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广信江湾新城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
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越秀 区 沿江中 路 / 街(巷、里) 298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 (月、季、年)的第 5 日前按 现金或支票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人民 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
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5 日书面通知乙方。
3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90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年日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_____%。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期共____个月。自200_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第,第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转借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见证方南京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协助双方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南京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见证方:
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区路弄号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4.2,双方议定首期付 叁个月租金,押壹个月押金,以后按每叁个月结算一次,提前_______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收据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及宽带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5.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6.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是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在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之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租金不退。
7.5,如果乙方拖欠房租超过壹个月以上的,或故意不接听电甲方电话的,甲方有权通过警方,中介方协助进入室内,收回房屋。
7.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正确使用家电设施,安全使用电,煤气,且有义务注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或另附清单说明):
1,电淋浴器 壹 台
2,挂式空调 壹 台
3,老式彩电 壹 台
4,床 壹 张
5,柜子 壹 组
九,押金及违约金
9.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 壹 仟 肆 佰∕拾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按期归还房屋给甲方,期满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室内设施,并付清所应付的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承租的乙方。
9.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介方协助双方所需见证工作,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答辩人一:,男,19xx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二:,男,19xx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三:,男,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因上诉人福建*有限公司(下称:)不服20xx融民初字判决提出上诉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程序无误,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关于一审法院程序错误
1、关于本案应依法中止审理的答辩。
⑴ 依据一审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二融消验字97第074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说明诉争店面所在的**大厦已由消防部门同意交付使用,不存在违反消防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并未发生导致涉案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对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导致转租合同被撤销的情形。
⑵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三份合同主体及客体均不相同,三份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三者者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本案的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等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订立的,内容并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即使存在合同终止、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本案的审理与否也不影响其他各方当事人据各自合同关系向合同相对一方主张权利的救济,因此本案无需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无需中止诉讼。
2、关于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的答辩。
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应适用民诉法及民诉法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据《民诉讼法意见》第47条“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在本案中三被上诉人属于合伙人,具体在本案中的身份即应属于共同原告。作为一审法院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追加当事人,无需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为共同原告无论是在事实上或程序上都是正确的。
二、关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所涉房屋租赁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答辩。
依据20xx年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向承租人发出《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仅仅说明所承租部分店面的二次消防装修不合格导致其无法投入使用、营业,与诉争店面所在的**大厦一次消防验收无关也与本案诉争店面能否使用、营业无关。事实上,在合同期内被上诉人的店面一直处于正常营业使用状态,导致本案租赁合同终止,诉争店面无法继续营业使用的根本原因在于房东对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而且从上诉人因自营承租店面未通过消防验收与房东产生纠纷至原告被迫停止营业,中间时间有11个月,被告其实是有合理、充裕的时间来告知原告存在的风险,但上诉人从未告知实情即使在被上诉人进行二次装修期间也未告知过风险,在房东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后,上诉人也一直表示其能够尽快解决纠纷,不会对营业有影响。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两份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退一步而言,即使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也只能说明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上诉人如丧失转租权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可依据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向上诉人主张权利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况且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已于20xx年9月因上诉人违约而一终止履行,上诉人再主张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效无任何法律及实际意义。
三、关于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应当赔偿的项目,上诉人认为缺乏事实、法律依据的答辩。
1、依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房东在本案中属于第三人的身份,诉争店面被其停电上锁导致被上诉人无法经营,仍应由上诉人来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规定:上诉人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由上诉人交纳的各项费用,导致被上诉人停业1个月以上的,被上诉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原告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此,被上诉人有权向上诉人主张装修损失、装修设计损失、广告费损失以及员工宿舍房租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2、关于装修损失及装修设计损失部分。诉中一审法院已委托评估公司对装修损失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已说明委估的装修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家具装饰施工报价表》,在该份报价表中已明确未包含厨房设备、电器、广告、办公设备、餐具等,事实上对于可移动的桌椅和设备等,被上诉人已在装修损失外另行主张赔偿,并未包含在评估值中。同样装修设计损失也未包含在装修损失范围内,被上诉人有权按实际损失另行向上诉人主张赔偿。
3、关于广告费用损失及员工宿舍房租损失。
20xx年8月被上诉人因经营需要重新装修诉争店面,同年9月22日房东以上诉人未按时交纳租金为为由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被上诉人为经营诉争店面租赁员工宿舍,进行广告宣传均系实际、必要的费用开支,为证明该项损失,被上诉人并已提供相应的合同及收费收据。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广告费用、员工宿舍损失事实充分。
4、关于违约金。
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规定,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被上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上诉人、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诉人除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还应当赔偿其他损失。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无误,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答辩人: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 柳浩律师 20xx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