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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厂房买卖合同(实用5篇)

2023-12-24买卖合同

最新厂房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订】【 公证处公证】

  【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厂房买卖合同 篇2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1.1 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 【付款方式】

  5.1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 开立资金监管账户 。账户开立完成后 日内,买方应当将 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 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 为房产税 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 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 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 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 卖方指定代理人

  6.1 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 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6.3 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 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 开户银行:账号: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 过户

  7.1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 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 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 税费承担

  8.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 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 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 交接

  9.1 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 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 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 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 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最新厂房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址:

最新厂房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见证人):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一事,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下,自愿签订本协议如下:

  1.甲方将其名下位于(以购房合同为准)出售给乙方。

  2.该楼房总价格为人民币x元整,大写:。

  3.因该楼房系按揭方式购买,至签订本协议时还剩余x万元左右的房贷,由甲方进行偿还。

  4.上述楼款自签订本协议,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保证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前,该楼房对外没有任何纠纷,如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楼房对外产生一切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6.因该楼房系按揭购买,待乙方将上述房款支付给甲方后,甲方将剩余房贷一次性偿还,日后甲方完全配合乙方在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因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在签订本协议后,在乙方将上述房款支付给甲方后,该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该楼房有关的相关手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钥匙)交由乙方。

  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胁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本协议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见证人):

20xx年 月 日

最新厂房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年

  甲方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将该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受让该房地产产权。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中介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双方于房屋买卖交易完成日,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第五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贷款支付:

  ④其它方式:

  第六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十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十二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第十五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六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供水:

  ?供电:

  ?供气:

  ④厨房设备:

  ⑤卫生设备:

  ⑥通讯设备:

  ⑦⑧⑨⑩电器设备:

  ⑧防盗设备:

  ⑨停车位:

  ⑩家具: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附属阁楼:

  ?附属汽车库:

  ?附属自行车库: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 买受方: 居间方:

  本人: 本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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