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汇编(精选28篇)
买卖合同汇编 篇1
编号:CJZY-ZN-
暖气片买卖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日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所需 材料的采购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所需材料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地点: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价格、规格及数量
详见附表(招标完毕后制作)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散热器组对,整组出厂的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1.5倍,要求实验时间为2~3分钟,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2、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3、散热器支架、托架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
4、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
5、厂商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技术文件。
6、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及时维修、维修不好无偿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工期,且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及价格变更
1、合同价款为乙方送至甲方商城遗址安置小区(紫楠小区)工地仓库
落地价(并按要求码放整齐)。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一旦签定,产品的单价就视为包括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及劳务,无论该杂项及劳务是否表明于本合同中。
3、产品进场后如需对物资数量进行增减进行调整,应按合同单价多退少补。
4、合同单价的变化:无论市场价格上调或下调,均不予调整,由乙方承担市场风险。
第五条 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负责在交货地卸车并码放整齐(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乙方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验收指包括外观、规格型号、数量等的初验),则该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所有运送到工地现场或仓库的一切材料均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和保护妥当,以防因运送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所有包装用料均不会退回乙方。
第六条 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个供应要求
1、乙方必须配合工程之需用设备计划。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该等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及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误的情况下,供应一切合同要求的设备材料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工程材料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
2、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并提供卸车条件。
3、在乙方所供材料出现问题后在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
2、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需在产品进场验收的同时提供该系列产品的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
3、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详见各种技术文件),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钢材产品应为同行业产品名牌或同类产品名牌。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
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5、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随叫随到。
6、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十日后进货。
第九条 验收
1、甲方有权力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2、材料进场后甲方将按国家标准及设计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乙方并将负责材料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3、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第十条 货款结算
产品进场后付至该批货款的 %,验收合格后支付95%,余款等质保期过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十一条 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
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质量问题的,保修期内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并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工期以合同为准(经双方确认),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20xx元。质量出现不合格乙方全部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买卖合同汇编 篇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经纪方介绍,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私人房产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买卖事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市 区 产权证号码 产权人 产权面积 ㎡的房产(房屋)出售给乙方,国土证号码 ,使用性质 ,该房产所占用的国土所有权和车库(杂屋) ㎡也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房产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双方协定该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RMB 元);
第二条 付款事宜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即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RMB 元)作为定金,甲方将该物业的产权证及相关权属证书原件存放于经纪方,用于产权过户。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选择一种)
一次性付款
①、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同时到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签字手续,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币 元整(RMB 元)到房产管理局资金监管账户。
②、 年 月 日前过户签字手续办理完毕时,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房款人民 币 元整(RMB 元)给甲方,甲方出具相等额收据。
银行按揭贷款
贷款形式:□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①乙方于签定本协议同时,委托经纪方向 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 元整(RMB 元)银行按揭贷款。
②按揭首付款:乙方于银行审批后 天内将该房屋的按揭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RMB 元),交付于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并于当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③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于房管部门发出《房屋所有权证》并于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完毕后将监管的首付款及银行按揭房款一次性无息交付甲方。
④若按揭申请未获银行批准,甲方收到银行书面通知两天内将全额房款和定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3、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乙方领取到《房产证》且物业交割完毕后,乙方付清余款人民 币 元整(RMB 元)。
4、过户税费全部由 方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税费承担方应按其新规定执行。
5、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甲、乙双方交易中已提供居间服务,签订本协议同时,由 方向经纪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RMB 元)。
第三条 物业交付时间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房屋有关的单据证件同时交付给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4‰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该物业户口迁出手续。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楚,无产权和债务纠纷、税项及清还抵押事宜或在出售前已清理完毕,并保证对该房产有依法出售权利,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同时甲方承诺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依约配合乙方过户和交付该房产。甲方保证该房产共有人或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不符,给乙方和经纪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该房产是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已被邀查验或已授权代表查验该房产,乙方确定无异议后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3、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物管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相关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乙方违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违约悔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经纪方服务费用由违约方支付。
2、乙方已交付全额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甲方违约,甲方须将已交付的房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30%作为赔偿标准对乙方作出赔偿,经纪方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已交付全额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乙方违约,乙方须按总房款的30%作为赔偿标准对甲方作出赔偿,甲方获得赔偿金后须将所收到的房款全额退还给乙方。乙方仍须支付经纪方服务费用。
4、签署本协议后,甲乙双方协议取消、解除、终止本协议,则仍须承担本协议规定之服务费数额支付给经纪方。
5、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 约定的补充事项
(随附相关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纪方各持壹份,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3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电视、电话、宽带、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5).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6).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买卖合同汇编 篇4
家具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关系的合同,在消费领域严格讲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其条款应符合《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但其条款内容依托的是原《经济合同法》,故在条款上必然存在一些差异。而使用该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广大消费者和各家具零售商,所以在合同的设计上应该以符合商业零售行业的交易习惯和消费者乐于接受为前提,而不应将其设计的过于烦琐,不易使用。具体地讲,合同的第一条规定:“家具名称、商标、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的内容不适合家具买卖行业特点和商业习惯,因为对于家具行业来讲,国家尚未出台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目前也是空白。消费者注重的是家具的款式和材质,而这两项指标目前又没有统一的型号规定,一旦造成质量纠纷,给调解、仲裁或审判在认定责任方面带来一定的困难,客观上讲不利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相互举证。因此很多家具经营者呼吁在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中,用材质替换型号使之更合乎实际。因此,该条应当明确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即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交付合乎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关于质量可以另附质量保证书予以明示消费者。这样规定的目的是经营者出卖的标的物质量上有瑕疵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使消费者能够自主合理选择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请求赔偿损失乃至解除合同。
其次是示范文本第二条的保修包退条款,目前采用填空式方式。各家具经营者认为采用填空式的办法设置,容易造成一旦出现家具质量纠纷,对消费者举证不利的尴尬局面。因为在填写这一条款时,多数家具经营者均采用对他们有利的方式填写,而未选中的选项则认定为无效。作为消费者不可能对其中奥妙了解如此透彻,容易出现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而实际情况是《天津市家具行业实行三包的规定》等文件均对此做出过明确规定,因此示范文本约定只要符合有关方面的规定即可,一旦产生纠纷,就可以有效地依据相关规定妥善做出处理。这样即理顺了关系,又方便了消费者。
另外,示范文本的第九条,解决纠纷的方式,实际上包含了五种方式,即和解、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按照我国目前的《民法通则》规定,民事合同纠纷实际上只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和解、仲裁(含调解职能)和民事诉讼(亦含调解职能),后两种又属于法定救济范畴。而行政调解是依据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消费者协会所做的民间调解也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进行的。将上述四种办法罗列到一起,显然不太适宜。因为工商部门的行政调解和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行政救济范畴,并不引起丧失仲裁权或司法救济请求权灭失情形的发生,无论经营者和消费者是否选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纠纷,只要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均不会丧失司法救济请求权,这一程序不是法定的。而《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也就是说仲裁与诉讼两者之间,采取哪种方式解决争议有着因果关系,而且是合同争议解决的法定程序。因此该条实际上将多种法律关系集为一条,从法理上讲容易混淆法定程序和非法定程序的界限。从实际情况看,由于消费者不太了解有关法律程序规定,因此也容易造成丢失或自动放弃有关司法救济请求权情况的发生。所以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应当符合零售商业交易习惯和消费特点,细化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合同争议解决的自主选择权。
买卖合同汇编 篇5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 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
经 办 人: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__栋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
花色
规格(毫米)
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
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____(盖章)代理人: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7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买卖合同汇编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 签订时间:__月__ 日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化肥(农药)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产地)计量单位数量(吨)有效成份(含量)单价(元/吨)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三、卖方应出示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肥料(农药)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代理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备案登记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 年__ 月 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__
五、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 ____运输,运费由____ 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 __年 月__ 日前以 ((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剩余价款应在 __年__ 月__ 日前付清。
七、 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 日内进行验收。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产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八、违约责任:
1、化肥(农药)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七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化肥(农药)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条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备案。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汇编 篇9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桂林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办公设备年度协议供货商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供货协议和第号协议供货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中标相关设备供货涉及的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交货时间:_ __ _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厂规定和投标承诺提供质量保证。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①具备供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②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合格证明等。
八、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供方应向需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使用说
明书、交货清单等。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协议供货商提供采购申报表、协议成交通知书(附采购明细表)、合同、验收证明、发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标公司核对无误后,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十、售后服务承诺:供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配置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逾期交付货
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买卖合同汇编 篇10
甲方(供货方):
乙方(收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向甲方订购家禽,订购家禽的有关情况如下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价格
□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三、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家禽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家禽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四、检疫、验收
(一)检疫、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检疫、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检疫、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检疫、验收地点。
(二)检疫、验收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检疫验收完毕,乙方对家禽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检疫、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检疫、验收标准:
五、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家禽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家禽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家禽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家禽的,按逾期交付家禽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家禽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家禽;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家禽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家禽的,按少收家禽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家禽,按逾期接收家禽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11
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买卖合同汇编 篇12
合约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汇编 篇13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学名为“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二手房律师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买卖双方最终达成什么样的合同条款是彼此之间互相博弈的结果,不管是买方本人还是委托了律师,如果一味只强调维护自己当事人的权益是不现实的,只能导致谈判不欢而散。所以,高明的律师既应当保证本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要考虑如何让对方和中介能够接受,这就需要很高的临场应变能力和实务技巧。
在实践中,买卖合同往往是由中介方提供的,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制定《郑州市存量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因过于繁琐适用面很不广。有的买方律师主张由他单方来起草合同,往往会遭到卖方和中介方的极力反对。因此,律师想把原合同文本推倒重来不具有可实现性。遇到这种情况,本人的处理办法是:律师事先起草一份既有利于保护买方利益又能体现公平原则的详细合同草案,这个草案不必出示给他人而应该做到烂熟于心。然后,迅速浏览中介方或卖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对方合同文本不完善或对我方不利的地方。最后,拿出书面补充协议方案以修改和完善买卖合同,要求在达成买卖合约的同时一并签署补充协议。这种做法一般能被中介和卖方接受,与买方律师提供合同文本的实际效果差不多。只不过该方法对律师的要求比较高。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一份买卖合同至少应该把以下几个内容说清楚: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并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如有违反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如果包括前两项,应该用附件方式另行说明其具体状况。
4、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贷款没获银行批准或者贷款申请额度不够的处理办法是否明确,分批付款的次数和时间是否说清楚。作为卖方律师来说,这个条款最首要的问题是要考虑该付款方式是不是安全。
5、税费负担约定,要明确约定买卖各方应当承担的税费种类,如约定不明或国家政策变化产生新的税费,由谁来负担。
6、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哪天过户一定要说清楚,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长,越短越好以免夜长梦多,如果能在交款当天过户是最好不过了。
7、房屋交接,也就是交房问题,该条款包括交房时间,可以先交房再过户也可以反过来,交房前卖方应当结清水电煤、暖气、物业、电话、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交房前(后)多少天卖方应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还要考虑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衔接问题,过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合同约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剩余尾款,这笔款项哪怕只有一两万,也能起到约束卖方的作用。
8、违约责任,包括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权属产生争议的违约处理,卖方一房多卖的特别处理办法,买方逾期付款违约处理等等。违约金的违约数额也有一定技巧,我认为不宜过低,低了对卖方就没有约束力。此外律师还需关注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竞合问题。
买卖合同内容如果具备上述各项条款,就可以说基本上完整了。内容完整不代表完善与缜密,为了保护买方权益,律师在起草补充协议时,还可以加上以下几个条款:
1、公共维修基金过户: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房屋成交价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做不到随房转移,即使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完,公共维修基金也不会自动转到买方名下,必须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地点在房屋所在地的各区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因此,补充协议应当约定双方共同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时间。
2、一房二卖的特别处理:一处房产签多家买卖合同是卖方最恶劣的违约行为,它可能导致买方钱房两空。为了防止一房二卖,北京市建委和工商局的示范合同文本订立了一个极具威慑力的条款:“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约定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如此高额的违约金——已付房价款的一倍,而不是定金的一倍,足以让因房价上涨而反悔的卖方望而却步。该条款参考了销售新房的相关法律规制措施——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法释[20xx]7号)。律师起草补充协议时可以加上此条款。
需要指出的是:加大违约责任是一房多卖行为的事后防范措施,遇上恶意行骗的产权人,他可以视高额的违约责任而不顾,拿着购房人的房款挥霍一空然后卖了房逃之夭夭。因此,它不能百分百保证买方没有风险。有了预告登记制度,这种情况就可以被杜绝。
3、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个新制度,它是指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为防止合同生效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前,不动产权利人另行处分该不动产,双方按合同约定将不动产转移事项向登记机构进行预先登记,确保受让方在条件成熟时进行正式产权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产权人不能处分该不动产。可见,卖方如果“一房多卖”,进行预告登记的买方不受任何利益损失。由于预告登记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之上,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须依双方的登记申请进行,因此最好书面约定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4、各种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解决办法:买卖二手房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很多,仅合同而言,就有定金合同、居间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各份合同的内容有时会出现互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情况,这就需要明确定金合同、居间合同如与买卖合同发生冲突,以买卖合同为准。而补充协议正是因为买卖合同有缺陷才订立的,因此补充协议要说明其他合同文本如与补充协议相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买卖合同汇编 篇14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将施工中所切割的所有废铁出售给乙方。
一、废铁的'尺寸为600-1200米,3mm以上,生铁除外。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贰拾万元保证金,拉货时每吨一结否则甲方不予放车。
三、废铁按唐山铁厂价格为准,现行价每吨3100.00元(铁厂现行价每吨为3500.00元整),随涨随落。
四、拉货时装车由乙方自行装车,甲方不负责,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调派,随时来车。
五、从履行合同中,乙方不能随时来车,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甲方将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每天扣除一万元。
六、如乙方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甲方将不退还保证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15
原告周,男,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
委托代理人岑,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楼,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周诉被告黄、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委托代理人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楼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诉称,被告黄与案外人楼系夫妻关系,被告楼系黄与楼之女。20xx年3月,楼向原告购买电梯配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75,000元。原告依约向楼交付货物后,楼陆续支付货款147,500元。20xx年12月20日,楼出具欠条一张,确认欠原告127,500元货款未付。20xx年11月2日,楼死亡。现认为,该笔欠款发生在楼与被告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其生意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故该笔欠款系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黄应予归还;被告楼系楼法定继承人,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支付欠款。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黄支付原告货款127,500元;被告楼在继承楼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黄、楼未到庭应诉,亦未书面答辩。
经审理查明,被告黄与案外人楼系夫妻关系,被告楼系双方婚生女儿。20xx年12月20日,楼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称:欠周xx127,500元,注:其余货款已清。20xx年11月2日,楼报死亡。20xx年2月23日,原告起诉来院,要求判如所请。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欠条、户籍信息等证据及原告当庭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楼欠原告货款的事实,有原告提供的楼出具的相关欠条为凭,原告与楼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可以确认。欠款日期发生在楼与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款数额为127,500元。在无证据证明原告与楼明确约定本案所涉欠款为楼xx个人债务,也无证据证明楼与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财产分别制,并为原告所明知的情况下,原告主张此笔产生于楼与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款为楼与黄夫妻共同债务,合法有据,原告据此要求黄支付欠款,合理合法,应予支持。被告楼作为楼法定继承人,遗产继承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告黄、楼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应诉、抗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周欠款人民币127,500元;
二、被告楼在继承楼遗产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50元,减半收取1,425元,由被告黄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谷丽云
买卖合同汇编 篇16
艺术品(字画)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地址:联系方式:
买方(下称乙方):地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同:
一、作品概况
二、作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第一条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说明作品的情况及瑕疵。
三、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贰万陆仟零伍拾元整,甲乙双方均有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和其他事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应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
甲方所出卖合同内所有书法字画装裱、装订后(按照乙方要求装裱、装订),安装到乙方所指定位置,待乙方组织人员验收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
五、作品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xx年月日设备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制作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标的物所有权自货款付清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标准验收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二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三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解除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买卖合同汇编 篇17
甲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___小区___胡莱三国活动_____楼________号车库 ,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胡莱三国活动付清全款。
三、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胡莱三国活动。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胡莱三国活动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胡莱三国活动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胡莱三国活动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18
一、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53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二、哪些房子属于集资房
1、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
单位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缴纳建房款,再委托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由于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缴纳的配套税费及利润,所以国家也一直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福利分房这种制度体制中。也就是说,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资格购买房改房,你就没有权利再集资建房,反之亦然。由于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故建设部发文,自自20xx年08月14日起,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但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集资建房政策没有取消,但审查已严格控制。
2、个人集资建房方式
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镇区域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政府牵头组织成一个社会团体(城镇住宅合作社),再由职工集资建造房取得住宅,比如说安居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方式也一直是国家鼓励与支持,但由于缺乏法律与行政法规的立法,且与地方政府通过利用国有土地经营城市和创造财富的执政理念冲突,因此,目前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对此持消极态度。目前国家实际上已经否决了该方式,而取代的是廉租制度、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限制商品房政策。
根据上文的表述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集资房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该集资房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同时还带来了集资房的类型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P2P中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P2P网贷系统,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但是P2P平台由于是线上交易,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作出了知识整理,仅作参考。
1、《合同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电子签名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从立法上赋予了电子合同应有的法律地位。
但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分析:
经我们向各地仲裁委员会、法院立案庭咨询,得到答复如下:
序号咨询对象咨询时间答复
1、上海仲裁委员会
()20xx年7月29日下午3点25分P2P网络借贷是新兴的事物,之前未处理过。立案需要携带电子合同等证据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必要时请示领导决定。
2、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xx年7月30日上午9点31分之前未处理过P2P网贷电子合同方面的纠纷,如果不能提供纸质形式的合同,则必须提供能证明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深圳仲裁委员会
()20xx年7月29日下午4点06分鉴于电子合同是新事物,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也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展现,需要携带电子合同等材料到立案庭进行现场确认,必要时请示领导。
4、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
()20xx年7月30日下午4点11分采用电子合同形式订立的合同,对方有可能以未签字为由,主张合同未生效,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平台须提供实际上已履行借款合同的证据(譬如说提供借款的转账凭证)。如能提供借款实际发生的完整证据链,即使没有电子签名,也可以立案。
5、北京仲裁委员会
()20xx年7月30日上午11点12分之前未受理过P2P网贷电子合同的纠纷,但受理过其他行业的电子合同纠纷。如对方认可电子合同,则仲裁不存在障碍;如对方不认可电子合同的`真实性,需要仲裁申请人签署《风险提示》,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对P2P网络借贷这一新兴的事物持保护、支持的态度。
6、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xx年7月29日下午3点33分如果不能提供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能以书面有形方式展示的电子合同,则立案可能存在障碍,需要领导审批。
从以上各地仲裁委员会、法院的答复可以看出:P2P网络借贷属于新兴事物,大多数仲裁委员会、法院对P2P网络借贷、电子合同比较陌生,仲裁委员会、法院立案仍然倾向于以书面形式、有当事人签名盖章的合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订立的合同证明力上可能会有瑕疵,仲裁委员会、法院可能会不予立案,或者是立案需要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批,程序负担加重。
如果是没有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该电子合同就是孤证,证明力较弱,需要平台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比如说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时的转账凭证、对方还款记录、催收证明等,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切实证明借款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已实际发生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法院等才会予以立案。完整的证据链能使仲裁或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减少诉讼风险。
鉴于现阶段司法实践中,各地区司法机关对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问题存在争议,同时,考虑到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在现行法律上的有效性,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运用、发展是大势所趋,从提升用户体验的角度考量,建议P2P网贷平台着手考虑采购具有相关资质、得到司法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电子签名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运用电子签名技术,解决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可视性不足等问题,补足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什么样的合同可以作出口头合同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本文就口头合同有无法律效力做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口头合同的效力认定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了解口头合同的相关内容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惑,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具体专业的解答。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是属于合同默认?我国法律对此有哪些相关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合同默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合同上的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
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成承诺。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默认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视为默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是十一条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以上就是这次小编为您带来的合同默认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没有在本文中得到解答,可以向我们的专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
一份合同只是要求了乙方要承担的责任,没有一条是甲方要承担的责任.双方都签字了.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请看下文。
一般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显失公平,但是具体的还要看这个合同是什么合同。
这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因此,我们认识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义,应当更多地从合同的实效力方面来理解,离开合同的实效力谈论合同效力,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因此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首先考虑你要实现怎么样的合同效力,然后细心地去审查合同的条款。
怎么认定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根据《合同法》第79条之规定及其解释,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无效的债权让与给他人,或者以消灭的债权让与给他人,都将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合同无效,让与人对受让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负赔偿之责。
有效的债权,应该从宽解释,只要是该债权真实存在且并未消灭,都应认定为有效。至于其能否实现,债权人不负有物的瑕疵的担保之责,因为债权人并不享有处分债务人之物的权利,他只负权利瑕疵的担保之责,只要债权是真实的,就应允许其转让。
2、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由于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减少乃至消除财产流转的障碍,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绝大多数合同债权能够被转让。
但问题总是有另外一面的,因为债权毕竟是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人身信赖色彩,为了尊重这样的社会关系,《合同法》第79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一般有一定的规律性,本文不在此赘述。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应作符合当事人合意的解释,但是我国合同法对于禁止让与的约定具有何种法效未作明文规定。
德国民法认定为有效,但在1994年德国商法典中增加了一项规定,即如果当事人是在商业交易中达成的协议,则在合同中的禁止让与条款无效;日本民法承认其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与日本民法持同样态度。根据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的原则,债权人违反禁止让与的约定而让与债权,如果债权让与合同符合有效条件,受让人只要是善意的,不管有无过失都取得该债权,债务人无权对抗善意的受让人,待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时,受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不过,债权人擅自让与禁止让与的债权,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受让人为恶意的债权让与效力,存在不同的观点。其中,债权效果说认为,让与行为仍属有效,但是债务人可以依据恶意提出抗辩,主张债权让与行为无效;物权效果说认为债权人负有不得转让的义务,违反约定之转让即为无效,在这里可以主张无效的不局限于债务人,第三人也可以主张债权让与行为无效,并且这种无效不仅是指债权让与对于债务人无效,而且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也归于无效,原因在于受让人明知该转让行为属于禁止之列而为之,那么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不具备合法之因素,故而准物权行为无效,不过,债务人事后承认该转让行为时,则可使之有效。
按照崔教授的观点,认为“禁止债权让与的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这区分了法律禁止债权让与和当事人约定禁止债权让与的不同范围,兼顾和平衡了财产权的流通性、意思自治、交易安全几项价值,区分了当事人的不同主观心理状态,值得我国借鉴。总结德国民法理论,并且对其作适宜的改进,笔者以为可以形成以下规则:其一,在受让人为善意时,债权让与合同有效,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于禁止转让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待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时,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不过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追究违约责任。其二,在受让人为恶意的场合,如果债务人不提出抗辩,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如果债务人提出了受让人为恶意的抗辩,主张债权让与合同无效,应当维护债务人的利益,对其主张予以支持。
并存的债务承担之探讨
按照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将债务承担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类。前者即为债务人全部移转债务的情况,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不再承担合同债务;后者即为债务人部分移转债务的情形,由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和原债务人共同成为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之履行。通常情况所指之债务承担即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在此不再赘述,我们主要探讨一下债务并存。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在以原已有效存在的债务为前提的,这时的债务仅限于原来的范围,债务参加人和债务人不会因债务承担而增加或减少原先应负之债务范围,其实此时的债务参加人和原债务人可以视为新债务人这一个主体来考虑,那就相当于没有发生债务承担,而只是在参加人和原债务人之间来重新划分债务。对于按份承担债务的情况,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为很有可能债务参加人不具备偿债的能力,债权人会因此而承担不必要之风险,根据民法之等价原理,债权人不可能同意不具备资质之第三人来履约;对于连带债务的情况下,《合同法》84条规定“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笔者认为不应适用。因为第三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加入合同关系,对于债权人来说,对他的权利保护就多了一层保障,有益无害,他可以向参加人主张,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履约,债务人并未退出债权债务关系,此为其一;如果参加人是债权人的债权人,那么在两个债务的履行期限届至之际,可以主张抵销,这样做可以方便交易、降低成本,满足当事人各方最大利益的追求,促进债权的快速流转,加速资本周转,此为其二(这也是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立法初衷);如果由“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改为“须通知债权人”,那么既可以使债权人债权得到实现,也可以减少因为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而带来的纠纷,此为其三。不过有学者认为,如若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成为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那么第三人只能作为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债务人存在。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毕竟债务并存和第三人代为履行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对于前者,债权人可以主动要求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第三人加以拒绝,那么债权人有权采取法律救济措施;而在于后者,第三人作为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则是第三人主动参加的,债权人没有理由请求第三人为履行行为,若第三人加以拒绝,债权人也无权强制其履行。前者,第三人受合同约束,第三人是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方式作出的;在于后者,第三人则不受任何法律关系约束,第三人并未事先允诺要替债务人履约。
按照《合同法》85条之规定,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应适用。产生债务的合同存在无效原因,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移转债务的不存在;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买卖合同汇编 篇19
草莓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草莓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草莓品种等级/规格单位数量交付时间保护价/固定价/市场价单价
元/( )总价
(元)
总计
保护价:交付草莓时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的,按照保护价成交;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成交价格。
固定价: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市场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交付草莓时的市场价为基准,协商确定成交价。市场价确定方式为: 。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品质要求:
草莓应当符合 □NY/T444草莓标准 □ 标准,标准编号为: ,且不得存在检出国家禁用农药或农药残留物超标的情形。
2.外观要求:
□果实新鲜洁净无异味 □果实着色度 %以上(不少于70%) □无霉变 □无汁液浸出
□形状、颜色及光泽符合品种特征 □无明显碰压伤 □无腐烂 □无病斑 □无尘埃泥物
□无外来水分 □带新鲜萼片 □无萎蔫变色 □ 。
3.等级标准和规格:同一等级果品应当形状、色泽均匀一致。
□特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一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二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三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4.乙方应当提供的书面资料: 。
第三条包装要求及费用
1.草莓由 □甲方 □乙方 负责包装(如选择“甲方”,本条下面内容无需填写)。
2.外包装质量要求:□包装牢固 □适宜装卸运输。
(1)如外包装为纸箱,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品名 □品种 □净重 □等级 □产地 □种植户、合作社或销售公司地址电话
□采摘日期 □包装日期 □注册商标(无注册商标可不选此项)及注册商标名称
□
(2)外包装为 材质,应当符合 。
3.内包装容器为 ,规格: ,包装容器应当清洁、无毒、无异味,对草莓应当具有良好保护作用。
本合同第一条“单价”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装费用(如选择“包含”,以下内容无需填写)。
4.包装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
包装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第四条 交付、运输及验收
1.交付地点: 。
2.运输方式:□甲方自提 □乙方运输至交付地点,草莓运输中应当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挤压,运输工具为 ,且应当保持整洁并配有防日晒、防冻和防雨淋措施。
3.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运输费用由 □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 。
4.验收方式及时间: 。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定金: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不超过总价款20%),结算时抵作价款。
□预付款: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结算时抵作价款。
选择定金或预付款方式的,剩余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为: 。
□货到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草莓交给甲方,甲方自验收合格后 日内分 次付清价款,付款时间分别为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价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草莓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草莓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拒收,或要求乙方采取退、换货或降价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交付草莓或擅自将草莓出售给他人的,□按照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双倍返还定金。
4.甲方未按照约定收受符合要求的草莓的,□按照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5. 。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20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
1.乙方授权甲方经销乙方宣酒绵柔型白酒。
2.乙方授予甲方在合肥市销售宣酒绵柔型白酒的唯一经销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收到货物后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负责宣酒绵柔型白酒在合肥市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并需事先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同意。
3、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每季度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并应随时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他类似商品的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收到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电传代销订单为准发货,运费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货后应立即以电传方式通知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2、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佣金,佣金结算按月计,佣金提取比例为发货总金额的30%。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X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不得向经销地区以外的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应当转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若有买主希望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订购,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经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后可以供货,但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5%的佣金。
3、若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一个月内未能向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提供至少50%的订货,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可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六、代销期限及延长协议:代销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7日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若一方希望延长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据顶。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王阳明 代表签字:
20xx年10 月10 日20xx年10 月 10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21
甲方(卖方) :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根据《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 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1、座落: 2、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 3、建筑面积: 4、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内装修及所有家具家电(洗衣机壹台、冰箱壹台、 5、房屋内装修及所有家具家电(洗衣机壹台、冰箱壹台、空调 贰部、电视贰台、沙发壹套、餐桌椅壹套、床叁张、厨房用品整套) 贰部、电视贰台、沙发壹套、餐桌椅壹套、床叁张、厨房用品整套) 。 椅壹套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按宗(单元及配套附属等)计算,转让价总 价款为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交易过户,同时 乙方支付给甲方 。
四、房屋支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乙方合计付清人民币: 时,将上述房屋按现状支付 人民币: 人民币 给乙方掌管,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关于转让过户和税费负担的约定:
关于转让过户和税费负担的约定: 双方约定共同办理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交易过户;在乙方取得房屋 所有权证后 10 日内申请办理水、 电及门牌证过户手续。 关于本房屋交 易过户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用途,总层数 2 m; 层,所在层次 层;
六、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卖的房屋没有产权和财务纠纷。 该房屋如不能办理 产权过户登记或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既已存在的.权利和财务 纠纷,概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逾期 逾期交房、逾期 逾期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交易过户、逾期 逾期配合 逾期 逾期 逾期 办理水、电及门牌证过户手续,自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 际履行之日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2%(月利率)的违约 金(若超过 15 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视甲方悔约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3 款执行) ;乙方逾 逾 逾期配合交房、逾期 逾期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交易过户、逾期 逾期办理 期付款或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水、电及门牌证过户手续,自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履 行之日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 2%(月利率)的违约金(若超 过 15 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视乙方悔约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3 款执行) 。 3、甲方若中途悔约,应在上述规定时限 10 日内无条件退还已付 购房款(不包括定金)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并赔款给乙方人民币壹 拾万元正;乙方若中途悔约,甲方有权取消定金并赔款给甲方人民币 壹拾万元正。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在交接房时结清。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 乙方 1 份。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年 11 月 11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22
甲方:牛绍军,男,汉族, 年月日,住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西良庄村义和村4排1号,身份证号: 乙方:柏钦玉,男,汉族, 年月日,住新
泰市小协镇陈角峪村,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所属的位于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营业中网吧一处,
现对外转让,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网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所属的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营业中网吧一处转让给乙
方经营所有,并自主经营。
二、 转让费支付方式:自即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万元,大写 万元整。
三、 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将该网吧所有的有效证件交付乙方持
有,并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及原法人)必须协助乙方办
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乙方承担。
四、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主经营,合法经营,并承担经营期
间的`一切税费,并对其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五、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示监督执行。
甲方 :
乙方 :
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汇编 篇23
甲方:湖北世纪中商百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一、商品名称、价格、数量
二、质量要求
三、交货与安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四、验收
1、验收标准
(1) 验收标准为甲方的签字确认稿,甲方验收合格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2) 甲方在验收期内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
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验收期为自甲方收到货物 当 天。
五、货款结算
1、付款时间:货到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2、付款地点:湖北世纪中商百货商场
3、付款方式:转帐支票
六、协议签订地: 武汉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向甲方支付30% 违约金。
1、制作品交货时间不符协议约定。
2、因制作品不符合约定,而延误交货时间。
3、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交货的。
4、安装不符合约定的。
5、违反协议其它约定的。
(二)、甲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应向乙方支付30% 违约金。
八、解除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对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协议。
九、争议解决办法
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应负的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则,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十、本协议随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20xx 年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法律效力,附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湖北世纪中商百货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地址:
联系电话:(027)87257559联系电话:
(盖章):(盖章):
买卖合同汇编 篇24
年 (征求意见稿) 中国棉花协会制定 ,替代20xx年5月版本)
(20xx 月起生效
中国棉花协会
进口棉花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日期: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代理(买方):代理(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 商品
产 地:
生产年度:
类 别: ?细绒棉?长绒棉
加工方式: ?锯齿棉?皮辊棉
2 品质/规格
级别:? USDA通用棉花标准
? 凭小样(小样型号)
? 其它
长度: (英寸,毫米)
马克隆值: NCL
断裂比强度值: 最小值 GPT(克/特克斯)
3 重量
(1)净重: (? 吨,? 磅), 其中:1吨=2204.6磅
(2)回潮率(最高为8.5%)
(3)溢短装率: (默认值为3%)
4 价格
单价:(美分/磅 ),总价:(美元)
价格条件:
5 付款
?信用证 ? 凭单托收 ? 其它
6 装运/交货
7 品质、重量检验
货物到目的地后由CIQ检验,其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和重量检验证书,作为买卖双方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8条款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国棉花协会进口棉一般条款》。
9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
? 国际棉花协会[ICA];
? 其它仲裁机构 ;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 其它约定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中国棉花协会
进口棉一般条款
(20xx年 月起生效)
1 定义
条款中,下列词语的含义如下:
? CIQ: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 USDA:美国农业部。
? ICE:纽约洲际交易所。
? NCL:不允许超出控制界限。
? 通知:指采用电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对方。 ? P级:指以USDA通用标准为依据,位于上下相邻品级之间的1/2级,即:SMP位于GM和SM级之间,MP位于SM和M之间,依次类推。
? 问题棉包:指霉变、水渍、油污和火烧的棉包;或者混有非棉物质、棉短绒、废棉、危害性杂物的棉包;或者含有一定数量不同品级、不同长度或不同颜色类型棉花的棉包。 ? 到岸重量:指货到目的地后,由CIQ检验确定的落地重量。 ? 溢短装率:指发票重量与合同重量的差异部分占合同重量的百分率。
? 回潮率:指棉纤维中所含水份的重量,占其纤维完全干燥时重量的百分比。
? 国际通用货包:指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8115的规
买卖合同汇编 篇2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xx版)
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种禽名称:________,品种:________,养殖地:_______,日龄:________ 。
第二条 数量、计量单位
数量: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1.种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提供引种证明和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对疫病的`控制要求
1.已在_______日龄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已在_______日龄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价款(人民币,下同)
单价: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种禽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清。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元;种禽交付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交货方式:以下列第_______方式交货。
(1)由甲方送货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由乙方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货。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运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验收
1.以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验收。
(1)交货时在交货地验收:由乙方抽检________%种禽,并开具验收单据。种禽买卖合同范文节选!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途损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种禽的品种、数量、质量、日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2.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种禽买卖合同范文节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种禽品种、日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种禽价款的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 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_______%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汇编 篇26
甲方招标销售处理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招标销售处理的废旧物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废旧物资品名、数量、规格或型号及价格
1、品名:;2、数量:;3、规格:以现场堆放招标前乙方现场看货为准(若招标前乙方未到现场看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价格:(中标价)。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期限及费用承担
交提货地点为甲方现场堆放地,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到甲方现场堆放地提货。拆除费、装车费、运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合同正式签定之日起 日内提货完毕(若遇节假日顺延)。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提货。按照招投标要求,乙方已交纳了履约保证金 元,在提货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可抵扣乙方应交纳的尾款。若有剩余款,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货完毕。逾期不提货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未提货完毕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元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按照逾期宽限期提货完毕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在撤除、装运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时,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故意掺混装运,或以不正当手段在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或计量上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并经甲方查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甲方物资价值的3~5倍的违约金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它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由三元区法院管辖。
2、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买卖合同汇编 篇27
甲方(供方): 签约地点: 乙方(需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电视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乙方购买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整机保修一年,液晶屏保修三年(人为损坏我司概不负责)
2、 东莞市区24小时上门服务,镇区48小时内上门服务。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时乙方预付货款总额的 2、 款到提货。
第四条 提(交)货方法、地点和期限
提(交)货方法: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以下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X期:20xx年1月3号
第五条 在乙方付清所有货款前,全部货物的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该货物为任何人(包括单位)提供担保或以该货物向第三人清偿债务。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付清货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尚未付款部分的货物。
第六条 该批货物的购买用途为: 商用 。
第七条 在全部货款付清前,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如有损坏、丢失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乙方须足额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 /元(大写)。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执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笔工程负责安装调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 号:账 号: 开户名: 开户名:
买卖合同汇编 篇28
融资租赁本身是由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两部分构成的,因此,为融资租赁而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均不同于传统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此处的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是融资租赁交易中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两部分,各自具有独立性,但又并不完全独立,而是在一定意义上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的`。就租赁与买卖的关系而言,租赁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成立,但合同自承租人收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时起生效。因此,若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解除,则融资租赁合同也就因标的物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同时,买卖合同虽由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但关于买卖的条件却是由承租人指定的,买卖的标的物是出租人用于租赁的物,因此,买卖合同在标的物交付前,若租赁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解除,买卖合同可以解除,但在当事人协议变更、解除买卖合同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须出租人、承租人及出卖人三方当事人同意。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租赁物的依据,后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两者缺一不可,构成联立联动关系。出租人与承租人和出卖人均形成正式合同关系,出卖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准合同关系。买卖合同虽是由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在买卖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前,出租人与出卖人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由于买卖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密切,出租人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承租人,而且买卖合同的条款往往是经承租人确认的,出租人和出卖人在变更买卖合同时,不得损害承租人的利益。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买卖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