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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际借款合同(二)(实用32篇)

2024-04-14借款合同

国际借款合同 篇1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定义

  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伦敦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伦敦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办事处或附属机构而是银行的,)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进位到最近的百分之八分之一(1/8%)),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计贷借的、进位到10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

  “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利差”为1%。

  “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参考银行”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以及_________银行在伦敦的总行。

  “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不论如何指定)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_美元。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

  1.2释义

  本文目录以及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

  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通知与借款承诺

  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纽约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付款

  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纽约时间上午10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_行帐号为_________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3.还款

  3.1还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九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九分之一。但头八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八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还款

  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_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并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发之二分之一(1/2%)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为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例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该笔贷款支付之前发送该通知,则该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因发送通知而告终止,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4.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迟支付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

  (1)利差;

  (3)下述的最高额;

  (a)代理行在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隔日报价(以年率表示);

  (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内);

  (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第4.3条规定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替代利率

  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伦敦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的任何时间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地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该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5.费用

  5.1承诺费

  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

  (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_____美元,和

  (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的,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_________美元。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根据本合同,代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如果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需要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任何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证明上述交税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税

  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7.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纽约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号为第_________号的帐户,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2)凡根据本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视具体情况而定)。凡写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在下一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利息期(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跨月。在这种情况下,应提前在上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视具体情况而定)。

  7.2计算根据

  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________年____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8.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纽约时间下午5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纽约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额外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

  (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9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为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9.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时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细则,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对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或构成违约行为。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_________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议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来,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重复声明与保证

  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10.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

  借款人应将款的收入用作流动资金。

  10.2政府许可

  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公司按照为_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适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由借款人选任,并由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上述报表公正地反映了该会计年度终止时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的活动成果。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即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该事务所没有注意到或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或者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这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的事件(或对注意到或发现的上述违约事件的详细叙述)。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为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检查权

  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

  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根据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

  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或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

  (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

  (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后一年内到期的债务;

  (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该项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保险

  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免税通知

  如果任何时候由_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不论什么性质的、现在或将来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证明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11.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

  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滑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或认定其作出或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

  (a)被解散,

  (b)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

  (c)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

  (d)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e)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日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违约补救

  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并应通知借款人:

  (1)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的义务宣告终止,以及/或者;

  (2)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并应该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额应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抵消权

  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候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

  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务、特权或补救方法。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但不是根据第3.3或14.4条)收到人的全部支付额,应不考虑借款人所指定的适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据第14条到期未付的任何数额,但不是根据第14.4条应付的金额;其次,用于第5条到期未付的任何费用;第三,任何根据第3.2条到期未付的保险费;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第五,偿还贷款本金。上述支付额应按照所收到的资金,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不是指根据第3.3条或11.3条或14.4条,或根据第12.1条由代理行进行的分摊),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分配上述金额,如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过行使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部分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它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度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如同该银行是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到的金额。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

  (b)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

  (c)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

  (a)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

  (b)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

  (c)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

  (d)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

  (e)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约束力。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应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出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和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_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它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时,即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在它根据本合同和为代理行时所作所为或不作为,本条的各项规定应继续对它有效。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就借款人未补偿部分)在执行其他为代理行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其他特聘的顾问的合理费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诺确定。如果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所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经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代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任何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把相当于所有银行(没有从它们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有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从该行或借款人立即索还上述金额(不影响借款人对上述银行的权利),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每日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伦敦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补偿

  14.1开办费

  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和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团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纽约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

  (2)任何违约事件,或

  (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

  (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

  (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增加的费用

  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的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

  (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

  (a)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

  (b)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或者

  (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15.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

  本合同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管辖权

  (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在纽约州法院或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_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纽约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街,纽约10004)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传票或其它法律传唤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据本合同有任何义务,应为传票或传唤的送达而在纽约保持正式指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该代理人,任何传票或传唤得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_在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律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美国纽约州_________地,美国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不论是以主权或其他为根据),并同意在或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或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本合同第1条款述及的美元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它货币支付(不论根据判决或其它),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以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它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由于任何理由,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票据的替换

  由于票据丢失、盗窃、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

  (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

  (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代替残损票据。

  15.5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以电传或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邮资已付。上述所有通知应递交给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_号或地址(视具体情况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当事人已指出的其它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补救和弃权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应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它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它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它权利的放弃。

  15.7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经常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论,应指各个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语言

  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它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它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副本

  本合同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术语的统一性

  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纽约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公司代理行(盖章):_________银行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管理行(盖章):_________银行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2

  借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出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 银行和_______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____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___ 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 银行工作日指____ 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 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 银行、____ 银行以及____ 银行在____ 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 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 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 时间上午___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 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 帐号为____ -____ 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 分之一,但头___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 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____ 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 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 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 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账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账户。

  (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 计算___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________年____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 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 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 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 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 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 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 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 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 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借款合同 篇3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 先决条件

  第5条 提款

  第6条 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 利息存款账户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 承担费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 保险

  第12条 税款

  第13条 费用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第15条 约定事项

  第16条 违约事件

  第17条 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

  银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国银行,3)纽约_________,和4)伦敦_________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

  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

  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

  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

  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_________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

  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

  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2.1 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___年。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___年,其中包括宽限期________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___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 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 先决条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

  4.3 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 提款

  5.1 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0美元,并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 提款通知书一经发出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____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____月____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 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 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____月____日或____月____日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

  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 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 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额度(1)部分为年息2%;

  (2)借款额度(2)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3)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 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 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1)部分。

  (2)借款额度(2)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2)部分。

  (3)借款额度(3)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还款期届满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款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如借款额度(1)部分和/或借款额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

  第11条 保险

  11.1 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 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 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 费用

  13.1 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为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1)部分为0.2%,借款额度(2)部分为0.4%,借款额度(3)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旅差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账户。

  第15条 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 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 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刻终止。

  16.3 贷款人采取16.2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 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 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提款通知书

  致:_________银行(贷款人)

  敬启者:

  关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谨此通知贵行,我公司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取借款额度部分中的一笔提款,款额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请将此次提款之款额付入_________(银行账户)帐号

  我公司确认:

  (1)借款合同第14条所载的声明及保证,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实和环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实和正确的;

  (2)至今并不存在尚未获得纠正的,或贷款人并未放弃追究的任何违约事件或可能的违约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工程超支保证书

  鉴于本保证书的签署及其向贷款人的递交是借款人与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款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并向贷款人递交了本保证书。

  (1)本保证书中规定的超支指实际建设费用超过预算建设费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额。

  (2)在_________建设期间,一旦发生超支,借款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九十天内解决该超支。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缴资保证书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为借款人的股东(股东)。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贷款人)承诺,除已汇入的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将保证股东根据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规定的中国银行工作日结束前,按下列程序缴足注册资本:

  (1)不迟于首次提款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2)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3)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4)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在缴足注册资本三十天内,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验资报告。

  本保证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 转让书

  鉴于本转让书的签署和向贷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并递交本转让书。

  一、释义:

  (1)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2)各项保险指借款合同11.1所规定的保险,包括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

  (3)履约担保书指由银行开出的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履约担保书。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诸合同。

  二、转让

  (1)由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的条款与条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彻底转让其对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的全部权益,作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规定项下应履行的一切义务的持续的条件

  (2)虽然本转让书规定了权益的转让,贷款人在此授权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并就各合同事项继续与合同当事人往来,如同借款人仍单独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一般,但以不发生违约事件为条件。为此,

  (a)根据承包合同,借款人应收取和保留应付给它的任何款项;

  (b)根据各项保险,在任何保险赔偿应付之时,贷款人可按它决定的方式处分赔款;

  (c)贷款人有权得到按履约担保书规定应付的一切款项。

  三、保证及约定事项

  (1)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宜的行动,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项保险的有效;对于各项保险,它应当支付各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将收据送交贷款人,并按照规定继续办理所有保险或保险合同。

  (2)借款人应按附表1、2和3的格式向承包商、有关的保险公司和履约担保书的出具人分别发出通知书,并取得它们的确认书。

  四、授权书

  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贷款人为其授权代表,并赋予全权以借款人名义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诉讼或其他性质的行动,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规定的任何款项,并采取贷款人行使本合同赋予权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动。借款人应支付贷款人为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5 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我们作为您关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的专门律师。该合同规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___美元的贷款。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其在合同中赋予的意义。

  作为专门聘请律师,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

  (3)根据本合同第8.1条(2)项提交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即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_________;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4)项提交的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即纽约律师意见书)_________;

  (5)我们认为作为本意见书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发生的问题。我们不想对根据任何其他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我们信赖关于与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相关的纽约法律事宜的纽约律师意见书。经你们允许,我们已经假定所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我们对我们的意见书陈述的事宜是就我们所知,未作专门调查,而信赖与上述事宜有关的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根据前述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从事合同规定的交易,而且就我们所知,有权拥有其财产并从事其目前从事的营业。

  (2)借款人已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记税及其他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质的税款。

  (6)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无权以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7)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律管辖。

  (8)合同当事人选择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们贷款支付之时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之前,你们可以从本日起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_谨上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6 还款担保书

  受益人:_________银行

  鉴于本担保书的签署和递交是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所规定的提款先决条件之一,(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签署本还款担保书。

  担保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

  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额度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担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担保偿还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费用(以下简称担保金额)。在借款人到期应付之日没有或不能根据借款合同之规定按时支付担保金额任何部分时,担保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出具的履约书面通知(履约通知)后的十五天(履约期限)内如数支付该未付的担保金额。

  担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履行担保义务:

  (1)担保人的义务是持续的并将保持有效直至担保金额已由借款人或担保人全部偿还为止;

  (2)以法郎支付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担保金额,以美元支付借款额度(3)部分担保金额;

  (3)在担保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得取代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债权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担保人在抵押书(借款人将全部财产抵押给担保人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借款人对担保人的债务须从属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债务;

  (4)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责任。未得到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5)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宽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都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

  (6)贷款人将履约通知送达____________,即被视为已送达担保人,由___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约定比例履行担保义务。不论_________由于任何原因在履约期限内不能支付其应支付的担保金额,_________在履约期限内必须将履约通知上注明的全部应付担保金额支付给贷款人。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担保人已为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办妥了一切必需的批准手续,并将在担保金额全部偿还之前继续保持本担保书的有效性。

  (2)担保人的改组、地位改变和财务状况的变化都不影响担保人履行其担保义务。

  (3)本担保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4)如果担保人在接到履约通知后十五天内(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没有履行其担保义务,则担保人立即自动地和无条件地将担保人对借款人全部资产的抵押权转让给贷款人。该转让并不因此解除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继续按上述担保人义务第(6)项的规定,向担保人追索其应付的担保金额。

  本担保书与借款合同同时生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借款合同 篇4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伦敦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伦敦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办事处或附属机构而是银行的,)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进位到最近的百分之八分之一(1/8%)),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计贷借的、进位到10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

  “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利差”为1%。

  “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参考银行”指xyz银行,abc银行以及_________银行在伦敦的总行。

  “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不论如何指定)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终止日”指1982年9月30日。

  “全部贷款承诺”指5000万美元。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

  1.2 释义

  本文目录以及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 贷款承诺

  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

  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纽约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

  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纽约时间上午10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xyz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3.还款

  3.1 还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九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九分之一。但头八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八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

  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50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并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发之二分之一(1/2%)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例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该笔贷款支付之前发送该通知,则该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因发送通知而告终止,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4.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i)代理行在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隔日报价(以年率表示),(ii)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内),以及(iii)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第4.3条规定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 替代利率

  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伦敦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的任何时间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地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该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5.费用

  5.1 承诺费

  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10000美元,和(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的,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10000美元。  6.税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根据本合同,代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如果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需要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任何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证明上述交税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税

  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7.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纽约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abc银行开立的帐号为第_____-____号的帐户,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2)凡根据本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视具体情况而定)。凡写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在下一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利息期(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跨月。在这种情况下,应提前在上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视具体情况而定)。

  7.2 计算

  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8.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纽约时间下午5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纽约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额外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i)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9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ii)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为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9.声明与保证

  9.1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时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细则,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对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或构成违约行为。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1981年12月31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___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议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自1981年12月31日以来,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 重复声明与保证

  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10.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

  借款人应将款的收入用作流动资金。

  10.2 政府许可

  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公司按照为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适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由借款人选任,并由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上述报表公正地反映了该会计年度终止时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的活动成果。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即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该事务所没有注意到或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或者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这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的事件(或对注意到或发现的上述违约事件的详细叙述)。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为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

  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 违约通知

  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根据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

  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或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后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该项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

  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 免税通知

  如果任何时候由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不论什么性质的、现在或将来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证明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11.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

  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滑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或认定其作出或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①被解散,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日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

  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并应通知借款人:(1)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的义务宣告终止,以及/或者(2)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并应该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额应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 抵消权

  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候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 非排他性权利

  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务、特权或补救方法。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 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但不是根据第3.3或14.4条)收到人的全部支付额,应不考虑借款人所指定的适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据第14条到期未付的任何数额,但不是根据第14.4条应付的金额;其次,用于第5条到期未付的任何费用;第三,任何根据第3.2条到期未付的保险费;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第五,偿还贷款本金。上述支付额应按照所收到的资金,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不是指根据第3.3条或11.3条或14.4条,或根据第12.1条由代理行进行的分摊),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分配上述金额,如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过行使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部分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它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度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如同该银行是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到的金额。  13.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①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②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③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①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②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③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④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⑤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约束力。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应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出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和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5000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它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时,即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在它根据本合同和为代理行时所作所为或不作为,本条的各项规定应继续对它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就借款人未补偿部分)在执行其他为代理行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其他特聘的顾问的合理费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诺确定。如果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所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经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代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任何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把相当于所有银行(没有从它们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有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从该行或借款人立即索还上述金额(不影响借款人对上述银行的权利),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每日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伦敦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补偿

  14.1 开办费

  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和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团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纽约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2)任何违约事件,或(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  (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 增加的费用

  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的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①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②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或者(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15.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

  本合同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

  (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在纽约州法院或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______信箱(该信箱在纽约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街,纽约10004)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传票或其它法律传唤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据本合同有任何义务,应为传票或传唤的送达而在纽约保持正式指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该代理人,任何传票或传唤得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在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律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美国纽约州___地,美国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不论是以主权或其他为根据),并同意在或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或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本合同第1条款述及的美元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它货币支付(不论根据判决或其它),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以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它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由于任何理由,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

  由于票据丢失、盗窃、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代替残损票据。

  15.5 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以电传或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邮资已付。上述所有通知应递交给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号或地址(视具体情况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当事人已指出的其它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应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它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它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它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

  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 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经常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论,应指各个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

  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它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它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

  本合同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

  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纽约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各行贷款承诺:

  职务: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签字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5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银行工作日指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 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办事处或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____________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计贷借的、进位到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及银行在____________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万美元。

  第 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________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__________时间上午_______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___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____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_________分之一,但头________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____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例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 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该笔贷款支付之前发送该通知,则该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因发送通知而告终止。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国际借款合同 篇6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定义

  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伦敦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伦敦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办事处或附属机构而是银行的,)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进位到最近的百分之八分之一(1/8%)),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计贷借的、进位到10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

  “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利差”为1%。

  “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参考银行”指 银行,ABC银行以及_________银行在伦敦的总行。

  “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不论如何指定)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终止日”指1982年9月30日。

  “全部贷款承诺”指5000万美元。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

  1.2释义

  本文目录以及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

  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通知与借款承诺

  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纽约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付款

  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纽约时间上午10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 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3.还款

  3.1还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九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九分之一。但头八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八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还款

  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50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并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发之二分之一(1/2%)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为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例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该笔贷款支付之前发送该通知,则该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因发送通知而告终止,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4.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迟支付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I)代理行在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隔日报价(以年率表示),(II)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内),以及(III)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第4.3条规定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替代利率

  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伦敦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的任何时间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地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该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5.费用

  5.1承诺费

  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10000美元,和(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的,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10000美元。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根据本合同,代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如果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需要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任何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证明上述交税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税

  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7.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纽约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ABC银行开立的帐号为第_____-____号的帐户,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2)凡根据本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视具体情况而定)。凡写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在下一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利息期(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跨月。在这种情况下,应提前在上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视具体情况而定)。

  7.2计算

  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8.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纽约时间下午5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纽约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额外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I)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9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II)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为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9.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时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细则,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对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或构成违约行为。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1981年12月31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___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议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自1981年12月31日以来,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重复声明与保证

  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10.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

  借款人应将款的收入用作流动资金。

  10.2政府许可

  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公司按照为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适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由借款人选任,并由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上述报表公正地反映了该会计年度终止时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的活动成果。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即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该事务所没有注意到或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或者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这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的事件(或对注意到或发现的上述违约事件的详细叙述)。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为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检查权

  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

  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根据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

  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或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后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该项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保险

  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免税通知

  如果任何时候由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不论什么性质的、现在或将来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证明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11.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

  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滑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或认定其作出或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①被解散,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日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违约补救

  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并应通知借款人:(1)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的义务宣告终止,以及/或者(2)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并应该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额应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抵消权

  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候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

  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务、特权或补救方法。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但不是根据第3.3或14.4条)收到人的全部支付额,应不考虑借款人所指定的适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据第14条到期未付的任何数额,但不是根据第14.4条应付的金额;其次,用于第5条到期未付的任何费用;第三,任何根据第3.2条到期未付的保险费;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第五,偿还贷款本金。上述支付额应按照所收到的资金,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不是指根据第3.3条或11.3条或14.4条,或根据第12.1条由代理行进行的分摊),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分配上述金额,如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过行使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部分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它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度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如同该银行是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到的金额。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①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②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③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①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②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③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④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⑤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约束力。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应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出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和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5000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它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时,即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在它根据本合同和为代理行时所作所为或不作为,本条的各项规定应继续对它有效。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就借款人未补偿部分)在执行其他为代理行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其他特聘的顾问的合理费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诺确定。如果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所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经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代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任何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把相当于所有银行(没有从它们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有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从该行或借款人立即索还上述金额(不影响借款人对上述银行的权利),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每日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伦敦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补偿

  14.1开办费

  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和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团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纽约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2)任何违约事件,或(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增加的费用

  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的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①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②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或者(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15.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

  本合同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管辖权

  (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在纽约州法院或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______信箱(该信箱在纽约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街,纽约10004)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传票或其它法律传唤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据本合同有任何义务,应为传票或传唤的送达而在纽约保持正式指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该代理人,任何传票或传唤得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在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律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美国纽约州___地,美国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不论是以主权或其他为根据),并同意在或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或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本合同第1条款述及的美元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它货币支付(不论根据判决或其它),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以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它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由于任何理由,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票据的替换

  由于票据丢失、盗窃、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代替残损票据。

  15.5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以电传或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邮资已付。上述所有通知应递交给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号或地址(视具体情况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当事人已指出的其它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补救和弃权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应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它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它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它权利的放弃。

  15.7变更

  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经常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论,应指各个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语言

  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它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它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副本

  本合同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术语的统一性

  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纽约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方:______(公章) 代理方:______(公章) 经理行: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7

  国际借款合同(样式二)

  国际借贷合同解释与分析

  (一)概述

  国际借贷是指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国际借贷的基本方式有两种:国际贷款和发行国际债券。而本书中所涉及的主要是国际贷款。国际贷款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依主体不同可分为官方贷款和民间贷款,依贷款期限长短,可分为长、中、短期的国际贷款,而依有无担保又可分为有担保的和无担保的国际贷款,等等。

  (二)国际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简介如下:

  (1)授权程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拟进行借贷时,应经有关机构核准的程序,它包括内部核准和外部核准。如在我国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企业、公司签订国际贷款合同时首先要由其内部有权机构作出决议,即内部核准,其次要报经政府有关机构批准,这是外部核准。

  (2)签字是当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而在签字程序中,合同的签字地点往往会决定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双方当事人都要考虑到这一点。

  (3)国际贷款合同的生效多有两种情况:即签订合同后需等一定条件满足后生效和双方约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生效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比较实际的问题,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后加以明确。

  而对于银团贷款合同来说,是越来越多地被采用的形式,这也是由于国际贷款数额往往很大,风险也大,独家银行很难有此能力所致。因为这种形式要牵涉到许多银行,所以其合同订立程序也就有所不同,其程序主要是:

  (1)选择牵头银行,即借款人选定牵头银行后,交给其委托书,以便牵头银行据此安排贷款,这种委托书要明确这只是一种商业建议,而非正式要约,因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牵头银行接受委托后,就征求其他银行以便其参加到该国际借款行为中来。

  (3)牵头银行把愿意参加贷款的银行召集起来,组成经理集团,以便签订国际贷款合同,而以后的操作程序就与前面一般的国际贷款合同的签订程序相同了。

  (三)主要条款介绍:

  1.贷款的金额与货币这是贷款合同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尤其要注意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对本国银行向外国政府、银行或企业提供的借款有一些数额限制,如日本、瑞士等国。在此条件下,双方可根据能力及需要协商确定贷款的货币及金额。

  2.贷款的使用关于贷款的使用方式合同中一般以列举方式列出。一般来说,由于货币是可替代物,很难保证贷款不直接或间接地被用于其他目的,所以这一条款往往是靠借款人的信誉来保证的。当然各国的法律一般也不加以限制,但多数国家都规定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否则贷款合同无效。

  3.贷款的提取这是要求贷款方履行的重要条款,其中重点在于提款通知和提取贷款。前者通常都规定借款方提取任何一笔款项时都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方。并且通知中要包括提款的日期、数额、银行账户等内容。而后者主要涉及提款地点,在国际银团贷款合同中,提款地点一般都规定在贷款使用货币的所属国。这样做,既利于贷款人发放贷款,还可避免有些国家要求贷款人必须以当地货币发放贷款的法律规定。

  4.贷款的偿还一般国际贷款的偿还方式主要有:

  (1)到期一次偿还,用于那些贷款期限较短,数额不大的贷款;

  (2)分次等额偿还,并且规定期间,在此期间只付利息,期满后偿还本金;

  (3)逐年等额偿还,这种方式无宽限期的规定,从第一年就开始偿还本金。一般来说第二种方式在中、长期贷款用得较多。

  5.贷款的利率国际贷款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前者多为短期贷款所采用,而中、长期贷款因期限长,且市场利率变化多,所以多采用浮动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确定隔多长时间就根据市场利率变化情况调整一下贷款利率。

  6.陈述与保证该条款是指借款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承担合同义务的合法有效性及与借款有关事实作如实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实践中,这一条款是贷款人决定是否给予贷款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这类条款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一是关于借款人的法律事项的陈述,主要说明借款人的法律地位,签订合同的权利,官方已同意以及合同是有法律约束力并可执行的等等。二是关于借款人的财务和商务状况的陈述及保证。这主要通过借款人对其账目没有重大负债以及无重大违约等情况来体现。

  7.约定事项这一部分条款的范围比较广泛,目的也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贷款人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而设置的。

  约定事项主要包括:

  (1)消极担保条款,即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他不做该条款所列的事项。订立这一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借款人以其资产为另一债权人设定物权担保,而且这样也可间接限制借款人举措新债。

  (2)平等地位条款或称平等比例条例,是借款人承诺使贷款人与其他无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处于相同的地位,根据平等的原则按比例受偿。这一条款往往与消极担保条款同时使用。这两个条款都是为了维护原贷款人的地位,不致为新贷款的出现而遭歧视。

  (3)关于财务方面的约定事项。其作用是监督和指导借款人的财务活动,这一条款主要包括:借款人必须提供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借款人应保持最低资产净值,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具体比例,以及在其他方面如股息分发、资本使用等方面的限制。

  国际借款合同

  借款方:

  地址:

  电话:

  代理方:

  地址:

  电话:

  出借行:

  地址:

  电话:

  本借款合同于年月日由借款人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银行和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银行工作日指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_____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银行,银行以及银行在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年月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万美元。

  第二条承诺与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时间上午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账号为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分之一,但头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第四条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第五条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美元;和(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美元。

  第六条税款

  第七条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7.2计算: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时间下午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3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4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5)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年月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的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_____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年月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重复声明与保证: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7_____: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_____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

  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

  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抵消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_____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第十三条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ⅰ)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ⅱ)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ⅲ)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ⅰ)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ⅱ)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ⅲ)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ⅳ)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ⅴ)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的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补偿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2)任何违约事件,或(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用。

  14.3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

  (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

  (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管辖权

  15.3货款货币

  15.4票据的替换由于票据丢失、被窃、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残损票据。

  15.7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继续有效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4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

  代表人:

  职务:

  银行(代理行):

  代表人:

  职务:

  银行(管理行):

  代表人:

  职务:

  各行贷款承诺:银行美元

  代表人:

  职务:银行美元

  代表人:

  职务:银行美元

  代表人:

  职务:

  贷款承诺总额:美元

  附录:

  1.地址表

  2.本票格式

  3.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4.借款人律师意见书

  5.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

  6.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律师意见书

  7.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国际借款合同 篇8

  目录

  条目?条款

  1.定义和释义

  1.1?定义

  1.2?释义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

  2.2?通知与借款承诺

  2.3?付款

  3.还款

  3.1?还款

  3.2?自愿提前还款

  3.3?非法行为

  4.利息

  4.1?基本利率

  4.2?延迟支付的利息

  4.3?替代利率

  5.费用

  5.1?承诺费

  5.2?管理费

  5.3?代理费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6.2?印花税

  7.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7.2?计算

  8.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

  9.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

  9.2?重复声明与保证

  10.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

  10.2?政府许可

  10.3?财务报表

  10.4?检查权

  10.5?违约通知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

  10.7?_____

  10.8?免税通知

  11.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

  11.2?违约补救

  11.3?抵消权

  11.4?非排他性权利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4.补偿

  14.1?开办费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14.3?其他费用

  14.4?增加的费用

  15.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

  15.2?管辖权

  15.3?贷款货币

  15.4?票据的替换

  15.5?通知

  15.6?补救和弃权

  15.7?变更

  15.8?转让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15.10?继续有效

  15.11?语言

  15.12?条款的可分割性

  15.13?副本

  15.14?术语的统一性

  附录1?地址表

  附录2?本票格式

  附录3?(略)

  附录4?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附录5?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附录6?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7?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纽约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8?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定义

  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XX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XX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_____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利差”为1%。

  “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参考银行”指_________YZ银行,XX银行以及_________银行在伦敦的总行。

  “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不论如何指定)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终止日”指_____2年9月30日。

  “全部贷款承诺”指5000万美元。

  “_____”指美利坚合众国。

  1.2?释义

  本文目录以及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

  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通知与借款承诺

  2.3?付款

  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纽约时间上午10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_YZ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3.还款

  3.1?还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九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九分之一。但头八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八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还款

  3.3?非法行为

  4.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迟支付的利息

  4.3?替代利率

  5.费用

  5.1?承诺费

  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10000美元,和(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的,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10000美元。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6.2?印花税

  7.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7.2?计算

  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8.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纽约时间下午5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纽约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额外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I)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9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II)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为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9.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时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1年12月31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___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_____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议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自_____1年12月31日以来,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重复声明与保证

  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10.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

  借款人应将款的收入用作流动资金。

  10.2?政府许可

  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0.4?检查权

  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

  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根据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

  10.7?_____

  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_____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免税通知

  11.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

  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或认定其作出或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日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违约补救

  11.3?抵消权

  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候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

  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务、_____或补救方法。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①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②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③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①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②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③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④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⑤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约束力。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经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代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补偿

  14.1?开办费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2)任何违约事件,或(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用。

  14.3?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增加的费用

  15.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

  本合同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管辖权

  15.3?贷款货币

  15.4?票据的替换

  由于票据丢失、_____、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代替残损票据。

  15.5?通知

  15.6?补救和弃权

  15.7?变更

  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语言

  15.12?条款的可分割性

  15.13?副本

  15.14?术语的统一性

  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纽约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___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银行,代理行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YZ银行,管理行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XX银行,管理行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贷款承诺:

  职务: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签字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贷款承诺总额:50000万美元

  附录1

  地址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联邦首都里德街100号

  电传: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代理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华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银行名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国际借款合同 篇9

  国际借款合同(样式一)

  目录?条目?条款

  1.定义和释义

  1.1.?定义

  1.2.?释义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

  2.2.?通知与借款承诺

  2.3.?付款

  3.还款

  3.1.?还款

  3.2.?自愿提前还款

  3.3.?非法行为

  4.利息

  4.1.?基本利率

  4.2.?延迟支付的利息

  4.3.?替代利率

  5.费用

  5.1.?承诺费

  5.2.?管理费

  5.3.?代理费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6.2.?印花税

  7.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7.2.?计算

  8.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

  9.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

  9.2.?重复声明与保证

  10.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

  10.2.?政府许可

  10.3.?财务报表

  10.4.?检查权

  10.5.?违约通知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

  10.7.?_____

  10.8.?免税通知

  11.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

  11.2.?违约补救

  11.3.?抵消权

  11.4.?非排他性权利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4.补偿

  14.1.?开办费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14.3.?其他费用

  14.4.?增加的费用

  15.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

  15.2.?管辖权

  15.3.?贷款货币

  15.4.?票据的替换

  15.5.?通知

  15.6.?补救和弃权

  15.7.?变更

  15.8.?转让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15.10.?继续有效

  15.11.?语言

  15.12.?条款的可分割性

  15.13.?副本

  15.14.?术语的统一性

  附录1.地址表

  附录2.本票格式

  附录3.(略)

  附录4.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附录5.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附录6.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7.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纽约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8.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本借款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XX银行和abc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定义?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伦敦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伦敦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_____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利差”为1%。

  “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参考银行”指xyz银行,abc银行以及_________银行在伦敦的总行。

  “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不论如何指定)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终止日”指1982年9月30日。

  “全部贷款承诺”指5000万美元。

  “_____”指美利坚合众国。

  1.2.释义?本文目录以及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纽约时间上午10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xyz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3.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九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九分之一。但头八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八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4.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5.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10000美元,和(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的,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10000美元。

  6.税款

  7.付款;计算

  7.2.计算?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8.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纽约时间下午5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纽约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i)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9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ii)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为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9.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时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1981年12月31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_________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_____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议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自1981年12月31日以来,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重复声明与保证?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10.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款的收入用作流动资金。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根据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7._____?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_____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11.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或认定其作出或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日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3.抵消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候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务、_____或补救方法。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①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②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③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①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②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③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④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⑤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约束力。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经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代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补偿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2)任何违约事件,或(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用。

  14.3.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5.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4.票据的替换?由于票据丢失、_____、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代替残损票据。

  15.7.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转让?(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继续有效?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4.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纽约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_________银行,代理行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xyz银行,管理行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abc银行,管理行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各行:____贷款承诺____

  职务:____

  ____银行美元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____银行美元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____银行美元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____

  贷款承诺总额:50000万美元

  附录1

  地址表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_________地联邦首都里德街100号

  电传:____

  传真____

  _________银行,代理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华

  电传:____

  传真____

  (银行名称)

  ------

  _____

  _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各行:(银行名称)

  ------

  ____

  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附录2

  本票格式

  本票____美元19__,__

  _________公司谨此无条件地允诺,根据____的指示,于19__年__月__日在____以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支付____的数额。

  出具人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和通知的义务。

  _________公司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附录3

  借款人证明书格式根据1982条3月29日借款合同第8.1条(1)项(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借款人证明:

  (2)附件____至____是证明合同第9.1条(4)项的文件真实而正确的副本。

  姓名和职务?签名式样

  -----?----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4)除非借款人在贷款支付之前通知代理行本合同有任何变化,否则,代理行和各行得在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得始终继续信赖本证书,如同本证书每一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本证书已于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以资证明。

  _________公司

  签名:____

  (名字和职务以印刷体定)

  附录4

  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及本合同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

  转交: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_________银行(作为代理行)

  敬启者:

  作为_________公司(借款人)的律师,我已经审查了关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简称合同)的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满意的副本。合同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以及

  3.其它我认为作为意见书的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它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意见限于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及其政治分支机构产生的问题,我并不想对根据其它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

  本文所使用的全部术语,其定义见于合同,在此不另作定义。

  根据前述事项,我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并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进行借款合同中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合同已由借款人正式签署并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或保证,而在贷款时并没有发生违约事件。

  7.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我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此类诉讼案件或审理程序,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了在本公司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与其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所有其它义务,至少应该按平等比例排列次序。

  9.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或登记税款及其它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的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缴任何性质的税款。

  10.无论借款人或是财产均无权以主权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11.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_____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管辖。

国际借款合同 篇10

  国际借款合同(样式三)

  本协议由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与银行(简称为“银行”)于年?月日订立。

  此证: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美元(us$)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定义

  1.1?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付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个月后止的一段期间,每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ⅰ)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ⅱ)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具以银行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贷款

  2.1?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美元($?)的贷款。

  2.2?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2.4?利率的确定

  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时间11:00am,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ⅰ)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ⅱ)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ⅲ)分为相等的?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ⅳ)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替代基础

  2.7?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ⅰ)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或(ⅱ)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2.5个百分点(2.5%)。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或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所产生的损失,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计算,终局决定

  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贷款收入应用作(确定用途)。

  (b)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国以外的非?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国以外的业务。

  第三条?信用证

  3.1?信用证

  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且有效期应到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

  第四条?付款

  4.1?付款

  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兑换,付款应向?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时间)上午10∶00。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以美元付款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补偿

  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税务

  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包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

  (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4.6?增加费用

  在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款项的税基的变化;或强制、修改或承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及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似要求;或强加给银行或?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款项的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收入。由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否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偿金额。

  4.7?法律变更

  无论是否有其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从而引致银行(1)承诺;或(2)发放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行为成为不合法的情况下,银行应通知借款人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递交有关此类变更的证明。基于由银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关此变更的通知,银行的承诺即终止,且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票据款项,连同利息和依本协议应向银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均须于此类变更之日后继的计息日或依银行规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为使银行加入本协议并发放和维持贷款,借款人特向银行作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5.1?组建公司及资格

  借款人是依国法律组建、有效存续及具良好信誉的(特定实体形式),且其以自有资产组建并经营业务,并依财产所有者之特性或业务经营必需某种资格时在各管辖取得此类资格。

  5.2?能力和权力

  5.3?同意与登记

  任何人基于本协议及票据的履行、送达、执行、有效性或强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登记、宣告、豁免及特许(除在此时_____银行许可汇付外汇并不适用的情况之外)均须完成并产生法律效力。

  5.4?合法性和强制性

  本协议及依协议出具和送达的票据构成依国有权法院的规定对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约束力的强制性义务。

  5.5?其他附属文件

  5.6?财务报表

  借款人在,并与该财政年度末借款人损益报告有关并已将复印件送交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应是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依常所能接受的会计准则于期末日所准备出的,完整、正确及公正地反映该期间现时财务状况和期末经营成果。

  在当日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内及说明之中不得带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间接,固定费用或提成费率形式的重大债务;并且自出具资产负债表之后起,在借款人业务、财产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经营上不存在重大不利变更。

  5.7?重大不利条件

  除自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无论借款人的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经营以及借款人的财产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重大不利的影响。

  5.8?诉讼及其他

  除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据法律或平衡原则作出的不利决定将对借款人业务、财产及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论是否以借款人的名义)或对于借款人的_____、对抗或影响的存在。借款人不得违反严重影响借款人经营和/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关适用法律和/或法规,亦不得违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状、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约束,其违约可能对借款人的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

  5.9?税务

  允许借款人依本协议和票据为条件基于票据完成所有支付义务,向银行的偿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并且是完税的,而且银行所收到的偿付款项不含任何税务。借款人依本协议支付全部税务。

  5.10?文证税务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证税务或其他类似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国或任何政体分支或征税权力机关的注册登记税,依据国的税务法典征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担协议项下义务及其债务,且借款人就本协议和票据的签署及履行构成私人与商业行为而非政府与社会行为。借款人及其财产不得享有与本协议义务相关基于主权或由于对销债务、诉讼、判决或执行会产生的豁免权利。

  5.12?权利

  借款人对于其反映于,依本协议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之中的财产及资本,以及在出具资产负债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财产及资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让的权利;而且这些财产或资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债权(包括不动产抵押或证券权益抵押)。

  5.13?税务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披露的内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为对其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指示、委托书、公司内部细则或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决(以下简称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约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类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义务或条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协议借款人的义务与票据中规定的借款人的义务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与所有其他借款人债务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依国法律具有适当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个条款赋予强制力以强制程序在国法院对抗借款人。

  5.17?担保人

  担保人依国法律组建并具有良好声誉,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权和法律权力依担保承付债务、签署担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担保文件条款;在担保文件签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对担保人义务在?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担保条款而具有强制力。

  第六条?贷款条件

  6.1?在付款日或付款日以前,本协议项下银行贷款义务的履行取决于借款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并以银行满意的方式满足下述先决条件:

  (a)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贷款本金的票据;

  (b)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担保书,其形式和内容应为银行所满意;

  (c)

  (1)借款方遵守依从本协议对其有约束力的所有条款、约定事项和条件;

  (2)借款方在得到贷款及得到贷款以前没有发生违约事件,并且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也未构成违约事件;

  (3)第5条中的声明和保证是真实的,并且犹如借款当时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一样;

  (d)借款方和担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与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有关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应包括允许借款,贷款的利用,以美元偿还本金的时间表,贷款利息,根据本协议和担保书的条款产生的票据事项,及所有其他的预定支付和与预定交易有关的另外应该支付的事项。所有这些应是完全有效的;

  (e)银行收到借款方(_____银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据本协议和票据接受美元汇款的经确认的许可证副本;

  (f)银行收到借款方和担保人采取法人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票据、担保书和借款方的经确认的文件副本,应该包括前述2项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银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动的形式和内容应使银行及其律师满意;

  (g)银行收到律师意见书:

  (1)借款方律师应基本上依照附录3的格式,并且对银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项使银行满意;

  (2)银行的国特聘律师,对银行要求的有关本协议的事项包括并不限于,依据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的有关条款对强制执行性提出意见书;

  (3)银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师意见书;

  (h)银行收到每个参与人的权限证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协议上签字的证明;

  (2)代表担保人在担保书上签字的人的证明;

  (3)代表借款方签署票据的人的证明;

  (4)在本协议要求和允许的声明、报告、证明和其他文件上签字并作为借款方代表实施本合同的人的证明;

  (j)银行应得到依本协议为预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资料和文件,包括组建记录,并且这些文件须经适当的法人权力机关的确认方可。

  第七条?约定事项

  借款方借款,应交付所有的票据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义务,但银行以书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围除外。

  7.1?财务报表

  借款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半年结束后不超过60天之内向银行提交未经审计的资产平衡表和损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确地阐明和公平陈述财政状况。

  7.2?报告

  (a)借款方在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五天之内,无论如何都要尽可能快地向银行提交报告,或者在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一个事件将构成违约事件时,或者在提交报告日,一个违约事件正在继续,借款方的管理人应在报告中详细阐述这一违约事件及借款方计划采取的有关行动;

  (b)借款方应向银行提交银行在任何时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告或声明,并且允许银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借款方的财产,并检查、审计、审查借款方的账簿或记录和提取摘要。

  7.3?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协议项下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应和借款方其他有关的所有债务处于平等优先受偿地位。借款方不应在现在或将来为其他债务担保而在其现有的或将来据有的资产或收益上设置任何抵押权,留置权,保证或其他费用(在正常商业活动中的信托收据除外),除非担保产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本协议和票据项下义务同时平等和有比例地扩大。借款方保证遵守所有适当的有管辖权的当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本协议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与其他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7.4?保持同意和登记

  借款方应该并且主动遵守其适用法律,及根据银行任何时候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和票据事项所要求和期望的获得政府机构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授权及进行登记,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适当的行动确保已获得的所有同意、许可、批准、授权和登记的继续有效;借款方在获得贷款后的90天内向银行交付(_____银行)贷款登记证书的经确认的副本。

  7.5?_____

  借款方得在任何时候用自己的费用投保,并随时在征得银行的合理同意时对可接受为_____财产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财产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应用这笔_____费用就类似经营和拥有类似财产的公司在与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经营领域惯有的风险向负责任的并且声誉好的_____公司或组织对其财产投保。

  7.6?存继、商业行为

  第八条?违约事件

  8.1?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更多种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和票据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票据,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没有履行和遵守协议或票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约定事项或双方达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及其在根据协议交付的任何证明、报告或意见中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误解;或者

  (d)任何登记、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要求事项、票据和担保等满期或终止、废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归于无效;或者

  (e)借款方或担保人非法履行它在票据和担保书中设定的任何义务和其他预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项;或者

  (f)担保人拒绝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担保书中的义务;或者

  (g)借款方或担保人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没有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结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或者

  (h)借款方或担保人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或担保人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或担保人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或担保人(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_____、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_____、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或者

  (i)针对借款方的有关货币财产的终局裁决,如超过美元或数量上相当,应在终局裁决?日或以后的任何时候做出,如果在裁决登记后十四天内,裁决没有被撤销、履行或执行,就中止未决上诉状态,在中止期满后十四天内,裁决不能被撤销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担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立即终止,银行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付的款项立即到期和应支付,不需要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8.1款中h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条?管辖地

  9.1?管辖权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违约而引起的有关本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或既定事件的法律诉讼及判决的执行都可在法院提起,或在国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银行可以选择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并且在本协议签署和交付后,借款方应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服从这一管辖。

  9.2?传票

  9.3?裁判地点

  第十条?其他

  10.1?协议的完整性

  协议的全部及附录,均构成协议完整的部分及属于各方之间达成谅解的内容,并取代先前有关这一事项的所有协议和谅解。

  10.2?费用

  (a)谈判、准备、签署和交付协议,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放弃和同意;

  (b)协议和票据的执行;

  (c)如果一个违约事件发生并正在继续时(不管银行是否发出了违约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关的行动),对协议的管理。

  10.3?不可放弃

  10.4?继续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声明和保证,在贷款支付时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条、4.2条、4.4条、4.5条、4.6条、10.2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和取消票据时继续有效。

  10.5?通知

  任何根据本协议或票据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传递时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传或有效的电报方式,格式如下:

  对借款方:对贷款银行:

  致:致:

  电传号:电传号:

  或者,对任何一方来说,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应该用书面通知方式对其他各方讲明。所有邮寄的从一国到另一国的通知应视为一级的航空邮件寄送,邮资已付。除非有另外规定,所有以挂号航空邮件邮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们被寄出后8天视为收到,电传方式传送的通知和要求发送时间即视为收到时间。

  10.6?准据法

  本协议、票据及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并依该法律进行解释。

  10.7?条款的可分割性

  10.8?继承者和受让人

  本协议对借款人和银行及它们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同样有效。

  10.9?语言

  借款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请求、声明或其他通信都应用英语。除了根据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财务报表不使用英语外,所有文件都应附有经确认的英文译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译本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不论为何目的英文译本将被视为正确的有约束力的文本。

  10.10?标题等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0.11?会计术语

  所有的会计术语不在此作专门定义,应和5.6部分中所指的准备财务报表时适用的会计准则一样,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解释。根据本协议须提交的所有财务数据也要根据这些准则准备。

  10.12?修改

  除非银行书面同意,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变更、补充、撤销或解除。

  10.13?副本

  本协议应由各方当事人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和分别在副本上签署,经签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这些副本一起构成同一文件。双方于协议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特此为证。

  公司:信贷银行:

  签字人:签字人:

国际借款合同 篇11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为“银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_____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定义

  1.1?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付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个月后止的一段期间,每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

  (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

  (II)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具以银行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贷款

  2.1?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_______美元($?)的贷款。

  2.2?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2.4?利率的确定

  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时间11:00AM,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

  (I)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

  (III)分为相等的?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替代基础

  在利率是依2.4款规定确定时

  (I)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无法在?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

  2.7?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

  (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或

  (II)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2.5个百分点(2.5%)。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或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所产生的损失,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计算、终局决定

  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贷款收入应用作(确定用途)。

  (b)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_______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_______国以外的非_______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国以外的业务。

  第三条?信用证

  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______________,且有效期应到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

  第四条?付款

  4.1?付款

  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兑换,付款应向______________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时间)上午10∶00。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以美元付款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__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补偿

  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

  (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税务

  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包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

  (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4.6?增加费用

  在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款项的税基的变化;或强制、修改或承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及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似要求;或强加给银行或?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款项的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收入。由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否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偿金额。

  4.7?法律变更

  无论是否有其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从而引致银行

  (1)承诺;或

  (2)发放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行为成为不合法的情况下,银行应通知借款人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递交有关此类变更的证明。基于由银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关此变更的通知,银行的承诺即终止,且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票据款项,连同利息和依本协议应向银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均须于此类变更之日后继的计息日或依银行规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为使银行加入本协议并发放和维持贷款,借款人特向银行作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5.1?组建公司及资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国法律组建、有效存续及具良好信誉的(特定实体形式),且其以______________自有资产组建并经营业务,并依财产所有者之特性或业务经营必需某种资格时在各管辖取得此类资格。

  5.2?能力和权力

  5.3?同意与登记

  任何人基于本协议及票据的履行、送达、执行、有效性或强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登记、宣告、豁免及特许(除在此时_____银行许可汇付外汇并不适用的情况之外)均须完成并产生法律效力。

  5.4?合法性和强制性

  本协议及依协议出具和送达的票据构成依_______国有权法院的规定对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约束力的强制性义务。

  5.5?其他附属文件

  5.6?财务报表

  借款人在______,并与该财政年度末借款人损益报告有关并已将复印件送交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应是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依______常所能接受的会计准则于期末日所准备出的,完整、正确及公正地反映该期间现时财务状况和期末经营成果。

  在当日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内及说明之中不得带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间接,固定费用或提成费率形式的重大债务;并且自出具资产负债表之后起,在借款人业务、财产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经营上不存在重大不利变更。

  5.7?重大不利条件

  除自_______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无论借款人的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经营以及借款人的财产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重大不利的影响。

  5.8?诉讼及其他

  除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据法律或平衡原则作出的不利决定将对借款人业务、财产及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论是否以借款人的名义)或对于借款人的_____、对抗或影响的存在。借款人不得违反严重影响借款人经营和/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关适用法律和/或法规,亦不得违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状、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约束,其违约可能对借款人的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

  5.9?税务

  允许借款人依本协议和票据为条件基于票据完成所有支付义务,向银行的偿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并且是完税的,而且银行所收到的偿付款项不含任何税务。借款人依本协议支付全部税务。

  5.10?文证税务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证税务或其他类似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国或任何政体分支或征税权力机关的注册登记税,依据______________国的税务法典征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担协议项下义务及其债务,且借款人就本协议和票据的签署及履行构成私人与商业行为而非政府与社会行为。借款人及其财产不得享有与本协议义务相关基于主权或由于对销债务、诉讼、判决或执行会产生的豁免权利。

  5.12?权利

  借款人对于其反映于_______,依本协议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之中的财产及资本,以及在出具资产负债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财产及资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让的权利;而且这些财产或资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债权(包括不动产抵押或证券权益抵押)。

  5.13?税务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披露的内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为对其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指示、委托书、公司内部细则或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决(以下简称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约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类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义务或条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协议借款人的义务与票据中规定的借款人的义务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与所有其他借款人债务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依_______国法律具有适当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个条款赋予强制力以强制程序在_______国法院对抗借款人。

  5.17?担保人

  担保人依_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具有良好声誉,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权和法律权力依担保承付债务、签署担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担保文件条款;在担保文件签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对担保人义务在_______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担保条款而具有强制力。

  第六条?贷款条件

  在付款日或付款日以前,本协议项下银行贷款义务的履行取决于借款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并以银行满意的方式满足下述先决条件:

  (a)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贷款本金的票据;

  (b)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担保书,其形式和内容应为银行所满意;

  (c)

  (1)借款方遵守依从本协议对其有约束力的所有条款、约定事项和条件;

  (2)借款方在得到贷款及得到贷款以前没有发生违约事件,并且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也未构成违约事件;

  (3)第5条中的声明和保证是真实的,并且犹如借款当时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一样;

  (d)借款方和担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与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有关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应包括允许借款,贷款的利用,以美元偿还本金的时间表,贷款利息,根据本协议和担保书的条款产生的票据事项,及所有其他的预定支付和与预定交易有关的另外应该支付的事项。所有这些应是完全有效的;

  (e)银行收到借款方(_____银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据本协议和票据接受美元汇款的经确认的许可证副本;

  (f)银行收到借款方和担保人采取法人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票据、担保书和借款方的经确认的文件副本,应该包括前述2项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银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动的形式和内容应使银行及其律师满意;

  (g)银行收到律师意见书:

  (1)借款方律师应基本上依照附录3的格式,并且对银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项使银行满意;

  (2)银行的_______国特聘律师,对银行要求的有关本协议的事项包括并不限于,依据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的有关条款对强制执行性提出意见书;

  (3)银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师意见书;

  (h)银行收到每个参与人的权限证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协议上签字的证明;

  (2)代表担保人在担保书上签字的人的证明;

  (3)代表借款方签署票据的人的证明;

  (4)在本协议要求和允许的声明、报告、证明和其他文件上签字并作为借款方代表实施本合同的人的证明;

  (j)银行应得到依本协议为预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资料和文件,包括组建记录,并且这些文件须经适当的法人权力机关的确认方可。

  第七条?约定事项

  借款方借款,应交付所有的票据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义务,但银行以书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围除外。

  7.1?财务报表

  借款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半年结束后不超过60天之内向银行提交未经审计的资产平衡表和损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确地阐明和公平陈述财政状况。

  7.2?报告

  (a)借款方在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五天之内,无论如何都要尽可能快地向银行提交报告,或者在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一个事件将构成违约事件时,或者在提交报告日,一个违约事件正在继续,借款方的管理人应在报告中详细阐述这一违约事件及借款方计划采取的有关行动;

  (b)借款方应向银行提交银行在任何时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告或声明,并且允许银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借款方的财产,并检查、审计、审查借款方的账簿或记录和提取摘要。

  7.3?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协议项下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应和借款方其他有关的所有债务处于平等优先受偿地位。借款方不应在现在或将来为其他债务担保而在其现有的或将来据有的资产或收益上设置任何抵押权,留置权,保证或其他费用(在正常商业活动中的信托收据除外),除非担保产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本协议和票据项下义务同时平等和有比例地扩大。借款方保证遵守所有适当的有管辖权的当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本协议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与其他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7.4?保持同意和登记

  借款方应该并且主动遵守其适用法律,及根据银行任何时候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和票据事项所要求和期望的获得政府机构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授权及进行登记,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适当的行动确保已获得的所有同意、许可、批准、授权和登记的继续有效;借款方在获得贷款后的90天内向银行交付(_____银行)贷款登记证书的经确认的副本。

  7.5?_____

  借款方得在任何时候用自己的费用投保,并随时在征得银行的合理同意时对可接受为_____财产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财产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应用这笔_____费用就类似经营和拥有类似财产的公司在与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经营领域惯有的风险向负责任的并且声誉好的_____公司或组织对其财产投保。

  7.6?存继、商业行为

  第八条?违约事件

  8.1?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更多种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和票据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票据,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没有履行和遵守协议或票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约定事项或双方达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及其在根据协议交付的任何证明、报告或意见中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误解;或者

  (d)任何登记、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要求事项、票据和担保等满期或终止、废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归于无效;或者

  (e)借款方或担保人非法履行它在票据和担保书中设定的任何义务和其他预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项;或者

  (f)担保人拒绝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担保书中的义务;或者

  (g)借款方或担保人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没有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结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或者

  (h)借款方或担保人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或担保人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或担保人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或担保人(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_____、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_____、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或者

  (i)针对借款方的有关货币财产的终局裁决,如超过_______美元或数量上相当,应在终局裁决______日或以后的任何时候做出,如果在裁决登记后十四天内,裁决没有被撤销、履行或执行,就中止未决上诉状态,在中止期满后十四天内,裁决不能被撤销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担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立即终止,银行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付的款项立即到期和应支付,不需要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8.1款中h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条?管辖地

  9.1?管辖权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违约而引起的有关本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或既定事件的法律诉讼及判决的执行都可在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国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银行可以选择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并且在本协议签署和交付后,借款方应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服从这一管辖。

  9.2?传票

  9.3?裁判地点

  第十条?其他

  10.1?协议的完整性

  协议的全部及附录,均构成协议完整的部分及属于各方之间达成谅解的内容,并取代先前有关这一事项的所有协议和谅解。

  10.2?费用

  (a)谈判、准备、签署和交付协议,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放弃和同意;

  (b)协议和票据的执行;

  (c)如果一个违约事件发生并正在继续时(不管银行是否发出了违约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关的行动),对协议的管理。

  10.3?不可放弃

  10.4?继续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声明和保证,在贷款支付时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条、4.2条、4.4条、4.5条、4.6条、10.2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和取消票据时继续有效。

  10.5?通知

  任何根据本协议或票据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传递时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传或有效的电报方式,格式如下:

  对借款方:?对贷款银行:

  致:?致:

  电传号:电传号:

  或者,对任何一方来说,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应该用书面通知方式对其他各方讲明。所有邮寄的从一国到另一国的通知应视为一级的航空邮件寄送,邮资已付。除非有另外规定,所有以挂号航空邮件邮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们被寄出后8天视为收到,电传方式传送的通知和要求发送时间即视为收到时间。

  10.6?准据法

  本协议、票据及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适用______________法律并依该法律进行解释。

  10.7?条款的可分割性

  10.8?继承者和受让人

  本协议对借款人和银行及它们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同样有效。

  10.9?语言

  借款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请求、声明或其他通信都应用英语。除了根据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财务报表不使用英语外,所有文件都应附有经确认的英文译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译本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不论为何目的英文译本将被视为正确的有约束力的文本。

  10.10?标题等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0.11?会计术语

  所有的会计术语不在此作专门定义,应和5.6部分中所指的准备财务报表时适用的会计准则一样,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解释。根据本协议须提交的所有财务数据也要根据这些准则准备。

  10.12?修改

  除非银行书面同意,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变更、补充、撤销或解除。

  10.13?副本

  本协议应由各方当事人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和分别在副本上签署,经签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这些副本一起构成同一文件。双方于协议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特此为证。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12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______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______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______")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______借款,各______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__________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__________

  "______工作日"指_____________同业______市场和各______在_____________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____工作日指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__________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______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______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______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______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___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__________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______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______,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______)通知代理______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_______同业市场上的主要______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______知代理______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

  (9)"贷款":__________就任何时间的任何______而言,指该______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______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______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__________就任何______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______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______":__________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__________为1%.

  (13)"票据":__________指证明任何______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______":_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__________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__________指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__________每个______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______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__________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______工作日_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______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______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_____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__________代理______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______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_____时间上午___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______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___________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______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_市用国际______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_帐号为 - 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______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__________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________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 分之一,但头___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________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__________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______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______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__________如果任何______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______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______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______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______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__________

  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___________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代理______在每次决定___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__________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利差,1%,以及下述的最高额:__________(A)代理______在_______________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__________如果代理______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或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______在_______________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______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______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______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______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______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 承诺费:__________借款人每年支付给______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__________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__________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______代理费。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 美元;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_____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 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__________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______或代理______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______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______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______或任何______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______或______。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______。

  6.2 印花税:__________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______或任何______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______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_______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______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_市用国际______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______在_______________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_号的账户,或代理______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账户。

  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______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 计算________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__________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__________即代理______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______工作日的_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______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______所满意:__________

  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______和______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代理______和______特聘的_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__________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__________

  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代理______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__________(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_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______足以得到符合代理______和任何______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______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__________

  9.1 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 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 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 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 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 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 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______或任何______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 重复声明与保证:__________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__________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_.

  10.2 政府许可:__________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__________

  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______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______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______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______提供符合代理______或任何______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__________借款人应使代理______的代表或任何______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 违约通知:__________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______。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__________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和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______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__________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在______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__________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 免税通知:__________如果任何时候由_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______递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__________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______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 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借款人或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①被解散;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______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__________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______根据多数贷款权______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__________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

  11.3 抵销权:__________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______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______、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______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______。

  11.4 非排他性权利:__________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 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分摊

  12.1 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__________代理______根据本合同或票据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______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__________如果任何______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______,代理______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视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______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销权、______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分部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______购买这些______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______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______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______购买参与权的任何______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______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______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 代理______

  13.1 代理______

  各行授权代理______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______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______视为任何______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______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无论代理______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_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B.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C.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无论代理______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______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和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______没有责任向任何______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______立即A.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B.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______;C.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______;D.将收到的各______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E.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______的任何文件副本转交各______。代理______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______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______立即向各银______知收到的有关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______没义务向任何______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______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与借款人进行各种一般的经营活动。

  (8)根据本合同,代理______可将各行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视为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______知转让或让与。

  (9)代理______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______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______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______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______。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______没有被指定或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______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______。这种指定的代理______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_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______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______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______,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______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______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______辞职或被撤换,本条的各项规定,对在它根据本合同作为代理______时的作为或不作为应继续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______在执行代理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代理______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若确定;如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______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______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______可以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______,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______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的利息。由代理______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同业______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代理______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______发出相反通知,代理______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______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______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______可以把相当于所有______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______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______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账户,代理______有权根据其选择,立即向该行或借款人索还上述金额,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的利息,代理______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___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 补偿

  14.1 开办费:__________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______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______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______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_________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__________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______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__________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 增加的费用:__________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______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__________由上述______确定因该______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______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______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__________本合同受_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__________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_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

  _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_________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_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_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贷款货币:__________

  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______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在代理______或上述______根据正常的______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______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__________在票据丢失、被窃或被毁,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满意的补偿或担保的情况下;或者在票据残缺不全,票据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丢失、被窃、被毁或残损票据。

  15.5 通知:__________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采用电传、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先付邮资。上述所有通知应递送到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_号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当事人的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__________代理______或任何______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__________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文件变更。

  15.8 转让:__________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______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______以及所有______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______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根据任何______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______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______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______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______和个人。

  15.9 代理______或任何______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______和代理______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_________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文件述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__________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__________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__________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管理行):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各行贷款承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美元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国际借款合同 篇13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_________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_________

  (1)"银行工作日"指____________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___________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________银行工作日指____________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_________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_________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________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_________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贷款承诺":_________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_________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_________为1%.

  (13)"票据":_________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_________指________银行、________银行以及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_________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_________指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_________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_________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____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_________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____时间上午___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帐号为 - 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_________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 分之一,但头___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_________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_________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_________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_________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_________(A)代理行在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_________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 承诺费:_________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_________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_________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天内,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____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 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_________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税:_________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帐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 计算_______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_________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_________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_________

  (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_________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_________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_________(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_________

  9.1 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 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 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 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 除第1.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 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 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 重复声明与保证:_________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1 收入的利用:_________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2 政府许可:_________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3 财务报表:_________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4 检查权:_________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5 违约通知:_________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6 留置权和抵押权:_________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和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_________(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7 保险:_________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险对其财产投保。

  1.8 免税通知:_________如果任何时候由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_________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 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①被解散;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_________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_________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

  11.3 抵销权:_________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 非排他性权利:_________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 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分摊

  12.1 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_________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_________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视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分部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银行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 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行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B.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C.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和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A.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B.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C.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D.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E.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副本转交各银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银行通知收到的有关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与借款人进行各种一般的经营活动。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视为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或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本条的各项规定,对在它根据本合同作为代理行时的作为或不作为应继续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在执行代理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若确定;如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________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把相当于所有银行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立即向该行或借款人索还上述金额,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的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 补偿

  14.1 开办费:_________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行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_________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_________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 增加的费用:_________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_________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_________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_________(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________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国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贷款货币:_________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在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_________在票据丢失、被窃或被毁,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满意的补偿或担保的情况下;或者在票据残缺不全,票据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丢失、被窃、被毁或残损票据。

  15.5 通知:_________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采用电传、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先付邮资。上述所有通知应递送到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号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当事人的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_________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_________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文件变更。

  15.8 转让:_________(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________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文件述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_________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_________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_________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各行贷款承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国际借款合同 篇14

  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国际借款合同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1条定义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先决条件

  第5条提款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承担费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保险

  第12条税款

  第13条费用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第15条约定事项

  第16条违约事件

  第17条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

  银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国银行,3)纽约_________,和4)伦敦_________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

  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

  法*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

  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

  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_________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

  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

  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年。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先决条件

  4.1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

  4.3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提款

  5.1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0美元,并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提款通知书一经发出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

  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额度(1)部分为年息2%;

  (2)借款额度(2)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3)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1)部分。

  (2)借款额度(2)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2)部分。

  (3)借款额度(3)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3)部分。

  10.2借款人可以在上述还款期届满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款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如借款额度(1)部分和/或借款额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

  第11条保险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为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1)部分为0.2%,借款额度(2)部分为0.4%,借款额度(3)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旅差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账户。

  第15条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违约事件

  16.1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刻终止。

  16.3贷款人采取16.2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提款通知书

  致:_________银行(贷款人)

  敬启者:

  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谨此通知贵行,我公司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额度部分中的一笔提款,款额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请将此次提款之款额付入_________(银行账户)帐号

  我公司确认:

  (1)借款合同第14条所载的声明及保证,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实和环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实和正确的;

  (2)至今并不存在尚未获得纠正的,或贷款人并未放弃追究的任何违约事件或可能的违约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2工程超支保证书

  鉴于本保证书的签署及其向贷款人的递交是借款人与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向贷款人递交了本保证书。

  (1)本保证书中规定的超支指实际建设费用超过预算建设费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额。

  (2)在_________建设期间,一旦发生超支,借款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九十天内解决该超支。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缴资保证书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为借款人的股东(股东)。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贷款人)承诺,除已汇入的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将保证股东根据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规定的中国银行工作日结束前,按下列程序缴足注册资本:

  (1)不迟于首次提款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2)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3)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4)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在缴足注册资本三十天内,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国会*师事务所签署的验资报告。

  本保证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转让书

  鉴于本转让书的签署和向贷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递交本转让书。

  一、释义:

  (1)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2)各项保险指借款合同11.1所规定的保险,包括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财产一切险;

  (3)履约担保书指由银行开出的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履约担保书。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诸合同。

  二、转让

  (1)由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的条款与条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彻底转让其对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的全部权益,作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规定项下应履行的一切义务的持续的条件

  (2)虽然本转让书规定了权益的转让,贷款人在此授权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并就各合同事项继续与合同当事人往来,如同借款人仍单独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一般,但以不发生违约事件为条件。为此,

  (a)根据承包合同,借款人应收取和保留应付给它的任何款项;

  (b)根据各项保险,在任何保险赔偿应付之时,贷款人可按它决定的方式处分赔款;

  (c)贷款人有权得到按履约担保书规定应付的一切款项。

  三、保证及约定事项

  (1)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宜的行动,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项保险的有效;对于各项保险,它应当支付各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将收据送交贷款人,并按照规定继续办理所有保险或保险合同。

  (2)借款人应按附表1、2和3的格式向承包商、有关的保险公司和履约担保书的出具人分别发出通知书,并取得它们的确认书。

  四、授权书

  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贷款人为其授权代表,并赋予全权以借款人名义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诉讼或其他性质的行动,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规定的任何款项,并采取贷款人行使本合同赋予权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动。借款人应支付贷款人为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5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我们作为您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专门律师。该合同规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___美元的贷款。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其在合同中赋予的意义。

  作为专门聘请律师,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

  (3)根据本合同第8.1条(2)项提交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即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_________;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4)项提交的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即纽约律师意见书)_________;

  (5)我们认为作为本意见书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发生的问题。我们不想对根据任何其他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我们信赖关于与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相关的纽约法律事宜的纽约律师意见书。经你们允许,我们已经假定所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我们对我们的意见书陈述的事宜是就我们所知,未作专门调查,而信赖与上述事宜有关的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根据前述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从事合同规定的交易,而且就我们所知,有权拥有其财产并从事其目前从事的营业。

  (2)借款人已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记税及其他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质的税款。

  (6)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无权以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7)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律管辖。

  (8)合同当事人选择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们贷款支付之时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之前,你们可以从本日起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_谨上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6还款担保书

  受益人:_________银行

  鉴于本担保书的签署和递交是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所规定的提款先决条件之一,(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签署本还款担保书。

  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

  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额度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担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担保偿还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费用(以下简称担保金额)。在借款人到期应付之日没有或不能根据借款合同之规定按时支付担保金额任何部分时,担保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出具的履约书面通知(履约通知)后的十五天(履约期限)内如数支付该未付的担保金额。

  担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履行担保义务:

  (1)担保人的义务是持续的并将保持有效直至担保金额已由借款人或担保人全部偿还为止;

  (2)以法郎支付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担保金额,以美元支付借款额度(3)部分担保金额;

  (3)在担保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得取代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债权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担保人在抵押书(借款人将全部财产抵押给担保人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借款人对担保人的债务须从属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债务;

  (4)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责任。未得到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5)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宽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都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

  (6)贷款人将履约通知送达____________,即被视为已送达担保人,由___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约定比例履行担保义务。不论_________由于任何原因在履约期限内不能支付其应支付的担保金额,_________在履约期限内必须将履约通知上注明的全部应付担保金额支付给贷款人。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担保人已为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办妥了一切必需的批准手续,并将在担保金额全部偿还之前继续保持本担保书的有效性。

  (2)担保人的改组、地位改变和财务状况的变化都不影响担保人履行其担保义务。

  (3)本担保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4)如果担保人在接到履约通知后十五天内(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没有履行其担保义务,则担保人立即自动地和无条件地将担保人对借款人全部资产的抵押权转让给贷款人。该转让并不因此解除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继续按上述担保人义务第(6)项的规定,向担保人追索其应付的担保金额。

  本担保书与借款合同同时生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国际借款合同 篇15

  借 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 电话: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 电话: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 电话: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借款,各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工作日"指____________同业XX市场和各在____________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________工作日指____________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XX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通知代理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________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同业市场上的主要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知代理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____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而言,指该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XX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指____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在____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工作日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____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代理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____时间上午___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____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帐号为 - 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 分之一,但头___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____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应在每次决定________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在________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同业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在________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 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代理费。(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____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 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或代理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或任何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或。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

  6.2 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或任何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在________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帐户,或代理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 计算_______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足以得到符合代理和任何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 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 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 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 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 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 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或任何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 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提供符合代理或任何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代表或任何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 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和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2)在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 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时候由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递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 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①被解散;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根据多数贷款权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

  11.3 抵销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

  11.4 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 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分摊

  12.1 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代理根据本合同或票据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如果任何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代理应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视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销权、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分部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购买这些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购买参与权的任何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 代理

  13.1 代理

  (1)各行授权代理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视为任何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B.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C.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和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没有责任向任何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应立即A.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B.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C.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D.将收到的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E.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任何文件副本转交各。代理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应立即向各银知收到的有关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没义务向任何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与借款人进行各种一般的经营活动。

  (8)根据本合同,代理可将各行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视为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知转让或让与。

  (9)代理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没有被指定或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这种指定的代理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应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辞职或被撤换,本条的各项规定,对在它根据本合同作为代理时的作为或不作为应继续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在执行代理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代理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若确定;如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可以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的利息。由代理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提供的________同业XX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发出相反通知,代理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可以把相当于所有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应有权根据其选择,立即向该行或借款人索还上述金额,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的利息,代理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提供的________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 补偿

  14.1 开办费: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 增加的费用: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由上述确定因该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________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国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在代理或上述根据正常的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在票据丢失、被窃或被毁,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满意的补偿或担保的情况下;或者在票据残缺不全,票据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丢失、被窃、被毁或残损票据。

  15.5 通知: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采用电传、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先付邮资。上述所有通知应递送到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号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当事人的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代理或任何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文件变更。

  15.8 转让:(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以及所有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根据任何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和个人。

  15.9 代理或任何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和代理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________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文件述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国际借款合同 篇16

  借 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 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借款,各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工作日"指____________同业XX市场和各在____________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________工作日指____________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XX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________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通知代理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________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同业市场上的主要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知代理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____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而言,指该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XX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指____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在____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工作日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____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代理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____时间上午___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____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帐号为 - 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 分之一,但头___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 个付开始的连续付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以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确定,在付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

  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____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支付。

  代理在每次决定________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利差,1%,以及下述的最高额:(___)代理在________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________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同业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同业拆放率,或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在________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 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代理费。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 美元;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____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 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或代理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或任何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或。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

  6.2 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或任何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在________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帐户,或代理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 计算_______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所满意:

  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代理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

  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代理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___)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足以得到符合代理和任何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 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 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 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 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 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 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或任何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 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

  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提供符合代理或任何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代表或任何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 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和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在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 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时候由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递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 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借款人或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

  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①被解散;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根据多数贷款权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

  11.3 抵销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

  11.4 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 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分摊

  12.1 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代理根据本合同或票据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如果任何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代理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视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销权、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分部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购买这些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购买参与权的任何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 代理

  13.1 代理

  各行授权代理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视为任何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无论代理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___.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B.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C.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无论代理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和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没有责任向任何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代理立即___.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B.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C.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D.将收到的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E.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任何文件副本转交各。代理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代理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立即向各银知收到的有关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没义务向任何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与借款人进行各种一般的经营活动。

  (8)根据本合同,代理可将各行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视为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知转让或让与。

  (9)代理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没有被指定或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这种指定的代理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辞职或被撤换,本条的各项规定,对在它根据本合同作为代理时的作为或不作为应继续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在执行代理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代理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若确定;如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可以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的利息。由代理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提供的________同业XX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代理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发出相反通知,代理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可以把相当于所有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有权根据其选择,立即向该行或借款人索还上述金额,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的利息,代理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提供的________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 补偿

  14.1 开办费: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 增加的费用: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由上述确定因该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________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国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贷款货币:

  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在代理或上述根据正常的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在票据丢失、被窃或被毁,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满意的补偿或担保的情况下;或者在票据残缺不全,票据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丢失、被窃、被毁或残损票据。

  15.5 通知: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采用电传、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先付邮资。上述所有通知应递送到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号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当事人的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代理或任何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文件变更。

  15.8 转让: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以及所有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根据任何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和个人。

  15.9 代理或任何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和代理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________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文件述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国际借款合同 篇17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银行工作日”指1)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2)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4)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都营业的一天:“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___________);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承包商“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_,和中国总公司:”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最终机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2)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3)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协议;”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程、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借款额度甲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货款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朗:”借款额度乙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借款额度丙部分“指银行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1)“借款额度甲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26年,其中包括宽限期XX年。(2)“借款额度乙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XX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3)“借款额度丙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XX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甲)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乙)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丙)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丁)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先决条件

  4.1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3)__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4)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10)工程超支保证书;(11)_________和_________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抵押书副本;(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__________________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4.3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人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提款

  5.1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丙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美元,并为1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提款通知书”一经发生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1)“借款额度甲部分”为年息2%;(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年息7.4%;(3)“借款额度丙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算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1)“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甲部分”。(2)“借款额度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乙部分”。(3)“借款额度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丙部分”。

  10.2借款人可以在上述还款期届满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款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率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如“借款额度甲部分”和/或“借款额度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

  第11条保险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惟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甲部分”为0.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0.4%,“借款额度丙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差旅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声明及保证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账户。

  第15条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违约事件

  16.1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即终止。

  16.3贷款人采取

  16.4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18

  借款方:

  地址:

  电话:

  代理方:

  地址:

  电话:

  出借行:

  地址:

  电话:

  本借款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借款人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 银行和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 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 银行工作日指 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 "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 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 两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 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 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 银行、 银行以及 银行在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 年 月 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 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 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 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 时间上午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 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 帐号为 — 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 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 分之一,但头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 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 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 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 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 银行同业拆放率。

  4.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 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 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 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 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 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 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 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 号的帐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计算 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 时间下午 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的规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 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规定的格式。

  (5) 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 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借款人是根据 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 年 月 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 年 月 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 。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 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和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保险: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时候由 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a)被解散;(b)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c)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d)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e)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a.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b.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

  11.3抵销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 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分摊

  12.1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视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分部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银行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 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行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b.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c.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和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a.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b.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c.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d.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e.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副本转交各银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银行通知收到的有关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与借款人进行各种一般的经营活动。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视为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或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 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本条的各项规定,对在它根据本合同作为代理行时的作为或不作为应继续有效。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在执行代理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若确定;如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 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把相当于所有银行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立即向该行或借款人索还上述金额,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的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 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 补偿

  14.1开办费: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行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 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 %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增加的费用: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 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 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管辖权:(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 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信箱(该信箱在 设有办事处,位于 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 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国 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 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在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票据的替换:在票据丢失、被窃或被毁,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满意的补偿或担保的情况下;或者在票据残缺不全,票据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丢失、被窃、被毁或残损票据。

  15.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采用电传、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先付邮资。上述所有通知应递送到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 号或号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当事人的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补救和弃权: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权利的放弃。

  15.7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文件变更。

  15.6转让:(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语言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文件述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条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副本: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 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

  代表人:

  职务:

年 月 日

  银行(代理行):

  代表人:

  职务:

年 月 日

  银行(管理行):

  代表人:

  职务:

年 月 日

  各行贷款承诺:

  银行 美元

  代表人:

  职务:

  银行 美元

  代表人:

  职务:

  银行 美元

  贷款承诺总额: 美元

国际借款合同 篇19

  借 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____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___ 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 银行工作日指____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 银行、____ 银行以及____ 银行在____ 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 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 时间上午____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 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 帐号为____ -____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 分之一,但头____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4.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 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帐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 计算___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 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 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 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 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和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时候由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①被解散;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

  11.3抵销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 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 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分摊

  12.1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视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分部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银行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 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行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B.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C.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和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A.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B.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C.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D.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E.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副本转交各银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银行通知收到的有关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与借款人进行各种一般的经营活动。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视为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或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本条的各项规定,对在它根据本合同作为代理行时的作为或不作为应继续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在执行代理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若确定;如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____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把相当于所有银行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立即向该行或借款人索还上述金额,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的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 补偿

  14.1开办费: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行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增加的费用: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管辖权:(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________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国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在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票据的替换:在票据丢失、被窃或被毁,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满意的补偿或担保的情况下;或者在票据残缺不全,票据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丢失、被窃、被毁或残损票据。

  15.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采用电传、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先付邮资。上述所有通知应递送到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号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当事人的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补救和弃权: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文件变更。

  15.8转让:(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____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文件述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条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国际借款合同 篇20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伦敦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伦敦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办事处或附属机构而是银行的,)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进位到最近的百分之八分之一(1/8%)),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计贷借的、进位到10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

  “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利差”为1%。

  “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参考银行”指XYZ银行,ABC银行以及_________银行在伦敦的总行。

  “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不论如何指定)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终止日”指1982年9月30日。

  “全部贷款承诺”指5000万美元。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

  1.2 释义

  本文目录以及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 贷款承诺

  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

  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纽约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

  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纽约时间上午10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XYZ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3.还款

  3.1 还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九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九分之一。但头八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八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

  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50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并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发之二分之一(1/2%)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例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该笔贷款支付之前发送该通知,则该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因发送通知而告终止,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4.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I)代理行在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隔日报价(以年率表示),(II)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内),以及(III)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第4.3条规定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 替代利率

  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伦敦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的任何时间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地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该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5.费用

  5.1 承诺费

  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

  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10000美元,和(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的,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10000美元。

  6.税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根据本合同,代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如果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需要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任何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证明上述交税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税

  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7.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纽约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ABC银行开立的帐号为第_____-____号的帐户,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帐户。

  (2)凡根据本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视具体情况而定)。凡写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在下一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利息期(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跨月。在这种情况下,应提前在上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视具体情况而定)。

  7.2 计算

  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8.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纽约时间下午5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纽约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额外条件

  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I)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9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II)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为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9.声明与保证

  9.1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时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细则,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对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或构成违约行为。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1981年12月31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___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议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自1981年12月31日以来,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 重复声明与保证

  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10.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

  借款人应将款的收入用作流动资金。

  10.2 政府许可

  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公司按照为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适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由借款人选任,并由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上述报表公正地反映了该会计年度终止时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的活动成果。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即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该事务所没有注意到或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或者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这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的事件(或对注意到或发现的上述违约事件的详细叙述)。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为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

  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 违约通知

  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根据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

  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或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后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该项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

  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 免税通知

  如果任何时候由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不论什么性质的、现在或将来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证明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11.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

  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滑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或认定其作出或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①被解散,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日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

  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并应通知借款人:(1)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的义务宣告终止,以及/或者(2)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并应该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额应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 抵消权

  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候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 非排他性权利

  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务、特权或补救方法。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 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但不是根据第3.3或14.4条)收到人的全部支付额,应不考虑借款人所指定的适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据第14条到期未付的任何数额,但不是根据第14.4条应付的金额;其次,用于第5条到期未付的任何费用;第三,任何根据第3.2条到期未付的保险费;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第五,偿还贷款本金。上述支付额应按照所收到的资金,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

  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不是指根据第3.3条或11.3条或14.4条,或根据第12.1条由代理行进行的分摊),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分配上述金额,如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过行使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部分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它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度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如同该银行是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到的金额。

  13.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①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②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③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①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②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③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④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⑤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约束力。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应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出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和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5000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它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时,即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在它根据本合同和为代理行时所作所为或不作为,本条的各项规定应继续对它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就借款人未补偿部分)在执行其他为代理行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其他特聘的顾问的合理费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诺确定。如果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所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经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代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任何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把相当于所有银行(没有从它们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有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帐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从该行或借款人立即索还上述金额(不影响借款人对上述银行的权利),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每日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伦敦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补偿

  14.1 开办费

  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和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团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纽约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2)任何违约事件,或(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  (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 增加的费用

  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的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①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②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或者(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15.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

  本合同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

  (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在纽约州法院或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______信箱(该信箱在纽约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街,纽约10004)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传票或其它法律传唤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据本合同有任何义务,应为传票或传唤的送达而在纽约保持正式指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该代理人,任何传票或传唤得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在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律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美国纽约州___地,美国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不论是以主权或其他为根据),并同意在或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或纽约南区巡回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本合同第1条款述及的美元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它货币支付(不论根据判决或其它),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以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它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由于任何理由,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

  由于票据丢失、盗窃、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代替残损票据。

  15.5 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以电传或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邮资已付。上述所有通知应递交给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号或地址(视具体情况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当事人已指出的其它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应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它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它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它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

  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 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经常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论,应指各个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

  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它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它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

  本合同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

  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纽约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___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银行,代理行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XYZ银行,管理行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ABC银行,管理行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贷款承诺:

  职务: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签字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签字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21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XX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银行工作日指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_____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及银行在____________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承诺与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__________时间上午_______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___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____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_________分之一,但头________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____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第四条?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内);以及

  (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第4.3条规定的银行同业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

  (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

  第五条?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

  (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__________美元;和

  (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六条?税款

  第七条?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7.2?计算: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3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4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

  (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的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_____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重复声明与保证: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

  (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

  (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该项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_____: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_____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

  ①被解散;

  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

  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

  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

  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

  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抵消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_____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第十三条?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i)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

  (ii)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

  (iii)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

  (i)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

  (ii)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

  (iii)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

  (iV)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

  (V)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的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补偿

  14.1?开办费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

  (2)任何违约事件,或

  (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用。

  14.3?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

  (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

  (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增加的费用

  (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

  (i)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

  (ii)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或者

  第十五条?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________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管辖权

  15.3?货款货币

  15.4?票据的替换?由于票据丢失、被窃、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

  (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

  (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残损票据。

  15.7?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继续有效?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4?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附录:

  1.地址表。

  2.本票格式。

  3.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4.借款人律师意见书。

  5.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

  6.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律师意见书。

  7.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解释与分析

  (一)概述

  国际借贷是指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国际借贷的基本方式有两种:国际贷款和发行国际债券。而本书中所涉及的主要是国际贷款。国际贷款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依主体不同可分为官方贷款和民间贷款,依贷款期限长短,可分为长、中、短期的国际贷款,而依有无担保又可分为有担保的和无担保的国际贷款,等等。

  (二)国际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简介如下:

  (1)授权程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拟进行借贷时,应经有关机构核准的程序,它包括内部核准和外部核准。如在我国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企业、公司签订国际贷款合同时首先要由其内部有权机构作出决议,即内部核准,其次要报经政府有关机构批准,这是外部核准。

  (2)签字是当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而在签字程序中,合同的签字地点往往会决定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双方当事人都要考虑到这一点。

  (3)国际贷款合同的生效多有两种情况:即签订合同后需等一定条件满足后生效和双方约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生效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比较实际的问题,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后加以明确。

  而对于银团贷款合同来说,是越来越多地被采用的形式,这也是由于国际贷款数额往往很大,风险也大,独家银行很难有此能力所致。因为这种形式要牵涉到许多银行,所以其合同订立程序也就有所不同,其程序主要是:

  (1)选择牵头银行,即借款人选定牵头银行后,交给其委托书,以便牵头银行据此安排贷款,这种委托书要明确这只是一种商业建议,而非正式要约,因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牵头银行接受委托后,就征求其他银行以便其参加到该国际借款行为中来。

  (3)牵头银行把愿意参加贷款的银行召集起来,组成经理集团,以便签订国际贷款合同,而以后的操作程序就与前面一般的国际贷款合同的签订程序相同了。

  (三)主要条款介绍:

  1.贷款的金额与货币?这是贷款合同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尤其要注意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对本国银行向外国政府、银行或企业提供的借款有一些数额限制,如日本、瑞士等国。在此条件下,双方可根据能力及需要协商确定贷款的货币及金额。

  2.贷款的使用?关于贷款的使用方式合同中一般以列举方式列出。一般来说,由于货币是可替代物,很难保证贷款不直接或间接地被用于其他目的,所以这一条款往往是靠借款人的信誉来保证的。当然各国的法律一般也不加以限制,但多数国家都规定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否则贷款合同无效。

  3.贷款的提取?这是要求贷款方履行的重要条款,其中重点在于提款通知和提取贷款。前者通常都规定借款方提取任何一笔款项时都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方。并且通知中要包括提款的日期、数额、银行账户等内容。而后者主要涉及提款地点,在国际银团贷款合同中,提款地点一般都规定在贷款使用货币的所属国。这样做,既利于贷款人发放贷款,还可避免有些国家要求贷款人必须以当地货币发放贷款的法律规定。

  4.贷款的偿还?一般国际贷款的偿还方式主要有:

  (1)到期一次偿还,用于那些贷款期限较短,数额不大的贷款;

  (2)分次等额偿还,并且规定期间,在此期间只付利息,期满后偿还本金;

  (3)逐年等额偿还,这种方式无宽限期的规定,从第一年就开始偿还本金。一般来说第二种方式在中、长期贷款用得较多。

  5.贷款的利率?国际贷款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前者多为短期贷款所采用,而中、长期贷款因期限长,且市场利率变化多,所以多采用浮动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确定隔多长时间就根据市场利率变化情况调整一下贷款利率。

  6.陈述与保证?该条款是指借款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承担合同义务的合法有效性及与借款有关事实作如实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实践中,这一条款是贷款人决定是否给予贷款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这类条款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一是关于借款人的法律事项的陈述,主要说明借款人的法律地位,签订合同的权利,官方已同意以及合同是有法律约束力并可执行的等等。

  二是关于借款人的财务和商务状况的陈述及保证。这主要通过借款人对其账目没有重大负债以及无重大违约等情况来体现。

  7.约定事项?这一部分条款的范围比较广泛,目的也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贷款人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而设置的。约定事项主要包括:

  (1)消极担保条款,即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他不做该条款所列的事项。订立这一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借款人以其资产为另一债权人设定物权担保,而且这样也可间接限制借款人举措新债。

  (2)平等地位条款或称平等比例条例,是借款人承诺使贷款人与其他无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处于相同的地位,根据平等的原则按比例受偿。这一条款往往与消极担保条款同时使用。这两个条款都是为了维护原贷款人的地位,不致为新贷款的出现而遭歧视。

  (3)关于财务方面的约定事项。其作用是监督和指导借款人的财务活动,这一条款主要包括:借款人必须提供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借款人应保持最低资产净值,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具体比例,以及在其他方面如股息分发、资本使用等方面的限制。

国际借款合同 篇22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 先决条件

  第5条 提款

  第6条 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 利息存款账户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 承担费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 保险

  第12条 税款

  第13条 费用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第15条 约定事项

  第16条 违约事件

  第17条 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

  “银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国银行,3)纽约_________,和4)伦敦_________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 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

  “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

  “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

  “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

  “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_________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

  “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

  “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2.1 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年。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 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 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 先决条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国际借款合同 篇23

  借款方:

  地址: 电话:

  代理方:

  地址: 电话:

  出借行:

  地址: 电话:

  本借款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借款人 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 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 银行和 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 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

  银行工作日指 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 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

  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 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

  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 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 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 银行、 银行以及 银行在 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 年 月 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 万美元。

  第二条承诺与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 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 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

  各行应在付款日 时间上午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 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 帐号为 - 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

  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 分之一,但头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

  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

  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

  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

  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 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 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 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 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 银行同业拆放率。

  4.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 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 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 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

  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

  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

  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

  (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 美元。

  第六条税款

  6.1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

  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

  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

  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立即支付。

  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

  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

  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第七条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 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 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 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 号的账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账户。

  (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计算 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 时间下午 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 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 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 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借款人是根据 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

  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

  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

  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 年 月 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 年 月 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 .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

  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 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

  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和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

  但是,本条不适用于:(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保险: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时候由 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①被解散;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

  11.3抵销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分摊

  12.1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视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

  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分部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

  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

  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银行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

  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

  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行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b.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c.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

  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和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a.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b.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c.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银行;d.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e.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副本转交各银行。

  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

  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银行通知收到的有关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与借款人进行各种一般的经营活动。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视为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

  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

  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或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

  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 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

  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

  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本条的各项规定,对在它根据本合同作为代理行时的作为或不作为应继续有效。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在执行代理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若确定;如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

  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的利息。

  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 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把相当于所有银行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

  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账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立即向该行或借款人索还上述金额,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的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 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补偿

  14.1开办费: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行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 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增加的费用: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 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管辖权:(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 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

  信箱(该信箱在 设有办事处,位于 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

  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 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国 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 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贷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

  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在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

  如果,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

  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票据的替换:在票据丢失、被窃或被毁,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满意的补偿或担保的情况下;或者在票据残缺不全,票据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丢失、被窃、被毁或残损票据。

  15.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采用电传、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

  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先付邮资。

  上述所有通知应递送到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 号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当事人的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补救和弃权: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

  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

  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

  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权利的放弃。

  15.7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文件变更。

  15.8转让:(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

  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

  借款人应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

  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语言 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文件述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条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副本: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 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

  代表人:

  职务:

年 月 日

  银行(代理行):

  代表人:

  职务:

年 月 日

  银行(管理行):

  代表人:

  职务:

年 月 日

  各行贷款承诺:

  银行 美元

  代表人:

  职务:

  银行 美元

  代表人:

  职务:

  贷款承诺总额: 美元

国际借款合同 篇24

  目录

  条目

  条款

  1.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1.2 释义

  2.承诺、付款

  2.1 贷款承诺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

  2.3 付款

  3.还款

  3.1 还款

  3.2 自愿提前还款

  3.3 非法行为

  4.利息

  4.1 基本利率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

  4.3 替代利率

  5.费用

  5.1 承诺费

  5.2 管理费

  5.3 代理费

  6.税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6.2 印花税

  7.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7.2 计算

  8.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

  9.声明与保证

  9.1 声明与保证

  9.2 重复声明与保证

  10.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

  10.2 政府许可

  10.3 财务报表

  10.4 检查权

  10.5 违约通知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

  10.7 保险

  10.8 免税通知

  11.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

  11.2 违约补救

  11.3 抵消权

  11.4 非排他性权利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 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

  13.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4.补偿

  14.1 开办费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14.3 其他费用

  14.4 增加的费用

  15.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

  15.2 管辖权

  15.3 贷款货币

  15.4 票据的替换

  15.5 通知

  15.6 补救和弃权

  15.7 变更

  15.8 转让

  15.9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15.10 继续有效

  15.11 语言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

  15.13 副本

  15.14 术语的统一性

  附录1 地址表

  附录2 本票格式

  附录3 (略)

  附录4 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附录5 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附录6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7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纽约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8 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伦敦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伦敦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办事处或附属机 构而是银行的,)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进位到最近的百分之八分之一(1/8%)),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伦敦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计贷借的、进位到10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

  “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利差”为1%。

  “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参考银行”指xyz银行,abc银行以及_________银行在伦敦的总行。

  “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不论如何指定)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终止日”指1982年9月30日。

  “全部贷款承诺”指5000万美元。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

  1.2 释义

  本文目录以及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 贷款承诺

  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

  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 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纽约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国际借款合同 篇25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银行工作日指1)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2)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4)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都营业的一天: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___________);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承包商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_,和中国总公司: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最终机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2)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3)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程、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甲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货款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朗:借款额度乙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借款额度丙部分指银行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元。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1)借款额度甲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___年,其中包括宽限期________年。(2)借款额度乙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___年,其中包括宽限期________年。(3)借款额度丙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___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甲)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乙)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或(丙)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丁)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 先决条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3)__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4)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10)工程超支保证书;(11)_________和_________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抵押书副本;(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__________________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4.3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人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 提款

  5.1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 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丙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美元,并为1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提款通知书一经发生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____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____月____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 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 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____月____日或____月31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 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1)借款额度甲部分为年息2%;(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年息7.4%;(3)借款额度丙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算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 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承担费(按 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1)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甲部分。(2)借款额度乙部分 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乙部分。(3)借款额度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丙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还款期届满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款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率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如借款额度甲部分和/或借款额度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

  第11条 保险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惟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 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 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 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 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甲部分为0.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0.4%,借款额度丙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 贷款而支付的差旅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 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账户。

  第15条 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 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 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 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即终止。

  16.3贷款人采取

  16.4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 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 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26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 ,与________银行(简称银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此证: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 定义

  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________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________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付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________个月后止的一段期间,每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 (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II)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的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具以银行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 贷款

  2.1 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贷款。

  2.2 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________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 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协议规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_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应就其选择3个月或6个月利息期的结果,在利息期偿付之前5个营业日(第一个利息期除外),通知银行。如果银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则下一利息期的长度与上个相同;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2.4 利率的确定

  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时间11: 00 a.m.,________ 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 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I)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 (III)分为相等的________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 替代基础

  在利率是依2.4款规定确定时, (I)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无法在________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确定利息期,其原先规定的利息,即从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的利息无法正确反映银行的费用时,银行应在该计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个营业日,以电传、电报或电话方式,将银行作出的决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应通过友好会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简称为替代基础) 。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该利率应具有追溯力且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达成一致,银行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银行为获得该利息期内贷款所要负担利息的文件,应当明确的是银行的利息率应与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确实影响了银行筹集该利息期贷款的费用,则新利率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银行应向借款人提供其获得贷款的途径及为获得此贷款而支付费用的证明。在收到银行有关利息率或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权依据4.7款的规定,将贷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预付日起计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偿付给银行。

  2.7 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 (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 ,或(II)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 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2.5个百分点(2.5%) 。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或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所产生的损失,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 计算,终局决定

  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贷款收入应用作________(确定用途)。

  (b) 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________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国以外的非________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________国以外的业务。

  第三条 信用证

  信用证

  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________,且有效期应到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

  第四条 付款

  4.1 付款

  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兑换,付款应向________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上午10: 00。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补偿

  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 (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 税务

  (a)所有票据面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与本协议和借款人开具票据有关的应付款项的支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且是完税的,由________国或任何部门、机构、政治分支及征税权力机关或某一组织的成员所强制、划拨、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协议、贷款、票据、协议登记、鉴证或其他法律手续的履行、协议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费用或有关的其他款项支付而引起的)现在或将来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费用、强制贷款及预提费用不得减少全部应付款项,上述税费(以下总称税务)亦包括罚息和罚款;

  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包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

  (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4.6 增加费用

  在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款项税基的变化;或强制、修改或承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金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似要求;或强加给银行或________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款项的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收入。由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否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偿金额。

  4.7 法律变更

  无论是否有其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从而引致银行(1)承诺;或(2)发放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行为成为不合法的情况下,银行应通知借款人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递交有关此类变更的证明。基于由银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关此变更的通知,银行的承诺即终止,且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票据款项,连同利息和依本协议应向银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均须于此类变更之日后继的计息日或依银行规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为使银行加入本协议并发放和维持贷款,借款人特向银行作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5.1 组建公司及资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_国法律组建、有效存续及具良好信誉的(特定实体形式),且其以自有资产组建并经营业务,并依财产所有者之特性或业务经营必需某种资格时取得此类资格。

  5.2 能力和权利

  借款人有充分的权利参与协议,借贷资金,签署票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义务;上述全部行为均经适当和必需的法人行为所授权。

  5.3 同意与登记

  任何人基于本协议及票据的履行、送达、执行、有效性或强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登记、宣告、豁免及特许(除在此时中央银行许可汇付外汇并不适用的情况之外)均须完成并产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强制性

  本协议及依协议出具和送达的票据构成依________国有权法院的规定对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约束力的强制性义务。

  5.5 其他附属文件

  本协议及其附属条款的执行和送达,以及上述票据的出具,均不导致因以借款人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出或其财产受到约束的契约、协议、指令、判决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备忘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违反,对于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托管或不动产债权的产生,某种过失(通知或时效已过或两者兼而有之),或债务持有人宣布同样应付债务的情况,而且亦不违反适用法的任何条款规定。

  5.6 财务报表

  借款人在________,并与该财政年度末借款人损益报告有关并已将复印件送交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应是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依________国通常所能接受的会计准则于期末日所

  准备出的,完整、正确及公正地反映该期间现时财务状况和期末经营成果。

  在当日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内及说明之中不得带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间接,固定费用或提成费率形式的重大债务;并且自出具资产负债表之后起,在借款人业务、财产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经营上不存在重大不利变更。

  5.7 重大不利条件

  除自________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无论借款人的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经营以及借款人的财产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重大不利的影响。

  5.8 诉讼及其他

  除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据法律或平衡原则作出的不利决定将对借款人业务、财产及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论是否以借款人的名义)或对于借款人的威胁、对抗或影响的存在。借款人不得违反严重影响借款人经营和/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关适用法律和/或法规,亦不得违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状、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约束,其违约可能对借款人的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

  5.9 税务

  允许借款人依本协议和票据为条件基于票据完成所有支付义务,向银行的偿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并且是完税的,而且银行所收到的偿付款项不含任何税务。借款人依本协议支付全部税务。

  5.10 文证税务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证税务或其他类似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国或任何政体分支或征税权力机关的注册登记税,依据________国的税务法典征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担协议项下义务及其债务,且借款人就本协议和票据的签署及履行构成私人与商业行为而非政府与社会行为。借款人及其财产不得享有与本协议义务相关基于主权或由于对销债务、诉讼、判决或执行会产生的豁免权利。

  5.12 权利

  借款人对于其反映于________,依本协议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之中的财产及资本,以及在出具资产负债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财产及资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让的权利;而且这些财产或资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债权(包括不动产抵押或证券权益抵押)。

  5.13 税务

  借款人应申请依法律、法规或对于借款人或其资产有税务管辖权的各政府部门或征税权力机关发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税。借款人已付,或已约定支付可能与上述退税有关的全部税款、费用和其他政府费用;除此类税务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税款,则将作为基金储蓄(依________国通常所接受的会计准则)。在借款人账目上有关税务的费用、孳息、储备金(________依国通常所接受的会计准则)是适当的。借款人知晓,除向银行提交的财务报告所披露的内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税务款项,并且对任何税务支付时间的延长均属无效并不得提出此类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披露的内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为对其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指示、委托书、公司内部细则或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决(以下简称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约

  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类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义务或条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协议借款人的义务与票据中规定的借款人的义务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与所有其他借款人债务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依________国法律具有适当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个条款赋予强制力以强制程序在________国法院对抗借款人。

  5.17 担保人

  担保人依__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具有良好声誉,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权和法律权力依担保承付债务、签署担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担保文件条款;在担保文件签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对担保人义务在________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担保条款而具有强制力。

  第六条 贷款条件

  在付款日或付款日以前,本协议项下银行贷款义务的履行取决于借款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并以银行满意的方式满足下述先决条件:

  (a)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贷款本金的票据;

  (b)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担保书,其形式和内容应为银行所满意;

  (c)

  (1)借款方遵守依从本协议对其有约束力的所有条款、约定事项和条件;

  (2)借款方在得到贷款及得到贷款以前没有发生违约事件,并且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也未构成违约事件;

  (3)第5条中的声明和保证是真实的,并且犹如借款当时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一样。 (d)借款方和担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与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有关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应包括允许借款,贷款的利用,以美元偿还本金的时间表,贷款利息,根据本协议和担保书的条款产生的票据事项,及所有其他的预定支付和与预定交易有关的另外应该支付的事项。所有这些应是完全有效的;

  (e)银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银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据本协议和票据接受美元汇款的经确认的许可证副本;

  (f)银行收到借款方和担保人采取法人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票据、担保书和借款方的经确认的文件副本,应该包括前述两项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银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动的形式和内容应使银行及其律师满意;

  (g)银行收到律师意见书:

  (1)借款方律师应基本上依照附录3的格式,并且对银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项使银行满意;

  (2)银行的________国特聘律师,对银行要求的有关本协议的事项包括并不限于依据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的有关条款对强制执行性提出意见书;

  (3)银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师意见书。

  (h)银行收到每个参与人的权限证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协议上签字的证明;

  (2)代表担保人在担保书上签字的人的证明;

  (3)代表借款方签署票据的人的证明;

  (4)在本协议要求和允许的声明、报告、证明和其他文件上签字并作为借款方代表实施本合同的人的证明。

  (i)银行收到根据上述h条款被任命的每个人的经确认的签字样本;

  (j)银行应得到依本协议为预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资料和文件,包括组建记录,并且这些文件须经适当的法人权力机关的确认方可。

  第七条 约定事项

  借款方借款,应交付所有的票据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义务,但银行以书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围除外。

  7.1 财务报表

  借款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半年结束后不超过60天之内向银行提交未经审计的资产平衡表和损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确地阐明和公平陈述财政状况。

  7.2 报告

  (a)借款方在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五天之内,无论如何都要尽可能快地向银行提交报告,或者在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一个事件将构成违约事件时,或者在提交报告日,一个违约事件正在继续,借款方的管理人应在报告中详细阐述这一违约事件及借款方计划采取的有关行动;

  (b)借款方应向银行提交银行在任何时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告或声明,并且允许银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借款方的财产,并检查、审计、审查借款方的账簿或记录和提取摘要。

  7.3 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协议项下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应和借款方其他有关的所有债务处于平等优先受偿地位。借款方不应在现在或将来为其他债务担保而在其现有的或将来据有的资产或收益上设置任何抵押权、留置权、保证或其他费用(在正常商业活动中的信托收据除外),除非担保产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本协议和票据项下义务同时平等和有比例地扩大。借款方保证遵守所有适当的有管辖权的当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本协议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与其他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7.4 保持同意和登记

  借款方应该并且主动遵守其适用法律,及根据银行任何时候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和票据事项所要求和期望的获得政府机构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授权进行登记,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适当的行动确保已获得的所有同意、许可、批准、授权和登记的继续有效;借款方在获得贷款后的90天内向银行交付(中央银行)贷款登记证书的经确认的副本。

  7.5 保险

  借款方得在任何时候用自己的费用投保,并随时在征得银行的合理同意时对可接受为保险财产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财产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应用这笔保险费用就类似经营和拥有类似财产的公司在与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经营领域惯有的风险向负责任的并且声誉好的保险公司或组织对其财产投保。

  7.6 存继、商业行为

  借款方将维持和继续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现在一样的业务经营、正常的商业行为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权利、特权及特许权,在经营中为了维持好的经营秩序和状态所需的和必要的财产,遵守所有适用于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可能成为当事人一方并且其财产可能会受约束的任何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条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规定,将会对财政状况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第八条 违约事件

  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更多种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和票据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票据,或其他

  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没有履行和遵守协议或票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约定事项或双方达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及其在根据协议交付的任何证明、报告或意见中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误解;或者

  (d)任何登记、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要求事项、票据和担保等满期或终止、废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归于无效;或者

  (e)借款方或担保人非法履行它在票据和担保书中设定的任何义务和其他预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项;或者

  (f)担保人拒绝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担保书中的义务;或者

  (g)借款方或担保人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没有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结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或者

  (h)借款方或担保人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或担保人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或担保人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或担保人(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或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判决书、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判决书、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或者

  (i)针对借款方的有关货币财产的终局裁决,如超过________美元或数量上相当,应在终局裁决____日或以后的任何时候做出,如果在裁决登记后十四天内,裁决没有被撤销、履行或执行,就中止未决上诉状态,在中止期满后十四天内,裁决不能被撤销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担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都将导致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立即终止,银行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付的款项立即到期和应支付,不需要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8.1款中h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条 管辖地

  9.1 管辖权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违约而引起的有关本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或既定事件的法律诉讼及判决的执行都可在_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_国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银行可以选择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并且在本协议签署和交付后,借款方应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服从这一管辖。

  9.2 传票

  借款方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委托、指派和授权________公司(位于)________作为它的代理行为其收受在________提起的有关本合同和票据的任何诉讼的传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没有就送达通知借款方时将削弱和影响基于上述事项就任何诉讼而作出的送达和裁决的有效性。借款人进而不可撤销地同意传票从上述提起诉讼的法院用挂号邮件,通过航空邮寄,邮资已付,按照10.5条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达给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项不能限制银行用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传唤。借款人声明和保证,只要银行遵守本协议和票据,它将为了便于银行在提起任何法律诉讼时送达传票和办理其他法律手续在________保持一个正式的使银行满意的指定代理行,并且保证答复银行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关于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咨询。

  9.3 裁判地点

  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________提起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第十条 其他

  10.1 协议的完整性

  协议的全部及附录,均构成协议完整的部分及属于各方之间达成谅解的内容,并取代先前有关这一事项的所有协议和谅解。

  10.2 费用

  不管贷款是否支付,借款方应凭要求即付给银行发生的所有合理的费用(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特聘的________国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费用,与下述b项中确定的有关费用,银行的其他律师的费用,独立会计师和其他专家的费用,通讯、差旅和所有其他杂费),以及与下述各项有关的费用:

  (a)谈判、准备、签署和交付协议,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放弃和同意;

  (b)协议和票据的执行;

  (c)如果一个违约事件发生并正在继续时(不管银行是否发出了违约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关的行动),对协议的管理。

  10.3 不可放弃

  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借款方对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的放弃和异议除非经银行书面同意和签署意见,都是绝对无效的。上述放弃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特定的目的时才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借款方没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类似或其他情况下将有获得其他的和进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权利。上述权利和要求是累积的,而且不应援引法律构成排他性的权利和要求。

  10.4 继续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声明和保证,在贷款支付时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条、4.2条、4.4条、4.5条、4.6条、10.2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和取消票据时继续有效。

  10.5 通知

  任何根据本协议或票据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传递时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传或有效的电报方式,格式如下:

  对借款方: 对贷款银行:

  致:致:

  电传号: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

  或者,对任何一方来说,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应该用书面通知方式对其他各方讲明。所有邮寄的从一国到另一国的通知应视为一级的航空邮件寄送,邮资已付。除非有另外规定,所有以挂号航空邮件邮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们被寄出后8天视为收到,电传方式传送的通知和要求发送时间即视为收到时间。

  10.6 准据法

  本协议、票据及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适用________法律并依该法律进行解释。 10.7 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任何管辖区域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协议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0.8 继承者和受让人

  本协议对借款人和银行及它们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同样有效。

  10.9 语言

  借款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请求、声明或其他通信都应用英语。除了根据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财务报表不使用英语外,所有文件都应附有经确认的英文译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译本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不论为何目的英文译本将被视为正确的有约束力的文本。 10.10 标题等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0.11 会计术语

  所有的会计术语不在此作专门定义,应和5.6部分中所指的准备财务报表时适用的会计准则一样,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解释。根据本协议须提交的所有财务数据也要根据这些准则准备。

  10.12 修改 除非银行书面同意,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变更、补充、撤销或解除。 10.13 副本 本协议应由各方当事人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和分别在副本上签署,经签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这些副本一起构成同一文件。双方于协议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特此为证。

  公司:________ 信贷银行: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27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为“银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______________美元(US$ 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 定义

  1.1 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 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付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 个月后止的一段期间,每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

  (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

  (II)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具以银行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 贷款

  2.1 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_______美元($ )的贷款。

  2.2 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 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 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协议规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应就其选择3个月或6个月利息期的结果,在利息期偿付之前5个营业日(第一个利息期除外),通知银行。如果银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则下一利息期的长度与上个相同;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2.4 利率的确定

  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时间11:00AM,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 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

  (I)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

  (III)分为相等的 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 替代基础

  在利率是依2.4款规定确定时

  (I)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无法在 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

  (II)在某一确定利息期,其原先规定的利息,即从同业银行拆借的利息无法正确反映银行的费用时,银行应在该计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个营业日,以电传、电报或电话方式,将银行作出的决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应通过友好会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简称为“替代基础”)。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该利率应具有追溯力且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达成一致,银行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银行为获得该利息期内贷款所要负担利息的文件,应当明确的是银行的利息率应与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确实影响了银行筹集该利息期贷款的费用,则新利率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银行应向借款人提供其获得贷款的途径及为获得此贷款而支付费用的证明。在收到银行有关利息率或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权依据4.7款的规定,将贷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预付日起计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偿付给银行。

  2.7 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

  (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或

  (II)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 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2.5个百分点(2.5%)。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或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所产生的损失,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 计算、终局决定

  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贷款收入应用作(确定用途)。

  (b)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_______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_______国以外的非_______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国以外的业务。

  第三条 信用证

  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______________,且有效期应到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

  第四条 付款

  4.1 付款

  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兑换,付款应向______________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时间)上午10∶00。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__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补偿

  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

  (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 税务

  (a)所有票据面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与本协议和借款人开具票据有关的应付款项的支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且是完税的,由国或任何部门、机构、政治分支及征税权力机关或某一组织的成员所强制、划拨、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协议、贷款、票据、协议登记、鉴证或其他法律手续的履行、协议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费用或有关的其他款项支付而引起的)现在或将来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费用、强制贷款及预提费用不得减少全部应付款项,上述税费(以下总称“税务”)亦包括罚息和罚款;

  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包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

  (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4.6 增加费用

  在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款项的税基的变化;或强制、修改或承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及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似要求;或强加给银行或 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款项的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收入。由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否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偿金额。

  4.7 法律变更

  无论是否有其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从而引致银行

  (1)承诺;或

  (2)发放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行为成为不合法的情况下,银行应通知借款人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递交有关此类变更的证明。基于由银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关此变更的通知,银行的承诺即终止,且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票据款项,连同利息和依本协议应向银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均须于此类变更之日后继的计息日或依银行规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为使银行加入本协议并发放和维持贷款,借款人特向银行作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5.1 组建公司及资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国法律组建、有效存续及具良好信誉的(特定实体形式),且其以______________自有资产组建并经营业务,并依财产所有者之特性或业务经营必需某种资格时在各管辖取得此类资格。

  5.2 能力和权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权力参与协议,借贷资金,签署票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义务;上述全部行为均经适当和必需的法人行为所授权。

  5.3 同意与登记

  任何人基于本协议及票据的履行、送达、执行、有效性或强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登记、宣告、豁免及特许(除在此时中央银行许可汇付外汇并不适用的情况之外)均须完成并产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强制性

  本协议及依协议出具和送达的票据构成依_______国有权法院的规定对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约束力的强制性义务。

  5.5 其他附属文件

  本协议及其附属条款的执行和送达,以及上述票据的出具,均不导致因以借款人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出或其财产受到约束的契约、协议、指令、判决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备忘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违反,对于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托管或不动产债权的产生,某种过失(通知或时效已过或两者兼而有之),或债务持有人宣布同样应付债务的情况,而且亦不违反适用法的任何条款规定。

  5.6 财务报表

  借款人在______,并与该财政年度末借款人损益报告有关并已将复印件送交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应是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依______国通常所能接受的会计准则于期末日所准备出的,完整、正确及公正地反映该期间现时财务状况和期末经营成果。

  在当日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内及说明之中不得带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间接,固定费用或提成费率形式的重大债务;并且自出具资产负债表之后起,在借款人业务、财产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经营上不存在重大不利变更。

  5.7 重大不利条件

  除自_______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无论借款人的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经营以及借款人的财产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重大不利的影响。

  5.8 诉讼及其他

  除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据法律或平衡原则作出的不利决定将对借款人业务、财产及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论是否以借款人的名义)或对于借款人的威胁、对抗或影响的存在。借款人不得违反严重影响借款人经营和/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关适用法律和/或法规,亦不得违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状、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约束,其违约可能对借款人的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

  5.9 税务

  允许借款人依本协议和票据为条件基于票据完成所有支付义务,向银行的偿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并且是完税的,而且银行所收到的偿付款项不含任何税务。借款人依本协议支付全部税务。

  5.10 文证税务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证税务或其他类似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国或任何政体分支或征税权力机关的注册登记税,依据______________国的税务法典征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担协议项下义务及其债务,且借款人就本协议和票据的签署及履行构成私人与商业行为而非政府与社会行为。借款人及其财产不得享有与本协议义务相关基于主权或由于对销债务、诉讼、判决或执行会产生的豁免权利。

  5.12 权利

  借款人对于其反映于_______,依本协议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之中的财产及资本,以及在出具资产负债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财产及资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让的权利;而且这些财产或资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债权(包括不动产抵押或证券权益抵押)。

  5.13 税务

  借款人应申请依法律、法规或对于借款人或其资产有税务管辖权的各政府部门或征税权力机关发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税。借款人已付,或已约定支付可能与上述退税有关的全部税款、费用和其他政府费用;除此类税务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税款,则将作为基金储蓄(依_______国通常所接受的会计准则)。在借款人账目上有关税务的费用、孳息、储备金(依_______ 国通常所接受的会计准则)是适当的。借款人知晓,除向银行提交的财务报告所披露的内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税务款项,并且对任何税务支付时间的延长均属无效并不得提出此类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披露的内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为对其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指示、委托书、公司内部细则或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决(以下简称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约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类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义务或条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协议借款人的义务与票据中规定的借款人的义务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与所有其他借款人债务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依_______国法律具有适当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个条款赋予强制力以强制程序在_______国法院对抗借款人。

  5.17 担保人

  担保人依_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具有良好声誉,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权和法律权力依担保承付债务、签署担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担保文件条款;在担保文件签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对担保人义务在_______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担保条款而具有强制力。

  第六条 贷款条件

  在付款日或付款日以前,本协议项下银行贷款义务的履行取决于借款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并以银行满意的方式满足下述先决条件:

  (a)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贷款本金的票据;

  (b)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担保书,其形式和内容应为银行所满意;

  (c)

  (1)借款方遵守依从本协议对其有约束力的所有条款、约定事项和条件;

  (2)借款方在得到贷款及得到贷款以前没有发生违约事件,并且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也未构成违约事件;

  (3)第5条中的声明和保证是真实的,并且犹如借款当时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一样;

  (d)借款方和担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与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有关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应包括允许借款,贷款的利用,以美元偿还本金的时间表,贷款利息,根据本协议和担保书的条款产生的票据事项,及所有其他的预定支付和与预定交易有关的另外应该支付的事项。所有这些应是完全有效的;

  (e)银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银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据本协议和票据接受美元汇款的经确认的许可证副本;

  (f)银行收到借款方和担保人采取法人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票据、担保书和借款方的经确认的文件副本,应该包括前述2项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银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动的形式和内容应使银行及其律师满意;

  (g)银行收到律师意见书:

  (1)借款方律师应基本上依照附录3的格式,并且对银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项使银行满意;

  (2)银行的_______国特聘律师,对银行要求的有关本协议的事项包括并不限于,依据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的有关条款对强制执行性提出意见书;

  (3)银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师意见书;

  (h)银行收到每个参与人的权限证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协议上签字的证明;

  (2)代表担保人在担保书上签字的人的证明;

  (3)代表借款方签署票据的人的证明;

  (4)在本协议要求和允许的声明、报告、证明和其他文件上签字并作为借款方代表实施本合同的人的证明;

  (i)银行收到根据上述h条款被任命的每个人的经确认的签字样本;

  (j)银行应得到依本协议为预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资料和文件,包括组建记录,并且这些文件须经适当的法人权力机关的确认方可。

  第七条 约定事项

  借款方借款,应交付所有的票据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义务,但银行以书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围除外。

  7.1 财务报表

  借款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半年结束后不超过60天之内向银行提交未经审计的资产平衡表和损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确地阐明和公平陈述财政状况。

  7.2 报告

  (a)借款方在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五天之内,无论如何都要尽可能快地向银行提交报告,或者在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一个事件将构成违约事件时,或者在提交报告日,一个违约事件正在继续,借款方的管理人应在报告中详细阐述这一违约事件及借款方计划采取的有关行动;

  (b)借款方应向银行提交银行在任何时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告或声明,并且允许银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借款方的财产,并检查、审计、审查借款方的账簿或记录和提取摘要。

  7.3 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协议项下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应和借款方其他有关的所有债务处于平等优先受偿地位。借款方不应在现在或将来为其他债务担保而在其现有的或将来据有的资产或收益上设置任何抵押权,留置权,保证或其他费用(在正常商业活动中的信托收据除外),除非担保产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本协议和票据项下义务同时平等和有比例地扩大。借款方保证遵守所有适当的有管辖权的当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本协议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与其他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7.4 保持同意和登记

  借款方应该并且主动遵守其适用法律,及根据银行任何时候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和票据事项所要求和期望的获得政府机构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授权及进行登记,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适当的行动确保已获得的所有同意、许可、批准、授权和登记的继续有效;借款方在获得贷款后的90天内向银行交付(中央银行)贷款登记证书的经确认的副本。

  7.5 保险

  借款方得在任何时候用自己的费用投保,并随时在征得银行的合理同意时对可接受为保险财产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财产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应用这笔保险费用就类似经营和拥有类似财产的公司在与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经营领域惯有的风险向负责任的并且声誉好的保险公司或组织对其财产投保。

  7.6 存继、商业行为

  借款方将维持和继续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现在一样的业务经营、正常的商业行为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权利、特权及特许权,在经营中为了维持好的经营秩序和状态所需的和必要的财产,遵守所有适用于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可能成为当事人一方并且其财产可能会受约束的任何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条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规定,将会对财政状况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第八条 违约事件

  8.1 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更多种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和票据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票据,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没有履行和遵守协议或票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约定事项或双方达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及其在根据协议交付的任何证明、报告或意见中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误解;或者

  (d)任何登记、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要求事项、票据和担保等满期或终止、废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归于无效;或者

  (e)借款方或担保人非法履行它在票据和担保书中设定的任何义务和其他预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项;或者

  (f)担保人拒绝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担保书中的义务;或者

  (g)借款方或担保人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没有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结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或者

  (h)借款方或担保人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或担保人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或担保人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或担保人(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判决书、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判决书、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或者

  (i)针对借款方的有关货币财产的终局裁决,如超过_______美元或数量上相当,应在终局裁决______日或以后的任何时候做出,如果在裁决登记后十四天内,裁决没有被撤销、履行或执行,就中止未决上诉状态,在中止期满后十四天内,裁决不能被撤销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担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立即终止,银行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付的款项立即到期和应支付,不需要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8.1款中h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条 管辖地

  9.1 管辖权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违约而引起的有关本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或既定事件的法律诉讼及判决的执行都可在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国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银行可以选择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并且在本协议签署和交付后,借款方应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服从这一管辖。

  9.2 传票

  借款方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委托、指派和授权___________公司(位于)____________作为它的代理行为其收受在________________提起的有关本合同和票据的任何诉讼的传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没有就送达通知借款方时将削弱和影响基于上述事项就任何诉讼而作出的送达和裁决的有效性。借款人进而不可撤销地同意传票从上述提起诉讼的法院用挂号邮件,通过航空邮寄,邮资已付,按照10.5条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达给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项不能限制银行用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传唤。借款人声明和保证,只要银行遵守本协议和票据,它将为了便于银行在提起任何法律诉讼时送达传票和办理其他法律手续在______________保持一个正式的使银行满意的指定代理行,并且保证答复银行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关于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咨询。

  9.3 裁判地点

  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于或与本协议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的指定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第十条 其他

  10.1 协议的完整性

  协议的全部及附录,均构成协议完整的部分及属于各方之间达成谅解的内容,并取代先前有关这一事项的所有协议和谅解。

  10.2 费用

  不管贷款是否支付,借款方应凭要求即付给银行发生的所有合理的费用(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特聘的_______国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费用,与下述b项中确定的有关费用,银行的其他律师的费用,独立会计师和其他专家的费用,通讯、差旅和所有其他杂费),以及与下述各项有关的费用:

  (a)谈判、准备、签署和交付协议,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放弃和同意;

  (b)协议和票据的执行;

  (c)如果一个违约事件发生并正在继续时(不管银行是否发出了违约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关的行动),对协议的管理。

  10.3 不可放弃

  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借款方对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的放弃和异议除非经银行书面同意和签署意见,都是绝对无效的。上述放弃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特定的目的时才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借款方没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类似或其他情况下将有获得其他的和进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权利。上述权利和要求是累积的,而且不应援引法律构成排他性的权利和要求。

  10.4 继续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声明和保证,在贷款支付时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条、4.2条、4.4条、4.5条、4.6条、10.2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和取消票据时继续有效。

  10.5 通知

  任何根据本协议或票据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传递时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传或有效的电报方式,格式如下:

  对借款方: 对贷款银行:

  致: 致:

  电传号: 电传号:

  或者,对任何一方来说,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应该用书面通知方式对其他各方讲明。所有邮寄的从一国到另一国的通知应视为一级的航空邮件寄送,邮资已付。除非有另外规定,所有以挂号航空邮件邮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们被寄出后8天视为收到,电传方式传送的通知和要求发送时间即视为收到时间。

  10.6 准据法

  本协议、票据及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适用______________法律并依该法律进行解释。

  10.7 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任何管辖区域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协议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0.8 继承者和受让人

  本协议对借款人和银行及它们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同样有效。

  10.9 语言

  借款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请求、声明或其他通信都应用英语。除了根据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财务报表不使用英语外,所有文件都应附有经确认的英文译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译本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不论为何目的英文译本将被视为正确的有约束力的文本。

  10.10 标题等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0.11 会计术语

  所有的会计术语不在此作专门定义,应和5.6部分中所指的准备财务报表时适用的会计准则一样,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解释。根据本协议须提交的所有财务数据也要根据这些准则准备。

  10.12 修改

  除非银行书面同意,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变更、补充、撤销或解除。

  10.13 副本

  本协议应由各方当事人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和分别在副本上签署,经签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这些副本一起构成同一文件。双方于协议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特此为证。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28

  国际借款合同(样式四)

  目录

  条款

  第1条定义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先决条件

  第5条提款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承担费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_____

  第12条税款

  第13条费用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第15条约定事项

  第16条违约事件

  第17条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第19条其他

  见附件1.提款通知书(略)

  见附件2.还款担保书(略)

  见附件3.工程超支保证书(略)

  见附件4.缴资保证书(略)

  见附件5.转让书(略)

  见附件6.提款计划(略)

  见附件7.还款计划(略)

  本借款合同于由下列双方签订:

  一方:中国(以下称借款人)

  另一方:(以下称贷款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法郎和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银行工作日”指

  1)银行,

  2)银行,

  3)银行,和

  4)银行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公司,其总部设在,和中国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

  “最终机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

  “合营协议”指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

  (1)公司

  (2)公司和

  (3)公司

  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中国有限公司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地建设的工厂;

  “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

  “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程、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甲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货款部分,为法朗;

  “借款额度乙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法郎;

  “借款额度丙部分”指银行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美元。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法郎和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额度甲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26年,其中包括宽限期11年。

  (2)“借款额度乙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丙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甲)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乙)年月日;或

  (丙)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丁)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先决条件

  4.1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中国有限公司“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4)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和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和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第5条提款

  5.1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丙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美元,并为1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提款通知书”一经发生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年12月31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

  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额度甲部分”为年息2%;

  (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丙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算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甲部分”。

  (2)“借款额度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乙部分”。

  (3)“借款额度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丙部分”。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款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率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如“借款额度甲部分”和/或“借款额度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

  第11条_____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惟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_____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_____单于该_____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_____。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_____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甲部分”为0.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0.4%,“借款额度丙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_____,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_____人民币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差旅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_____费和(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_____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银行的账户。

  第15条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银行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违约事件

  16.1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_____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即终止。

  16.3贷款人采取16.2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本借款合同自“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贷款人:

  中国有限公司银行

  代表:代表:

国际借款合同 篇29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 ,与________银行(简称“银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此证: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 定义

  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________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________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付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________个月后止的一段期间,每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 (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II)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的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具以银行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 贷款

  2.1 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贷款。

  2.2 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________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 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协议规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_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应就其选择3个月或6个月利息期的结果,在利息期偿付之前5个营业日(第一个利息期除外),通知银行。如果银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则下一利息期的长度与上个相同;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2.4 利率的确定

  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时间11: 00 a.m.,________ 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 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I)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 (III)分为相等的________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 替代基础

  在利率是依2.4款规定确定时, (I)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无法在________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确定利息期,其原先规定的利息,即从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的利息无法正确反映银行的费用时,银行应在该计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个营业日,以电传、电报或电话方式,将银行作出的决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应通过友好会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简称为“替代基础”) 。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该利率应具有追溯力且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达成一致,银行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银行为获得该利息期内贷款所要负担利息的文件,应当明确的是银行的利息率应与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确实影响了银行筹集该利息期贷款的费用,则新利率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银行应向借款人提供其获得贷款的途径及为获得此贷款而支付费用的证明。在收到银行有关利息率或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权依据4.7款的规定,将贷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预付日起计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偿付给银行。

  2.7 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 ,或(II)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 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2.5个百分点(2.5%) 。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或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所产生的损失,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 计算,终局决定

  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贷款收入应用作________(确定用途)。

  (b) 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________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国以外的非________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________国以外的业务。

  第三条 信用证

  信用证

  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________,且有效期应到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

  第四条 付款

  4.1 付款

  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兑换,付款应向________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上午10: 00。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补偿

  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 (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 税务

  (a)所有票据面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与本协议和借款人开具票据有关的应付款项的支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且是完税的,由________国或任何部门、机构、政治分支及征税权力机关或某一组织的成员所强制、划拨、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协议、贷款、票据、协议登记、鉴证或其他法律手续的履行、协议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费用或有关的其他款项支付而引起的)现在或将来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费用、强制贷款及预提费用不得减少全部应付款项,上述税费(以下总称“税务”)亦包括罚息和罚款;

  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包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

  (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4.6 增加费用

  在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款项税基的变化;或强制、修改或承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金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似要求;或强加给银行或________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款项的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收入。由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否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偿金额。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借款合同 篇30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 先决条件

  第5条 提款

  第6条 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 利息存款账户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 承担费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 _____

  第12条 税款

  第13条 费用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第15条 约定事项

  第16条 违约事件

  第17条 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

  “银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国银行,3)纽约_________,和4)伦敦_________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XX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

  “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

  “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法定货币;

  “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

  “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

  “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_________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

  “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

  “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2.1 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_____年。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 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 先决条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第5条 提款

  5.1 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0美元,并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 “提款通知书”一经发出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 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 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

  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 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 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额度(1)部分”为年息2%;

  (2)“借款额度(2)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3)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 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 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额度(1)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1)部分”。

  (2)“借款额度(2)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2)部分”。

  (3)“借款额度(3)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3)部分”。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款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如“借款额度(1)部分”和/或“借款额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息。

  第11条 _____

  11.1 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_____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 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_____单于该_____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_____。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_____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 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 费用

  13.1 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为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1)部分”为0.2%,“借款额度(2)部分”为0.4%,“借款额度(3)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_____,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旅差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_____费和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_____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账户。

  第15条 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 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_____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 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刻终止。

  16.3 贷款人采取16.2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 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 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提款通知书

  致:_________银行(贷款人)

  敬启者:

  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请将此次“提款”之款额付入_________(银行账户)帐号

  我公司确认:

  (1)“借款合同”第14条所载的声明及保证,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实和环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实和正确的;

  (2)至今并不存在尚未获得纠正的,或贷款人并未放弃追究的任何“违约事件”或可能的“违约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2 工程超支保证书

  鉴于本保证书的签署及其向贷款人的递交是借款人与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向贷款人递交了本保证书。

  (1)本保证书中规定的“超支”指实际建设费用超过预算建设费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额。

  (2)在_________建设期间,一旦发生“超支”,借款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九十天内解决该“超支”。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 缴资保证书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为借款人的股东(股东)。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贷款人)承诺,除已汇入的“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将保证股东根据各自在“注册资本”比例,在以下规定的国银行工作日结束前,按下列程序缴足“注册资本”:

  (1)不迟于首次提款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2)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3)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4)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在缴足“注册资本”三十天内,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国签署的验资报告。

  本保证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 转让书

  鉴于本转让书的签署和向贷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递交本转让书。

  一、释义:

  (1)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2)“各项_____”指“借款合同”11.1所规定的_____,包括“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

  (3)“履约担保书”指由银行开出的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履约担保书”。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项_____”和“履约担保书”诸合同。

  二、转让

  (1)由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的条款与条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彻底转让其对“承包合同”、“各项_____”和“履约担保书”的全部权益,作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规定项下应履行的一切义务的持续的条件

  (2)虽然本转让书规定了权益的转让,贷款人在此授权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并就各合同事项继续与合同当事人往来,如同借款人仍单独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一般,但以不发生“违约事件”为条件。为此,

  (a)根据“承包合同”,借款人应收取和保留应付给它的任何款项;

  (b)根据“各项_____”,在任何_____赔偿应付之时,贷款人可按它决定的方式处分赔款;

  (c)贷款人有权得到按“履约担保书”规定应付的一切款项。

  三、保证及约定事项

  (1)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宜的行动,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项_____”的有效;对于各项_____,它应当支付各项_____费和其他费用,将收据送交贷款人,并按照规定继续办理所有_____或_____合同。

  (2)借款人应按附表1、2和3的格式向“承包商”、有关的_____公司和“履约担保书”的出具人分别发出通知书,并取得它们的确认书。

  四、授权书

  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贷款人为其授权代表,并赋予全权以借款人名义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诉讼或其他性质的行动,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项_____”和“履约担保书”规定的任何款项,并采取贷款人行使本合同赋予权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动。借款人应支付贷款人为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5 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我们作为您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专门律师。该合同规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___美元的贷款。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其在合同中赋予的意义。

  作为专门聘请律师,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

  (3)根据本合同第8.1条(2)项提交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即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_________;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4)项提交的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即纽约律师意见书)_________;

  (5)我们认为作为本意见书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发生的问题。我们不想对根据任何其他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我们信赖关于与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相关的纽约法律事宜的纽约律师意见书。经你们允许,我们已经假定所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根据前述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从事合同规定的交易,而且就我们所知,有权拥有其财产并从事其目前从事的营业。

  (2)借款人已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记税及其他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质的税款。

国际借款合同 篇31

  借款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出借行: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____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___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银行工作日指____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银行、____银行以及____银行在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万美元。

  第二条承诺与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时间上午____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帐号为____-____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分之一,但头____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4.3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美元。

  第六条税款

  6.1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第七条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账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账户。

  (2)凡根据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

  7.2计算____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与承诺费,应按________年____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9.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9.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9.4批准贷款或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9.5没有发生和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9.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及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对借款人或子公司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9.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9.8除第10.6条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9.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9.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9.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13重复声明与保证:第九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关于借款人与子人公司按照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选任,并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没有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生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借款方(签章):_________代理方(签章):_________出借行(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借款合同 篇32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 银行工作日指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办事处或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____________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计贷借的、进位到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及银行在____________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________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__________时间上午_______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___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____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_________分之一,但头________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____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例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该笔贷款支付之前发送该通知,则该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因发送通知而告终止。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

  (A)代理行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隔日报价(以年率表示);

  (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内);以及

  (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第4.3条规定的银行同业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

  (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

  (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的任何时间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地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该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 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

  (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__________美元;和

  (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消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如果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证明上述交税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代理行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账户,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账户。

  (2)凡根据本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凡写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在下一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利息期,除非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跨月。在这种情况下,应提前在上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

  7.2 计算: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3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4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5) _______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

  (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9.1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细则,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对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 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的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 重复声明与保证: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

  10.2 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代理行并给各行一份,并于借款人与子公司按照为 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由借款人选任,并由经代理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上述报表公正地反映了该会计年度终止时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的活动成果。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该事务所没有注意到或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或者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这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的事件(或对注意到或发现的上述违约事件的详细叙述)。

  (3)借款人应经常向代理行提供为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 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或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

  (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

  (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

  (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该项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 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时候由 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不论什么性质的、现在或将来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递交一份证明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

  ①被解散;

  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

  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

  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代理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

  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

  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 抵消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 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 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 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代理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但不是根据第3.3或14.4条)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应不考虑借款人所指定的适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据第14条到期未付的任何数额,但不是根据第14.4条应付的金额;其次,用于第5条到期未付的任何费用;第三,任何根据第3.2条到期未付的保险费;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第五,偿还贷款本金。上述支付额应按照所收到的资金,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不是指根据第3.3条或11.3条或14.4条,或根据12.1条由代理行进行的分摊),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代理行,代理行应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如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部分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银行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 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i)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

  (ii)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

  (iii)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代理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

  (i)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

  (ii)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

  (iii)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

  (iV)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

  (V)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的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

  (9)代理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应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代理行没有被指定和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这种指定的代理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5000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时,即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代理行辞职或被撤换,在它根据本合同和为代理行时作为所为或不作为,本条的各项规定应继续对它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代理行(就借款人未被偿部分)在执行其作为代理行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其他特聘的顾问的合理费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诺确实。如果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所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代理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把相当于所有银行(没有从它们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代理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账户,代理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从该行或借款人立即索还上述金额(不影响借款人对上述银行的权利),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每日利息,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为代理行提供的伦敦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 补偿

  14.1 开办费

  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行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纽约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

  (2)任何违约事件,或

  (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

  (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

  (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 增加的费用

  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

  (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

  (i)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

  (ii)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或者

  (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账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 本合同受________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

  (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在纽约州法院或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_______________信箱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据合同有任何义务,应为传票或传唤的送达而在纽约保持正式指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该代理人,任何传票或传唤得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________________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不论是以主权或其他为根据),并同意在或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 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货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本合同每一条款述及的美元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不论根据判决或其他),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以代理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由于任何理由,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 由于票据丢失、被窃、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

  (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

  (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残损票据。

  15.5 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以电传或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邮资已付。上述所有通知应递交给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________号或地址(视具体情况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当事人已指出的其他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应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 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 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经常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个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 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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