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发承包双方友好协商,就石佛营住宅小区防水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石佛营住宅小区地下室底板、顶板、外墙SBSⅡ型3+3
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发包方只提供防水卷材)
三、质量要求:合格,如承包方未达到此标准,按结算总价下浮10%结算。
四、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日期:由项目部具体安排。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暂估:____________元
暂估:____拾____万____伍____元整(大写)
2、不分部位执行综合单价8.50元/M2(SBSⅡ型3+3卷材防水)包定,其工程量按__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结算。
3、合同价款中含:①本工程服务的全部用工及所有零工。②发包方服务的不超过承包总价千分之三的义务工(义务工指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发生的为发包方服务的客活及其它零星用工) ③材料倒运、脚手架搭拆、冬雨季施工、文明施工、竣工清理、渣土倒运、除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
以外的工机具费、施工中应计取的全部费用、各种施工风险。
4、合同承包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6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总价的.75%;余25%保修款,保修期五年,每年付5%。
六、安全文明施工
1、发承包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2、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不按规范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及违反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和制度的行为,发包方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罚款单由项目经理签字即可生效。
4、承包方配备专职防火巡视员进行检查防水作业的消防工作。
七、发包方责任
1、在施工前向承包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助承包方解决住宿问题。
2、配备质检员,检验承包方的施工质量,并协助承包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监督检查承包方工作,每天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八、承包方责任
1、因承包方人力组织不利影响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委托他人施工,并按合同单价的150%计算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2、现场发生的经济洽商需由发包方主管工长、项目经理及项目经营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入结算。
3、因承包方原因未履行完合同,未付的工程款全部扣除,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4、生活区食堂内所用冰箱、电蒸箱等电气用品发生的电费(1元/度)由承包方承担,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5、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规定制度。否则根据规定给与适当的经济处罚,如承包方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可给与适当奖励,罚款和奖励由发包方项目经理签认即可生效。
6、承包方进场前必须做到证件(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等)齐全、统一着装、床上四件套(床单、被罩、枕罩、枕巾)统一,若未达到要求需发包方协助办理的,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结算价中扣除。
7、必须体制健全,各工种配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发包方将责令其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所有损失。
8、施工中各种材料、机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使用的周转材料回收时以发包方设备库验收标准为准,损坏要赔偿。
9、承包方进场五日内须与发包方签订"机械设备、工具、材料使用协议"、"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协议书。
10、按照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每迟后一天罚款1000元,依此累计(以发包方项目经理签认单据为准)。
11、发包方只提供SBS防水卷材,所用其它材料、机具、机械均由承包方自备。
12、本合同单价中已综合考虑了现有的作业面及施工条件的缺陷性修补,施工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九、本合同一式陆份,发承包双方各持叁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各条款履行完时自动失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承包合同 篇2
承包方:常德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常德市沅安路东段开发新建的“美景.四月天”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证双方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景。四月天”住宅小区工程(3-01~3-16);
2、工程地点:常德市沅安路与启明路交汇处;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9956.06平方米,其中:3-01~3-05(小高层共5栋)47190.17平方米。
4、结构形式:小高层味框剪结构,多层为砖混结构;
5、工程性质:商品房开发。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类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2、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根据以预代审的预算书中界定的范围执行,如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 开工时间及工期
1、本合同单栋工程目标竣工工期定为:小高层380天,多层210天。
2、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起算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提前和推迟一天,奖惩工程造价的5000天。
3、竣工日期以乙方承包范围内按栋号为单位的单栋工程预验收合格之日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交承包范围内以栋号为单位的单栋工程全部备案资料两套。
4、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施工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五通一平达不到施工要求和拆迁尚未完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2)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的。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5级以上大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因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工程进度。
(4)停电、停水累计达8小时以上的,经现场监理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顺延。
(5)施工过程中,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发生变化影响工期的,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6)甲方未能完善报建手续或应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全等因素影响乙方不能正常进场施工的,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7)因甲方对周边环境处理不当或对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力而影响工程进度,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款而影响工期或导致停工,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
1、本工程采用以预代结进行对审,图纸预算范围内总价包干,除工程量发生增减按实调整。本工程全部所需外墙砖、钢材、水泥由甲方提供,给施工方供货价格为:所有外墙砖价格为18元/平方米,所有钢材价格为4000元/吨,所有水泥价格为250元/吨(最终结算时钢材和水泥按照常德市发布信息价格第五期执行),甲方和施工单位另行签订材料供货合同约定财务结算细节。各栋号总结如下:美景.四月天多层、小高层以预代结工程造价汇总表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和签证,凭有效的签证单(建设单位宋海云同志签章)办理结算增减,并依照以预代结的计算口径上机后总价下浮(小高层下浮9%,多层下浮6%)。关于配套费,甲乙双方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二、工程款支付与违约
1、单栋基础至主体封顶分期支付至单栋工程造价的50%。
(1)多层栋号四层封顶时付工程总价的30%,主体封顶时付工程总造价的20%。
(2)小高层栋号四层封顶时付工程总价的20%,八层、十二层、主体封顶分别支付工程总价的10%;
2、装饰工程从开始至验收合格分期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0%。具体分期支付款的明细如下:
(1)内墙抹灰完成时(不含施工洞口)付工程总价的15%;
(2)外墙装饰完成时(不含施工洞口)付工程总价的15%;
(3)各单栋预验收合格时付个单栋工程总价的10%。
3、保证金的返还
按单栋分别返还,即单栋完成至正负零时退还单栋保证金50%,多层、十七层主体封顶时退还余下的50%。
4、预验收合格二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并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余下的3%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5、甲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延期超过7天,按应支付工程进度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费。
6、甲方销售商品房的房款应优先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保证金及资金占用损失费,如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资金占用损失费返还保证金时违反本合同约定期限,即: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超过7天、支付工程结算款超过7天,甲方将
用乙方给甲方承包修建的商品房(多层、高层)作抵押,商品房抵付的平均价格(从底层至顶层的平均价格)按市场价(以房产部门核定的产权面积为准)计算,甲方应按其他购房户同等的待遇为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办理备案、产权登记手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7、工程款的支付、结算,乙方必须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建安发票。乙方对自己提供的开户行、账户、收款单位的真实性负责。如甲方不通过乙方公司账户直接支付给项目经理的工程款,乙方不认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预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递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两份。甲方将对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核对,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的工程结算造价。甲方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期限内没有给出初审结论,乙方将视为甲方同意接受乙方递交给甲方结算资料的全部结算造价为最终造价,并要求甲方按此资料中的最终造价给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1.除约定材料外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由乙方采购,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材料、设备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3.乙方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应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对各种具有出厂合格证的材料、设备(正常要求检查之外)进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的钢材、水泥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平均价格,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下跌部分归甲方享有。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职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施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通知乙方。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几十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原件并附相关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检查验收,乙方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即对隐蔽工程可以继续施工,甲方应予以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6、水、电安装、避雷设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交只能部门与甲方检测验收,由乙方负责进行。
7、工程中检及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乙方承包的单体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承包范围内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住竣工验收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返工再进行检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9、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承建的房屋已具备竣工交付条件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申请交付给甲方后7日内甲方应组织竣工验收,如何甲方拖延竣工验收时间,应承担乙方相关经济损失。
因甲方自行负责的配套工程不具备验收条件,逾期(不能与乙方同期)不组织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保修书在竣工验收10日内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24小时内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质保金另行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3天办理设计修改定单。设计修改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以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工程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按本合同约定增减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甲方按其节约的价值对乙方给予一定的奖励。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时,乙方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现状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同时甲方或甲方代表应在施工现场);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未标明的是个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以上确认的事实必须在最短期限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双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1、甲方
(1)办理建设工程、土地征用等合法施工手续,负责房屋拆迁并提供施工现场的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场地的五通一平和拆迁;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各栋建筑物不大于50米的水、电源连接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乙方按表计费缴纳给水电部门;负责在施工期间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的需要;
(4)在桩基础工程开工前15天向乙方提供各栋号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6套(如技术资料不能完整提供的,可分期提供,但以不影响乙方施工为前提),地质勘探资料3套,提供施工住宅小区内水准控制点和坐标点;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是个图纸交底,并做好五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7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6)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7)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处理,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8)组织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竣工验,并按合同规定日期内同乙方办好增加项目或设
计变更结算,及时核对工程财务往来帐和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2.乙方
(1)协助甲方办理本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2)承担各栋号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及费用。各栋号的水、电分表计量与总表不符,超过总表部分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各栋实际用水量的比例分摊。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4)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5)于每月底前5天向甲方报送月进度施工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和形象进度等)。
(6)严格按照施工图与变更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7)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乙方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间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9)保证承包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且实际造成工程停工、窝工、返工的,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及资金占用的全部损失。
(3)甲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满足乙方施工要求,如果因甲方供应的材料不及时或不合格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工、机械和材料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过程进度款或工程款,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且功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2)工程交付时间超过合同规定工期或提交乙方承包范围内竣工备案、验收资料符合合同规定,超过约定工期十五天的,乙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提前工期,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提前工期每天由甲方奖励1000元。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要求调整合同约定的承包条件。
2、乙方应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预防一切不安全隐患,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直接对外分包的过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3、甲方直接对外分包的工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直接对外分包单位施工,提供施工方便,特别是对消防、铝合金等工程与土建结构相关的施工处理。甲方直接对外分包工程应给乙方的施工配合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甲方直接对外分包的工程,在施工中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与乙方财务部门可直接核对和结算。
5、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在签订补充合同。
6、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常德市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其他本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执行。
2、合同附件。
(1)全部施工图纸。
(2)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纪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件。
(3)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各单栋分部分项包干价清单。
(4)施工界区图。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4、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副本2份,分别送业务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常德市
建筑承包合同 篇3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
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建筑承包合同 篇4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
3.其它: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 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________年以 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________年以 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________年以 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________年以 地区预算价格;
其它: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完成"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 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 份; 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XX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 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 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 %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 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 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 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 ________年;安装工程 ______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 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 %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 ____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 ________万元;凿井措施费 _____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 。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 ____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XX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 ____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XX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 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____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XX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
建筑承包合同 篇5
立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立协议丙方:(产权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 大厦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根据国家《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 省城市物业管理办法》( 号令)、《 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装修施工前:
1、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同时须向市消防支队报审装修设计、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属租赁房屋的,还须经产权人书面确认;
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其中,特种操作工须附相关证照复印件;
3、乙方为其施工人员申办《临时出入证》并缴付工本费 元/人(证);
4、按装修规模,乙方在办理装修手续时,须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装修保证金,领取装修许可证,签订有关装修协议;
5、乙方委请的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单作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向甲方提供资质证明。
二、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承诺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承担全责,同时,对因责任原因给毗邻物业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
2、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等涉及乙方履约行为的检查,及时通知乙方纠正违规现象,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事故损失,乙方配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协议项监管;
3、乙方在装修时按审定的装修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方案,且不得擅自拆改和损坏房屋墙体、楼板、梁柱等结构,不得损坏上下水管道、排气井等公共设施;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和施工安全管理,动用明火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后签发《动用明火许可证》,未经审核擅自动用明火,甲方有权根据大厦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严禁在供电线路分开关前搭接临时电气线路或施工临时电源、线路的安装工作必须由持《电工证》操作,接线须符合规范要求;
6、施工中拟对原有设施设备(如:电、上下水、消防、监控等)进行拆除或增设的,须由产权人和甲方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其中重新敷设或增加设施设备的,应对原有线路(管路)被拆解部份进行恢复;
7、室内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防火轻质材料,木料涂刷防火涂料,确保达到设计规定的防火等级要求;
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影响毗邻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
9、施工装修垃圾的清运必须安排在夜间进行(垃圾清运费用由乙方自付);
10、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包括现场负责人)必须佩证进入施工现场,发现施工现场未办证(包括未佩证)人员,甲方有权课以 元/人·次的罚款;
1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违者一次处罚 元;
12、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违者一次处罚 元。
三、装修施工结束:
1、大中型项目的施工,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工程竣工图纸,便于日后公共部位的正常维修;
2、装修结束后经验收,符合协议约定和装修管理规定的,甲方退还装修保证金;
四、其它事宜: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 表:
乙 方(签章): 代 表:
丙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