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样本(通用19篇)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体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四、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五、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救济
六、国际货物分批装运与违约
七、国际海上货物提单运输
八、国际货物集装箱多式联运
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十、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支付
十一、国际贸易商检
十二、国际贸易索赔
十三、国际贸易诉讼
十四、国际贸易仲裁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体
1、案情介绍
1988年北京某贸易公司与日本某商事株式会社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约定由北京某公司(卖方)向日商出售700吨银杏,买方须于1988年6月15日前开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即期信用证, 卖方收到信用证后6个月内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北京某贸易公司与江苏某贸易中心订立了委托出口协议。协议约定某贸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贸易公司出口银杏 700吨,交货期为1988年底。 协议签订后,某贸易中心即着手银杏的收购工作,共收购银杏430多吨。江苏某贸易中心多次催促北京贸易公司按协议办理出口,同年11月日商到中国看了某贸 易中心入库的银杏,认为质量符合要求。 但履行期届满时北京某贸易公司未能按委托协议的规定履行出口任务,原因是日方不要货,只在1989年1月出口了100吨,余下的300吨没能出口,给某贸 易中心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某贸易中心遂于1989年5月向江苏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北京某贸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 偿经济损失。
2、 审理结果
江苏省中、高级法院两审判决北京某贸易公司败诉,并赔偿江苏省某贸易中心的经济损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理由是:
1) 委托出口协议明确规定,江苏某贸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贸易公司出口银杏700吨,受托方北京某贸易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即占合同总金额的3%,外汇留成双方按比例进行分配。按国家当时进口的政策,符合委托出口的规定。
2) 北京某贸易公司未按照委托出口协议出口,已构成违约,当日商违反与该贸易公司所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又拒不向外索赔,以致于超过了索赔期限。
3、 基本理论
代理人(agent)是国际贸易活动中的重要当事人之一。一般来说,如果代理人未取得本人的合法授权,就认为缔结合同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所订合同因 此无效。1983年2月15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通过《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该公约是调整国际商事代理关系的一项重要的国际公约,对代理权的确定 和范围、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代理权的终止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外贸代理制是调整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产物,有关立法是1991年8月29日对外经贸部颁发的《关于对 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该暂行规定把我国的外贸代理分为两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来调整。对于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另一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办理进出口业 务,若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则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代理制度的规定加以调整;如果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则适用暂行规定加以调 整。对于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也须适用暂行规定加以调整。
4、 案例分析
江苏某贸易中心、北京某贸易公司和日本某商事株式会社是本案的3个当事人。其中,江苏某贸易中心不具有 外贸经营权,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北京某贸易公司办理进出口业务,二者之间具有外贸代理关系, 应适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作为受托人的北京某贸易公司应承担的义务之一即:及时按进出口合同及委托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外商提起索赔或采取其 他补救措施。但在本案中,北京某贸易公司违反了该项基本义务,在对外索赔的过程中不及时向日方索赔,以致于超过了索赔期限。因此,北京某贸易公司应江苏某 贸易中心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1、案情介绍
我国某公司应荷兰某商人请求,报出某初 级产品200公吨,每公吨cif鹿特丹人民币195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到我方报盘后,没有表示承诺,而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 有效期,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公吨,价格每公吨cif鹿特丹减至人民币1900元,有效期两次延长,最后延至7月25日,荷商于7月22日来电接受该 盘,但附加了包装条件为“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袋装”,我方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但对 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最终我方以承认合同已成立而告结束,从而使我方损失 23万元。
2、基本理论
与其它一般合同的成立一样,双方当事人的签约意志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或反要约的反复磋商而最后达成的结果。
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受要约人只有承诺的权利,没有承诺的义务。但要约对于要约人来说,则是具有拘束力的,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要约。要约 原则上可以撤回,但须附一定条件。要约邀请是容易与要约相混淆的概念,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表示愿意交易的意向,邀请对方提出具体条件。在国际贸易实务中 常使用的实盘概念是指确定的要约,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而虚盘则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对发盘一方不具有约束力。
反要约和承诺是国际贸易实践中经常发生混淆的又一对概念,区它们的标准视对要约是否作了实质性修改。对要约中所提出的有关货物价 格、付款、货物数量和质量、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方法所作的修改,均视为对要约的实质变更,构成反要约。反之,凡未对要约做出实 质性修改而做出的承诺,是有效承诺。
3、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荷兰方面对我方公司的实盘附加了包装条件,中方应已外方对承诺附加了实质性修改条件为 由,否认承诺的有效性,主张反要约的构成。而中方对该反要约又未予以承诺,合同因此不能成立。中方由此可解除一切责任,合法地解除合同。但在该案中,由于 中方人员缺乏外贸业务的法律知识,未能抓住要害和关键点。以市场价格变动为由撤回要约的理由缺乏说服力,自然就显得牵强乏力,以致于坐失良机,在争议中完 全处于被动地位,使财产遭受损失。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1、案情介绍
美国哈迪公司以“fob里斯本”条件向 英国庞德公司购买300吨葡萄牙松节油,而实际上该批货物由葡萄牙供货人供货,并规定由该供货人取得出口许可证。但当作为买方的美国船只到达里斯本港口 时,葡萄牙政府拒绝签发货物发往东德的出口许可证,卖方船只由此未能装船。美方向英国上议院提起上诉。
2、判决结果英国上议院判决,根据fob合同规则,英国公司须承担未能装船的全部责任。英国庞德公司败诉。
3、基本理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即合同当事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期限、地点、方式履行合同项下之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则构成违约。
价格术语是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的国际惯例,是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常见的fob、cfr、cif三种价格术语都属 于象征性交货方式。其中,fob价格术语是最重要的国际贸易价格术语之一。按照fob价格术语的一般解释及《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有关规 定,fob价格条件下卖方承担的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报关、商检等出口手续;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完毕通知,并提交单据等。
4、案例分析
卖方与供货方之间的约定不影响他在fob价格条件下对买方应承担的义务。本案中,卖方英国公司与供货方葡萄牙商虽不在同一国家,但并不影响其承担在葡萄牙取得出口许可证的义务。 卖方因未申请到出口许可证致使货物无法装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英国上议院的判决于法有据。
四、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1、案情介绍
出口商甲向进口商乙出售小麦1000公吨,cfr价格条件。但在装运港装船的小麦都是混装的,共3000公吨,卖方准备当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分拨1000吨给买方。但小麦在路途因高温天气发生变质,共损失1200公吨, 其余1800吨得以安全运抵目的港。卖方向买方声明其出售的1000吨小麦已在途中全部损失,且认为根据cfr合同,风险从货物越过船舷时已转移给买方,故卖方对以上损失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方则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双方遂提起仲裁。
2、判决结果
仲裁庭认为,卖方应承担货物在途中灭失的一切风险,其不能推卸责任,应向买方交付1000吨小麦。
3、基本理论
风险的转移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同样十分重要,它涉及买卖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到由何方承担风险和损失。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并不涉 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实践中一般由受理国际货物买卖争议的法院或仲裁庭依据有关国际惯例或以国际私法冲突规范指引的国内法来解决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 题。例如,在国际贸易惯例中,《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明确规定了cif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货物所有权既不在订立合同时移转,也不在交货时移转,而是在卖方把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付给买方时移转。《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把货物的所有权 转移与风险的转移区分开来,原则上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本案涉及到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即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 移。所谓“划拨”,又称为“特定化”,是指对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 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货物已归于
合同项下。 经过划拨的货物,卖方不得任意处置。
4、案例分析
本案使用的是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此条件下当事人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该案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风险损失,货物损失看似应由买方承担, 但实际上卖方在装船时是将3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抵运目的港后,再将其中1000公吨分拨给买方。根据以上理论分析中所阐述的有关“划拨” 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在货物海运途中, 合同项下属于买方的1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它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仍不发生风险的转移,有关风险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本案因卖方未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划拨,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
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1、案情介绍
中国台湾某出口商与斯里兰卡某进 口商在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以cif colambo价格条件销售泼纹绸,合同价款共计514.50美元。但在产品接受出口检验时被发现其中混有不合格产品,约占货物全部39.4%,且卖方未 予清理。因卖方在合同与信用证上均未标明在货物中混有不合格产品的比例,故当买方发现货物存在瑕疵后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卖方减价赔偿损失。
2、案件结果
本案经双方协商后,卖方准备以未出口的下一批货物减价的方式,承担交货不符的法律责任,买方也同意按照汇票金额付款。卖方因此在另一批准备向买方装运出口的玩具制品中扣除价金总额中的150美元向买方供货。
3、基本理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无正当合法理由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合同违约分为实际 违约和先期违约。实际违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2
法务与资产管理部20xx年第1期案例分析为《谨慎对待买卖合同中验收及违约条款》,共由五部分组成:
一 、案例背景
二 、案件争议焦点
三 、法院裁判
四 、以案释法
1、为何交货期为20xx年8月30日,法院却判决20xx年8月30日为应付款之日?
2、为何买方主张卖方逾期交货违约金,法院不予处理?
五、风险警示
1、明确验收期限,举一反三示例;
2、应约定适当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处理案件时应注意各项权利行使时间;
4、普通民商事案件中的常用期限归纳整理。
一、案例背景
20xx年7月23日中船重工鹏力(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公司,卖方)与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公司,买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第一条:合同总金额424650元;
第二条:卖方应在20xx年8月5日前交付货物至攀枝花学院项目现场;
第三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付全款90%,质保金10%在货到验收合格一年内支付;
第五条:若延迟交货,一天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第七条:本产品将应用于买方生产的变压器或其他电力设备产品,最终验收地点在用户现场,以用户验收合格为准。
合同附则第五条:质量保证期约定为验收合格2年;
合同附则第八条第一项:如卖方不能按期交货,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额或当批订单总额1%/天的违约金。卖方在接到买方所索赔通知后7日内将违约金汇付买方或者由买方在卖方的应付款中直接核减; 合同附则第八条第五项: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卖方承担逾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合同签订后中船公司分别于20xx年8月9日将光伏汇流箱49台,于20xx年8月30日直流配电柜2台和交流配电柜17台送至四川攀枝花市。自货物交付后至本案起诉时中电公司一直未组织验收。 20xx年10月9日中船公司开具金额总计424650元的发票,并交付中电公司。
中电公司以没有验收未到付款期限为由迟迟未支付任何货款,并
要求追究中船公司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20xx年9月中船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中电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件争议焦点
1、中电公司未组织验收,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2、中船公司逾期交货,是否直接在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三、法院裁判结果
20xx年9月9日,法院下发判决书,判决如下:
1、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中电公司应支付中船公司货款38218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xx年8月31日开始计算,按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中电公司主张中船公司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由中电公司另案起诉,本案不予受理。
四、以案释法
1、为何交货期为20xx年8月30日,法院却判决20xx年8月30日为应付款之日,违约金自20xx年8月31日期计算?
案件中货到中电公司一直未组织验收,也不能确定何时验收,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验收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中船公司20xx年8月30日交货完毕,期间未提质量异议,20xx年8月30日视为验收完毕。根据合同第三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付全款90%,”故法院判决支付中船公司货款382185元,违约金自20xx年8月31日开始计算。质保金10%在货到验收合格1
年内支付;质保金支付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前。
涉案法条:--------《合同法》第158条: 20xx年第1期
“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2、为何中电公司主张中船公司逾期交货违约金,法院不予处理? 中电公司主张根据合同约定,中船公司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在从货款中直接扣减,但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的,应当提起反诉,本案中电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反诉,则本案不予处理。
涉案法条-----《买卖合同解释》第四十四条
“ 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后诉请买受人支付价款,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在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买受人拒绝支付违约金、拒绝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出卖人应当采取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的,属于提出抗辩;
(二)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起反诉。”
五、风险警示
1、付款节点中明确验收期限
原因: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约定验收期,法律默认2年后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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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3
合同号:____
地点:____ 日 期: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买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第八条 程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计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超过船舷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超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至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靡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买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航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验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序,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都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上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 卖方:____
签名:____ 签名:____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4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货物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货物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货物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货物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货物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货物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货物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货物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货物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周期。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货物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从供应商处购入货物的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首次订单货物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结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货物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货物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货物价格变动文件
(7)货物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货物退换货文件
(9)货物对帐文件
(10)货物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货物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北京市货物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货物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货物
1、货物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货物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货物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货物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货物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货物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货物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货物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货物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货物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货物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货物,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货物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货物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货物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货物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货物促销计划,以加速货物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货物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货物退换
1、双方在确定货物价格时,应当对货物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3)有条件的退换货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窗帘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窗帘数量和价格统计表
一、付款方式:
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责任:
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安装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三、甲方责任:
1、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于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因自身原因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窗帘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一年免费保险(人为损坏除外)。
六、补充条款:
窗帘实际高度为2.75米,超过2.75米的高度按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商品条件
二、货物的送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汽车运输,货物卸装由乙方负责。如需发票,甲方需支付5%的费用。
三、税务发票由甲方负责。
四、质量验收:甲方应派专人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甲方在收货之日起必须当天向乙方提出,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批原材料运转出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货款结算:按照实际供货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甲方每月月底按项目部审核后的本月供货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货款。货物送完后18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余款。如违约,甲方需承担货款总价的2‰每天的违约金。
六、甲方根据施工安排,应向乙方提供一个需求计划,乙方保证计划组织生产和储备。确保供货及时连续,需方在要求供货时,须提前1—2天通知对方。
七、合同价格在合同履行起内保持不变,如遇不可抗击力致使石X成本增加,需要变更时,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行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余款付清后自行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如上资料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折让。 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产品____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处罚。 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____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____日、____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____日、____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单据。 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由甲方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标准。 九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言论或行为。 十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其所承诺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____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言论或行为。 1
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 1
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 十
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十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直接、间接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
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X公司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需在测量后____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十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对协议履行中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
六、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十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8
所谓风险承担①,是指买卖的标的物的合同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一事由,如地震、火灾、飓风等致使发生毁损、灭失时,此损失责任的归属。其中最关键的是风险从卖方转移卖方转移给买方的地点和时间界限。如果货物的风险未转移给买方,则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假如货物损失或灭失并非源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风险,卖方还要为未能按期付货承担违约责任。反之,一旦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买方,那么从这一时刻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而引发的风险导致货物发生损失和灭失的后果,就要由买方承担。风险的转移意味着货物损失或灭失的后果从卖方转移给买方,也意味着向风险的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显而易见,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风险转移直接影响买卖双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风险承担的关键在于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及法学理论有不同的规定和主张。一种是“物主承担风险”原则,即把风险的承担同所有权的归属联系在一起,从而法律上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就是风险转移的时间。英国法、法国法采取这一原则。另一种是“交付转移”原则,即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美国法和德国法采用这一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都采用的是这一原则②。对于这么一个对于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大的问题,许多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应规定。如1988年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在第四章专门对于风险转移的各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国际贸易惯例对货物的风险转移亦有相应的规定。1985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法典》虽未对风险转移问题作相关说明,但1999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自1988年生效以来,已成为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公约③。此前我国早已签署了该公约,并于1986年12月递交了核准书,成为该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除日本和英国外,均是公约的成员国。可以预计,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公约在未来的国际民、商事活动中将会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为此,本文将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以下简称公约)此为主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法理知识就有关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
一、 风险转移的后果
公约第六十六条规定: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二点规定来看,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在于:自货物的风险转移于买方后,即使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损坏或灭失,买方仍然有义务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除非这种损坏或灭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④。买方不得以自己已经承担了由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为理由而拒绝支付货款,亦不得就此向卖方主张任何抗辩和采用各种规定的救济措施。
二、 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
公约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涉及运输时,有时可能需要通过多种运输工具的连续运输(如国际多式联运),而当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卖方就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当然地无法知晓货物是否因风险而遭到损失。其次,当卖方交付货物后,通常须将装运单据通过银行议付货款或者托收货款,无论采用哪种收款方式,卖方均须将包括提单和保险单(如果由卖方投保的话)交给银行。在此条件下卖方既不可能凭装运单据提货检验,在货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时,也不拥有合法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再者,只有当货物运抵买方或目的港,买方或收货人才有可能对货物进行检验,在发现货物受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向责任方索赔,买方所处的地位使之能够在发生风险后处理善后事宜。因而,规定风险自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合理的。在卖方向第一承运人交付货物后至向银行办理付款手续前的一段时间内,卖方仍持有可处置货物的装运单据。此时,按公约的规定,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货物的所有权是否也同时转移,公约并不涉及这一问题,而根据英国的货物买卖法律的规定是,当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置权时,货物的所的权就不转移给买方,从而风险也不转移给买方。这样,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相联系在一起。不过,公约和民法典都没有采用这一作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它本身并不规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将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的转移相分离,故公约和民法典规定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但是,货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起,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是一般规则,如一批货物已交付承运人,但卖方并未将该批货物与某一特定的合同(即与某一特定的买方)联系在一起,只表明该批货物是为履行某一合同,风险仍未转移给买方。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9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a”
2
包装
3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 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船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110%的一切险。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
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7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在cif条款下,1份正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及2份复印件,按发票金额的110%保全险(all risks)。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0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格式如下:
注:供货一览表需附相关服务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及运输费用的承担)。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
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
1、在签订此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货物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乙方需在签订此合同并交货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毕下列文件材料,由甲方财务处拨付款项:
(1)由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包括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和定额发票;
(2)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3)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或区县签收单。
(4)合同副本。
3、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4、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5、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6、付款采取以下第
(1)现金
(2)支票
(3)付款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甲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满足以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如无相关标准的,双方约定的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
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包装材料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双方约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退回货物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第六条 验收
1、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2、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配件(含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随机工具等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尾款。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约同定期内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换货、修理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金额, 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7、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8、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9、其它:_______________。
10、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转让
1、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合同一方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2、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和修改等。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实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天内提供有关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双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时间可根据中止的时间相应顺延,免除双方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责任,但是,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双方应就合同的履行及后续问题进行协商,按照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3、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除非仲裁部分与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存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计生委财务处存档。
甲方(购买人):_______ 乙方(供应商):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1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 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
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2
甲方:A 乙方:B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单位分配的全额集资家属楼名额,无偿转让给乙方。为防止其他情况发生,保证双方利益不受任何损失,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单位新建的第四栋楼房(其中一套)名额,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应按单位的要求,将建家属楼的一切费用及时支付,待新建家属楼建成后,楼房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办理楼房过户的一切手续。
二、甲方以个人名义为乙方办理住房抵押贷款八万元整,期限为________年,利率以银行规定的为准。
三、单位在分配住房过程中,不管楼房面积大小,楼层高低,集资金额需求多少,都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所办理的住房抵押贷款,属楼房集资所有,归乙方支配使用,甲方不得干涉。
五、为确保无任何风险,要求乙方按月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乙方也可以提前还清银行住房抵押贷款本息。
六、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造成住房贷款无法偿还,按截止日,乙方期前所支付的一切贷款本息及费用,不得向甲方索赔,甲方有权将乙方新建家属楼收回,用于归还甲方为乙方办理的住房抵押贷款,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反之,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反悔。
七、协议从今日起执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此协议从乙方还清以甲方名义所办理的住房抵押贷款之日起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
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 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的廉洁行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及承诺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
二、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准向对方任何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且甲方作为买方有权保留对乙方结算和产品质量持怀疑态度的权利。
四、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合作期间有效;双方合作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5
____年__月__日[填写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填写签约地点]
(注:如合同内容少,可不附此页。)
(注:在本合同文本中,标有“★”的为必须具备且不能擅自更改或删除的语句,如果确需更改或删除,应请示本单位法律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改或删除;标有的为法律规定条款或合同通常必备条款;标有的为合同各方协商确定的条款;标有的为合同选择性条款。
斜体文字仅供在签订合同时作为提示之用,最终版本的合同文本应当将斜体文字删除。
本合同是通用格式文本,在具体合同签署前必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审核,以审核后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填写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和[填写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卖方代办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有%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允许有%的正负尾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2、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3、预付货款:(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注:双方可以增加列举)
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作出解释。(若有涉外因素不得擅自删除本条款。)
(在以下两种方式中择一使用。)
1、仲裁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填写仲裁地](选贸仲时可约定仲裁的地点)仲裁解决,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注:可选的仲裁机构主要有下列几类:一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会有北京总会、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具体仲裁地点可选择总分会所在地,也可根据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环境和资源,选择合适己方的地点仲裁,贸仲认可异地仲裁;二是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辖市及部分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三是其它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
2、诉讼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或铁路法院)起诉。
(1)各地铁路法院受理范围有所差别,但铁路法院对我公司最有利;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注:当事人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选择比较了解、熟悉,能依法、客观、公正处理纠纷的机构。特别是可以选择与合同有关的铁路法院进行争议处理。仲裁和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二者都选,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对于仲裁机构的名称应准确,否则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注:合同期限表述方式任选其一:
(1)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终止;
(2)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3)至固定期限日/后终止。
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签约地点:____________[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签约地点关系到发生争议情况下,何地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因此签约地点应尽量填写对我方有利的地点,无论是否真实、客观。建议将合同签约地点确定为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7
需方: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商品明细(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执行。
(2)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需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供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需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供方方支付违约金。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供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4、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5、需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供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需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供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重新包装的,供方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需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供方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2_日,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供方索赔。
5、供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需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供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供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供方提前交货的,需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货。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应在发货前与需方协商,需方仍需要货物的,供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需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供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供方发货。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_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名称______),规格或型号______。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______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为______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____运费由乙方承担,不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______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损失风险: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货物所有权: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八、货款结算和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
九、知识产权: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篇19
甲方(买家):
乙方(卖家):
甲乙双方以合同法为依据,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兹就买卖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一、标的
1、名称:
2、型号:
3、数量:
4、质量:
二、货款
单价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元。
三、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订约后_________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期送达。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四、验收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人应于收到标的后,及时验收。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五、付款
1、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所开出的发票数额按照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付款期限:甲方预付_________元,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六、其他费用
原则上运送费由乙方负担。如果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___市区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七、担保
担保人须对乙方保证,甲方能够按期支付价金,当甲方不能履行时由其对乙方连带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特别条款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