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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模版30篇)

2024-04-21买卖合同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代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凭规格买卖”(详见附件),提供_________型气垫船_________艘,每艘_________万美元。于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预付款后_________个月内交船。交船技术条件按本合同附件规定。关于本合同各期付款的日期,以签订本合同日期算起。  

  第二条 本合同双方议定的总金额为_________..d.(大写:_________美元)该金额为_________艘_________型气垫船的fb价格。即在_________港口的交货价。总金额中不包括燃料、食品和培训等费用,但总金额包括下列费用:  

  1._________型气垫船的价格;  

  2._________型气垫船的系泊试验费,航行试验费及建造期间至签署交船证书之前的停泊码头费、船坞费和保险费等。  

  第三条  

  1.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发生在甲方境内的税收、关税手续费等由甲方负担。  

  2.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及在甲方国境以外的税收、关税、运输、保险、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为了保证甲方能够连续进行生产,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支付进度,乙方同意下列付条款中规定的义务。  

  1.本合同的总金额以美元现汇支付。本合同的总金额的支付时间和美元金额如下:_________;  

  2.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_________%的预付款..d.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3.

  第一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总金额_________%的货款,计..d.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4.

  第二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总金额_________%的货款,计..d.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5.

  第三期付款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总金额_________%的货款,计..d.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6.每期付款乙方在二(2)周前委托乙方银行开立经甲方银行通知的以_________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乙方根据甲方即期汇票支付每期货款。  

  第五条  

  1.本合同的_________型气垫船在建造过程中的检验,由甲方检验部门负责。甲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派代表参加试航验收。如乙方届时不能派出代表参加试航,甲方将验收证件交予乙方,验收证件对双方均有效。  

  2.本合同的_________型气垫船在完成试航和验收,以及乙方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之后,双方代表即签署交船证书。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由甲方申请办理海关放行手续。此时,abc型气垫船转移至乙方,此后所发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1.本合同_________型气垫船的船体,机电设备在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条件下,保证期为十二(12)个月,自_________型气垫船交船证书签字之日算起。  

  2.在保证期内,凡属制造质量和所用材料而产生的缺陷,甲方负责进行修理,或更换有缺陷部分。  

  3.甲方对于正常合理磨损和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均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1.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

  第三国。乙方保证不向别国转让合同规定的产品和资料。  

  2.凡属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函电,应采用秘密方式,通过住在本国的39;_________渠道直接送交本合同有关方面之机构。  

  第八条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发生的任何意见分歧均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正本两份,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4.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交船技术条件  

  1._________型气垫船完工文件目录;  

  2.舱室名称对照表;  

  3.机械部分备件和专用工具供应明细表;  

  4.电器部分备件和专用工具供应明细表。_________注:商品的规格(ecfca)是表示商品质量的指标,以此指标作为检验商品的标准。有些商品由于结构、性能复杂,安装、操作和维修等需要一定的程序,故凭规格买卖的产品,必须有产品性能说明书、技术图表及操作和维修手册等技术文件。这些技术文件作为协议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合同货物是依商品规格为检验标准,但商品由谁来检查、验收,发放合格证书应在协议书中明确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

  住所地:传真:邮编: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传真: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生产商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路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需购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一批,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甲方愿意以惠的市场价格销售给乙方。

  一、货物数量及价款

  数量、总价详见购置清单。

  二、交货日期:

  三、付款方式:

  四、数量和质量要求:

  1、数量:甲、乙双方当面点清。

  2、质量:乙方在使用时如发现残、次品货物,立即通知甲方,并将原包装整件保持不动,退回给甲方,甲方收到退回的货物后照数以正品货物补齐给乙方,退回和补给货物的运输费、装卸费由甲方负责。

  五、运输:

  六、其它相关约定:

  在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信用的情况下,甲、乙双方自愿长期进行购销往来,除每批次货物价格数量变动外,本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法律关系,它至少涉及买方和卖方国家的法律,有时还涉及第三国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其主要规定如下:

  ①买卖合同应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的管辖,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协议必须是明示的,或者必须根据全部情况,能够从合同的规定和当事人的行为推断出来。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可以仅适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当事人未选择买卖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合同应受卖方在订立合同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的管辖。

  ③在下列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受订立合同时买方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管辖:合同是由当事人亲临该国进行谈判,并在该国签订的;合同明示规定,卖方必须在该国履行其交货义务;合同主要是依

  买方确定的条件,并且是同由买方邀请其来投标的人签订的;凡属以拍卖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的买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卖地国或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所禁止的范围内,方可适用于其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应适用的法律没有作出选择,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为上述国家所禁止,则应适用拍卖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国的法律;关于当事人对选择应适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由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来确定,如果根据该法律,当事人所作的选择是无效的,则应按上述第二项规定,确定管辖该合同的法律:关于买卖合同或其任何条款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在假定该合同有效的情况下,由按照本公约应予适用的法律来确定。

  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移转货物的所有权。公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指定具体交货地点,则在合同涉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把货物交给第一个承运人;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是特定物,或从指定存货中提取的货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已经知道这些货物处于某一特定地点者,则卖方应于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其订约时的营业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用某种贸易术语来确定交货地点时,应适用贸易术语的解释,而不适用公约的上述规定。公约还规定,卖方应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货;如果合同规定了一段交

  货的期限(如1个月),则卖方可在这段时间内的任何一天交货;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至于何谓合理时间,公约未作具体解释,须按具体情况确定。

  卖方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对货物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即卖方应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证他对出售的货物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公约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公约规定,付款地点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买方应在卖方的营业地付款;如果是凭交货或交单付款,则应在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付款。付款时间如果合同没有作出规定,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或交单时付款。但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以前,没有支付货款义务。这项规定同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有矛盾,因为在国际贸易中,特别是以 CIF 条件成交时,通常都是凭单付款在先,货到检验在后,买方必须在卖方提出装运单据时支付货款,不能以未检验货物为理由拒付货款。故公约规定,如果上述买方检验货物的机会与双方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则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5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_____%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___吨,长___米,宽___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第十一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___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第___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6

  卖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情况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备胎;□千斤顶;□钥匙把。

  3、买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买方损失。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车辆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

  2、买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____________元。卖方及时将该车交付买方占用使用。剩余价款在车辆过户之后一次性付清。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协议签订之日,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支付剩余价款。

  2、该车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以前(卖方交付车辆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原车主负责。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以后(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买方负责。

  3、协议签订后,卖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消违章、提供车辆所有手续便于买方正常过户,买方于此日之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过户。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卖方需积极、及时的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买方占有、使用。若在约定时间内卖方无故拖延交付或拒绝交付,或是卖方的责任导致车辆在约定之时不能过户,则需向买方支付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2、若买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剩余价款的支付,则需向卖方支付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五、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买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买方壹份,卖方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7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干杂调味品等。

  二、商品的质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三、商品的价格及定货明细表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定货清单为准。(见下表)

  3、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商品上涨后产生的超定单货款在下一季度支付。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商品的包装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甲方自合同签订日起向乙方供货。

  2、若乙方更改需求,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定货单交货。

  3、供货的地点为8888各店配货中心(库房)。

  4、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严格按照乙方指定的时段,在8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5、甲方交货时,送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作已退货处理,在超定单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如没有超定单货款的在下一季度定货单中扣除。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于甲方开始送货起30日内付清本次定货单货款。

  2、乙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3、若无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情况下,乙方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

  4、如有超出定货清单的货物,双方协商补货,补货款下一季初支付。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定货单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甲方为单位时,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时,自然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地址(住址):地址(住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日期:20__年__月__日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8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文本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二手空调签定以下合同。  

  一、双方确认的空调,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  序号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  2  3  4  5  合计  

  2、二手空调总价(不含税)__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二手空调进场。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4、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所有权为乙方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9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吨

  三、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吨

  第2季度__________吨

  第3季度__________吨

  第4季度__________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

  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__________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_____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____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____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______%,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____%,含水量____%,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      月     日至9月30日:18:00,从    月     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20__-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I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0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邮编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 运输公司。

  3. 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1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卖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2

  订立合同双方:

  买方: 美国科威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卖方: 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强久自行车QJ-20_32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1)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200。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辆。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甲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强久自行车公司_号库房。

  5、交货日期:20_年12月05日

  第四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包装方式: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单价:57美元;总价:11400美元。

  2、 货款支付:

  (1)货款的支付时间: ____;

  (2)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

  (3)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10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10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1、5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10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1、5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7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种方式解决:

  1、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_年12月05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2 份,分送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美国科威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

  乙方: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

  电话:________

  邮编:______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3

  买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

  2、质量,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

  4、保险: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4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到货期、单价及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合同总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到货期

  单价(人民币¥)(单位:元)

  金额(人民币¥)(单位:元)

  1

  2

  3

  4

  5

  运费费用:

  包装费用:

  运输货物保险费用:

  合同总金额(大写):

  合计(小写):

  2.产品验收

  质量标准:产品验收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对于卖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卖方保证:均为上述标明的原厂家生产或原厂家认可的产地制造的产品。均不得有曾使用过的产品、残次品、不合格产品。

  买方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收到货物后____天内应及时向卖方反映,并发给卖方对产品质量质疑的书面意见,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与生产厂方联系,并负责最终妥善解决。

  3.交货地点:买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发运方式及运输

  保险的价格计算:

  买方选择发运方式:

  ○特快专递:小于等于2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递:小于等于5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500克再加10元。

  ○平邮包裹:小于等于1千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运输:小于等于4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铁路快运:小于等于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商品条件

  二、货物的送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汽车运输,货物卸装由乙方负责。如需发票,甲方需支付5%的费用。

  三、税务发票由甲方负责。

  四、质量验收:甲方应派专人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甲方在收货之日起必须当天向乙方提出,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批原材料运转出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货款结算:按照实际供货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甲方每月月底按项目部审核后的本月供货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货款。货物送完后18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余款。如违约,甲方需承担货款总价的2‰每天的违约金。

  六、甲方根据施工安排,应向乙方提供一个需求计划,乙方保证计划组织生产和储备。确保供货及时连续,需方在要求供货时,须提前1—2天通知对方。

  七、合同价格在合同履行起内保持不变,如遇不可抗击力致使石X成本增加,需要变更时,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行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余款付清后自行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6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日内。  

  (2)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  

  (3)其他方式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7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1、品名: 数量:  

  2、品质规格:虎皮( ) 裂口( )黑油点(老鼠屎)( )果锈( ) 水烂伤( )  

  3、价格: 定金:  

  4、起货时间:  

  5、付款方式:  

  6、双方责任:乙方应努力配合甲方按收购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起货之前有义务妥善保管,保证果品完好无损。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  

  7、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约合同,按合同定金总值处以 %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对方。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办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高发举一家老小)自愿将自己新建的房屋转卖给乙方(王一家老小)。上卖空间,中卖房屋(包括水、电等设施),下卖基地和交通道路,乙方永久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此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金____县____镇玉屏村二组金龙小区内,属自建新房。此房乃是钢筋水泥、砖木结构的一个排面直进,高两层楼面的一栋平房。内外装修完备,

  第一层地板砖全贴,前门是卷帘门,外有车路通道而进。

  第一间是客厅,

  第二间是楼梯间和卫间,

  第三间是厨房,并且每一间的灯饰、门窗、刮瓷粉皆完备。

  第二层的内屋共有四间,前有一间客厅,中间是楼梯间,后面两间卧室皆由通道而进,通道上有一卫生间。从前一间到后两间的门窗、灯饰、刮瓷粉皆完备。从二楼往上走,就是楼顶。楼顶面积与

  第一层的建筑面积相等,上有一个雨棚。此房从前门到后壁长 米,前抵公共过道,后抵高发举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该壁各占二分之一);宽 米,左抵陈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该壁各占二分之一), 右抵 高发举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该壁各占二分之一)。总面积约为150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此房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价为 334600.00元整,大写:叁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首付定金壹万元(10000.00元),余款叁拾贰万肆仟陆佰元(324600.00元)与签订合同之日,经在场人当面一次性全部付清,不欠分文。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签订合同之后,甲方必须立即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将房屋产权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并保证在一个月内过户给乙方,过户费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保证在交易时及以后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转卖给乙方的房屋因不合法而被相关单位强拆,所有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如果是与甲方同年代修建的房屋也均被强拆,与甲方无关。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房屋被国家占用,皆由乙方自己承担接受,甲方无权干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由对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玉屏村委会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空口无凭,特此协议。  甲方:  乙方:  在证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手机:  家庭住址: 宅电: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  家庭住址: 宅电:  经双方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 车型,牌照号为: ,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甲方将车卖给乙方之前的有关该车的债权、债务(抵押贷款),交通违章、违法处理、事故责任包括隐藏和因信息滞后未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8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发给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除外)一份寄给,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0

  供方:邓州市明泰塑胶玩具工艺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DZ20______ 需方:江西省____ 签订地点:广东省深圳

  签订时间:20__年6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交货时间:20__年8月31日前,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汇后凭供方增值税发票90天内付款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 需 方

  单 位: 邓州市明泰塑胶玩具工艺有限公司 单 位: 江西省天琪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邓州 地 址: 抚州市临川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___ 电 话:___

  开户银行:__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一、品名:铁矿粉

  技术指标:Fe64、5%(最小)

  水份:10%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zhíshuì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中国(以下简称卖方)和国(以下简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

  二、数量:      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1.密度: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最高。

  3.含水:重%最高。

  四、价格:      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年第1季度吨;第2季度吨;第3季度吨;第4季度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____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      。

  七、目的口岸:      。

  八、付款条件:      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

  第二部分

  第三条1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XX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1)发票份;          

  (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份,随船带交目的港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份航寄。

  十、附注:        

  1.本合同

  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开立信用证。

  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

  第一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总则:本部分条款与

  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2.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负担。

  3.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4.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X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X米。如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负担。

  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自理。

  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选择。

  三、装船通知:        

  1.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2.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3.在本条

  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5.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3.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

  第五条第

  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1.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

  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dca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a运费率计算。

  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3.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4.如果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1.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________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c)》

  第七条的金额保证(cb保险)以及a协定。

  2.由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________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c)》及a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      如除本部分

  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

  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由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

  一、本合同

  第二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返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 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____项仲裁。

  a.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b.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_________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窗帘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窗帘数量和价格统计表

  一、付款方式:

  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责任:

  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安装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三、甲方责任:

  1、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于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因自身原因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窗帘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一年免费保险(人为损坏除外)。

  六、补充条款:

  窗帘实际高度为2.75米,超过2.75米的高度按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5

  合同编号:________

  买方: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卖方: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

  2.品种:________

  3.规格: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 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接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装运

  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总价: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装运后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天;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电传,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的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交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电传,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承兑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交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所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天内;提单日后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电汇,________信汇,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账户。

  3.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买方(在托收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预付;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他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他单据(如果需要)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 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2.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 索赔

  1.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 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他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6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体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四、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五、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救济

  六、国际货物分批装运与违约

  七、国际海上货物提单运输

  八、国际货物集装箱多式联运

  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十、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支付

  十一、国际贸易商检

  十二、国际贸易索赔

  十三、国际贸易诉讼

  十四、国际贸易仲裁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体

  1、案情介绍

  1988年北京某贸易公司与日本某商事株式会社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约定由北京某公司(卖方)向日商出售700吨银杏,买方须于1988年6月15日前开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即期信用证, 卖方收到信用证后6个月内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北京某贸易公司与江苏某贸易中心订立了委托出口协议。协议约定某贸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贸易公司出口银杏 700吨,交货期为1988年底。 协议签订后,某贸易中心即着手银杏的收购工作,共收购银杏430多吨。江苏某贸易中心多次催促北京贸易公司按协议办理出口,同年11月日商到中国看了某贸 易中心入库的银杏,认为质量符合要求。 但履行期届满时北京某贸易公司未能按委托协议的规定履行出口任务,原因是日方不要货,只在1989年1月出口了100吨,余下的300吨没能出口,给某贸 易中心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某贸易中心遂于1989年5月向江苏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北京某贸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 偿经济损失。

  2、 审理结果

  江苏省中、高级法院两审判决北京某贸易公司败诉,并赔偿江苏省某贸易中心的经济损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理由是:

  1) 委托出口协议明确规定,江苏某贸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贸易公司出口银杏700吨,受托方北京某贸易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即占合同总金额的3%,外汇留成双方按比例进行分配。按国家当时进口的政策,符合委托出口的规定。

  2) 北京某贸易公司未按照委托出口协议出口,已构成违约,当日商违反与该贸易公司所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又拒不向外索赔,以致于超过了索赔期限。

  3、 基本理论

  代理人(agent)是国际贸易活动中的重要当事人之一。一般来说,如果代理人未取得本人的合法授权,就认为缔结合同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所订合同因 此无效。1983年2月15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通过《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该公约是调整国际商事代理关系的一项重要的国际公约,对代理权的确定 和范围、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代理权的终止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外贸代理制是调整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产物,有关立法是1991年8月29日对外经贸部颁发的《关于对 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该暂行规定把我国的外贸代理分为两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来调整。对于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另一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办理进出口业 务,若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则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代理制度的规定加以调整;如果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则适用暂行规定加以调 整。对于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也须适用暂行规定加以调整。

  4、 案例分析

  江苏某贸易中心、北京某贸易公司和日本某商事株式会社是本案的3个当事人。其中,江苏某贸易中心不具有 外贸经营权,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北京某贸易公司办理进出口业务,二者之间具有外贸代理关系, 应适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作为受托人的北京某贸易公司应承担的义务之一即:及时按进出口合同及委托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外商提起索赔或采取其 他补救措施。但在本案中,北京某贸易公司违反了该项基本义务,在对外索赔的过程中不及时向日方索赔,以致于超过了索赔期限。因此,北京某贸易公司应江苏某 贸易中心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1、案情介绍

  我国某公司应荷兰某商人请求,报出某初 级产品200公吨,每公吨cif鹿特丹人民币195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到我方报盘后,没有表示承诺,而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 有效期,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公吨,价格每公吨cif鹿特丹减至人民币1900元,有效期两次延长,最后延至7月25日,荷商于7月22日来电接受该 盘,但附加了包装条件为“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袋装”,我方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但对 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最终我方以承认合同已成立而告结束,从而使我方损失 23万元。

  2、基本理论

  与其它一般合同的成立一样,双方当事人的签约意志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或反要约的反复磋商而最后达成的结果。

  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受要约人只有承诺的权利,没有承诺的义务。但要约对于要约人来说,则是具有拘束力的,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要约。要约 原则上可以撤回,但须附一定条件。要约邀请是容易与要约相混淆的概念,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表示愿意交易的意向,邀请对方提出具体条件。在国际贸易实务中 常使用的实盘概念是指确定的要约,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而虚盘则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对发盘一方不具有约束力。

  反要约和承诺是国际贸易实践中经常发生混淆的又一对概念,区它们的标准视对要约是否作了实质性修改。对要约中所提出的有关货物价 格、付款、货物数量和质量、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方法所作的修改,均视为对要约的实质变更,构成反要约。反之,凡未对要约做出实 质性修改而做出的承诺,是有效承诺。

  3、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荷兰方面对我方公司的实盘附加了包装条件,中方应已外方对承诺附加了实质性修改条件为 由,否认承诺的有效性,主张反要约的构成。而中方对该反要约又未予以承诺,合同因此不能成立。中方由此可解除一切责任,合法地解除合同。但在该案中,由于 中方人员缺乏外贸业务的法律知识,未能抓住要害和关键点。以市场价格变动为由撤回要约的理由缺乏说服力,自然就显得牵强乏力,以致于坐失良机,在争议中完 全处于被动地位,使财产遭受损失。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1、案情介绍

  美国哈迪公司以“fob里斯本”条件向 英国庞德公司购买300吨葡萄牙松节油,而实际上该批货物由葡萄牙供货人供货,并规定由该供货人取得出口许可证。但当作为买方的美国船只到达里斯本港口 时,葡萄牙政府拒绝签发货物发往东德的出口许可证,卖方船只由此未能装船。美方向英国上议院提起上诉。

  2、判决结果英国上议院判决,根据fob合同规则,英国公司须承担未能装船的全部责任。英国庞德公司败诉。

  3、基本理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即合同当事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期限、地点、方式履行合同项下之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则构成违约。

  价格术语是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的国际惯例,是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常见的fob、cfr、cif三种价格术语都属 于象征性交货方式。其中,fob价格术语是最重要的国际贸易价格术语之一。按照fob价格术语的一般解释及《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有关规 定,fob价格条件下卖方承担的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报关、商检等出口手续;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完毕通知,并提交单据等。

  4、案例分析

  卖方与供货方之间的约定不影响他在fob价格条件下对买方应承担的义务。本案中,卖方英国公司与供货方葡萄牙商虽不在同一国家,但并不影响其承担在葡萄牙取得出口许可证的义务。 卖方因未申请到出口许可证致使货物无法装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英国上议院的判决于法有据。

  四、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1、案情介绍

  出口商甲向进口商乙出售小麦1000公吨,cfr价格条件。但在装运港装船的小麦都是混装的,共3000公吨,卖方准备当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分拨1000吨给买方。但小麦在路途因高温天气发生变质,共损失1200公吨, 其余1800吨得以安全运抵目的港。卖方向买方声明其出售的1000吨小麦已在途中全部损失,且认为根据cfr合同,风险从货物越过船舷时已转移给买方,故卖方对以上损失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方则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双方遂提起仲裁。

  2、判决结果

  仲裁庭认为,卖方应承担货物在途中灭失的一切风险,其不能推卸责任,应向买方交付1000吨小麦。

  3、基本理论

  风险的转移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同样十分重要,它涉及买卖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到由何方承担风险和损失。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并不涉 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实践中一般由受理国际货物买卖争议的法院或仲裁庭依据有关国际惯例或以国际私法冲突规范指引的国内法来解决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 题。例如,在国际贸易惯例中,《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明确规定了cif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货物所有权既不在订立合同时移转,也不在交货时移转,而是在卖方把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付给买方时移转。《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把货物的所有权 转移与风险的转移区分开来,原则上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本案涉及到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即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 移。所谓“划拨”,又称为“特定化”,是指对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 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货物已归于

  合同项下。 经过划拨的货物,卖方不得任意处置。

  4、案例分析

  本案使用的是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此条件下当事人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该案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风险损失,货物损失看似应由买方承担, 但实际上卖方在装船时是将3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抵运目的港后,再将其中1000公吨分拨给买方。根据以上理论分析中所阐述的有关“划拨” 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在货物海运途中, 合同项下属于买方的1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它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仍不发生风险的转移,有关风险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本案因卖方未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划拨,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

  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1、案情介绍

  中国台湾某出口商与斯里兰卡某进 口商在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以cif colambo价格条件销售泼纹绸,合同价款共计514.50美元。但在产品接受出口检验时被发现其中混有不合格产品,约占货物全部39.4%,且卖方未 予清理。因卖方在合同与信用证上均未标明在货物中混有不合格产品的比例,故当买方发现货物存在瑕疵后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卖方减价赔偿损失。

  2、案件结果

  本案经双方协商后,卖方准备以未出口的下一批货物减价的方式,承担交货不符的法律责任,买方也同意按照汇票金额付款。卖方因此在另一批准备向买方装运出口的玩具制品中扣除价金总额中的150美元向买方供货。

  3、基本理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无正当合法理由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合同违约分为实际 违约和先期违约。实际违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7

  买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产品质量

  符合产品技术条件,有特殊需求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产品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买方收到货物请当场验收,必需在材料员______或______验收后签字有效。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应在收货后十天内向卖方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否则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第三条交货方式:送货上门;交货地址:;运费负担:由卖方负担,卸货由买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合同生效后,预付10万,第一次供货开始在2个月内付70%,余款6个月内付清并支付卖方月息1、5%,超出上述期限的买方自愿支付给卖方的违约金每天按千分之一计算(所欠部分)。

  第五条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六条因本合同产生纠纷,供买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原告所在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份有相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事项:卖方不得影响工程的用量,买方不得问他人购入。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8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见销售票。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⑤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七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五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需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

  经办人:年月日

  城区货物买卖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牌号、商标产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

  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29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行纪人: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 (买入/卖出)以下委托物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行纪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委托人 (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 行纪人 (买入/卖出)具有市场定价的委托物,行纪人 (是/否)可以作为 (买受人/出卖人)。

  第五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行纪人将买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时间:________,地点:________,方式:________。

  第七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承担。

  第八条 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

  方式:________。期限:________。

  第九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

  方式:________。期限:________。

  行纪人以 (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 (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

  行纪人违约责任: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行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版货物买卖合同 篇30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

  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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