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通用7篇)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 篇1
出卖人:西安市雁塔区长胜建材物资经营部
买受人:西安德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限制:出卖人保证其提供的镜面板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买受人的施工质量要求,提供国家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产品资料。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出卖人提供的镜面板应保证周转9次以上的正常使用,周转次数未达到9次,出现板面脱胶、开裂、掉皮、严重变形等现象由出卖人无条件免费更换镜面板(人为破坏不在更换范围内),板面必须平整,厚度达到14mm以上。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由出卖人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买受人的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买受人对出卖人提货货物按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若发现出卖人提供的镜面板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无条件退货。买受人收货后三日内有权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同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无条件退货,并由出卖方承担一切后果,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责任)。数量验收以现场数量为准,质量验收依据现场目测检查及抽检取样进行蒸煮试验结果为准。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出卖人按买受人数量供货,买受人按实际签收数量进行结算,每批货物进场验收合格后(蒸煮实验应在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完成),并由出卖人出具完整的合格证明文件后,买受人按实际收货量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春节前付至累积货款88%,余款待主体封顶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只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2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可以终止合同。
3、合同变更和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受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2、 出卖人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应向买受人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3、 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出卖人支付剩余货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 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每2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合同附件及补充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文本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受人执肆份,出卖人执贰份。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材料配送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填写材料清单,加盖公司专用印章后经主管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到乙方处配料。甲方专用印章与主管经理签字,及盖有甲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留给乙方备案,以使乙方在供货时核对并作为此材料供应合同的附件。(除签字备案人员之外任何人签批的材料单均属无效,如因乙方疏漏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现场监理(或督导员)在接到送货清单后,仔细清点数量、规格、种类等,并检验质量,发现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及时负责退换。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施工,如因甲方施工不当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或由于甲方现场材料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也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退换货数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免费提供甲方所需的样品及相关产品的宣传资料和检验报告。应确保检测资料的真实性,须加盖乙方公章,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接到甲方配料单后,应按甲方要求将材料准时送到(接到材料单24小时以内)施工现场。乙方承担向甲方所供材料货款壹仟元以上材料送货责任。
3.材料价格以双方商定价格为准,若市场价格发生浮动,乙方应在变动前一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变更双方协商为宜。
4.甲方在承接的工程中使用乙方配备的材料,乙方须提供真正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装饰材料系列,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供其产品的各种检测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在甲方正常使用中,若出现假伪材料或材料中有害气体排放超标等问题,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产品责任,乙方负责给甲方此批材料款的双倍赔偿金额。
6.甲方确定乙方为定点配货中心,若因其他原因更改经营材料地点,乙方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若在合同期间,甲方从乙方以外的其他处购买乙方已有材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发生材料款的1%违约金。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装饰材料都必须符合甲方材料单所开具的规格、品牌、及数量要求,不得有假冒伪劣商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材料,乙方须支付合格材料价双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
8.乙方需在每月月底交纳甲方双方协定好的材料佣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9.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材料质量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将退还乙方此质量保证金。
三、工程运作的相关问题
1.双方按照现金方式结帐,具体办法如:甲方货款到后乙方负责发货。如与特殊情况由双方具体协商。
2.对于甲方未使用的少量材料,乙方负责将其拉回退换。
3.当需要更换材料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负责更换,逾期甲方有权处罚乙方。
四、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金桥伟业装饰工程专用”标签。
五、甲方不负责退还材料的运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承担石材的供货,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石材、规格、价格及金额: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材料员验收、点数签字为准,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日期:
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合同价: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业主审计结算价的85%。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所有石材、辅料、及安装等,预付八十万元整,其余费用待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乙方货到工地,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付款,若甲方未能执行,乙方有权不供货,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视为违约。施工脚手架、水电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责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天内货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方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为:合同总价的1‰/日支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签字后,乙方立即备货,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视为违约。
九、诉讼和仲裁: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并签署书面意见方有效。因入变更解除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有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广东省航盛工程有限公司 (需方)
乙方: (供方)
因 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向甲方供应(材料名称)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和总价(以表格的形式列明)
说明:上表中的单价是否综合单价,如果是综合单价,其应包括乙方将材料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同意接收材料以前因材料供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货物出厂(场)价、运费、装卸费、税金以及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等,不是综合单价的应分别列明单价。
第二条 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因工程要求和材料的用途不同,应针对具体情况详细列明产品符合哪一项质量技术标准等事项。)
第三条 材料检查、验收方法
1.检验:(一般有抽验、验样和全验三种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约定一种或几种检验材料的方法。)
2.收货(非经甲方指定人员验收且材料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负责清退已进场材料且拒绝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 供料地点(甲方指定的明确的地点。)
第五条 供料时间(分期分批列明供货时间和数量,但应约定在施工现场具体的供应时间、地点、数量以甲方指令为准。)
第六条 计量与结算(一般应按下面方式约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作约
定。)
1.材料运至指定地点,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认乙方供应材料的数量为计量依据,计量单据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每月结算和总结算的依据,一般每月结算一次(按日、次)计量;
2.材料所用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双方凭计量单据进行总结算。
第七条 付款条件和期限(一般应按下面的方式约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作约定。)
1.在材料供应和工程进展顺利的前提下,甲方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工程进度款并扣除有关费(即施工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月结算材料价款的 (参考比例为75%),每月如此;
2.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自甲方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应工程款并扣除有关费用(即施工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 (参考比例为25%)即付清全部材料价款;
3.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完税发票(甲方扣税的除外)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
(2)按合同约定的验收和接受符合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之材料;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甲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令的时间和数量供应合同约定之材料至甲方指定地点;
(2)保证所供应材料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保证以己之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履行本合同,非经甲方同意,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来完成;
(4)在材料供应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
(5)保证自己及雇员遵纪守法,文明工作,作好现场施工材料和工具的归类归堆,做到堆放合理、整齐,搞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
(6)制定完善的供应保证措施,非甲方或业主(或总承包方)原因造成材料供应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当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人暂住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到当地保险部门办理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并将有关手续的复印件交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 在供料过程中,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及有关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乙方应认真做好自检工作;
(10)乙方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11)为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应当由乙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可根据各工程的不同情况增减部分条款)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为违约,乙方违约,甲方除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赔偿损失且工期不得顺延外,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之条款的;
(2)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材料的;
(4)违反文明施工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疏于安全管理,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6)造成甲方材料浪费,机具损坏或丧失原有功能的;
(7)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协调的;
(8)甲方认为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要求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以减少其工作量,乙方不能提供履约保证且拒不同意甲方减少工作量的;
(9)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2.合同解除后,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为履行本合同而应得剩余材料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不主动退场并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结算和验收报告的;
(2)拒不退场或以其他方式妨碍甲方自己供料或安排其他材料商进场供料的;
(3)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其他行为。
3.合同的解除以甲方出面通知乙方之日起即为解除。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的期限支付材料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最高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本合同签订后,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3.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乙方出买之产品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货款,但乙方提供担保的除外;
(2)自甲方验收合格且接收货物完毕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合同附件:
(1) 甲乙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计量单据;
(3) 双方为解决合同项下的问题所发信函等文件;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法人或法人合同专用印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安德高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部
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安德高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所需的砂、碎石、连砂石、水稳、商品砼等材料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2.2 供货起止时间:年月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单价:砂68元/m3、碎石52元/m3、连砂石38元/m3、水稳132元/m3。商品砼单价: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每月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2付款方式:按业主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比例支付货款,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结清所有货款。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
5.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6.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7.1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2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9.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9.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款结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 篇6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经双方协调,就有关材料供应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内容及暂定价格:
1、黄砂: 元/吨;2、石料: 元/ 1车(农汽);3、标砖: 元/块。(材料价格根据每月市场行情价格调整)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前通知乙方用材料计划安排。
(2)以龙腾世家、沁园铭城、莲花小区量方数量为准,原车辆不变。
(3)按月及时对材料进行对帐、结算、挂帐。
2、乙方责任
按质、按量、按时将材料送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严禁供送劣质材料和在供材数量上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质量方面:石料含泥量过大或规格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材料员有权拒绝签收并退货。如因乙方责任影响甲方工期,按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罚款方式对待。
3、乙方负责本工地材料、治安等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如本工地发生材料扯皮事件,乙方必须负责解决。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每达到五万元一结账,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至三项条款,如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 项目经理部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名称、数量、价款
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施工要求。 三. 验收标准
1. 验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 按照合同第二款验收,如有异议在货到甲方工程地点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质量合格。
四. 运输方式:乙方采用 型 车为运输工具,每天保证 辆车。
五. 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所供材料质量、数量、金额 并根据业主拨款资金到位情况按比例予以付款,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由乙方提供银行存款折、卡号、收款人。
六、供货数量和时间:
供货数量: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的要求,每月供给量为 方/吨。 供货时间:从 工程 开始,到 工程 结束,本段时间内每日供应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果供应的据市场价格对 材料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
2.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 材料、设备,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乙方应包装产品是崭新的、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手续。
4. 甲方应在乙方送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
5. 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导致甲方生产成本增加、第三方使用质量问题,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
八. 乙方违约责任:
1. 甲方已向乙方付款,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货款额的5%违约金。
2. 乙方所交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 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 ____ 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九.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财务一份,存档一份,双方章后生效,具有同签字盖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表 :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