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类-钢琴租赁合同(精选3篇)
租赁类-钢琴租赁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钢琴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租赁信息
1.1 甲方向乙方租用钢琴自己使用,钢琴信息如下:
(以下简称“钢琴”)。
1.2 送琴地址
1.2.1 甲方指定送琴地址:
省 市 区 。
送琴楼层: 楼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送琴说明: 。
1.2.2 除非另有说明,送琴地址即为甲方使用、存放钢琴地址。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应变更钢琴使用地址。
1.2.3 除非另有说明,送琴地址即为乙方取回钢琴的地址。
1.3 用途:甲方自行使用;除非乙方另外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琴提供给其它公司或个人使用(无论收费或)。
第2条 费用与支付
2.1 租赁时间:
2.1.1 甲方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共计 天。
2.1.2 延期租赁方法:甲方应于到期日之前提前至少 天联系乙方或通过乙方网络平台申请延期租赁,并经乙方同意。
除非有特别说明,延期租赁期间费用按2.2条约定的租金标准另外计算费用。
2.1.3 逾期退租处理:
说明:租赁到期后超过 个小时未归还钢琴的,视为逾期。逾期期间甲方应按正常租金标准的 %向乙方结算支付逾期占用费。
2.1.4 提前解除/终止租赁处理:
2.1.4.1 租赁开始时间的至少 日前,甲方通知解除租赁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互不承担其它责任。
2.1.4.2 租赁开始时间之前的 日内(送达钢琴之前),甲方通知解除租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损失,除此之外互不承担其它责任。
2.1.4.2 钢琴送达之后,租赁到期之前,甲方应至少提前 日通知乙方解除租赁。此时,甲方应按正常租金标准按天结算租金,同时应按“剩余租赁天数*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互不承担其它责任。
2.2 甲方应按下列标准支付费用:
费用项目标准 说明
押金人民币
元
租金租金标准:每天人民币 元
合计:人民币 元
运输费基本运输费(双程):人民币 元
楼层费(双程):人民币 元含送至甲方及从甲方处取回两趟的运输费用。
保险费人民币
元
调琴租赁期内调琴一次。
2.3 付费方式:
2.3.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送琴之前,甲方支付押金。
2.3.2 费用结算:钢琴退租时,出租方在对钢琴验收无误后结算全部费用、赔偿(如有),并在三日内将押金余额退还到承租方指定账户。
如承租方未结算费用超过人民币 元,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先结算支付费用,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此时应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支付租金。
2.4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第3条 钢琴的验收、保管及维护
3.1 钢琴验收:包括租赁验收和退租验收,客户需要在《验收单》(附后)上签字确认,《验收单》为此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2 钢琴保管:租赁钢琴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后,甲方应仔细检查验收,并在租赁期内妥善保管。承租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将所租钢琴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如发生上述行为,公司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没收押金并保留诉讼权利。
3.3 钢琴调试维护:为了保证钢琴品质、分清责任,租赁期间的售后服务应由出租方完成。未经出租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钢琴进行维修(不包括钢琴调音、日常擦拭等行为)。
3.4 租赁期间,非因甲方人为(包括甲方保管场所的原因)导致的钢琴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如经乙方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双方均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费用按实际租赁时间相应折算( 个月以内损坏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4条 钢琴保险与赔偿
4.1 保险费:是出租方为您提供的钢琴投保服务费,此项费用为可选服务。投保客户无需为租用期间造成的钢琴损伤承担责任(人为故意除外)。
4.2 保险范围:投保客户可免于承担钢琴使用不当造成的损伤,但不涵盖:
(1) 钢琴被盗、被抢等因素造成的丢失;
(2) 人为或自然灾害(火灾、地震、洪水等)导致的钢琴损毁;
4.3 赔偿标准:非投保客户或投保客户非投保范围内造成的钢琴损坏、丢失或损毁,客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 外观油漆:按平方厘米计算,一平方厘米内基准价 元/次,超出一平方厘米,每平方厘米将追加 元的修复费;
(2) 其他部件:按材料费和人工费之和收取,基准人工费 元/次,材料费另算;
(3) 无法修复情形:租赁钢琴或配件损坏无法修复的,承租方将按所租赁钢琴或配件的价值赔偿。
第5条 租赁相关规定
5.1 如甲方选择“租转售”,可联系乙方客服,乙方将安排客户经理专员办理。
5.2 租赁业务附带的赠送服务不可折现,合同终止未使用的赠送服务自动作废。
5.3 租赁期间,甲方享有钢琴使用权,乙方享有钢琴所有权。
第6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6.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7条 附则
7.1 关于促销套餐的说明:承租方在促销优惠活动期间所租用的钢琴,原则上不得享受提前退租或延期续租的服务功能。如有提前退租情形的,租金将按原促销套餐价格整体收取,不予优惠;续租则按出租方续租时的价格政策办理,促销套餐不得延续。
7.2 本服务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服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有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一:验收单
立式钢琴:
(示意图略)
三角钢琴:
(示意图略)
○:验收时已有的瑕疵部位。(共 处)
△:验收后自然产生的瑕疵部位。(共 处)
×:验收后人为造成的瑕疵部位。(共 处)
客户(承租方)验收确认:
附件二:钢琴使用提示
尊敬的客户,您好!
感谢您选择 租琴服务,现将您日后使用钢琴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保养知识提示如下:
一、钢琴使用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方法
问题情形问题属性处理方法
钢琴跑音、音不准常规性问题通过调律解决
琴键不起、琴键不平常规性问题通过调试、整理解决
个别键弹下去不出声音季节性问题通过调试、整理解决
键子扭曲,榔头脱胶,琴侧脱胶偶然性问题通过更换或修复解决
人为造成的外壳和油漆损坏责任性问题通过修补、补漆解决
不按保养说明书要求而造成本产品损坏及故障责任性问题视损坏和故障情况维修解决
二、日常保养须知
1.钢琴是比较精密的机械,要求的环境条件比较苛刻,适宜温度18℃-25℃,湿度40%-60%,过于干燥应在房间内使用加湿器(加湿器距琴最少5m以外,不能直吹钢琴)过潮可以用空调除湿;
2 钢琴的摆放要尽量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炉和暖气等热源;
3.钢琴不宜经常搬动以减少震动和碰撞;
4.钢琴上不可放置过硬过重的物体(水培花瓶和鱼缸尤其不能放置);
5.钢琴摆放不可靠墙太近,以免掉下杂物后产生杂音,钢琴应与墙壁保持8—15厘米距离,杂物不可靠在琴上;
6.钢琴的漆面避免化学颜料,化学溶剂(丙酮或硝基稀释剂)及腐蚀物品沾染;
7.养成不用脏手弹琴的好习惯;
8.琴内应该放置防虫剂或樟脑丸,防止呢毡被虫子蛀蚀;
9.防干燥 :冬季异常干燥时,可采取在暖气上用盒子放水蒸发来增加湿度;使用加湿器应该距琴五米之外,避免直接加湿导致演奏故障或是琴弦生锈。 注:采用加湿的方法仅限供暖期间,供暖停止后就可以不用加湿了;
10.防潮湿:雨天湿度大时 请关闭窗户,不用钢琴时关上琴盖;梅雨季节偶尔晴天时使钢琴暂时通风也是方法之一;钢琴用罩子全部罩住,天气好的时候为其除尘,并使钢琴外露晾干 ,若总是罩住不动反而会加大潮气。湿度超过60%时请用空调除湿。过湿引起的故障 :演奏不灵,琴键不起 ;榔头上有湿气 琴音发闷以及琴弦生锈;
11.擦拭钢琴宜选用“家具型碧丽珠”配合“超细纤维的布” 使用中力擦拭,碧丽珠要喷在布上,用量不可太多。为了防止金属部件生锈所以不能用湿布擦琴 ;
12.琴盖缓降时勿施加外力,以延长液压寿命。
租赁类-钢琴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杭州清韵琴行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 固定电话: 手机: 承租地点: 单位地址:
甲方提供 牌钢琴 台 型号: 市场价: 押金: (若以租转买)成交价:
为了更好的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 特签订如下协议:
1、该琴租金为 元/月(租金从押金中扣除),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租期结束后请提前一个月续签,若不续签视为自动续签(限前3年 ),超过3年若不续签,甲方有权自主收回此琴)。
2、乙方若在承租期半年内在甲方处购买所租钢琴,甲方可免除乙方承租期租金;乙方若在承租半年后在甲方处购买所租钢琴,甲方只免除乙方半年租金,超出租期按合同实际金额计算。
3、合同期未满,乙方单方面终止租赁,按签订合同租期计算租金。
4、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所租钢琴转租他人。
5、乙方应仔细验收钢琴,并在租赁期内妥善保养。若因非正常使用损毁,应给予甲方合理的赔偿(按实际维修价格)。
6、承租办法:
a、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并交付相应押金; b、往返运费由乙方支付;
C、承租期间甲方负责联系调律师,调律费用由乙方支付。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杭州市清韵琴行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经手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租赁类-钢琴租赁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租赁甲方的乐器作为家用练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起始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
三、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大写作为押金,所租赁乐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四、甲方的乐器以租代售,租赁期间如乙方有意购买,甲方可以酌情减免租赁时所产生的租金。
五、钢琴租赁的相关问题
1、钢琴是半年起租,只签订半年协议的,月租金为200元人民币,签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协议可享受最低月租150元人民币,租用钢琴签一年半(即18个月)或以上期限的'可免单次搬运费和托运费。
2、签2年可使用四年,签3年可使用7年,签4年可使用10年。如合同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乙方没有要求退租终止合同的,视为自动续租半年。
3、本协议不支持提前退租。
4、租琴时只需缴纳押金(即所租赁钢琴的市场价格),租金在合同到期结算时从押金中扣除。合同到期后,甲方扣除租赁时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后,所剩余的押金款项全部退还给乙方。
5、乙方应妥善使用保管所租乐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乐器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或赔偿维修费用(正常使用的损耗除外)。
6、租赁乐器种类: 琴身号码: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新时代琴行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