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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023-06-14租赁合同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精选12篇)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宅坐落:

  住宅状况:

  租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月租金: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九、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签订合同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______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改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质:____________(“住宅”或“经营性用房”二选一)。

  二、租赁房屋用途

  3、乙方租赁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使用。

  4、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5、本合同租赁期为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6、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每年的___________前支付。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7、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8、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限内房租加价。

  9、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之纠纷。

  10、租赁期满,乙方为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1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1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14、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5、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6、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7、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18、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其它

  1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房(甲方):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3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四百七十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盖章,注明日期。

  签订合同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4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位置: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________号________小区________房号

  住宅状况:结构______(楼房/平房)总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居室________间

  租 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月租金:________元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附记:

  签订合同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住宅位置: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________号________小区________房号

  住宅状况:结构______(楼房/平房)总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居室________间

  租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月租金:________元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附记: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 )。

  2、合同签订时,乙方另外交纳相当于 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甲方收到押金,开出收据给乙方。合同期满,甲方退回押金给乙方。

  3、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一个月租金和约定押金给甲方,以后乙方在 月 日交租金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 出具收据给乙方 。

  5、甲方代收代缴小区管理费、水电费,乙方自行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交纳电话费、电视宽带费、上网费用。

  6、维修费:租赁期间,水路电路不通、大门(不包括内房门)非乙方原因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包括更换水龙头、灯泡、门锁、家具维修、墙面维护、门窗损坏、下水道堵塞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的职责: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存放超过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物品,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合法用途,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房屋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自理。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自然灾害和偷盗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合同生效: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内签定的金额不函租房税,如需交纳租房税由乙方交纳租房税费用。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相当于___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______元)

  九、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

  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明细清单)水表读数_____度,煤气表读数_____度,电表总读数_____度,峰_____度,谷_____度。防盗门钥匙_____把,电子门钥匙_____把,车库钥匙_____把。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电话号码: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8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宅座落

  小区楼

  区(县)街号房号

  胡同

  住宅状况

  楼间

  结构总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居室

  平平方米

  租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月租金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 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签订合同者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9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宅位置: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________号________小区________房号

  住宅状况:结构______(楼房/平房)总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居室________间

  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月租金:________元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附记:

  签订合同者

  甲方:乙方:

  (单位及经办人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市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间数)(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缴纳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元,(大写: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于每月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及保养

  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移交物品、设备清单把有关的物品、设备移交给乙方(见附件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清单所记载物品、设备的状况、特征,把其交还给甲方。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物品、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赋于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房屋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该房屋,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楼宇《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

  4、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用分摊等费用。

  5、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收取的管理费及其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须确保该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7、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如确需转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时所负责任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日提出,经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该房屋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应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在安装完毕时,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该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退还保证金并支付与保证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届满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的终止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合同终止

  a、合同期满;

  b、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地面等的固定装修,拆除后可恢复原状的,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将所租用的房屋及其有关的物品、设备(依据附件1)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的使用进行干涉和干扰。但在甲方预约情况下,甲方有权带准租客或准买家进入该房屋看房,乙方应给予配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11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乌镇一牧场的600亩左右个人承包土地转包给乙方,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设物。

  二、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承包期限5年,即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1日止,承包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即从20__年至20__年乙方向甲方每年每亩交纳350元整,承包费每年在11月20日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用(按实际种植面积收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土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用地。

  2、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在乙方种植期内甲方负责供应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2、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付对方违约金20000元(贰万元整)。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北京市郊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人:温州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缴付方式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 ---- 年 月 日 止。

  2、缴付方式: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本月租金,逾期未缴纳的,除应补交所拖欠的租金外,还须按所欠租金的标准支付每日5‰的滞纳金。

  3、租赁期内若遇租金标准政策性调整,双方按政策性调整的租金标准执行。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建设部有关房屋修缮标准承担出租公有住宅的修缮责任。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公有住宅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2、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修缮困难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第三方的工作。

  3、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转租的公房应符合《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承诺承担房屋消防安全责任。

  4、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若涉及规划、房屋安全鉴定等单位的,还需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准。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所需的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乙方所做的装修或添加的设施,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制止、责令其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需要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的,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转租、转让手续。

  6、租赁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

  甲方应当与之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乙方无故不续签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租。

  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故闲置房屋的;

  8、直管公有住宅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的权益可按照《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双方签订的《直管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二〇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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