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通用29篇)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的房屋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已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转账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_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当日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税费承担:乙方需承担公证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第五条 甲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附着户口、租约、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日后如果房价上涨或涉及拆迁,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补偿;乙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如果房价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
第六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电器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验收并接收该房屋之日起,该房屋内的用水用电安全、房屋质量等一切风险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约定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为结算日。水、电度数分别为:水 、电(住宅) 、电(商铺) 。
第八条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更名或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手续,能提供的材料需积极提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需以该房屋转让总价款为基数,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完结日止,按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将房屋卖给甲方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
1·乙方售给甲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
2·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契约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一个星期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四条本契约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市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六条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在两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本契约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土地证号:)的房产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且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购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按过户要求提供相应过户资料、证件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五条、双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中所产生的契税、印花税、工本费、过户费等税费及费用均由乙方来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购房款元,大写元。产权过户之时,甲方保证该房产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为了降低办理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签订一份购房款为元的虚假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盖印)
乙方(买方):________(盖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4
房屋买卖意向合同模板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________朝________私________号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薄;
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
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或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
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
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甲: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己: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庚: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辛: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相关事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所购房产的基本情况:
共同购买的房产座落位置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
二、所购房产的总价及其各出资金额、比例:
1、总价:该房产共计总价¥______________。
2、各方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____%;
乙方出资_______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____%;
丙方出资_______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____%;
丁方出资_______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____%;
戊方出资_______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____%;
己方出资_______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____%;
庚方出资_______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____%;
辛方出资_______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____%;
三、房款支付方式:
1、该房屋首付¥__________元,八方各自依照出资比例支付首付款,余款由八方共同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2、银行贷款下来后,八方应按照银行贷款合同要求的还款时间和数额并根据各自占全部出资的比例数额及时归还银行贷款。
3、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致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如果其中一方确实因为经济紧张无法按时支付按揭款的,需向其他各方说明真实情况,其他各方给其3个月的宽限期。如连续超过三个月不按约定及时归还银行贷款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如果违约方仍不及时支付,则守约方在给对方垫付贷款的情况下,房屋的全部产权归守约方所有,守约方按照购房时价格找补对方差价,如果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仍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全部房屋价款的30%。
四、房产证办理及产权归属:
1、产权证的办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方应当共同协同办理房产证及其相关手续,办证所需税费按出资比例分担。房屋产权证由_______保管。
2、房屋产权归属:所购房产的产权属于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方共同所有,房产证登记八方为共有人。
五、房产的使用:
1、八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不依照各自出资的比例具体划分房屋产权的比例,该房屋只能八方整体经营、整体管理、整体使用,整体收益。
2、如八方一致同意该房产对外租赁,则租赁的期限和价格应经八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所得租金的分配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配。
3、如八方自行在该房产处开办企业,收益按出资比例分配。如其中有一方不参与开办企业,其他各方依照市场价格为其支付租金。
4、如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屋,则出让所得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所需税金按比例承担。
六、杜绝私自处分:
1、协议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将共有房产进行出租、转让,也不得自己将出资股份私自转让给他人,更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
2、如在协议签订之后,一方不愿意继续参股的,其他各方依照市场价格收购其出资的股份,被收购一方就对该房产不再享有任何的权利。
七、风险负担: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风险由八方共担,所得补偿由八方按出资比例分配。
八、特别约定
1、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其他方所产生的损失,并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全部房屋价款的30%。
2、如在实际管理、使用、收益的过程中,应当无条件决定一致。如特别重大事件有争议的,也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和购买人数也要超过三分之二双重通过方可决定。
3、本协议签订有效期共计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之后八方另行约定房产协议。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戊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己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庚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辛方: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妻子: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子女: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见证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有坐落于 住房一套及车库一间,属 拆迁安置房。现甲方愿将此房及相应车库一并转让,乙方有意购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面积计 平方米,车库 平方米)以 价格(此价格为固定价,任何一方不得以市场房屋价格的升降为要求增加或减少房款)转让给乙方。 房屋的交付标准为一般商品房标准,房屋为毛坯,有普通门窗,墙壁粉刷,地面水泥。
乙方对上述房屋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接受上述房屋。
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 元。交付的房款,甲方应出具收条。
三、甲、乙双方同意,双方订立本合同时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所有,交付标志:交钥匙(房屋 把、车库 把);同时甲方应将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和缴款凭证等原件)交付乙方。
四、上述房屋以后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时,甲方及见证方(中间人)应无偿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提供一切与之相关的手续及资料,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屋属住宅用房屋。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七、甲方保证在上述的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等其它权利瑕疵。如上述房屋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和财务纠纷等权利瑕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如违反约定,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1)如甲方违约,除乙方退还的房价款外,还须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每年按房价的xx年须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见证方:
年 月 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农村洋房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______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委托代理人:日期:乙方:经纪人及执业证号:日期:合同甲方:;【证件类型:】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资质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独家】【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于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中介服务协议:
第一条房地产基本情况1.房地产地址:;房地产权证号码:。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3.建筑时间:。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5.拟售价格:¥元以上。6.同意买房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年月日前解除。8.房屋【是】【否】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是】【否】缴清土地出让金。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0.房屋【有】【无】占用户口;房屋【有】【无】占用小学学位。
第二条中介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非独家】提供房屋出售中介服务,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项:1.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2.提供市场行情,介绍客源;3.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4.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涂销手续;5.协助办理银行房款托管手续及银行托管房款交割手续;6.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7.协助交割房源;8.其他:
第三条中介服务费经乙方促成,甲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务费。1.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作为中介服务费,其中:.完成网签手续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完成交易递件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2.由买方支付。支付金额由买方与乙方协商约定,乙方须将买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金额告知甲方。
第四条权利义务1.如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并书面通知乙方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当撤下乙方在网上登记的本合同及房地产信息。甲方与买方解除买卖合同的,乙方应当及时撤下乙方在网上登记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2.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条件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交易无法进行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未能解决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如乙方通过补充约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约定,设立明确或暗示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责任或排除甲方权利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以本合同为合法依据。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经纪人及执业证号:
日期:日期: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1.某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须于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15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向某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办理房产证,如买受人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权证》,从出卖人取得房地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的第180天起,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情况是,出卖人于1998年9月28日领取了所建房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自该日起加上180天,就是到1999年3月26日,出卖人应当在此前为买受人办理好所买卖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及《房地产权证》。实际上,直到20xx年7月16日,买受人仍未取得所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当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及交付《房地产权证》时,出卖人可否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为由,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拒绝交付《房地产权证》?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等规定,出卖人移转所售房屋的占有和所有权为其主要义务。尽管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占有、使用,但这只是出卖人履行了移转所售房屋占有的义务,只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因出卖人的原因仍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场合,就属于主给付义务不履行,构成违约,甚至是根本违约。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据此观点,上述案件中,出卖人有权援引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抗辩,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并拒绝交付《房地产权证》。
有的专家不赞同上述观点,认为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就是出卖人履行了主给付义务,至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只是出卖人未履行从给付义务。在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从给付义务不得单独适用诉讼时效,以真正发挥从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佳实现的功能。因而,在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的情况下,即使出让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自合同规定办理的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已经超过了2年期间,受让人也有权请求出卖人继续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对此,笔者持不同意见。其原因在于: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等条文的规定,出卖人所承担的主给付义务为移转房屋的占有,尤其是移转房屋所有权。出卖人仅仅把房屋交给了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届满时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就是没有履行移转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主给付义务,已经构成了违约,诉讼时效的期间应该起算。
有专家说,在实务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情况下是出卖人(基本上为发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迟迟未办下来,同时因购房人(大多为小业主)的法律意识不强而往往未于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按照诉讼时效完成处理这些问题,显然使已经交足了房价款的小业主遭受了重大损失。实际上,小业主恰恰值得同情,进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若保护,就不应认为上述案型中小业主关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权已经罹于诉讼时效。
就我个人而言,也十分同情小业主,但仍然痛苦地坚持上述案型中小业主关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权已经罹于诉讼时效的观点。其道理在于:其一,小业主完全有机会、有能力及时向发展商主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造成诉讼时效中断,从而使其债权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小业主却躺在权利上睡眠,于是,就没有充分的理由对小业主再予以优惠的保护。其二,把发展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定为违约,意味着赋予了小业主追究发展商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且,发展商逾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给小业主造成严重损失时,小业主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以便尽快甩掉包袱,进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确定,也是双刃剑,即,使小业主获得较大数额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额,因为把发展商的违约时间定得越早,其所负违约金的累积或者可得利益损失的数额就越多。
3.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占有、使用,并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也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一直未交付,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房屋所有权已经移转给了受让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从给付义务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系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它只起证据的作用,已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不因该证件的有无而发生改变。既然如此,在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至今已经超过了2年,购房人一直未请求出卖人办理该手续的情况下,如果对该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使出卖人有权抗辩,仍然拒绝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反倒是人为地制造麻烦。如果联系到房屋所有权人遗失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还可以补办的现状,罹于时效的观点更显得失去权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说“尽管债权证书是动产,但是它的所有权却不能独立转让。该所有权与债权不可分离,归各自的债权人所有。”(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权法》,吴越、李大雪译,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页)那么,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同样应与房屋所有权联系在一起,二权不得分离。若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恰恰会造成房屋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分离的结果,所以,对于此类请求权不宜单独适用诉讼时效。
4.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除非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此处所谓约定的期间或者基于法律规定而确定的期间,简称为质量异议期间。一种观点认为,它属于短期时效。笔者对此持有不同意见,认为质量异议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理由如下:其一,质量异议期间首先表现为约定期间,而诉讼时效期间为法定期间。其二,质量异议期间适用对象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中所谓请求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修理、重作、更换标的物的权利,买受人请求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的权利(有学说认为这是形成权),在解释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所谓“等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规定的“退货”的救济方式,一般情况下为解除合同,有时转为更换,有时转为重作,个别情况下可以转换为代物清偿。为了把退货同修理、更换、重作相区别,不宜将它解释为含有更换、重作的类型。从权利的角度着眼,解除合同的权利显然属于形成权。正是因为质量异议期间适用的对象包括请求权和形成权,就同仅仅适用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区别开来了。其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消灭权利本身,质量异议期间届满则消灭权利本身。其四,于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转换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进行;若为诉讼时效期间则不会发生这种现象。其五,质量异议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与诉讼时效期间不同。其六,质量异议期间的起算点,在该期间为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场合,自约定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在无约
定场合,自能够检验货物时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条),或者说自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时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若有质量保证期,自规定的质量保证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后段)。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正因为质量异议期间不属于短期诉讼时效,所以,只要买受人在质量异议期间内将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了出卖人,质量异议期间就功成身退,让位于诉讼时效制度。该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期限届满的次日。
附带指出,质量异议期间也不同于除斥期间,其理由如下:其一,质量异议期间首先为约定期间,无约定时才依据法律规定的方法予以确定;而除斥期间原则上为法定期间,只有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解除权的除斥期间系惟一的例外。其二,除斥期间的客体为形成权,而质量异议期间制度的客体包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三,在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质量异议期间便完成使命,诉讼时效粉墨登场。其四,如果买卖合同规定有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为当事人约定期限的开始之日;如果买卖合同未规定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有时为买受人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有时为买受人收到标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中段)。与此不同,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合同法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场合,追认权的除斥期间自相对人催告确定的开始追认的时间起算(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相对人的撤销权在除斥期间的长短方面不确定,只有
最后限定,即追认权行使之前,起算点应为合同成立之时(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在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况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在债权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条)。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起算之日开始计算,无此规定或者约定的,自债务人催告确定的开始之日起算(第九十五条)。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置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小区_______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构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其次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立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全部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全部权,并担当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全部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商定猎取该房产全部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乐观帮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全部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物业治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以下商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_______年_______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_______年_______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置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商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全部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全部房产资料。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行分割的局部。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马上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3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____县沭河家园栋单元室的房屋及车库出售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房屋建筑面积平方左右,车库平方左右,总售价元整。
二、协议签订后,乙方先付定金。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与甲方签订售房协议。同时甲方在付售房时乙方付清余欠的售房款,在________年之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过户按有关部门规定,甲乙双方各付其责,过户到谁的名下由乙方决定。
三、甲方保证对此房有处理权。
四、过户时甲方要保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签字,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果因安置办结帐方面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付清全款的同时沭河家园栋单元室的房屋所有权归属乙方。
六、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总售价价10%的违约金。
七、此房售前有关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证明人:
年____月_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4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国籍:_____
电话: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国籍:_____
电话: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共4页: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
共4页: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5
出卖方(甲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购买方(乙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向甲方征收的交易额的%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向乙方征收的交易额的%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乙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单位,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6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该转让之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附件一):
(一) 该房地产坐落在广州市______区 路 街 巷(里、弄、坊)______号 楼 房,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二) 房屋类型(使用性质)为【住宅】【商铺】【其他: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砖木】【其他:_________________ 】,层数 ,建筑时间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______平方米,违章部位及面积
(三)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商业】【其他:_____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地籍图号为图(区) 幅(段) 地号,此国有土地使用权______年限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此房地产上存在【共有】【他项权利】【租赁】【其他:_________________ 】关系。关系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同意该房屋买卖的证明(附件二)。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为真实;保证拥有上述房地产的合法权利;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上述房地产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商定房地产交易价格为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
第四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第五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自该房地产【核准登记】【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交易的税费按照国家及广州市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缴。
第七条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八条 因甲方的原因,使得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因乙方的原因,使得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在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房款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条款或者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和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之时起生效。
第十三条 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有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签章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关系人声明
【共有】【他项权利】【租赁】【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关系人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同意甲方出售本合同确定的上述房地产并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7
一、因房款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市场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因为是没有经验,抑或是粗心大意,抑或是出于对对方的信任,抑或是法律知识的欠缺,没有养成将重要事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确认并保留证据的习惯,往往听信口头约定,一旦对方反悔,如果提供不出确凿的.证据,便会带来莫大的损失。
尤其是在类似大额的房屋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对关健事项用书面合同形式明确约定,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对于合同履行中有变更事项,亦应当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类似本案中有向他人打款的情形,一定要保留出卖人委托他人收款的书面、录音录像、短信、电子邮件等相关证据。
二、因交房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急需有效。
上述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经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房人应对房屋实际使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及时现场勘查;同时,可以在买卖合同中明确条款约定,如果卖房人隐瞒房屋已出租信息或者在履行合同中故意将房屋出租他人的,应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以加大卖房人的违约成本。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1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1002105420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 ),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 ),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 ),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重庆市 电话: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0
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状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状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透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就应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职责。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状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持续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状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职责
一、逾期交房职责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职责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职责,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带给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职责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能够根据具体状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资料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1
房屋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
买 、 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
卖方在交房之日把物业公司的所有费用结清。
买方方在选定房屋时,须缴纳_____¥ 元房屋买卖定金。
所购买房款总额为 _____¥ 元 ( 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固定装修 )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卖方须在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前办好免税证明,卖方在收到全款后将本房屋交付买方。
费用分担: 卖方负责 中介方的费用 _____¥ 元(过户时付清),印花税。
买方负责 契税,过户费,印花税。
违约责任:
1 .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则买方有权收回定金并获得定金的 _____% 作为赔偿,定金的 _____% 归中介方所有。
2 .如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卖方有权没收乙方定金,并获得定金的 _____% 作为赔偿,定金的_____% 归中介方所有。
买方签字: 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 __________
中介方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2
购房卖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万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出售给乙方。
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以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
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
由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3
出售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县_____镇_____街_____处,坐东向西,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为一间上下两层。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1、该房屋现登记的所有权人为郭振东,产权证号为:某房权证字第1000号。2、该房屋抵押情况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号为:。3、房屋租赁情况为: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为该房屋承租人,甲方保证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房屋价款及付款方式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将房屋总价款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产权保证及具体情况的承诺1、甲方应当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本市县房屋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全面负责赔偿。2、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付完成,对已纳入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保持良好的状况。3、该房屋交付之日前所产生的供暖费、水费、电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之日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该房屋交付之日之前房屋租赁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交付之后房屋租赁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5、甲方保证为办理该房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必需的人证、物证。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同时履行下列手续: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相关物品;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4、移交现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他一切附属证件于乙方。
第六条税、费相关约定1、房屋买卖双方税费各自承担。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须缴纳新的税费的,依照新政策规定。3、权属转移登记乙方若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过户,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过户。
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交付期限期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付款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七的违约金。3、逾期过户责任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出售方:购买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一、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款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出货前付进度款金额为捌万元整 后开始送货安装,余款21760元在安装完成后甲方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支付给乙方。如甲方在合同之日未能支付预付款,合同生效日期则顺延至预付款到达乙方账户之日开始生效。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开始安装,在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和五金配套完备的情况下,乙方在4.月____日完成安装;
3.2不论采取何种送货方式,甲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如甲方未付清合同中规定的进度款乙方有权利拒绝为甲方送货,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4.1 木门交货后即可安装,具体安装进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2 甲方现场如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送货安装,乙方负责厂内保管甲 方货物,但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货送至甲方现场后,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负责乙方所送货物的安保工作,在甲方工地内造成所购货物的丢失和损坏与乙方无关;
4.3 安装现场需具备的条件:地砖铺装完毕或铺地板的地面找平完毕,墙砖铺设完毕,过口石铺设完毕,现场有持续供电电源和照明设施,铺地板或地毯的地面需提供地板或地毯厚度尺寸;
4.4 现场安装原则上要求单一施工进行安装作业,如多工种交叉作业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因此造成木门外观损坏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修理费用。
4.5 乙方对所出售的木制品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提供有期限的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终生维修,具体保修内容:封边开胶、开裂;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6 锁具、合页、滑轨等功能性五金件保修内容:合页松动脱落,滑轨因为安装原因严重阻滞,如甲方提供的五金出现质量问题不在乙方保修范围;
4.7 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产品虽然在保修期内,但经过双方确认为非产品质量和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例如玻璃使用不当破碎,木制品因使用不当受到外力破坏,受潮和浸泡引起膨胀变形、开裂分层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提供的木质门饰面为实木木皮,实木木皮为天然材质,实际生产出的产品若与展厅 样品在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正常范围,乙方确保交付给甲方木制品的产品用材和制作工艺与展厅样品一致;
5.2 本合同签订的木门是乙方专为甲方制作的定制产品,除非材质、尺寸和颜色与本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否则一律不予退货;
5.3 合同经双方确定签字后,合同附件《洞口尺寸确认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依据,单方不能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填写《洞口尺寸更改单》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因改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责任有提出更改方承担。
5.4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明细并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生效日期从签约之后预付款到供方账户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洞口尺寸确认单 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要求木门为平板铣线门,沙皮竖贴铣线条,口线为60平口线90度安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v_____万元整。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先行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含定金),即人民币小写_____万元整。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保证该房产及时顺利过户。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方承担。
六、乙方支付前期房款(人民币_____万元 整)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人民币_____万元 整)。
七、甲方应在收到前期房款(人民币_____万元 整)时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反悔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应返还乙方已付的全部房款及定期利息,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油烟机、空调、热水器、浴霸、电视机、客厅沙发、晾衣架、房内灯具、床、前窗窗帘、厨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6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7
甲方: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同出资购房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位置、面积、价格和费用
该房屋坐落于__县__路__小区。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120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厨一卫。
该房屋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位[售价]为每平方米5000元,总金额为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须向有关部门缴纳税费:
房地产方代收税款,计2768元,大写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
购房费用合计602786元,大写陆拾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
第二条付款相关约定
付款方式及时间
本次购房选择分期付款方式。
__年12月20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30%及相关税费,计182768元,大写壹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
余额采取贷款方式,贷款金额为全部房价款的70%,共计4__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分二十年偿还,贷款利息共计112344.48元,本息共计532344.48元,大写伍拾叁万贰仟叁佰肆拾肆元肆角捌分。自__年12月20日起,每月20号之前需支付房贷2218.108元,大写贰仟贰佰壹拾捌元壹角零分捌厘。
甲、乙双方付款义务
首付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32768元,大写叁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乙方承担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__年1月1日至__年12月31日,房贷由乙方偿还,__年1月1日起至房贷还请之日,房贷由甲方偿还。
第三条关于贷款人登记的约定
办理银行贷款时,由甲方署名签字。
第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登记人为甲方。
__年12月20日至__年12月31日,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__年1月1日起,产权按份共有,甲、乙双方所占份额分别为3:1
贷款还清之日起,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自房产移交后,除房贷部分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产权变更时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产权共同所用期间
1、产权向对方转移。甲方接收,甲方需支付乙方15万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__年12月31日前还清,自__年1月1日起开始偿还,可分期偿还,可一次还清,由甲方自主决定,乙方对甲方的还款要求经和甲方协商后,甲方同意,可以按协商方式偿还乙方接收,乙方支付甲方已所缴纳首付及其他费用。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2、产权向第三方转移。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所得资金按1:2分配。
产权按份所有期间
1、产权向对方转移。甲方接收,甲方需支付乙方15万元及乙方及支付的房贷部分,自产权移交之日起至__年12月31日还清,可分期偿还,可一次还清,由甲方自主决定,乙方对甲方的还款要求经和甲方协商后,甲方同意,可以按协商方式偿还乙方接收,乙方支付甲方已所缴纳首付及其他费用。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2、产权向第三方转移。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所得资金按1:2分配。
产权转移到甲方所有期间
1、甲方按约定在2030年12月20日前,偿还最后一次贷款,产权转移到甲方,甲方需支付乙方15万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2、甲方提前还完贷款,自还完贷款之日起,产权转移到甲方,甲方需支付乙方15万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自产权移交之日起,30日内还清。
产权的变更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乙方之间还款只需支付对方本金,无利息。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产权转移到一方,并根据合同完成对对方的义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可解除
因以下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负责: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同意转移产权为违约行为,自逾越之日起,合同终止,参照第六条支付对方本条,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三个月内还清。
一方未按约定偿还贷款为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承担贷款违约责任。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第三人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邢台市南和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如房屋办理保险业务或抵押、出租等,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约定。
本合同有关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因合同的变更而使一方当事人受到经济损失的,受损失的一方可向另一方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时间:年月日
签字地点: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8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______室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 本契约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一个星期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 本契约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市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 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所有,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第六条 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论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维修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在两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其中一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
乡镇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篇2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元 整(¥___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办理费用。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八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