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安全合同书样本(精选3篇)
租房安全合同书样本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4.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7.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材)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9.负责将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10.负责开展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1.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单位施工、生产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生产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须组织全体生产、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13.雇用的员工或住宿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1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1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17.乙方接收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设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安全职责导致责任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租房安全合同书样本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电话:
承租方:
地址:
邮编: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____
2、房屋建筑面积____
3、该房屋现有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1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及土地权证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房使用;乙方负责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现用途申请、审批的各项手续及用费等,承担违规违法经营的责任。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同等条件下优先,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为:____。
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
3、支付方式:
五、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电费、水费根据使用的数量由乙方自行缴纳,电话费由乙方自行负担。物业费2.6元/㎡也由乙方自行负担。其他相关发生的费用也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物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3、污染、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居民住宿。
七、转租的规定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壹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甲方规划拆除、拆迁、改造等,可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租金按实际租赁日期结算。
十、乙方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壹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电及其他有关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4%支付滞纳金。逾期者,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部位的治安、消防、城管、水电安全及噪声等责任负全责。
十一、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十五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二、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租房安全合同书样本 篇3
出租人:李振京为甲方
租房人:单燕英为乙方
甲方房屋系60年代中期所建,70年代才通电,当时农村电器设备少,电表功率小,线号细,难易承受现代电器需要,乙方不得使用功率大的电器,防止烧毁电器,引发火灾,爱护甲方财物,院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汽油、煤油、提供,其它事项双方协商。口说无凭,协议为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收取乙方一个月的押金元,待乙方退房时退给押金,本协议时间为农村房屋改造拆迁时为止。
协议人
甲方代表:李振京乙方代表:单燕英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