,协商谈判时间、场所等为顺利开展谈判工作的事项。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进行团体谈判通过中央谈判委员会及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上述谈判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和事业所所长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谈判委员和工会、工会支部指定的工会方面的谈判委员各15名以内的人员组成。谈判委员会必要时,可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的事项。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常州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常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常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个月。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岗位(工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依其工作性质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1、实行标准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______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7、请人代工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女工孕、产期待遇以及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及因工或因病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工作,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六)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______邮编______收信人______当面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

  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_年_月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工作.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

  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书面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实行工时制.

  2,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事项及内容执行.

  4,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为__元人民币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元人民币月;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日前.

  3,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待岗生活费.

  4,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约定.

  五,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提供可能的帮助,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为乙方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病检查.

  4,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5,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七,双方特别约定条款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3,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执行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4,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合 同 书

  编号:__

  甲方:

  乙方:

  双方就 办公区保洁事宜,经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签订如下合同:

  一、 乙方工作项目

  __楼大厅、电梯轿箱、电梯门及__楼电梯轿箱、电梯门卫生保洁;

  二、 履行合同的时间

  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___保洁年物业费为:___元/年,(大写人民币________);该费用为保洁人员工资及法定节假日6天加班费。

  2、 支付方式:甲方每两个月支付乙方一次物业费。

  四、 验收标准与方法:

  1、验收方法:由甲乙双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验收。经验收合格并通过各级组织的卫生检查的视为达标,甲方支付乙方上述约定的物业费用,否则甲方可按标准扣减相应物业费用。

  2、 若乙方人员有不规范行为或者对甲方设施、设备等人为损坏,经调查属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员工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3、 甲、乙双方每周进行一次质量检查,甲方对工作质量存在异议应及时提出,并与乙方协商解决;

  4、 若遇装修、拆迁、迁移、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天气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服务不达标,乙方不承担责任;

  5、 乙方从业人员应遵纪守法,并无前科人员上岗。

  五、 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

  (1) 保证乙方作业所需水电供应及提供现有垃圾车;

  (2)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人员提出更换要求;

  (3) 尊重乙方人员,爱护乙方劳动成果,教育员工保持公共卫生。

  2、 乙方:

  (1) 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按照合同认真组织实施卫生保洁绿化工作。

  (2)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认真实施;

  (3) 乙方负责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

  (4) 爱护楼内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5) 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劳动保险、统筹由乙方负责。

  六、 合同的变更、补充和终止

  1、 除不可抗力条件下,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

  2、 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签,须在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七、 本合同服务项目乙方不得转包第三者,否则后果自负。

  八、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有关条款及工作细则,共同执行。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

  _____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 (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

  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合同(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

  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元。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年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必须遵守,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已含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如乙方在工作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协商一致的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本合同自行终止:_________________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_________________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一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一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公司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3

  用人单位全称:

  地址:

  劳动者: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时间: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岗位:

  技术等级: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主要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愿签订如下一劳动合同,共同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定期: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学徒期限的工种,学徒期_____年____月,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不定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分配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象、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给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按岗位责任,检查督促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按照国家、省和企业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动乙方生产、工作岗位,改变乙方工种;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6.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宜传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常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2.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

  4.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有参加政治、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军,参与民主管理和担任管理人员职务,评选和被评选先进职工等项权利;

  2.按规定领取工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解除合同;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5.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和甲方的机密,爱护公共财物;

  2.按照国家、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服务规范、安全生产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3.服从领导,尽职尽责,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杜会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现行规定执行;

  (二)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丧假、节育假、产假、探亲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费、困难补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托等按国家、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失业保险基金、退休养老保险基金按国家、省规定由甲乙双方负担。

  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缴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五)乙方退休养老保险待遇、工龄及养老保险投保时间计算,按国家、省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而且不损害国家和双方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其他情况:

  (二)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

  如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5.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伺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乙方又没有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

  2.甲方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甲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供必要劳动条件和保险福利待遇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的;

  6.乙方出境定居的;

  7.乙方要求辞职甲方同意的;

  8.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在下列情史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正在履行中,生产、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_______年的;

  3.属于技术骨干,担任某项重点工程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4.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九)违约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有关事宜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在三十日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无效,由劳动仲裁机关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

  鉴证人(签字盖章):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___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________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另外______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劳动合同范本大全。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

  1、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务市场介绍,同意招用____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岗位,承担__临时生产(工作)任务。乙方若同意,须服从。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日,每日__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从流水作业和台机人员的操作等问题考虑,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同意,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2)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日____元25.5天=每月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在本合同双方约定栏中约订。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____元。

  (3)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情况,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基本生活费____元。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1)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金缴纳办法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临时工本人负担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三,先由甲方统一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2)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劳动保健食品费____元。从事起重、电焊、司炉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专业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

  (3)在合同期内,临时工或农民工发生工伤、致残、工亡或非因工伤、残、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应分别按国务院第41号令、第87号令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4)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____元。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____。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

  (3)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4)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5)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6)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7)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辞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双方一致同意的;

  ②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三项和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

  ③乙方培训(熟练)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的;

  ④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仍不能复工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①甲方宣告破产;

  ②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①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④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⑤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劳动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②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③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④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⑤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⑥经国家批准应征入伍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六条第3项情况之一的;

  ②患有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限内未能治愈,属于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女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6)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第六条2项所列情况外,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

  2.

  九、本合同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即生效。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经鉴证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自治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7

  甲方(聘用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职工。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依法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承诺

  (一)遵守国家、本省的法律、法规,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二)依法为乙方缴纳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并接受乙方查询和敦促。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

  (五)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六)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的情况下,不干涉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不要求乙方从事有损人格尊严的工作。

  二、乙方承诺

  (一)遵守国家、本省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如实提供个人有关资料,不得有欺骗讹诈行为。

  三、双方约定

  (一)工作范围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工种)负责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月工资额_________元。

  (三)工作时间和超过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每周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实行5天工作制之后从新规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点,须征得乙方和工会同意,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且每月累计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

  (四)工资的给付

  1、甲方以货币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总额不低于_________元。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_日至______日。

  2、停工工资:非因乙方过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发给乙方停工工资。停工工资费不得低于乙方平均工资的70%。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支付一笔相当于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实得收入款数的费用予对方,作为代替通知金。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终止执行。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续订劳动合同,双方要在合同期满前30天协商确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享受的有关待遇和终止、解除合同后可获得的有关补偿(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金),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规定,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经济责任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强制乙方加班加点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须付给乙方两倍于加班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临时拒绝的,须按预定加班时数付给相当于两倍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工资,除付清所欠工资外,须按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所欠款额1%的违约金。

  4、在合同期内,甲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过错而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本企业服务年限长短支付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5、乙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付给甲方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合同期未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二)违约法律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须办理变更手续。

  (二)甲、乙双方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调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8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家庭住址: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民法典》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经双方互相考察、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个月。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本条款的变更。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个月。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______小时,每月休息时间为____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二)以下情况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于每个月____日发放。(此工资已含伙食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二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转正后工资为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劳动产品单价标准为______元件。

  (三)甲方在代扣代缴乙方依法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费后,不迟于下个月的月底以银行信用卡或其他可行方式支付乙方的当月劳动报酬,如遇法定节假日,发薪日则相应顺延。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凡被我公司招聘的员工,凭本人有效合法证件,公司为其办理工伤保险;通过考核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9

  广州市企业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

  住址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_____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_____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_____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_____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_____、失业_____和工伤_____等社会_____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_____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_____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_____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_____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乙方: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1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公民身份号码: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公司本部。

  第六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七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联系电话: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十七条 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北海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均按国家和北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穿戴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

  第二十二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5、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乙方存在贪污受贿或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第二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本合同约定缴纳保险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的除外。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并积极配合甲方将其本人的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事档案迁出;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7、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并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言论和行动。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等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三十条、第九章规定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完毕后,将截止乙方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之日的工资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述情形的,则按该条规定处理。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理解无误。

  第三十五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十六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双方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与该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关变更、终止等涉及乙方劳动关系的一切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该受委托人也可代领、签收相关文书、款项等。如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紧急状态联系人或该联系人拒绝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2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_______元/月的工资报酬。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每月___日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工资按照国际规定执行。

  5、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六)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跟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八)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4

  根据吉林省《国营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延边新华印刷厂法人代表与 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个月。

  二、试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个月。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级 月 元。

  2、学徒工资:

  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 月 元。

  3、转正后工资: 元。

  4、定级后工资: 元。

  5、调资晋级:

  6、保险福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家庭住址: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产(工作)任务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奖金、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拟支付乙方:_________。并根据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劳动报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双方认为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和适当调整乙方生产(工作)任务;

  2.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乙方行为规范,并监督其实施;

  3.对违反本单位规章的乙方依法给予处罚;

  4.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参加甲方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2.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和卫生标准条件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劳动条件恶劣,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乙方可以拒绝履行本合同;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工作)条件;

  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5.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6.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7.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

  (四)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自觉地进行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保守本单位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3.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工作);

  4.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

  七、甲方在合同期间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疾病、生育、失业等)。

  八、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和女工孕期、产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伤亡等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九、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双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甲乙双方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乙方被劳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当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鉴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同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日。本合同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目________,达到________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纵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纵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纵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________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________,工资支付按________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________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旬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题目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______〉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______〉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旬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     。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经甲方面试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合同制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间____个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工作职位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到最需要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工作职位暂定为 ,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并相应调整工资,主要依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考核情况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而定。

  三、动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为使乙方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提供食宿,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一切设施。

  四、劳动时间及报酬

  1.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法律安排工作时间,若安排生产性员工加班,甲方按 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延长加班时间的,经与工会协商采取乙方自愿的原则。非生产性员工(包括文员,财会,管理,销售,设计成员)的工作原则上应在上班时间完成,若在其它时间工作的,属于员工完成自己的岗位工作,不作加班。特殊工作(如外出等)也按岗位工作,不作加班。临时事项,公司安排节假日加班,可在三个月内补休或计发工资。

  2.根据协定合同期为____年,第一年薪资为_____元,年休____天其它的算加班。第二年薪资为____ ,年休____天。第三年薪资为_____,年休____天。基本工资_____,全勤_____元,其它加班另计1:1比例。第一年年终一次性补助______元。第二年年终一次性补助______元。第三年年终一次性补助_____元。注:在这三年合同期内,正常是不给予加工资,但如能长期坚持,有优良表现,厂方会给予一定的加薪或补助。

  3.满三年者,每年可享受,带薪假日____天,可报销每年来回火车票费用1次。如在本厂做满五年的人员,且做事兢兢业业者,公司将年年报销来回机票1次。

  4.销售人员条款:乙方对自己跟单的货款有回收义务,所以预留乙方销售提成工资的__________%作为回收款保证金,货款无法回收的,乙方应承担未回收货款的____%的责任。

  5.由于工资计算及资金周转原因,每月工资定于次月15日发放。

  6.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需协助乙方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社保移交。

  7.若由于甲方生意原因,造成乙方当月工资不足东莞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的,甲方应按东莞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______元(随政府规定浮动)发放工资。

  五. 劳动纪律和法律责任

  1.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与工会协商一致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遣,尽职尽责,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遵守国家法规和厂规厂纪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罚。

  2.一个月内三次违纪违规或三个月内八次违纪违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进行必要的违约惩处直至开除,开除时需经工会同意。

  3.设计人员条款:考虑到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做如下特别约定:

  ①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器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属甲方所有的著作权,资料乙方应 签名确认,并不得向其他法人或个人透露。

  ②乙方在甲方安排的工作中设计,修改机械图纸,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申请专利权属甲方,乙方在工作中设计,修改的阶段性样稿应签名确认,提交甲方保存并不得向他人透露。

  ③乙方无论的在合同期限内还是在合同终止后,都有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的义务,不得将在工作中设计的图纸以及相关的成果泄露,提供给他人或自行使用;否则,将被视为泄露商业秘密或侵犯著作权。

  4.销售人员条款:考虑到乙方作为销售人员工作性质的特殊,作如下特别约定:

  ①乙方作为销售人员,每星期上报一次客户信息,双方进行确认,以此作为乙方的工作业绩进行年度考核,乙方任何时候不得将此信息泄露给其他公司。

  ②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合同后壹年内,乙方不得运用在甲方公司知晓的商业秘密为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服务,乙方应故意或过失泄露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使用性的 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机械图纸,客户资料等)。

  6.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因故意或过失泄露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

  1.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费用按《广东省社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因工伤按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七、合同的解除及负责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

  2.乙方试用期间不符合甲方条件;

  3.乙方被判刑,送劳教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严重问题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者;

  4.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5.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二)合同期满前 个月,乙方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续约。

  (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金(月薪员工等于一月工资,日薪员工为26天工资),乙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第____种:第一种,每年合同年度终结时支付当年的经济补偿金,但以后解除合同时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二种,解除合同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本条(一 项)的第2.3.5条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依本条第一项第3,5条解除时,应征得工会的同意。

  (五)甲方因经营需要,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或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2.乙方泄露自己知晓的商业秘密,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最低不低于乙方六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触犯《刑法》第219条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复制机械图纸或计算机软件,侵犯甲方著作权的,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最低不低于乙方六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触犯刑法第217条有关侵犯著作权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向外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为他人谋取利益。若乙方违反此条,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赔偿金最低为乙方六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触犯《刑法》第163条有关商业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甲方违约迟延支付劳动报酬 ,依法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为迟付金额的25℅。

  九、甲方根据工厂2/3以上工人的投票选举产生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一发参与处理劳资纠纷和培训员工。

  十、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代扣代缴。

  十一、调节与仲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工会组织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东莞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工会协商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合同补充,双方必须遵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另附规章制度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29

  甲方(用人单位):____

  乙方(劳动者):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起至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

  职务(或工种)为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小时,每周工作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为周期,总工时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____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元/月或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____;

  (2)劳动定额____(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____。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

  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4.________。

  5.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30

  编号:( )字 __第 号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乡镇)

  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民法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乙方确认自己合法具备合同主体资格,本合同签署系双方真实意愿的结果。

  一、工作内容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

  乙方保证有能力及愿意从事上述工作,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相关考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可以根据需要或乙方的个人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人事异动表》或签订的新职位的《岗位说明书》作为修改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书面变更依据,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案。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试用期为乙方与甲方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职责要求

  第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考核,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五条 乙方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维护甲方的企业文化、企业形象和经营理念的统一,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范。

  第六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竞业禁止的规定、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具体义务见本合同附件《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四、工作时间、地点

  第七条 根据甲方工作特点,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不定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考勤制度。

  乙方应当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必须按甲方规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的书面批准,否则不予认定,视同乙方自主行为,打卡考勤记录延时下班不作为加班依据。对于经甲方批准的加班,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五、劳动报酬、保险福利

  第九条:薪资

  1、在乙方付出正常劳动并正常出勤前提下,甲方原则上于次月___日支付乙方上月薪资,薪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可以延期在___个月内支付乙方工资。延期支付应通知乙方。

  2、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的薪资收入中包含了甲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和补贴等工资性报酬,具体薪资标准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和职责不同按甲方薪资制度执行,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对乙方工资报酬进行合理调整。

  3、乙方工资增减幅度应依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相关薪资制度以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进行调整;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的制度予以调整。

  4、乙方调整工作岗位的,其月工资按调整后的岗位作相应调整,具体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5、乙方加班必须事先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乙方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乙方正常出勤实得工资的70%作为计算基数。

  6、《人事异动表》作为修改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书面变更依据,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案。

  7、按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被甲方作停职反省或察看处理的,停职期间乙方的月工资按当年甲方经营所在地当地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8、乙方领取工资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表示异议的,即确认该工资为乙方应得之劳动报酬。

  第十条 保险

  1、甲方按国家规定及乙方户口性质给予乙方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外省市城镇 □外省市非城镇,属乙方自行承担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统筹保险费用。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转入社会保险关系致使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乙方建立社会保险的有关凭证,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按有关规定转移。转移社会保险需要乙方提供必要资料和信息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因乙方拒绝配合致使社会保险无法正常转移的,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病假、事假、工伤或职业病期间工资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且连续休假___个月以内的,甲方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1)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不满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___%计发。

  2)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___年但不满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___%计发。

  3)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___年但不满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___%计发。

  4)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___年但不满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___%计发。

  5)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___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___%计发。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且连续休假超过___个月的,由甲方支付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如下:

  1)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不满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___%计发。

  2)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v但不满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___%计发。

  3)在甲方单位连续工龄满___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___%计发。

  3、以上两项中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指乙方正常出勤月基本工资的___%。但上述两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工资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事假,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事假当天的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按时发放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制度,乙方必须按照规定执行,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安全操作。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须遵守。

  1、甲方规章制度和纪律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的各项制度、规定、决定、员工手册、劳动和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规范、作业流程、考核标准和技术规程等。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将以不特定公开的方式予以告知(包括但不限于开会通知、张贴公告、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告等方式)。乙方不得以未单独告知为由拒绝接受因违反制度、规定而受到的相应处罚。

  4、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协同、文件流转、信息发布均通过公司办公系统来进行,且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全部通过办公系统向公司所有员工公示;乙方有权上线阅览并提出意见;若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在系统上公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作乙方已知晓并认可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愿自觉遵守和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人员聘用、考核、管理,乙方提供的个人相关资料(如学历、资格证书、个人履历、基本个人信息、劳动关系)、身体健康证明等为甲方决定聘用乙方的重要参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甲方于劳动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个人素质或身体状况不符合甲方岗位要求,不具备担任甲方聘用岗位的条件,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或采取其它措施,并不承担补偿和医疗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上的所有情报,甲方的投资计划、财务状况、经营数据、营销方案、促销计划、商品价格、产品配方、产品工艺、经销商名单、供应商名单及与业务有关的秘密等。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竞争对手、新闻媒体或外界披露与甲方有关的业务信息。

  2、乙方保守秘密的条款,不仅适用于在甲方任职期间,而且也适用于离开甲方后。

  3、乙方还需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3)如发现技术和商业机密被泄露或者自已过失泄露技术和商业机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上述规定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形:

  1)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不能完成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劳动定额或指标的;

  3)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4)乙方担任管理职位,管理的团队中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的;

  5)乙方发表任何损害甲方利益言论的;

  6)乙方在工作中屡犯同类过错的;

  7)其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

  2、 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使甲方经济损失达壹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

  4、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 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7、 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健康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的;

  8、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9、 没有亲自履行合同行为发生的;

  10、其它依法或依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甲方单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1、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4、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送交甲

  方后的三十日内应按甲方规定正常工作并履行工作交接和办理离职手续。未得到甲方许可擅自离职或拒绝履行甲方交接手续的,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根据本条解除劳动合同,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的。

  3、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等到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上,双方可相互告知续签意愿,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本合同可以续订,并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但甲方有要求续约或提高劳动条件要求续约的权力,乙方拒绝而导致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续签合同的,甲方无补偿义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也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本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按以下标准支付:已履行合同年数′乙方过去___个月的平均工资,已履行合同年数不满一年超___个月的按一年计算,未满___个月的按半月工资补偿。乙方属于月工资标准高于当地社平工资基数三倍以上的,有关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的损失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用于乙方的培训费用、泄密损失和因乙方提前离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所属公司工会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现行《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另约定以下内容:

  1、 双方有未尽事项的,如甲方与工会所签《集体合同》有规定的,从《集体合同》规定。

  2、 双方对公司规章公示、对员工个人特殊申请或调整有异议的,以工会备案确认为准。

  3、 依据相关规定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的事宜,双方可以由工会组织进行协商,并以谈话记录作为协商过程的有效说明

  4、 凡规定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乙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应当签收,拒绝签收的以乙方填写的住所的邮寄送达为有效通知。依据乙方所留地址无法邮寄送达的,以甲方的公告在工会备案为有效通知。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年终奖金或其它依公司发放的任何奖金或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有关约定与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甲方的文件资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均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并正当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均应如数向甲方交还所有甲方的文件资料和财产,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灭失或文件泄密,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下列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缺少之条数,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诺并保证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并保证遵守。

  1、 《员工手册》 《奖惩条例》《问责制》

  2、 《竞业禁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保密协议》

  3、 其它经由办公系统等合法途径颁行的涉及员工管理的规定文件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亲笔签名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3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工作人员)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____工种工作,担任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见习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具体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预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对乙方实行第____种工作制:

  1、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收入构成:

  乙方的工资收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几部分构成。

  (二)工资标准:

  1、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

  2、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工资待遇调整按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对方带来损害的,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或工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其他条款和未尽事宜按集体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一月内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1份,员工本人档案存入1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下列材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32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性质: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籍贯: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乙方属性:____(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合同制工□

  临时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____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____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工作任务,为____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甲方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____

  合同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____试用(熟练)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____

  1.劳动时间:____每周实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为____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____小时,月加班时间超过48小时,必须经双方同意,不得强制。

  2.劳动报酬:____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法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____元×25.5天=月工资____元。普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____天以上,或月累计____天以上,每天发给乙方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资的1%赔偿乙方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____元

  至____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3)加班工资:____法定日节为____%。公休假日和平时为____%。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____元作为夜餐津贴。

  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____①甲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为乙方的退休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伤保险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国家或市府现行规定、办法执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____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为____%;____年至____年为____%;____年以上为____%;其医药费报销____%,或每月发给乙方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④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天。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____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____天,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⑤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为有薪假期;如有超过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政治待遇:____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参加员工大会和经选举的员工代表大会,参加政治活动、技术文化学习、评选先进、晋级提拔及申请参加工会、党、团组织。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应允许乙方参加上述组织的活动。

  四、劳动条件:____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产厂地和生产工具,如属乙方个人专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应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2.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岗位工作需要发给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丢失不补;保健食品(费),____。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元;4.膳食:____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____元。

  五、劳动纪律:____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如下纪律:____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3.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不得贪污、盗窃单位财物;4.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看无关书报;5.保质保量(合理的)完成当班、当月任务,不得投机取巧;6.听从指挥、服从调配,不得打、骂、吵闹。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责任:____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双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条下述第3和第5项规定的;③乙方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复工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重整(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⑥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市(特区)劳动局确认无法调剂的富余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自行解除:____①甲方宣告破产;②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____①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④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⑤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不得解除合同:____①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治愈恢复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内的;⑤前往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或国外探亲在规定假期内的。

  5.甲方有下列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____①调整工种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特长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③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④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⑤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⑥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⑦经有关部门批准,到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或国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或续订合同手续。

  7.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对方直接经济责任;如赔偿培训费或补偿给对方____个月工资。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发给补助费:____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项和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拖欠工资的还应补发所欠工资及利息)。补助费标准按乙方在甲方服务的工龄计算:____每满一年的,计发解除劳动合同当年本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龄计发;不满半年的,计发半个月的平均工资。(注:____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的,其临时工工龄可连续计算,并按其在单位的累计工龄享受生活补助费。否则:____不享受上述补助,而另谋工作;但乙方如要返回原籍地,应交回《临时工劳动手册》和《暂住证》,甲方可出具证明领回劳动保险金,并按实际需要发给遣散路费)。

  9.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④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____个月平均实发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特区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订日起,经劳动部门鉴证后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

  乙方签:____

  委托代表人签: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月__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33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试用期满后,如考核合格,予以录用,签定此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下列第 2 项

  1.无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 年__月_ __日起至_____年__月 日。

  3.以完成 工作为限。

  第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公司《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订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对乙方实施管理。

  3、依据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工作岗位(内容),制订专项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

  4、告知乙方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并在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和职业技术培训,并针对乙方的工作环境,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5、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人员,保证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乙方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 劳动报酬的确定和支付:

  1、乙方人员基本工资为 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工资:

  (1)在公司工作不满两月的;

  (2)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

  (3)未经公司许可参加公务员、研究生、教师、事业编、驾驶证、工程师等职称和职业考试的,并因参加以上考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入职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绩严重不合格(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

  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扬州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34

  中小企业人员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

  乙方:___

  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___

  一、 甲方:___

  1、 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

  2、 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

  二、 乙方:___

  1、 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 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

  2、 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

  三、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___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盖章:___ 盖章:___

  经办人签名:___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人员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

  乙方:___

  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___

  一、 甲方:___

  1、 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

  2、 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

  二、 乙方:___

  1、 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 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

  2、 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

  三、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___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盖章:___ 盖章:___

  经办人签名:___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人员劳动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___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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