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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会计岗位劳动合同

2023-06-04劳动合同

南京市企业会计岗位劳动合同(精选3篇)

南京市企业会计岗位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会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小时,每天工作_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会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

  甲方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被撤消、关闭、转产,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无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逾期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法》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南京市企业会计岗位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

  第三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当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

南京市企业会计岗位劳动合同 篇3

  岗位劳动协议

  岗位劳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工段、车间或科室负责人)乙(指车间、分厂或部室的行政负责人)鉴证,甲、乙双方签订岗位劳动协议,该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鉴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鉴证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岗位职责及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奖励内容及解除协议规定: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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